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銷售價格管理制度及流程圖.docx
下載文檔
上傳人:職z****i
編號:1120935
2024-09-07
6頁
66.36KB
1、公司銷售價格管理制度及流程圖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有限公司銷售價格管理制度第一條 為了規范公司銷售價格行為,發揮價格合理配置資源的作用,穩定公司銷售市場價格,保護公司與客戶的合法利益,促進銷售健康發展,制訂本制度。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各級營銷組織和個人,指導與銷售有關的各種價格活動。第三條 各種產品由公司進行統一定價。第四條 公司堅決支持和維護正常的銷售價格運營秩序,對各級組織和個人的價格活動實行嚴格管理、監督和調控。第五條 本制度是公司價格管理基本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組織均應遵守。第二章 組織機構2、第六條 公司設立的價格管理委員會(待定)是公司價格管理的最高權力機構。第七條 銷售價格委員會由公司營銷副總和各銷售部部長、財務總監組成,主要工作內容如下:1.負責公司整體價格規劃工作,制訂公司價格有關制度草案。2.負責年度市場調查和價格預測及其情報收集。3.制訂公司年度產品銷售價格方案。4.調整公司產品的價格。5.監督檢查公司產品銷售價格運行情況、處罰價格違規行為。6.裁定銷售價格有關爭議。第三章 價格制訂第八條 公司價格制訂的原則1.以利潤導向為原則,實現公司利潤倍增愿景。2.以刺激用戶的感受價值為原則,合理制訂終端價格。3.充分理解價格運作的關鍵在于相對價格差異,而非絕對價格水平。第九條 3、公司制訂銷售價格的依據如下:1.依據公司成本規律和現狀制訂價格。2.依據財務杠桿原則制訂價格。3.依據公司營銷盈利能力制訂價格。4.依據經驗管理定價。5.依據公司產品生命周期制訂價格。6.依據公司的產品線組合進行定價。7.依據消費者行為進行定價。8.依據國家有關的價格法律法規和政府管制定價。第十條 價格制訂流程如下圖第十一條 在新年度銷售到來前,價格委員會必須召開一次價格分析會,制訂公司新年度各種產品價格。有關會議的時間、地點、組織形式、會議內容和議事規則由價格委員會另定。第十二條 公司價格一經內部公布,即為公司的指導價格,并配訂操作說明書以及操作指南。第四章 銷售價格管理第十三條 公司價格一4、經確定,銷售部部長為公司指定價格公布人,但只能發布本部內的價格。銷售部部長可授權區域經理對外公布公司價格。公司其他人員除非允許,任何人不得擅自對外發布價格信息。第十四條 對于公司制訂的價格,各銷售部部長有權針對不同品種選擇不同的發布時間,但必須與價格委員會統一口徑。第十五條 公司價格表的制訂以銷售部為一個單位制定價格表,價格表的制訂由銷售部部長起草,營銷副總批準,并報備價格委員會。各銷售部的價格表只能在本部內張貼和發布,絕不允許向社會公開發布。第十六條 公司對外報價的基準價為統一零售價,批發價格可依據各銷售部的具體情況,銷售期間可報可不報,具體事項由各銷售部部長確定。第十七條 公司的價格一經對5、外公布,各級領導和人員必須耐心向用戶解釋,以期和用戶達成共識,同時將信息反饋至價格委員會進行評估。第十八條 公司各級營銷組織在沒有特殊條款限制和相關制度的規定情況下,與客戶的交易價格必須公平對待,不得擅自決定同一品種、統一價格與不同客戶簽定不同交易價格,造成價格歧視。第十九條 公司鼓勵各級營銷組織根據客戶分等級情況、資信情況對大客戶經銷商實行價格保護和價格區別,以此激勵與大客戶的緊密合作與地域開拓。第二十條 公司鼓勵各級營銷組織運用價格折扣政策或數量折扣進行產品促銷,但必須符合公司的有關規定和銷售部制定的有關政策,并經價格委員會批準方可實施。第二十一條 各級營銷組織必須嚴格執行公司的返利銷售制6、度,通過統一終端零售價格,保證與客戶合作的經濟利益。第二十二條 各級營銷組織不得擅自降低公司規定的價格從事交易,任何擅自降價行為,一經發現,必須由價格委員會立即制止,并對有關責任人予以追究。第二十三條 因市場變化、競爭需要、供求關系發生逆向或價格糾錯等原因導致公司必須進行降價、調價者,調價必須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由銷售部提議、價格委員會批準后方可實施。第二十四條 因市場變化等原因,在用戶可以接受并能完成公司銷售數量計劃的前提下,公司允許各級營銷組織在公司指導價基礎上增加20%以內的銷售價格,超出部分的加價全部歸公司所有,但公司不鼓勵超額加價。第二十五條 如果市場進程遇到非常時期或非常情況,可由價7、格委員會組長和相關銷售部部長協商后,進行調價,調整后的價格稱為非常價格,調整后的24小時以內,組長必須向其它銷售部部長通報,并協商有關調整事宜。第二十六條 各級營銷組織的價格活動均必須無條件接受公司價格委員會的監督與檢查,督查方案由監督者自行制訂。第二十七條 由于不同銷售部之間出現價格差異導致價格爭議現象發生時,由價格委員會進行調解和仲裁,調解和仲裁程序由價格委員會另行制定。第五章 獎勵與承擔責任第二十八條 價格獎勵按公司有關制度執行外,不再單獨制訂獎勵政策。第二十九條 公司堅決反對因擅自漲價而給公司市場帶來損害行為,一經證實此種情況發生,價格委員會立即制止。第三十條 公司嚴格禁止銷售部進行公開降價行為,一經發現,專委會必須立即進行制止,并警告有關責任人和當事人,并對其組織和個人酌情予以經濟處罰。第三十一條 公司任何銷售人員在價格活動中,索要回扣,吃里扒外等損公肥私行為,無論金額多少,均以職業不道德認處,并立即予以開除,情節惡劣者移交司法機關進行處理。第六章 附則第三十二條 本制度由銷售部負責解釋修訂。第三十三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