公司員工聘用與離職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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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19713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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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員工聘用與離職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員工聘用與離職管理制度第一條公司實行“公開招聘,擇優錄用”的原則,堅持優勝劣汰、公平競爭、獎勤罰懶的原則。第二條公司將招聘計劃分為計劃內招聘、計劃外招聘、公司戰略性招聘及特殊渠道引進人才。(1)計劃內招聘須由總經理審批,辦公室人力資源辦依據人員編制計劃實施控制。(2)計劃外招聘由董事長審批。(3)公司戰略性招聘及特殊渠道引進人才實行專項報批,由總經理提出申請,報經董事長審批。第三條計劃內招聘程序為:(1)用人部門填寫員工招聘計劃書及職務說明書,并提供筆試考卷2、(針對需要筆試的招聘),報總經理審批通過后,在招聘開始前3日,送辦公室人力資源辦。(2)辦公室人力資源辦決定招聘方式,并發布招聘信息。(3)用人部門依據求職者提供的資料進行篩選,確定面試人員名單。(4)總經理辦公室主持進行面試,用人部門或公司領導視需要情況參加。(5)用人部門和辦公室人力資源辦共同組織筆試。(6)面試后3日內(需筆試的為筆試后3日內),用人部門應向辦公室人力資源辦提交面試評價表或筆試結論。辦公室人力資源辦收到后,實施終審,終審有權否決。(7)辦公室人力資源辦向終審合格的人才發出錄用通知書。(8)員工報道入職。(9)員工背景調查。第四條計劃外招聘程序:計劃外招聘首先經董事長批準,3、然后履行計劃內招聘程序。第五條戰略性人才招聘程序:(1)辦公室人力資源辦根據總經理提供的經董事長批準的招聘計劃,組成招聘小組。(2)招聘小組對人才進行初步選擇。(3)用人部門及辦公室人力資源辦對人才進行面試、筆試。(4)辦公室人力資源辦對人才進行終審,終審合格者發出錄用通知書。(5)員工報到入職。(6)員工背景調查。第六條特殊渠道引進人才的程序:特殊渠道引進人才,限于高級管理人才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程序為:(1)各類渠道直接向董事長推薦人才,或者由辦公室人力資源辦委托獵頭公司搜索人才。(2)辦公室人力資源辦組成招聘小組,有董事長親自主持初試。(3)素質測試(4)招聘小組綜合評定,必要時聘請人4、力資源專家協助。(5)錄用。(6)辦公室人力資源辦為人才辦理入職手續。第七條經核定錄取人員,報到時須攜帶下列資料:(1)近期免冠照片;(2)身份證復印件;(3)體檢表;(4)畢業證書復印件;(5)學歷證書復印件。第八條辦公室人力資源辦應引導新入職人員依程序辦理下列工作:(1)領取員工手冊及工作卡;(2)領取考勤卡并向其說明使用方法;(3)領制服;(4)領儲物柜鎖匙;(5)登記參加勞保及參加工會;(6)視情況引導其參觀及安排職前訓練有關準備工作。第九條公司實行員工擔保制度,新進人員報到工作后,應進行第一次對保,以后每年度視有無必要復核一次,并予記錄。對保分親自對保及通信對保兩種。被保人如無故離職5、,導致移交不清,本公司應發“保證責任催告函”,并作好采取司法處理的準備。第十條人事部依據報到程序辦理一下事項:(1)填寫“人員報到記錄簿”,登記“人員狀況表”;(2)登記對保名冊,安排對保;(3)填制“薪資通知單”,辦理薪酬核定;(4)收齊報到應繳資料連同甄選名單建立個人資料檔案,編號列管。第十一條人才試用規定:(1)除特殊渠道引進的人才外,其余人員試用上崗前,均須接收崗前培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2)用人部門負責人有義務對新進人員進行上崗指導,(3)新員工試用期為13個月。特殊人才經董事長批準可免予試用或縮短試用期。第十二條正式聘用規定:(1)試用期滿,直接主管部門嚴格對照職務說明書的任職6、資格,如實填寫試用員工評定表并提出意見,意見包括:同意轉正、予以辭退、延長試用期。(2)辦公室人力資源辦審查,決定是否采納直接主管部門的意見。(3)凡需延長試用期限,其直接主管與中層管理人員應詳細述說原因。不能勝任者予以辭退,試用期事假達5天者予以辭退,病假達6天者予以辭退或延長試用期,存在遲到、早退達三次或曠工記錄者予以辭退。(4)試用合格者,在出具原單位離職證明后,由辦公室人力資源辦代表公司與其簽定為期1年的聘用合同。(5)聘用合同期滿,按雙向選擇續簽合同。第十三條辭職員工在合同期內因有特殊情況需要辭職時,必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向所在部門提出申請,部門批準交總經理辦公室審核批準后方可生效7、。員工提出請求批準后,必須在準許的三十天后離職并辦理手續,提前申請是為了給公司以必要的人事調整時間,否則辭職員工須交付相應的違約金,代替提前申請擅自離職行為的懲罰。申請離職員工在手續尚未辦妥之前,其工作要求及標準不變。辭職辦理程序:(1)由員工本人向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2)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必須及時向總經理辦公室報告并由部門填寫相關表格,經批準后備案(總經理辦公室自收到申請之日起計算,三十天后準許離職);(3)根據總經理辦公室開具的表格,員工做好交接工作,把屬于公司的財物歸還有關部門,并由接收人簽字;(4)總經理辦公室確認交接辦理離職手續,然后將資料歸檔;(5)員工持收據及總經理辦公室開出的結算單到財務部結帳。第十四條裁員、辭退與除名處理(1)公司因業務變更或某些原因產生冗員、決定裁減時,提前三十天通知其所在部門及有關員工。(2)員工因違反公司有關紀律及規章制度,或在用工期間不符合本公司的用工標準,部門可向辦公室提出辭退意見,辦公室參照本細則在第二章第二條規定做出處理。(3)員工因嚴重違反公司有關紀律規定和國家有關法令,使用部門可視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直至向辦公室提出辭退或除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