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解雇辭退及開除辭職管理規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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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19780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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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員工解雇、辭退及開除辭職管理規定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員工解雇(聘)、辭退或開除辭職管理規定1 解雇(聘)管理規定 :1.1 解雇(聘)需提前 10 天書面通知其本人,按照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間貢獻大小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 2.2 在試用期內,公司行政辦人事部門根據相關部門意見及其表現有權解雇(聘)員工,不做任何工資以外的補償,參照相關規定辦理其待遇、責任等程序工作; 2.3 根據某些特殊情況,被解雇(聘)的員工應予以資遣,參照執行人事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 2 辭退或開除管理規定 2.1 公司對下列行為之2、一者,予以辭退或開除; 一年內記大過三次以上(含三次)者; 連續曠工三天或全年累計超過五天(含五天)者; 營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賄賂或傭金者; 工作疏忽大意、貽誤要務、 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違抗指揮或擅離職守,造成嚴重后果者; 效仿上級領導簽字、盜用或未經批準使用公司公章、私拆信函或涂改公司文件者; 因破壞、竊取、毀棄、隱匿公司之設備、設施的技術資料或其他文書資料等行為,致使公司生產維修、業務遭受損失者; 精神或機能發生障礙影響正常工作或身體虛弱(已無力從事任何勞動)、衰老、殘廢等,并且要持有縣級醫院以上開具證明為真實材料,經公司認為不能再從事工作者或因員工所做的工作,雖無過失但不能勝3、任者; 年終考核不合格,經考察試用仍不合格者; 泄露公司商業上的秘密情節嚴重者; 員工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者; 由于其他原因或業務上符合辭退條件的; 違反公司獎懲制度及各相關規章制度的有關規定。 2.2 公司按照規定辭退員工時,應于事前告知,并由其直屬領導及行政辦人事部門共同出具員工辭退或開除通知書,被辭退的員工預告期于十日前告知,開除的員工無預告期; 2.3 離職的員工應及時辦理移交手續,填寫離職交收表 ; 2.4 被辭退或開除的員工對處罰不服者,可以在收到員工辭退或開除通知書之日起十五日之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對仲裁不服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上訴; 2.5 被辭退4、或開除的員工無理取鬧、糾纏領導,影響公司及各級領導正常工作秩序的,公司有權命令負責安全保衛的工作人員將其帶離公司以外,造成嚴重影響或后果的,公司將申請公安部門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以及保留申訴賠償損失的權利; 2.6 員工因違反公司規定,直接造成重大損失,無需提前告知本人,并按照損失的嚴重性,要求其予以賠償并追究其法律責任; 2.7 行政辦人事部門在辭退或開除后,應及時登記人員登記一覽表; 2.8 公司所屬各部門無權直接辭退或開除員工,必須經行政辦人事部門匯同公司主管領導查核后,報總經理批準,方可執行。 3 辭職管理規定 :3.1 公司要員工因故辭職時,應向行政辦人事部門索要離職審5、批表,填寫后,按照“表”上的要求辦理離職手續; 3.2 公司員工無論以何種理由提出辭職申請(本人必須書寫辭職報告),自提出之日起,仍須在原工作崗位繼續工作三十天(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或指定代理人批準) ; 3.3 員工辭職申請被核準后,行政辦人事部門應及時通知將要辭職的員工,在離開公司之前辦理好移交手續,一天之內辦妥有關手續,方可離職(特殊情況可延長一天)。因員工個人原因拖延未辦者,過期按自動離職處理; 3.4 公司外派學習或培訓的員工辭職時,除按照正常程序辦理外,必須賠償全部學習或培訓的費用以及賠償因此所造成的損失; 3.5 員工辭職申請被核準后,行政辦人事部門應及時填寫人員登記一覽表; 3.66、 凡來到公司工作滿一年辭職者,對公司的工作未造成任何影響,并按照離職程序辦理手續,如辭職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間對企業做出重大或突出貢獻,并且得到公司領導認可的,由公司總經辦研究給與一定的經濟補償。 4 其他 4.1 在公司工作期間,造成空崗,并沒有辦理任何手續,私自離開,再通知不到本人的情況下,按自動離職處理; 4.2 員工解雇(聘)、辭退、辭職手續未按規定程序辦理的,自行離去超期后,公司行政辦人事部門應視情況后,按自動離職處理; 4.3 自動離職的員工不享受公司任何補償、工資及各類津貼;各類證件、押金、本人檔案等在補交一個月的基本工資或扣除全部押金來補償公司因空崗造成的損失,才能將本人物品退回;7、 4.4 被開除的員工只支付實際勞動報酬,對于造成的影響、損失或后果者,公司行政辦人事部門因視情節是否需要在工資中扣除損失或相關費用或直接追究法律責任;4.5 因觸犯了國家法律法規的可與上級司法部門聯系直之追究法律刑事責任。4.6行政辦人事部門應及時給離職人員做好離職程序的解釋工作,避免工作出現被動; 4.7 離職事項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勞動法執行,若與國家法律或所屬地方法規有抵觸的地方,按國家法律或所屬地方法規執行。 4.8 三日之內造成空崗,并沒有辦理任何手續,私自離開,屬自動離職,自動離職的員工不享受公司任何補償和工資及津貼; 4.9 員工解雇、辭退、辭職手續未按規定程序辦理的,自行離去,公司有關部門應視情況后,按自動離職處理。5 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停職,在停職期間,薪水停發,并應辦理移交。 5.1 有違犯本公司規章的嫌疑,情節重大,但尚在調查之中,未作決定者。 5.2 違犯刑事案件,經司法機關起訴,判刑但未確定者。 5.3 前條第 1、2款如經查明,無過失或判決無罪者,可申請復職。 6 本公司因自然條件限制或因不可抗力中途停業在一個月以上時,可隨時采取放假或裁減人員;解雇人員時,應在事前預告;員工對于其所承受之工作不能勝任時,本公司亦可隨時解雇,并照上項規定預先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