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員工行為規范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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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20574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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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員工行為規范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市XX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行為規范管理制度第一章 總則第一節 制訂目的 為保證增強員工遵紀守法和自我約束意識,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做到有獎有懲,獎懲分明,特制訂本制度。第二節 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XX市XX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所有員工。 第三節 實施原則本制度在實施時,須遵循責權利掛鉤、獎勤罰懶、獎優罰劣、按勞分配原則。第二章 員工行為獎勵制度第一節 口頭表揚 公司倡導積極的溝通和管理,中心/部門負責人應及時就員工的日常良好表2、現做口頭表揚。第二節 書面表揚書面表揚由中心/部門負責人提出,報公司人力行政中心/人力行政部批準后,方可下發文件及存檔。第三節 記功對于員工的特別表彰可采用書面表揚并記功的方式,例如維護公司利益,為公司做出重大貢獻或具有其他重大功績,作為其他員工表率者等。 第四節 年度表彰(特殊表彰項目)公司根據發展的不同階段、不同戰略而設立不同獎項。例如:每年年底對優秀個人和集體進行選拔,評選出“十佳團隊”及“十佳個人”。詳細內容,請參照每年度發布的具體選拔辦法。第三章 員工行為違紀管理制度第一節 違紀類型1. 一般違紀違反公司制度或相關工作流程、標準 (包括成文或不成文的工作流程、標準),情節輕微且未造成3、任何損失(包括潛在的和已發生的),或雖造成輕微損失,但并非故意的行為。其中,輕微損失是指損失低于1000元(含)以下。情節輕微是指非出于惡意,影響較小。2. 較重違紀違反公司制度或相關工作流程、標準 (包括成文或不成文的工作流程、標準),情節較重且造成不良影響或造成輕微損失(包括潛在的和已發生的),或雖非故意,但造成較重損失的行為。其中,較重損失是指損失超過1000元以上但低于5000元或泄露公司保密信息。情節較重是指造成一定影響。3. 嚴重違紀故意違反公司制度或相關工作流程、標準(包括成文或不成文的工作流程、標準),情節和影響嚴重且給公司造成較重損失(包括潛在的和已發生的),或雖屬過失,但給4、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行為。其中,嚴重損失是指損失超過5000元或故意泄露公司重要的保密信息;情節嚴重是指故意違紀,給公司帶來嚴重影響或使公司制度難以執行。4. 違紀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本制度中所列行為,且公司有權判定員工違紀行為的嚴重程度,有權決定給予違紀員工何種處分。第二節 懲罰方式1. 口頭警告:適用于一般違紀。2. 書面警告(情節嚴重者降級降職):適用于較重違紀。3. 通報批評:任何一種違紀行為,視情節嚴重程度及違紀次數多少均可給與通報批評。公司有權對被通報批評的員工,直接采取解除勞動關系處理。4. 賠償或罰款:適用于各類違紀中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情況。5. 解除勞動關系:適用于嚴重違紀,情節嚴重5、者,公司將追究相應法律責任。第三節 一般違紀行為 1. 在一個考勤周期內,無故遲到或早退超過 3次。2. 在工作時間擅自離開3小時(含)以內,情節輕微且未造成任何損失。3. 在一個考勤周期內漏打卡超過6次(含)以上。4. 未能按照公司要求在8小時(含)以內審批OA系統流程。5. 不能按時參加公司各級別會議,且未向組織者請假并說明理由。6. 在工作時間聊天、吃零食、串崗、戲鬧、休息、打嗑睡。7. 在工作時間干私活。8. 未經許可擅自安排外人進入辦公室,但未造成損失。9. 著裝、儀表、禮儀不符合公司禮儀規范。10. 因自身過失或不遵守辦公區管理規定造成公司財物輕微損失。11. 擅自私配公司各種鑰匙6、,但未造成損失。12. 未經批準,自行調換筆記本或臺式電腦,或違反計算機和網絡管理規定。13. 無故不出席公司主辦的重要活動或培訓活動。14. 培訓期間不遵守培訓守則。15. 不服從主管領導合理指導或調配。16. 因個人原因被客戶投訴。17. 管理人員或檢查監督人員的輕微失職行為。18. 違反公司制度的其他一般違紀行為。19. 其他一般違紀行為。第四節 較重違紀行為 1. 在一個考勤周期內,無故遲到或早退超過7次或曠工半日(含)以上。2. 在工作時間擅自離開3小時(含)以上,情節輕微,且未造成任何損失。3. 在一個考勤周期內漏打卡超過10次(含)以上。4. 在工作時間干私活,且情節嚴重。5. 7、著裝、儀表、禮儀不符合員工禮儀規范,且經規勸拒不改正。6. 制造謠言、惡意中傷、騷擾其他員工,情節較重或經規勸拒不改正。7. 散播有損公司的謠言或挑撥公司與員工之間感情。8. 在公司范圍內爭吵、打架造成不良影響。9. 因自身過失或違反辦公區管理規定,造成公司財物較重損失。10. 損壞或遺失公司財物,造成輕微或較重損失。11. 遺失公司重要文件或資料。12. 在公司內部拾到物品,不上交或詢問失主,而據為己有。13. 未經主管人員同意,為個人利益使用公司財產。14. 擅自安裝程序或卸載防病毒程序而造成病毒傳播,工作設備系統癱瘓或他人用機系統癱瘓。15. 擅自使用公司群發郵箱或大范圍向其他員工發送對8、公司造成負面影響的信息,或其他與公司無關的不良、敏感信息。16. 未按期完成主管領導合理安排的任務,且未說明正當理由,或經勸不改。17. 不服從主管領導的指揮或陽奉陰違,故意消級怠工,經勸不改。18. 因個人原因被客戶投訴查證屬實,且情節較嚴重。19. 管理人員或檢查監督人員失職或未認真履行職責,且情節較嚴重。20. 第一次被發現泄露本人薪資待遇者或他人薪資待遇,且情節較嚴重。21. 違反公司其他保密制度,且情節輕微。22. 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其他較重違紀行為。23. 其他較嚴重違紀行為。第五節 嚴重違紀行為1. 以欺詐手段與公司訂立勞動合同。2. 在一個考勤周期內連續曠工2日(含)以上、或因9、曠工而在本年度受到3次(含)以上書面警告。3. 在工作時間擅自離開,造成嚴重損失。4. 出借辦公室鑰匙、門卡或其他公司識別證件給其他無權使用的人員,造成嚴重損失。5. 因自身過失或違反辦公區管理規定造成公司財物嚴重損失。6. 侵占、挪用公司財物或收受賄賂。7. 借故鬧事或聚眾鬧事,破壞正常工作秩序,且情節嚴重。8. 在公司范圍內爭吵、打架,且情節嚴重。9. 侮辱、誹謗、毆打、恐嚇、威脅同事。10. 隱瞞或偽造履歷,篡改公司考勤記錄或其他任何欺瞞行為。11. 偷竊、涂改、偽造公司各類資料、原始憑證、原始記錄及重要文件。12. 經證實以虛假理由或證明申請休假或以虛假票據向公司報銷費用。13. 偷竊10、公司或同事的財物。14. 偷竊或利用職位之便盜用他人計算機密碼登錄查看信息。15. 偽造或盜用公司印章。16. 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17. 在公司擔任職務,同時未經公司事先同意,在同行業有第二職業。18. 員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公司提出,拒不改正。19. 管理人員或檢查監督人員失職或未認真履行職責,且情節嚴重。20. 員工在轉崗時或與公司有爭議期間,故意撕毀、刪除公司重要的文件或電子資料。21. 2次(含)以上泄露本人薪資待遇或打探他人薪資待遇,且情節嚴重。22. 因過失或惡意違反公司保密制度,情節嚴重且給公司造成較重損失。23. 在11、社會上違法亂紀,被行政拘留或司法拘留或被追究刑事責任。24. 其他嚴重違紀行為。第六節 懲罰累計員工在受到處分后,3個月內如果再受相同處分,則進行累計并升級處分。1. 3次口頭警告等同于1次書面警告。2. 2次書面警告公司有權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3. 對于嚴重違紀行為,公司有權直接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第七節 懲罰程序1. 口頭警告由中心/部門負責人提出,員工直接主管執行,并填寫警告記錄,經員工簽字后,報人力行政中心/部門存檔。2. 書面警告由中心/部門負責人提出,人力行政中心/部門執行并填寫警告記錄,經員工簽字后存檔。3. 當擬對員工進行罰款或解除勞動關系時,須先公司人力行政中心匯報,經公司領12、導核準后,方可執行(公司正式發文通報的除外)。4. 每項違紀處分都應當通知受處分員工,并要求該員工簽字確認。5. 員工對處分有意見的,可參照爭議處理部分。 第八節 爭議處理1. 所有爭議必須通過合法的途徑解決。2. 爭議發生后,員工應先同直接主管領導進行口頭或書面溝通。如果直接上級主管領導無法解決,或員工對該主管領導的意見仍不滿意,或爭議涉及到直接上級主管領導,員工可將爭議提交人力行政部門協調解決,人力行政中心做出的決議為最終決議。3. 如果爭議通過上述方式仍不能得到解決,員工可向公司所在地的勞動爭議部門提出仲裁申請。4. 在爭議發生及處理階段,員工不得以爭議為由停止工作或停止履行其職責。5. 對占有公司財物拒不返還的員工或造成公司損失拒不賠償的員工,公司保留法律追償的權利。第四章 附則第一節 本制度中不詳盡的人力資源權責劃分,請參見公司下發的人力資源授權書。第二節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其解釋權、修改權歸公司人力行政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