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規章制度編制規范及有關問題.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職z****i
編號:1120556
2024-09-07
7頁
48KB
1、公司規章制度編制規范及有關問題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規章制度編制規范一、規章制度的結構(一)規章制度的結構一般由名稱、題注、正文三部分組成。正文由總則、分則、附則等組成。1、總則的內容主要包括:制定規章的目的、依據、原則、適用范圍、應對的主要風險(可選項)等。2、分則是規章制度的主體,應當內容詳實,具有操作性,權責統一,其內容主要包括:制定機構及職責,執行規章制度的具體方式方法,詳實的權利義務要求,責任追究及激勵措施等。3、規章制度附則內容主要包括:解釋權、實施日期等。(二)規章制度的文本格式表1 文本格2、式表項 目示 例要 求頁面設置A4 紙,頁邊距上、下、左、右均為2.5cm標題的制度(辦法、規定等)黑體小二號加粗居中,單倍行距,段前段后均為0.5 行題注(非必須項)宋體小四號字,居中,行距20 磅,段前后為0.5 行節標題第一章 宋體小三號加粗,標號用Times New Roman,左齊,單倍行距,序號與題名間空一格,單倍行距,段前段后均為1 行段落文字宋體小四號字,兩端對齊書寫,段落首行縮進2 個字符,行距20磅,段前后為0.5 行;表序、表名表3.1 置于表的上方,宋體五號居中,單倍行距,表序與表名文字之間空一個格,與正文之間要有一行的間距(如遇到翻頁不用),段前后為0圖表中內容圖表中3、字體為五號,段前段后為0,16 磅行距,表和圖居中放置,段前后為0,表和圖中文字根據情況居中或居左二、規章制度的名稱規范(一)規章制度的命名應當概括出制訂規章制度調整的對象,命名應當完整、準確、簡潔。(二)規章制度命名一般結構為:單位名稱+調整對象+名稱類別(制度、辦法、規定、細則)。(三)某些規定性的規章制度,因為客觀要求需要盡快增加新的內容,對原規章制度內容并不改變的,為避免因修訂程序延誤時間,可以制定“補充規定”。(四)規章制度標題的題注應當載明制定(或修訂)機構、制定(或修訂)日期。三、規章制度制定目的和依據規范(一)制定規章制度的目的和依據是規章制度的必備條款,應當在規章制度的“第一4、條”做出表述。(二)制定規章制度的目的是指所制定的規章制度要獲得的直接結果的高度概括。按照具體到抽象、直接到間接、微觀到宏觀、由近及遠的順序依次表述。(三)制定規章制度的依據是指所制定的規章制度的法律依據和事實根據。法律依據主要指依據的具體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或制度規定,事實依據主要是指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規章依據的表述一般應采取以下方式:1、涉及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或制度規定較單一,并間接涉及的,可以表述為“根據XX 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2、如果涉及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或制度規定的名稱較多,或者是間接涉及的,一般不需列舉,可以表述為“根據有關法律、法5、規及XX 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3、無直接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或制度規定依據的,可以表述為:“為了,根據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四、規章制度的適用范圍規范(一)規章制度的適用范圍,是指規章所適用的空間、人、行為和物。(二)空間,指規章制度適用的公司管轄范圍。通常按以下方式表述:按管轄權表述的,一般為“本規定適用于本公司本部”、“本規定適用于公司本部、各大區及下屬分中心”等;(三)人,指規章制度所調整的人或者組織。通常表述為“員工”等。如“公司所有員工必須遵守本規定的規定”。(四)行為,指規章制度所調整的行為。如“本規定適用于分中心單證操作及相關活動”。(五)物,指規章制度所調整6、的物。如“本規定適用于公司*相關業務”。(六)規章制度適用的表述,應當結合實際需要,可以是空間、人、行為和物的單一表述,也可以組合表述(一般按照“本規定適用于空間行為物、人”的順序表述)。五、規章制度確定的管理機構規范(一)管理機構是指規章制度確定的主要管理某一方面工作的部門或協助管理某一方面工作的部門,其表述應當遵循以下原則:1、主管部門的表述有實寫(如財務部)和虛寫(如各業務部門)兩種方式。一般采用虛寫的方式,虛寫可以避免因部門名稱的變更而頻繁修改規章。但是如果虛寫指代不明,難以認明該表述實指哪一個部門,或者會產生歧義時,則應當實寫。2、一個規章制度一般明確一個主管部門;不便統一管理的可以7、明確分別主管的部門;需要在統一主管部門下分管的,可以明確統一主管部門和分工主管部門。3、既有主管部門又有協管部門的可以明確主管部門和協管部門。(二)主管部門按照以下方式表述:1、明確一個主管部門的,可表述為“XX 部門主管(或稱歸口管理)XX 工作”。2、以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部門共同作為主管部門的,可以表述為“XX 部門和XX部門是XX 工作的主管部門,分別在XX、XX 范圍內負責XXXX”。3、既有主管部門又有若干分管部門的,分管部門應當一一列舉,可表述為“A、B、C、D 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配合(或協助)做好XX 工作”。六、責任追究和激勵措施規范(一)為保證規章制度的落實,規章制度可以設8、定責任追究和激勵措施條款。(二)責任追究和激勵措施條款一般可以表述為“獎勵與處罰”、“獎懲”或“檢查與考核”等。(三)規章制度對獎勵有具體規定的,獎勵內容與處罰內容放在同章或條內表述。對獎勵只有原則規定的,獎勵部分應當在總則中表述,處罰部分則單獨設章或條,一般表述為“罰則”、“責任追究”等。(四)規章制度對獎勵的表述,可采取以下方式:1、原則表述:“對XXXXXX 成績突出的,給予表彰和物質獎勵”;2、具體表述:“對XX 成績突出的,給予表彰,并根據創造XX 效益或挽回經濟損失的大小,分別給予XX 元至XX 元的獎勵”。(五)規章制度對處罰的規定,通常采取以下方式:1、條文對應表述:依次引述規9、章制度中設定的違規行為的有關條款序號,然后表述所給予的相應處罰。如“違反本規定第X 條(第X 款)規定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XXXXXX、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罰種類,也可原則規定經濟處罰”。2、行為歸納表述:直觀地引述某種違規行為,然后規定相應的處罰種類。如“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XX(指違規行為的歸納表述或者直接表述),分別給予直接責任人及相關責任人、部門負責人XX、XX 處罰”。七、規章制度的附則規范附則主要內容包括:(一)過渡性條款。就新設定的規范對既存事實和行為的溯及力問題做出的限制性規定和過渡性安排。可以表述為“本規定實施前XX(原既存事實和行為),應當自本規定施行之日10、起XX 期限內,按照本規定的規定辦理”。(二)規章制度的實施日期。規章制度一般應當明確規定實施的具體日期。根據不同情況可以分為三種表述方式:1、需要有一定的時間宣傳和準備后才能生效實行的規章,可以表述為“本規定自XX 年XX 月XX 日起實施”。2、需要立即生效實施的規章,可表述為“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實施”。3、需要某種條件成熟后才能實施的規章,可以表述為“本規定自XX(指條件成熟)起實施”。(三)廢止事項。一般緊接在規章制度施行日期之后表述,被廢止的規章制度應當注明該規章制度的名稱、通過日期、公布文號及與之相配套的有關細則等。八、規章制度其他需要規范的有關問題(一)概念和術語的定義1、規章制11、度中某些概念、專用名稱和專業術語有的是特定所指需要加以定義,有的是高度概括和抽象用語需要解釋,有的在規章制度中反復使用需要簡稱。2、貫穿規章制度始終的概念、專用名稱和專業術語,其定義條款應當在總則一章中表述;不需貫穿規章制度始終的,其定義一般在做出具體行為規范的有關條款中一并表述。3、規章制度中概念、專用名稱和專業術語,一般表述方式為“本規定下列用語的含義:XX,是指;XX,是指”(適用于多個概念);或者表述為“本規定所稱XX,是指”(適用于單個概念)。4、規章制度中單位名稱和一些常用語應當使用全稱,為了簡明清晰,也可以使用簡稱,但其在規章首次出現時應當使用全稱,并注明以下簡稱的稱謂。如“中遠12、物流倉儲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遠倉配)”、“安全技術部(以下簡稱安技部)”等。5、規章制度中單位名稱和一些常用語使用全稱或者簡稱時,應當貫穿規章制度的始終,全稱和簡稱不得前后交叉使用,避免指代不明、互相矛盾、發生歧義的現象。(二)但書條款1、規章制度中的但書是指規章制度條文中的一種特定的句式,是對前文所作規定的轉折、例外、限制、補充或附加條件的文字。2、但書條款一般用“但是”表述。如“相關業務人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但是不限于XX”。(三)有關詞語的選用1、以雙音節構詞的常用字,在規章制度條文中應當使用“可以”、“應當”、“或者”、“按照”,不用“可”、“應”、“或”、“按”等。2、指示代詞的選用。規章中的指示代詞,不論是指人或者物,均用“其他”,不用“其它”。(四)日期和數字的表述1、凡涉及法定日期的表述,用“日”、“月”、“年”,不用“天”表述。2、規章制度條款中的日期、量數、比例數、百分比等,一般用漢字小寫數字表示。3、含有日月簡稱表示事件、節日和其他意義的詞一般用漢字表述,如“五四運動”、“五一國際勞動節”等。4、成型的詞、詞組、成語、慣用詞縮略語或具有修辭色彩的詞語中作為語素的數字,應當使用漢字。如一律、星期五、“十五”規劃、第三季度等。5、按照民法的規定,規章制度中所稱的“以上”、“以下”、“ 以內”、“屆滿”均包括本數;所稱的“不滿”、“以外”不包括本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