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商業銀行股份公司六相符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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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20535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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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農村商業銀行股份公司六相符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做好會計核算工作,提高會計基礎工作質量,規范賬務核對行為,有效防范操作風險和道德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于加強農村中小金融機構金庫尾箱管理的通知銀監辦發279號、XX省聯社會計實務準則等法律法規和制度的規定,結合我行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我行所有轄內機構(含營業部和機關會計,下同)。第二章 基本規定 第三條 “六相符”是指對本機構的各種會計核算科目、各類庫存現金、銀行賬戶、有價證券和2、投資等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以及本機構各項內部資金往來等賬務進行全面核對,以保證賬賬、賬款、賬據、賬實、賬表、內外賬務全部相符。第四條 “六相符”通過賬務核對實現,賬務核對按對象分為內部賬務核對和內外賬務核對,按核對方式分為計算機對賬和手工對賬,按對賬時間分為每日對賬、定期對賬、不定期對賬。第五條 賬務核對實行換人對賬原則,記賬崗位和對賬崗位必須嚴格分開,即記賬員本人不負責對賬,而應由機構負責人指定委派會計、分理處會計、會計員、復核員、事后監督員等專人對賬,并備有檔案可查。第三章 “六相符”核對方法第六條 根據各類賬務的特點,分別采取不同的方法保證“六相符”。賬務核對方法一般采取總分核對法,賬3、實(款、據)核對法、賬折(單)見面核對法、余額對賬單法、電話對賬法、系統自動對賬法等。有條件的網點應堅持上門核對賬務,對業務發生頻繁,往來賬務金額較大的賬戶要提高對賬的頻率。第七條 總分核對法是指在某一時點對總賬和分戶賬進行余額核對。賬實(款、據)核對法是指在某一時點對賬與實物、賬與庫款、賬與借據進行余額核對。賬折見面核對法是指在辦理業務時,及時對分戶賬與存折、存單進行余額核對。余額對賬單法是指平時使用復寫賬頁方式記賬,將對賬聯及時交對方對賬,月末發送余額對賬單給對方,進行發生額和余額核對,核對完畢后,在規定的時間內將余額對賬單(回單)退還營業網點。電話對賬法是指某時點用電話與對方進行余額對賬4、。系統自動對賬法是指按照系統對賬程序進行自動對賬。第四章 賬務核對頻度第八條 每日核對(1)總賬各科目的發生額、余額與該科目各分戶賬合計數及日計表各科目發生額、余額核對相符。(2)余額表上各戶余額加計總數應與該科目總賬余額核對相符。(3)現金收入、付出日記簿的合計數,應與現金科目日結單、現金科目總賬借、貸方發生額核對相符;現金庫存登記簿的庫存數,應與實際庫存現金和現金科目總賬余額核對相符。(4)表外科目余額應與有關登記簿核對相符,其中重要空白憑證、有價單證經管人員必須核對當天領入、使用、出售及庫存實物數。(5)使用計算機處理業務的,除按上述要求核對外,每天還應對以下內容進行核對與檢查:按科目加5、計憑證借、貸方發生額與計算機打印的科目日結單總額核對相符。對每個柜員所處理的業務軋賬,并進行平衡檢查。對流水賬進行平衡檢查。對尾箱(含ATM、CRS鈔箱)核對,包括核對現金和重要空白憑證。對手工現金賬與電腦流水賬進行核對。對本機構所處理的業務軋賬,并進行平衡檢查。第九條 定期核對。定期核對是核對未能納入每日核對的賬務,主要核對以下內容:(1)使用丁種賬頁記載的賬戶,按旬加計未銷賬的各筆金額總數,與該科目總賬的余額核對相符。(2)儲蓄科目必須按月通打一次全部分戶賬(卡)余額,與各該科目總賬的余額核對相符。使用省聯社核心業務系統處理業務的,可以不進行此項對賬。(3)貸款借據必須按月與該科目分戶賬核6、對相符。(4)余額表上的計息積數,按旬、月、結息期與該科目總賬累計積數核對相符。使用省聯社核心業務系統處理業務的,可以不進行此項對賬。(5)各種卡片賬按月與各該科目總賬或有關登記簿核對相符。(6)各種有價單證、重要空白憑證等,每月要賬實核對相符。(7)各種固定資產、投資性房地產、無形資產、低值易耗品等每年年終決算前進行一次賬實核對。第十條 不定期核對(1)收到人民銀行送來的存放人民銀行準備金存款、備付金存款和特種存款等的“余額對賬單”,應即時換人核對相符。(2)收到其他金融機構送來的存放其他同業款項的“余額對賬單”,應即時換人核對相符。其他金融機構未及時發送對賬單的,我行營業機構應主動發送對賬7、單與其核對,并保證做到每月核對一次。我行機構對同業存放款項,應堅持按月發送對賬單與同業存放機構進行對賬,并限期收回對賬回單。(3)對外賬務核對。存折戶應堅持在辦理業務的當時賬折核對相符。各單位的存款賬戶(使用復寫賬頁的)應按月或季、貸款賬戶應按季或年填發“余額對賬單”與單位對賬,限期收回。對于金額大、交易多的賬戶應主動上門對賬。個人貸款賬戶一般應每年發送一次核對通知書與貸款戶核對,并及時收回核對回執。(4)聯行往來的賬務核對,按照聯行制度規定辦理。(5) 存放系統內款項、系統內存放款項、社內往來科目,除系統自動控制對賬外,還要采取往來雙方互發對賬單的方法進行對賬,每月至少核對一次,并按月收回對8、賬單。(6)對于各種調出、拆出、借出資金和調入、拆入、借入資金,以及存出保證金、長短期投資款項,我行機構應采取上門或函證方式進行核對,并簽發核對通知書,上門核對或函證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并及時收回核對回執。第五章 賬務核對時間規定第十一條 對賬時間規定(1)每日核對的賬務,應當在當日日結后或次日開工前及時進行。(2)按月核對的賬務,應當在每月月末最后一天月結后或次日開工前及時進行,對于發送對賬單核對的,應當在次月7日前收回對賬回單。(3)按季核對的賬務,應當在每季季末最后一天月結后或次日開工前及時進行,對于發送對賬單核對的,應當在每季季末次月10 日前收回對賬回單。(4)按半年核對的賬務,應當9、分別在每年6 月末和12 月末最后一天月結后或次日開工前及時進行。對于發送對賬單和簽發核對通知書核對的,應當分別于7月15日前和次年l月15日前收回對賬回單和核對回執。(5)按年核對的單位貸款賬戶,應當于每年12 月31 日年結后或次日開工前及時進行,于次年1月20日前收回對賬回單。按年核對的個人貸款賬戶,可采取上門核對、發送核對通知單、張榜公布等多種形式進行,時間可不作限制,只要求每年核對一次。第六章 “六相符”質量核定和考核第十二條 “六相符”質量認定,內部賬務以對賬率衡量依據,外部賬務以對賬回單收回率為依據,對賬率及對賬回單后回率均應達到100%。對賬率計算公式是:對賬率=已對賬賬戶應對賬賬戶100%;對賬回單收回率計算公式是:對賬回單收回率=已收回對賬回單應收回對賬回單100%。第十三條 “六相符”工作要求納入我行轄內機構委派會計、內勤(含綜合柜員、記賬員、出納、事后監督、信貸內勤)、外勤(含支行行長、支行副行長、客戶經理)等崗位工作職責,并根據每個崗位的特點制定符合崗位的相應條款進行崗位考核。第七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本制度由XXXX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本制度從頒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