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物資裝卸搬運制度附送貨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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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20936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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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物資裝卸搬運制度附送貨單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1章 總則第1條 目的為加強對物資裝卸搬運工作的管理,確保物資安全、完好,提高裝卸搬運效率,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第2條 適用范圍公司倉儲物資入庫、移庫、出庫等作業過程中的裝卸搬運工作均應遵照本制度執行。第2章 搬運應遵循的原則第3條 搬運設計盡量合理,如無必要,盡量不要搬運。第4條 待運物資須在易于移動的狀態,以便有利于搬運。第5條 利用重力減輕人力、物力的消耗,節約能源。第6條 在公司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盡可能采用機械化搬運,提高生產勞動2、率。第7條 保持流程暢通。第8條 將一定數量的物資集中并用托盤和集裝箱盛放,構建有利于機械搬運、運輸、存儲的單元貨載系統。第3章 一般物資搬運第9條 不能因為搬運而使物資的種類和標準混亂不清。第10條 在搬運物資前,應估計物資的重量和大小,太大或太重、不便于人力搬運時,最好采用其他方式搬運。第11條 搬運物資前必須采取保護措施,如穿戴手套、口罩、工作服、安全帽等。第12條 搬運物資時應先檢查物資是否有釘、各部件是否有松動現象,以免造成損傷。第13條 搬運物資時應用手掌緊握物資,以免物資滑脫。腳步要穩,小心行走,以防滑倒或絆倒。第14條 放置物資時要小心輕放,不能猛撞,以防損壞物資。第15條 標3、注了放置方法的物資,要按標注的方法放置。同時,要將物資的物料標簽向外,便于讀數和識別。第4章 危險物資搬運第16條 搬運前,安全管理部門應根據裝卸危險物資的性質和作業環境,制定安全防護措施,向倉儲部門下達裝卸安全注意事項通知書。在安全措施沒有落實的情況下,不得安排搬運作業。第17條 危險物資裝卸前,應對車、船進行必要的通風和清掃。裝卸后不得留有殘渣,裝有劇毒物資的車、船,卸后必須洗刷干凈。第18條 裝卸危險物資時必須由經過嚴格訓練的危險物資裝卸班組和裝卸專員承擔,作業部門必須按裝卸安全注意事項通知書中的要求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備足有效的防護用具,禁止違章作業。第19條 危險物資應按裝運危險物資的4、性質佩戴相應的防護用品,裝卸時必須輕裝輕卸,防止撞擊、重壓、拖拉和傾倒,不得損毀包裝容器,并注意標志,正確穩妥堆放。第20條 嚴格禁止包裝破漏的物資裝船、裝車,配送人員要認真把關。第21條 裝運爆炸、劇毒、放射性、易燃液體、可燃氣體等物資必須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運輸工具。第22條 禁止用電瓶車、翻斗車、自行車等工具運輸爆炸物資。第23條 禁止用叉車、鏟車搬運易燃易爆液化氣體等危險物資。第24條 化學性質、防護或滅火方法相互抵觸的化學危險物資不得混合裝運,不得違反配裝限制規定。第25條 裝卸毒害品、放射性物資的工具和防護用具應專具專用。凡是裝卸危險物資用過的工具,作業完畢后要清洗,妥善保管。第5章5、 裝卸設備的使用第26條 各種需用叉車等裝卸工具搬運的物資,在運輸前必須將物資合理疊放在卡板上,外包裝上有特別標識的物資,必須按標識要求疊放。第27條 裝卸人員應根據包裝箱的大小及重量,選擇合適的卡板疊放物資,并將物資拉到指定的存放倉庫。第28條 鏟車或叉車在對產品進行運輸作業前,為防止物資途中跌落,必須綁帶。第29條 使用鏟車或叉車運輸作業時,應采用中速步伐行進,當轉彎或遇路面有變化以及進出電梯時,應預先減速,在整個裝卸作業過程中應做到對物資輕拿輕放,嚴禁野蠻裝卸。第30條 物資的重心應擺向車頭方向,并在車箱加防護拉桿或防護帶,以防車輛在開、關門時,物資從車上跌落。第31條 使用叉車搬運的人6、員,禁止站在叉車上滑行;使用鏟車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效的上崗合格證方可操作鏟車。第6章 危險物資碼頭裝卸第32條 實施碼頭裝卸作業,應嚴格按公司碼頭營運管理規章執行。第33條 停靠碼頭的化學物資船只,應以繩索系綁于碼頭專用設備上,同時在船上及陸上系綁點附近準備斧頭等工具,以便隨時能夠切斷繩索。第34條 停靠碼頭的化學物資船只,白天掛紅旗,晚上亮紅色警示燈,以表明此船只為裝有危險物資的船只。第35條 化學物資船只到達前,裝卸專員應依裝卸物資的種類、數量,決定應裝進的儲槽、輸送管線及裝卸程序。第36條 化學物資船只停靠碼頭后,應布置防溢油擴散用的攔油索。第37條 裝卸作業前應先獲得港監、商檢、海關等7、相關部門的核準,并完成本批物資的質量檢驗及留樣等工作后,方可進行裝卸作業。第38條 裝卸前碼頭負責人應檢查確認船只和岸上雙方的機械設備、輸送管道、裝卸軟管、壓力計、閥門等設備均處于安全、可用的狀態。第39條 船只和岸上雙方人員應各自對所擁有的機器設備執行標準的操作程序,雙方均不得操作對方的設備。第40條 裝卸作業前,必須在適當位置配置足量的、符合使用要求的滅火器材,再放好防靜電用的船岸接地線和防泄漏用的器材設施。第41條 裝卸作業前,應確實明確儲罐的位置、輸送管線的走向、相關閥門的開關狀態,還應確認船只和岸上的裝卸軟管已經牢固連接等。第42條 開泵前應通知控制室主管人員做好監控作業準備,油槽液8、位的變化應做好相關記錄等。第43條 開泵初期,將泵送壓力設定在1kgcm2以下,操作人員應巡視全部輸送管線、閥門安全無誤后,方可提升泵送壓力,但最高不得超過10kgcm2。第44條 裝卸作業期間,應做好警戒標志:白天懸掛紅旗,晚上亮紅色警示燈和照明燈。第45條 裝卸作業期間,操作人員應定時記錄相關數據和檢查結果,至該作業完成為止。第46條 在裝卸作業期間,若需要調整碼頭上裝卸軟管的位置,應與船上人員保持聯系,并在發生狀況時采取緊急措施。第47條 裝卸作業完成后,應立即做好以下六項工作。1船上管線、裝卸軟管及岸上管線的清理。2取樣確認發貨作業時丈量的船艙液位。3卸貨作業后的干艙確認,并簽發“干艙9、證明”。4管端的盲封、裝卸軟管的整理、設施器材的收拾、場地的清理等工作。5丈量裝卸儲罐的液位并計算數量。6比較裝卸貨數量與提單數量,若誤差太大必須立即調查,并通知相關主管人員。第48條 碼頭作業人員應嚴格按碼頭營運作業的各項規章守則進行操作,切實履行職責,確保順利完成碼頭裝卸作業任務。第7章 附則第49條 本制度由倉儲部負責制定,解釋權、修改權歸倉儲部所有。第50條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實施。附件:一、送貨單收貨單位送貨人員送達地點送貨時間發運貨物的詳細內容貨物名稱型號規格單位數量單價總額備注有關說明收貨方驗收情況收貨方負責人簽字驗收人員負責人(公章)日期日期說明:此單一式三聯,第三聯送財務辦理結算用,第二聯送倉儲部提貨用,第一聯為貨到目的地后用作簽收,并由送貨人員帶回交部門主管。二、送貨日報表送貨人姓名: 填寫日期: 年 月 日項目配送數量交貨金額現收金額配送總金額現金收款小計收款率出發時間回公司時間行程時間出發前公里數回公司公里數行程公里數耗油量現金余賬收款上午下午合計報告事項(客戶反映)1對本公司的意見2物料方面3單價方面4對于售貨的要求5對于售后服務方面的要求6其他三、送貨統計表接單日期制造單號品名規格訂貨量單價金額需要日期物料供應狀況預定日期品質記錄完工日期自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