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傳人:職z****i
編號:1120446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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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存貨盤點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公司存貨盤點管理制度1目的為加強公司存貨資產管理,保障公司存貨資產的安全性、完整性、準確性,及時、真實地反映公司存貨資產的結存及利用狀況,使公司存貨資產的盤點更加規范化、制度化,為公司銷售、生產計劃及財務成本核算提供依據,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2適用范圍與有關定義2.1 適用范圍2.1.1 本制度規范了存貨盤點工作的方法、程序、要求及責任。2.1.2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倉庫存貨、車間存貨、外協存貨的清查盤點。2.2 有關定義2.2.1 倉庫存貨盤點:對2、所有存放公司物資的倉庫(包括在外庫房)中存貨的盤點,如原材料、燃料、輔料、外購件、自制件、產成品等的盤點。2.2.2 在制品盤點:各部門已從庫房辦理領料手續或尚未辦理完工入庫手續的所有在制品(在建工程),包括滯留在車間、工地的原材料、半成品、產成品等。2.2.3 外協件存貨盤點:對已經發到外協單位尚未回司的產品的盤點。2.2.4 自盤:存貨管理部門倉管人員對存貨進行的盤點。2.2.5 復盤:倉庫主管或材料主管對存貨進行的盤點。2.2.6 抽盤:財務部對自盤的結果進行的復核和抽查盤點。3職責分工3.1 財務部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存貨盤點工作。包括發布盤點通知、監督盤點過程、抽查復核盤點結果、發布3、盤點工作考核通報,根據公司領導的批復意見對盤點結果進行帳務處理。3.2 存貨管理部門負責盤點的具體實施、確認、統計、上報工作。4盤點時間4.1 自盤:每月xx日前進行,節假日順延。具體時間由各倉庫管理部門擬定盤點計劃表并組織實施。4.2 復盤:每季度末月xx日前進行,節假日順延。具體時間由各倉庫管理部門擬定盤點計劃表并組織實施。4.3 抽盤:每季度末月的xx日前進行,節假日順延。具體時間由財務部擬定盤點計劃表,經分管領導批準后于盤點日一周前發各有關部門。4.4 財務部每季度應至少安排一次不定期盤點,具體工作由財務部負責擬定計劃并組織實施,重點檢查卡、物相符率或賬、卡相符率或賬、卡、物相符率。44、.5 若要變更時間,必須征得財務部負責人同意方可。5盤點方法5.1 實地盤點法是在財產的存放地點逐一對其進行清點或用計量儀器確定實存數量的一種方法。5.2 抽樣盤點法是對某些價值小、數量大,不便逐一清點的財產,采用從總體或總量中抽取少量樣品,確定其樣品數量,然后再推算總體數量的方法。5.3 估算法是對某些數量大、堆放不規則、價值低廉、不適合實地盤點法對財產進行逐一計量,而估計其數量的一種方法。5.4 實際盤點過程中,對于價值較大的外購件、自制件、自制半成品、產成品必須采用實地盤點法,對于價值小、數量大、不便逐一清點的存貨可采用抽樣盤點法和估算法。6盤點要求6.1 每月xx日所在周的周五下班時間5、為盤點關賬時點,關賬前發生的單據必須入賬,關賬后發生的單據待盤點結束后入賬至下個月。6.2 各物料使用部門將盤點日需領物料在倉庫盤點日前2天到倉庫領取,于盤點前3天將剩余物料辦理好退倉手續入庫,以便倉庫盤點工作順利進行。6.3 存貨盤點前各部門應進行清理整頓,分類、分區域按規定堆放好存貨,并粘貼好物料標識卡。抽盤要求盤點之日倉庫物料盡量停止流動。6.4 收貨待處理尚未進帳的物品應置于收貨待檢區,備好待發物料應置于備料區,并做好標識,不列入盤點范圍,但須保留相關進出單據,以便盤點時作為補充證據。6.5 參與盤點的有關人員在進行盤點前要明確自己的職責、任務,事先做好準備。盤點使用的單據、表格需要修6、改時,須經財務部部長簽字后生效,否則追究盤點記錄人員的責任。6.6 盤點工作要連續進行,不準中間中斷,負責盤點各有關人員原則上不準請假,遇緊急事情時,應事先向盤點總指揮請假,獲準后方可離開,各有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崗位。6.7 盤點人員必須認真、準確對盤點物品進行清點、稱量,如實填報盤點結果,真實反映資產結存狀況,嚴禁弄虛作假,盤點報表填報要求數據準確、字跡清楚。6.8 盤點時應先清點或稱量實物,后對物料標識卡,再填盤點表核對賬面數,盤點時發現物、卡、賬不符,實物保管人員負責核實、查明原因。6.9 盤點時倉管人員需認真回答復盤、抽盤人員提出的問題,并說明實物出現盈虧、殘損的原因,并由復盤、抽盤人7、員記錄在案,當場未查實的問題由倉庫管理部門于盤點后三天內查清原因,并出具實物盤點異常報告交財務部。6.10 各類存貨的賬、物、卡種類相符率要求為100%。7盤點程序7.1自盤7.1.1 倉管部門負責人指定材料主管在盤點日打印盤點表分發給盤點人員,同時報財務部電子表格一份。7.1.2 自盤人員按照盤點進度計劃及盤點表進行盤點。7.1.3 自盤人員核對盤點結果是否與盤點表結存數量一致,如不符,則在確認后查找不符原因,直至清楚無誤為止。7.1.4 自盤人員在盤點表上簽名后交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7.1.5 材料主管對盤點確認的差異物料填寫盤點盈虧報告單交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7.1.6 倉庫管理部門將盤8、點表(打印裝訂并簽名)、盤點盈虧報告單在盤點日后兩天內交財務部。7.2 復盤7.2.1 復盤人員在初盤人員的陪同下進入盤點區域進行實物盤點。7.2.2 復盤可采用100%復盤,也可采用抽盤,由倉庫管理部門在盤點計劃表中確定,但復盤比例不得低于物料種類的50%。7.2.3 復盤人員按復盤安排分工進行盤點,點數員應邊點數、邊報數,記錄員應將盤點結果記錄在盤點表上,如須稱量,由點數員進行稱量作業。7.2.4 復盤與自盤如有差異,須與自盤人員進行盤點確認,確認有誤的,由自盤人員在盤點表中“復盤數量”旁簽字,以示負責。7.2.5 若復盤物料種類差錯率超過15%(含15%)以上時,則報告部門負責人處理,必9、要時,部門負責人要求實物保管員對所管全部物料進行重新盤點。7.2.6 復盤完成后,如與自盤無差異,復盤人將盤點表上交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如與自盤有差異,則按7.1.6辦理。7.3 抽盤7.3.1 抽盤人員在自盤、復盤人員的陪同下隨機抽樣物料,抽查比例不得低于所盤物料的20%、盤點金額達到80%以上,對單位價值較大的材料、產成品必須做到逐一盤點。7.3.2 抽盤人員將抽盤結果記錄在盤點表上。7.3.3 對于抽盤與復盤有差異的物品,須與復盤人員進行再次盤點,確認有誤的,復盤人員應在盤點表中“抽盤數量”旁簽字,以示負責,并記錄最終盤點的結果。7.3.4 在整個抽盤作業中,抽盤組織人員對抽盤10、情況進行巡查,對抽盤中遇到的問題,抽盤人員應向抽盤組織人員或部門負責人反饋、報告。7.3.5 若抽盤發現物料種類差錯率超過10%(含10%)以上時,則報告財務部負責人處理,必要時,應要求實物保管員對所保管全部物料進行重新盤點(復盤人員也參加盤點)。7.3.6 盤點結束后,財務部盤點人員要在盤點表上做簡要總結,注明抽盤項數、不合格項數、其他事項,抽盤雙方當事人進行簽字確認。8不定期盤點8.1 財務部門應根據實際情況指派人員抽查資產結存狀況,抽查時各實物保管部門要派人在盤點現場協助,抽查物品數量不得低于所抽查實物保管部門物料的5%。8.2 抽查日期及項目,以不預先通知經管部門為原則,組織工作可適當11、簡化。8.3 抽查可采取由賬至物或由物至賬的方式,抽查人員應將抽盤結果填寫在抽盤表上,若有差異則須計算出差異數量,并要求存貨保管人員在抽盤表上簽字確認。9財務處理9.1 盤點若產生盈虧,于盤點后2個工作日內,由倉庫管理部門材料主管編制盤點盈虧報告,報部門負責人審核后交財務部。9.2 財務部對盤點盈虧報告復核無誤后,編制盤點匯總表,將盤點盈虧報告、盤點匯總表交總公司審批,要求在兩個工作日內完成。9.3 財務部、倉庫管理部門在接到審批后的盤點盈虧報告1個工作日內完成賬、卡調整工作。10 盤點報告編制10.1 每月自盤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倉庫管理部門應編寫盤點總結報告(內容主要包括盤點情況說明、盈虧和處理建議、相關責任人的獎罰建議等)報財務部。10.2 每季抽盤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財務部應編寫盤點總結報告(內容主要包括盤點情況說明、盈虧和處理建議、相關責任人的獎罰建議等),并呈總會計師、總經理審閱。11 本制度未涉事項,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確認。12 本制度自xx年四月一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