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技術專利知識產權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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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19790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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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技術專利知識產權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專利管理制度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本公司的專利工作,明確公司技術的研究開發、申請專利保護、管理專利技術的職責,規范專利技術的使用,保護公司無形資產,加強知識產權的管理,促進公司可持續發展,鼓勵員工積極進行發明創造,促進企業技術創新和形成企業自主知識產權,推動生產技術進步,提高公司市場競爭力和經濟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和江蘇省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公司所稱專利是指發2、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包括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已經申請獲得授權的專利,在我國的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申請獲得授權的專利,在外國申請獲得授權的專利,也包括獲得境外申請優先權日的、可申請專利的技術方案。 本公司專利管理工作的目的:貫徹執行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宣傳普及專利知識,鼓勵和調動員工發明創造的積極性,促進我公司科學技術進步和創新,提高市場競爭力和經濟效益加強我公司自主知識產權保護、運用和管理。第四條執行本公司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公司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為職務發明創造。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公司。申請被批準后,公司為專利權人。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發明人或者設計3、人:申請被批準后,該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為專利權人。利用本公司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公司與發明人或者設計人訂有合同,對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的歸屬做出約定的,從其約定。第五條在取得專利申請號及取得專利權后,公司應當依據有關規定對職務發明創造的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給予獎勵;發明創造專利實施后,根據其推廣應用的范圍和取得的經濟效益,按有關規定對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給予合理的報酬。第六條在專利申請公布或者公告前,公司專利工作人員及有關人員對其內容負有保密的責任。第二章專利的管理第七條本公司知識產權管理部是本公司專利管理的主管部門,其專利管理職責包括但不限于:(一)根據本公司參與國內和國際市場競爭的實際4、需要,定期提出本公司專利工作實施策略建議,全面推動本公司開展技術創新過程中的管理工作。(二)制定和實施年度專利工作計劃,包括不斷完善各項專利管理規章制度、督促和調整計劃的實施,并作出每年的工作總結。(三)聯系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司法機關以及行業知識產權組織,及時了解政府和行業管理部門的要求以及有關信息,適時反映本公司專利工作的問題和需求。(四)為保障本公司專利技術和商業秘密的安全,負責對外發布信息、發表論文、參加展覽會、研討會之前的信息審查。參與涉及對外技術交流、技術合作、技術貿易等有關合同或協議的起草工作,以及對外知識產權談判。(五)對侵犯本公司專利權的行為進行調查,并及時提出對策建議,協5、助有關部門處理侵權糾紛,向有關責任人追償由其侵害行為造成的損失。(六)組織對本公司研究開發成果的評估,配合公司外聘的專利代理機構進行專利申請,并負責管理本公司的各項專利申請檔案資料。(七)對涉及本公司的專利糾紛,根據本公司專利顧問單位的分析意見向公司提出處理建議,選擇律師事務所并協助處理法律訴訟等事宜。(八)向本公司各部門提供有關專利的業務咨詢,組織公司的專利培訓。第八條企業專利管理的內容包括:(一)專利技術開發;(二)專利申請、維持、放棄的確定,職務與非職務發明的審查;(三)專利評價、資產評估;(四)專利資產運營,包括專利權轉讓、許可、運用實施,專利作價投資,專利權質押等;(五)企業技術活動6、中形成的與專利中請相關技術檔案的管理以及對技術人員業務活動的規范;(六)對涉及專利技術開發權益的流動人員相關活動的規范;(七)專利權保護,包括專利侵權監視、專利訴訟及專利權邊境保護等;(八)其它企業專利產權管理事項。第九條本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進行專利資產評估:(一)轉讓專利申請權、專利權的;(二)以專利資產與外國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合資、合作實施的,或者許可外國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合資、合作實施的;(三)以專利資產作價出資成立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或進行增資的;(四)需要進行專利資產評估的其他情形。第十條公司的專利資產評估,應委托有無形資產評估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7、辦理。第十一條本公司在產品、技術開發立項之前,知識產權管理部必須和相關業務部門一起進行專利文獻的檢索與分析,避免重復研究與侵權,同時運用專利制度的規則,提出能獲得最大市場利益的有關技術路線和技術解決方案的建議。在研究開發過程中及完成后,要進行必要的跟蹤檢索。第十二條公司開展對外貿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由知識產權管理部進行項目專利檢索:(一)技術、成套設備和關鍵設備的進出口;(二)未在國內銷售過的原材科和產品的進口;(三)未在其他國家和地區銷售過的原材料和產品的出口。第三章專利的查新、檢索第十三條公司每年投入一定比例的資金用于新產品、技術設備改造等方面的科研開發。技術開發部門應對下一年度的科研開8、發提出設想并列出具體的項目。第十四條公司建立專利文獻數據庫,供研發技術人員“查新檢索”。第十五條公司在產品、技術開發立項,或進行技術改造、引進國外技術之前,要進行專利文獻的檢索與分析,避免重復研究與侵權,同時運用專利制度的規則,提出能獲得最大市場利益的有關技術路線和技術解決方案的建議。在研究開發過程中及完成后,要進行必要的跟蹤檢索。公司研究開發項目進行鑒定驗收時應出具專利檢索報告。公司技術創新項目委托社會組織承擔,或者通過招投標形式進行的,應當要求項目承擔者提供專利檢索報告作為審批立項的重要依據之一。項目取得階段性成果或完成后,承擔者應向本公司提供新的專利檢索報告,以及項目中產生的發明創造是否9、己經被申請專利的書面說明。第十六條公司對涉及專利的新技術、新產品進出口,必須進行專利文獻查新和檢索,全面了解有關技術或產品的專利狀況,避免重復引進和侵權等問題。第十七條公司向國外出口新技術新產品時,必須作有關專利查新、檢索工作,并報知識產權管理部備案。第十八條公司在制定技術發展方向、進行技術開發、技術貿易時,要充分利用專利文獻所提供的法律信息、科技信息和經濟信息,以達到經營決策的科學化。第四章專利的申請第十九條申請專利的目的在于獲得專利權,保護發明創造現在和潛在市場,以獲得一定的經濟效益。第二十條在新產品、新技術的開發,新材料、新工藝的研究、技術改造,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等工作中作出的發明創造10、,凡符合專利授予條件的,應及時申請專利,以取得法律的保護。對符合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應先提出專利申請,取得專利申請日(或優先權日)后,再進行科技評價、評估、評獎、產品展覽與銷售等。禁止一切在申請專利前導致技術方案公開而喪失新穎性的行為。對于不適于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視實際情況應將其納入公司技術秘密保護的范圍,從本公司專利戰略及經營實際出發需要公開的除外。第二十一條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應經公司審查確認后,出具非職務發明證明。員工與公司就職務發明與非職務發明發生爭議的,可提請當地專利管理機關調解處理。第二十二條公司與其它單位簽訂有關技術開發的合同,或者簽訂其它在將來履行中可能產生發明創造的合同時11、,合同應明確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的歸屬。對于跨單位學習進修、合作、工作的人員及公司臨時聘用人員,公司應當事先就該人員在學習、工作中做出的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歸屬與接受或派出單位簽訂合同。未簽訂合同或者合同規定不明確的,其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的歸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第二十三條需向國外申請專利的項目,公司應進行可行性論證。公司投資設立中外合資、合作公司時,外方以技術、設備、產品作價投資的,公司應就所涉及的專利和相關技術領域進行專利檢索和論證。公司與外方簽訂涉及專利或將來可能涉及專利事項的涉外合同,應對專利事宜或可能涉及的專利事宜作明確約定。第二十四條公司在新技術、新產品的開發和新12、材料、新工藝、新方法的研究,以及在技術改造、技術引進消化與吸收等工作中,作出的職務發明創造,符合專利法所要求的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的“三性”要求,必須在專利申請以后,方可進行下列的工作:(一)科技成果鑒定、技術交流、論文發表和產品技術鑒定。(二)參加國家、省、市級的展覽會、交易會,以及有關的技術投標。(三)進行技術合作、技術入股、技術開發、技術咨詢與技術轉讓。第二十五條在專利申請公布或者公告前,專利工作者及相關人員對其內容負有保密的責任。第二十六條專利申請的提出(一)項目主要完成人向所在部門提出專利申請,遞交技術交底書,對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的技術特點包括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有益效果做出完13、整明確的說明,并根據已知技術對發明創造的專利性做出評價。(二)部門專利管理員應在“部門審查意見”欄,就該專利申請是否符合專利法有關規定做出初審的有關意見;(三)初審完成后,由部門專利管理員將專利申請表及初審材料交至知識產權管理部;第二十七條專利申請的審批(一)知識產權管理部負責人員對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進行專利文獻檢索和可專利性審查,并將檢索的情況及專利三性審查意見填入專利申請表,并簽字;(二)知識產權部領導審查專利申請表并簽字;(三)知識產權管理部將專利申請表報公司主管技術副總經理審批;(四)公司主管技術副總經理批準后,知識產權管理部將專利申請表復印件返至申請部門,并進行專利申請辦理。第二十八14、條專利申請的辦理(一)專利申請根據其經濟價值、市場競爭價值的大小分為:普通級,重要級、重大級。1、普通級專利申請,是指具有一定經濟價值和市場競爭價值的專利申請;2、重要級專利審請,是指具有相當經濟價值或市場競爭價值的專利申請;3、重大級專利審請,是指創造性高、屬國內外首創,代表技術潮流或發展方向,能給公司帶來巨大經濟效益,使公司處于市場優勢地位的專利申請。(二)部門專利管理員通知發明人或設計人按專利申請須知的要求,將專利申請技術交底書及專利申請文件交知識產權管理部。(三)知識產權管理部根據專利申請重要性等級,按不同的方式辦理。1、普通級專利申請的辦理:外觀設計的專利申請由知識產權管理部直接辦理15、,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由知識產權管理部直接辦理或組織本公司專利申請人辦理;2、重要級專利申請的辦理:知識產權管理部在組織本公司專利代理人、發明人、相關技術人員或專利代理機構代理人進行討論。確定最佳保護范圍和方式后,組織公司內部專利代理人或委托專利事務所代理;3、重大級專利申請的辦理:知識產權管理部組織本公司優秀專利代理人、發明人、相關技術骨干或資深專利代理機構優秀代理人員進行詳細討論,確定最佳保護范圍和方式后,組織公司內部優秀專利代理人或委托資深的專利事務所代理。第二十九條公司對專利或專利申請,應由知識產權管理部依法及時交納年費或申請維持費,維持其有效。對擬在法定期限屆滿前放棄或終止的專利和16、專利申請,必須組織相關人員予以論證確認并報請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建立棄權專利管理檔案。第三十條公司不失時機地實施自有專利技術,或者引進他人的專利技術。本公司無條件或者不能充分實施自有專利技術時,應適時進行轉讓或許可他人實施。公司定期對專利權及專利申請狀況進行統計分析與評估,估算公司專利資產價值,并將其納入公司財務會計核算管理體系,作為公司經營決策的依據。公司聯營、兼并及對外合資、合作,開展重大技術貿易,涉及專利的公司應依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專利資產評估。公司開展上述專利資產評估應委托具備無形資產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完成。第五章專利的應用第三十一條專利的引進與轉讓,由知識產權管理部同有關部門一起提出可17、行性分析報告、法律狀態調查報告和市場分析與價格評估報告。第三十二條本公司與其他公司合作研究、開發或者委托研究、開發簽訂相關合同時,合同應當明確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等技術成果歸屬的條件,并符合國家和本公司相應規定。第三十三條本公司與國內外組織或者個人簽訂的合作研究、開發或者委托研究、開發的合同應包括下列內容:(一)項目中產生的專利申請權、專利權和相關技術秘密的歸屬;(二)本公司與合作方或者承接方對項目中產生的專利的轉讓、許可等的管理權限和管理方式;(三)本公司與合作方或者承接方投入的物質條件、資金及研究人員智力勞動各自所占比例以及對專利實施取得收益的分享辦法和比例。未簽訂合同或者合同未約定的,項目18、中產生的專利權及相關權益依法由承擔者持有或所有。第三十四條本公司實施他人專利技術或許可他人實施本公司專利技術應簽訂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應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個月內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備案。第三十五條引進技術涉及第三方專利時,應明確雙方在涉及第三方專利時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第三十六條知識產權管理部根據公司發展要求,應積極為公司實施國內外專利技術提供服務。第三十七條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或含有專利許可內容的技術轉讓合同的談判、簽訂,應有專利管理人員參加,并按照國家和本公司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執行。第三十八條本單位在引進技術,進口產品或建立中外合資企業外方技術、產品作價投資時,負責部門應將其技19、術、產品包含的專利技術項目,報知識產權管理部進行檢索。知識產權管理部根據檢索結果,提供檢索報告,為談判、簽約提供依據。第六章專利的保護第三十九條公司及員工有權保護本公司專利權不受侵犯,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發現侵權行為,應及時報知識產權管理部,并幫助做好調查取證工作,必要時可請求專利管理機關處理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同時本公司應避免侵犯他人的專利權。充分利用專利信息,監控與本公司有關的國內外申請專利的動向。對有損于本公司權益且不符合授予專利權條件的他人權利,應及時向中國專利局或外國專利局提出宣告無效請求,排除不應授權的專利。第四十條侵犯本公司專利權的行為包括:(一)未經本公司許可生產、銷售與本公司專20、利相同或相近似的產品。(二)未經本公司許可進口與本公司專利相同或相近似的產品。(三)將本公司專利號標記在產品上進行銷售,假冒本公司專利產品的行為。(四)使用上述侵權產品的行為。(五)未經本公司許可展示與本公司專利相同或相近似的產品和技術,以及從事招投標活動。第四十一條本公司專利權益涉及海關保護的,應按照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要求,及時向海關總署申請辦理專利權海關保護備案。第四十二條公司尊重員工的個人自由發明。員工不得將職務發明創造擅自以個人名義申請專利并持有該專利。對于以個人名義申請職務發明創造專利的,公司將依法處理。第四十三條公司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充分發揮專門人才發明創造的積極性。第四十四條21、公司根據專利法及實施細則和國家相關政策規定要求,建立公司內部合理的專利利益分配與獎勵制度。對公司職務發明創造,公司積極配合政府、行業、協會等機構,申報相應的獎項;對獲得獎項的職務發明人或設計人另外給予公司內部的精神和物質獎勵。第四十五條對職務發明創造或外觀設計,獲得專利授權,產生經濟效益的,在產生經濟效益的當年年底,公司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給予以下物質獎勵:(一)被授予專利權的,自專利權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發給發明人或者設計人一次性獎金:一項發明專利的獎金為人民幣不少于_元;一項實用新型專利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的獎金為人民幣不少于_元。以上獎金,計入成本;(二)本公司直接實施專利的,每年從實施該項發明或22、者實用新型專利所得利潤納稅后提取不低于_,或者從實施該項外觀設計專利所得利潤納稅后提取不低于_,作為報酬支付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或者參照上述比例,發給發明人或者設計人一次性報酬;(三)被授權的專利由本公司許可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實施的,從許可實施該項專利所收取的使用費納稅后提取不低于_作為報酬支付發明人或者設計人;(四)專利技術作價入股的,從該專利技術股權中提取不低于_的股權獎勵給發明人或設計人。第四十六條公司將專利與設計業績作為考核技術人員工作的重要依據。公司在聘任技術人員職務和給予相關獎勵時,將其申請專利和獲得專利授權情況,作為考核的主要依據之一。公司技術人員所作出職務發明創造產生突出效益的,可23、作為有突出貢獻的專業人員,在評定技術職稱時作為破格晉升的條件。第四十七條在依托產學研合作的公司技術創新活動中,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發明創造完成人及專利實施的主要完成人,應支付與其實際貢獻相當的報酬,可以用股權收益分配等符合國家政策的形式支付報酬。具體方式通過合同約定。第四十八條對于在本公司專利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部門和個人,本公司給予表彰和獎勵。第四十九條違反本辦法,將職務發明創造擅自以個人名義申請專利,在科技研發中造成失密,或未及時申請專利,或者專利管理工作人員玩忽職守、履行職責不當或者泄露秘密,造成公司損失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本公司將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第五十條請求調處24、專利糾紛和進行專利訴訟,由知識產權管理部負責辦理,必要時可委托專利代理機構或法律事務部或律師事務所辦理。對委托專利代理機構或律師事務所辦理專利訴訟的,應有法律事務部參與,并將有關材料送法律事務部備案。第五十一條本公司對其專利或專利申請,應依法及時交納年費或申請維持費,維持其有效。對擬在法定期限屆滿前放棄或終止的專利和專利申請,要予以論證確認并建立管理檔案。具體事宜由知識產權管理部負責。第五十二條本公司應充分利用專利信息,掌握與本企業有關的國內和國外申請專利的動向,對有損本公司權益且不符合授予專利權條件的他人專利,應及時提出宣告無效請求,排除不應授權的專利。具體事宜由知識產權管理部負責。第五十三25、條公司職務發明創造在申請專利前,有關人員應按規定對該發明創造嚴格保密。公司的調離、離退休人員,外來學習進修、臨時工作人員在離開公司前,應將其所從事、參與公司技術工作的技術資料交給公司,并承擔相應的保密義務。未經公司許可,不得擅自發表涉及應予保密內容的論文或文章,不得以個人名義將屬于本公司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第五十四條科研開發過程中,出現泄密事件時,應采取緊急措施減小影響和損失,并同時向本公司知識產權管理人員、主管領導匯報。第七章附則第五十五條本辦法未盡之規定,以最大限度保護本公司專利權、促進本公司技術創新為原則處理。第五十六條本辦法在執行過程中如有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第五十七條本規定由本公司知識產權管理部負責解釋。第五十八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