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自備筆記本電腦使用管理制度.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職z****i
編號:1120117
2024-09-07
4頁
23.04KB
1、公司員工自備筆記本電腦使用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員工自備筆記本電腦使用管理制度為了充分利用各方資源,鼓勵員工自購/自帶筆記本電腦辦公,使員工個人筆記本電腦得到充分使用,以及保證公司員工個人筆記本電腦的有效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適用范圍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因業務需要使用筆記本電腦辦公的員工。二、申請補貼要求及流程:1、審批流程:申請人申請(附件:員工自購/自帶筆記本電腦補貼申請表)所在部門負責人審批公司行政部審批財務部發放補貼。2、員工需提供購置發票,才能申請補貼,并應達到公司規定的最低配置要2、求:CPU酷睿I3,內存2G,VGA接口,USB接口。三、補貼標準及報銷方式自購/自帶購買價款支付方式員工自行購買并支付補貼期限2年補貼標準及方式補貼 200元/月,未轉正員工試用期間不發放,轉正時一次性補足試用期間每月補貼合計金額;轉正后,按月發放。補貼申請間隔補貼申請間隔為4年,如補貼年限期滿后,員工筆記本電腦配置不能滿足工作需要,經行政部確認后,再次自行購置筆記本電腦,提供發票,根據流程審批,公司將重新發放補貼。補貼期限內每人僅可申請一次。四、管理細則1、員工自費購置的筆記本電腦,產權歸個人所有,使用權歸公司所有, 由個人使用, 公司將不再提供公用辦公電腦;2、員工個人筆記本電腦由個人自3、行保管與維護,丟失和損壞責任自負。且不能由于個人使用或其他客觀原因影響工作,出現故障時應及時維修,日常維護維修及增加配置的費用須由個人承擔。3、在享受補貼期間,員工自購的筆記本電腦如因維修或遺失等原因無法使用,在條件允許下可借用公司的備用電腦臨時辦公,但累計不得超過 15 天,否則不予發放當月補貼。4、個人若遺失后重新配置筆記本電腦的,只可接續剩余未到期享受的補貼部分;遺失后兩個月內未配置的,需將原已發放的補貼退還公司。5、如有特殊情況忘記帶電腦而暫時使用公司電腦的,必須與部門負責人說明情況,一個月內有 2 次未帶電腦,停止發放當月補貼。6、享受補貼期間員工若離職或公司不與其續簽勞動合同時,補4、貼將從員工與公司正式解除勞動關系的當月停止發放。申請人離職時,相關公司資料需按公司管理規定進行備份或徹底刪除,不得進行任何未經允許的備份。7、享受補貼的電腦中存儲的與公司有關的文檔資料、技術秘密、經營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等其所有權均屬于公司,申請人應嚴格遵守公司有關保密制度和協議的規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8、公司按照要求定期將申請人筆記本電腦中的與公司有關的數據進行備份時,申請人必須予以積極配合。9、筆記本的使用必須遵守公司相關管理制度。若申請人違反本制度規定要求,或有不誠信的情況,經核實后公司將追回相關的電腦補貼款,取消補貼資格,并視情況予以警告、通報批評直至解除勞動關系。10、本制度從公布之日起執行。附件一:員工自購/自帶筆記本電腦補貼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