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機構中藥煎藥室管理制度及消毒規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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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21145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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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醫療機構中藥煎藥室管理制度及消毒規程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醫療機構中藥煎藥室規范化、制度化建設,保證中藥煎藥質量,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規范。第二條 本規范適用于開展中藥煎藥服務的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第二章 設施與設備要求 第三條 中藥煎藥室(以下稱煎藥室)應當遠離各種污染源,周圍的地面、路面、植被等應當避免對煎藥造成污染。 第四條 煎藥室的房屋和面積應當根據本醫療機構的規模和煎藥量合理配置。工作區和生活區應當分開,工作區內應當設有儲藏(藥)、準備、煎煮、清洗等功能區2、域。 第五條 煎藥室應當寬敞、明亮,地面、墻面、屋頂應當平整、潔凈、無污染、易清潔,應當有有效的通風、除塵、防積水以及消防等設施,各種管道、燈具、風口以及其它設施應當避免出現不易清潔的部位。 第六條 煎藥室應當配備完善的煎藥設備設施,并根據實際需要配備儲藥設施、冷藏設施以及量杯(筒)、過濾裝置、計時器、貯藥容器、藥瓶架等。 第七條 煎藥工作臺面應當平整、潔凈。 煎藥容器應當以陶瓷、不銹鋼、銅等材料制作的器皿為宜,禁用鐵制等易腐蝕器皿。儲藥容器應當做到防塵、防霉、防蟲、防鼠、防污染。用前應當嚴格消毒,用后應當及時清洗。第三章 人員要求 第八條 煎藥室應當由具備一定理論水平和實際操作經驗的中藥師具3、體負責煎藥室的業務指導、質量監督及組織管理工作。 第九條 煎藥人員應當經過中藥煎藥相關知識和技能培訓并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中藥煎藥工作。 煎藥工作人員需有計劃地接受相關專業知識和操作技能的崗位培訓。 第十條 煎藥人員應當每年至少體檢一次。傳染病、皮膚病等患者和乙肝病毒攜帶者、體表有傷口未愈合者不得從事煎藥工作。第十一條 煎藥人員應當注意個人衛生。煎藥前要進行手的清潔,工作時應當穿戴專用的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潔。第四章 煎藥操作方法 第十二條 煎藥應當使用符合國家衛生標準的飲用水。待煎藥物應當先行浸泡,浸泡時間一般不少于30分鐘。 煎煮開始時的用水量一般以浸過藥面2-5厘米為宜,花、草類藥物或煎煮4、時間較長的應當酌量加水。 第十三條 每劑藥一般煎煮兩次,將兩煎藥汁混合后再分裝。 煎煮時間應當根據方劑的功能主治和藥物的功效確定。一般藥物煮沸后再煎煮20-30分鐘;解表類、清熱類、芳香類藥物不宜久煎,煮沸后再煎煮15-20分鐘;滋補藥物先用武火煮沸后,改用文火慢煎約4060分鐘。藥劑第二煎的煎煮時間應當比第一煎的時間略縮短。 煎藥過程中要攪拌藥料2-3次。攪拌藥料的用具應當以陶瓷、不銹鋼、銅等材料制作的棍棒為宜,攪拌完一藥料后應當清洗再攪拌下一藥料。 第十四條 煎藥量應當根據兒童和成人分別確定。兒童每劑一般煎至100-300毫升,成人每劑一般煎至400-600毫升,一般每劑按兩份等量分裝,或5、遵醫囑。 第十五條 凡注明有先煎、后下、另煎、烊化、包煎、煎湯代水等特殊要求的中藥飲片,應當按照要求或醫囑操作。 (一)先煎藥應當煮沸10-15分鐘后,再投入其它藥料同煎(已先行浸泡)。 (二)后下藥應當在第一煎藥料即將煎至預定量時,投入同煎5-10分鐘。 (三)另煎藥應當切成小薄片,煎煮約2小時,取汁;另燉藥應當切成薄片,放入有蓋容器內加入冷水(一般為藥量的10倍左右)隔水燉2-3小時,取汁。此類藥物的原處方如系復方,則所煎(燉)得的藥汁還應當與方中其它藥料所煎得的藥汁混勻后,再行分裝。某些特殊藥物可根據藥性特點具體確定煎(燉)藥時間(用水適量)。 (四)溶化藥(烊化)應當在其它藥煎至預定量6、并去渣后,將其置于藥液中,微火煎藥,同時不斷攪拌,待需溶化的藥溶解即可。 (五)包煎藥應當裝入包煎袋閉合后,再與其他藥物同煎。包煎袋材質應符合藥用要求(對人體無害)并有濾過功能。 (六)煎湯代水藥應當將該類藥物先煎15-25分鐘后,去渣、過濾、取汁,再與方中其它藥料同煎。 (七)對于久煎、沖服、泡服等有其他特殊煎煮要求的藥物,應當按相應的規范操作。 先煎藥、后下藥、另煎或另燉藥、包煎藥、煎湯代水藥在煎煮前均應當先行浸泡,浸泡時間一般不少于30分鐘。 第十六條 藥料應當充分煎透,做到無糊狀塊、無白心、無硬心。 煎藥時應當防止藥液溢出、煎干或煮焦。煎干或煮焦者禁止藥用。 第十七條 內服藥與外用藥應7、當使用不同的標識區分。 第十八條 煎煮好的藥液應當裝入經過清洗和消毒并符合盛放食品要求的容器內,嚴防污染。 第十九條 使用煎藥機煎煮中藥,煎藥機的煎藥功能應當符合本規范的相關要求。應當在常壓狀態煎煮藥物,煎藥溫度一般不超過100。煎出的藥液量應當與方劑的劑量相符,分裝劑量應當均勻。第二十條 包裝藥液的材料應當符合藥品包裝材料國家標準。第五章 煎藥室的管理 第二十一條 煎藥室應當由藥劑部門統一管理。藥劑部門應有專人負責煎藥室的組織協調和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條 藥劑部門應當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煎藥室工作制度和相關設備的標準化操作程序(SOP),工作制度、操作程序應當裝訂成冊并張掛在煎藥室8、的適宜位置,嚴格執行。 第二十三條 煎藥人員在領藥、煎藥、裝藥、送藥、發藥時應當認真核對處方(或煎藥憑證)有關內容,建立收發記錄,內容真實、記錄完整。 每方(劑)煎藥應當有一份反映煎藥各個環節的操作記錄。記錄應保持整潔,內容真實、數據完整。 第二十四條 急煎藥物應在2小時內完成,要建立中藥急煎制度并規范急煎記錄。 第二十五條 煎藥設備設施、容器使用前應確保清潔,要有清潔規程和每日清潔記錄。用于清掃、清洗和消毒的設備、用具應放置在專用場所妥善保管。 煎藥室應當定期消毒。洗滌劑、消毒劑品種應定期更換,符合食品工具、設備用洗滌衛生標準(GB14930.1)和食品工具、設備用洗滌消毒劑衛生標準(GB19、4930.2)等有關衛生標準和要求,不得對設備和藥物產生腐蝕和污染。 第二十六條 傳染病病人的盛藥器具原則上應當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后按照醫療廢物進行管理和處置。不具備上述條件的,對重復使用的盛藥器具應當加強管理,固定專人使用,且嚴格消毒,防止交叉污染。第二十七條 加強煎藥的質量控制、監測工作。藥劑科負責人應當定期(每季度至少一次)對煎藥工作質量進行評估、檢查,征求醫護人員和住院病人意見,并建立質量控制、監測檔案。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本規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于1997年印發的中藥煎藥室管理規范同時廢止。第二十九條 本規范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負責解釋。中藥煎藥室工作制度 一、10、 煎藥室必須有中藥師具體負責住院或門診病人的中藥 煎藥與管理工作。 二、煎藥人員領取中藥劑時,應核對病人姓名、科別、地址、 床號、日期、劑數無誤。 三、煎藥要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和醫囑,按規定浸泡后, 根據藥劑性能選擇火候、時間,進行煎煮,藥汁量(一般 口服 100-150ml)要符合要求,外用可達 500ml。 四、煎藥時應堅守崗位,防止藥汁煎干,保證藥液質量。藥 材必須煎煮二遍,按藥材的性質,掌握煎煮時間,需灌服或 外用特殊處理者,遵醫囑執行。藥渣應保存 24 小時,以備 必要時查對。 五、凡注明有先煎、后下、另煎、兌服、烊化等特殊用藥的煎煮,要按醫囑執行,確保煎藥質量。 六、打印的煎藥卡11、或標識從領藥時起,必須緊隨藥袋、浸泡 容器、煎煮容器和盛藥容器轉移,每個工序都有操作人員簽名。 七、內服、外用煎煮器及服藥瓶要嚴格分開使用。煎好的內 服藥與外用藥必須標記清楚或有醒目標識。 八、嚴格按照中藥煎藥機和液體包裝機使用說明書使用。 煎藥器具應保持清潔, 停止煎藥時請先關掉電源開關然后 拔下電源插頭和聯機插頭,隨后清洗擦干備用。做到用后必須清洗干凈備用與做好養護工作并有使用標識。 九、嚴格按照使用說明書計算公式計算加水量(加水量 ml=200+1.8*中藥總重量 =付數*1.8*1.5) ,復核確認加水量是否適合。 十、湯藥送抵病房或藥房,應請護士或收藥人核對后在送藥登記本上簽收,建立12、煎煮登記和差錯事故登記以備查考。 十一、煎藥人員應穿工作衣、戴工作帽,做好個人衛生。注 意安全,做好防火、防毒、防盜措施,下班前關好門、窗、水、電。 十二、因病情需要急煎的中藥,煎藥室必須立即調整煎藥次序,優先煎煮,保證急煎中藥從接藥到患者能服藥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 十三、其他人員非公事不得進入煎藥室,不得進行與煎藥工作無關的活動。中藥急煎制度 為了提高中醫藥在急診疾病中治療水平和體現中醫藥特色, 依據 中藥煎藥室管理規范, 結合本院實際情況, 建立中藥急煎制度。 一、新入院和急危重病人的中藥,應即領、即煎、即送,不得延誤時間。 二、急煎的處方或住院醫囑單在右上角注明“急煎”字樣。 三、煎藥人13、員在領取急煎藥品后,要及時安排。 四、急煎中藥應在2小時內完成。 五、應規范急煎記錄:記錄內容包括患者姓名、病區、床號、住院號、中藥劑數、處方醫生姓名、領藥時間、送藥時間、領藥人員簽名、患者或家屬收藥簽名。 六、其他應遵守煎藥室工作制度和煎藥室操作規程。中藥煎藥操作規程一、煎藥人員收到待煎藥時應核對處方藥味、劑數、數量及質量,查看是否有需要特殊處理的飲片,如發現疑問及時與醫師或調劑人員聯系,確認無誤后方可加水煎煮。二、為便于煎出有效成分,在煎煮前先加冷水將飲片浸泡不少于30分鐘,不宜使用60以上的熱水浸泡飲片,一般水量以高出藥面25cm為宜,花草類藥物或煎煮時間較長的應當酌量加水,第二煎則用水14、量應當酌減。用于小兒內服的湯劑可適當減少用水量。三、群藥按一般煎藥法煎煮,需特殊煎煮的飲片則按特殊方法處理。在煎煮過程中要經常攪動,并隨時觀察煎液量,使飲片充分煎煮,若發現煎干或煎煳現象,應另取飲片重新煎煮。四、煎煮用火應先武后文.解表藥多用武火,補虛藥多用文火。五、煎藥時間的長短,常與加水量、火力、藥物吸水能力及治療作用有關。中藥煎煮一般分為一煎、二煎。一般藥一煎沸后煎2030分鐘為宜;解表藥一煎沸后用武火煎1520分鐘為宜;而滋補藥一般沸后煎4060分鐘。二煎的煎煮時間比一煎的時間略短。六、每劑藥煎好后,應趁熱及時濾出煎液,以免因溫度降低而影響煎液的濾出及有效成分的含量。濾藥時應壓榨藥渣,15、使藥液盡量濾凈。將兩次煎液合并混勻后分兩次服用。 七、煎液量:兒童100300ml成人400600ml,每劑按兩份等量分兩裝,分二次服用。 八、凡注明有特殊煎藥方法的中藥飲片,應當按照要求或醫囑操作。 九、核對煎藥袋內的姓名、藥味、質量及煎煮方法等,復核無誤后,即可簽字發出。 十、煎藥標準:煎液有原處方中各味中藥的特征氣味,無煳化,無焦化及其他霉爛異味,殘渣無硬心,無焦化、煳化,擠出的殘液量不超出殘渣總重量的20%。中草藥煎藥人員崗位職責 一、中草藥煎藥工作須由具備中藥專業初級以上技術職稱人員承擔,負責醫院門診、住院患者的中藥代煎工作。 二、煎藥人員每日定時到藥房取回住院患者需煎中藥,門診患者16、可自行送達。 三、煎藥人員須憑中藥房開取的煎藥條接收門診患者送達的中草藥。 四、煎藥前須認真檢查煎藥設備,確保處于完好狀態。 五、取回中藥后仔細核對有無先煎、后下等特殊要求,并在泡藥器中浸泡半小時。 六、按醫囑要求煎藥,掌握好火候、時間,煎藥過程中人員要密切觀察,不準離崗。 七、煎好的湯藥按規定擺放,防止差錯。 八、門診患者代煎藥按規定時間領取,住院患者藥品要送到病區,并與領取患者或接收人當面交接核對,并做好記錄。 九、保持煎藥室整潔、衛生,藥渣及時送往指定地點。煎藥機安全操作注意事項 一、煎藥機鎖緊手柄要對稱擰緊松開,以保證鍋蓋周邊密封均勻。 二、煎藥機的擠壓盤必須退至頂部后再開蓋,以防損壞17、藥桶內壁。 三、注意口袋不能開裂,以防撒落藥渣,造成雜物堵塞管路。 四、煎藥機通電前一定要先放好水,絕對不得干燒,以免損壞機器。 五、清洗機器不得使用鋼絲球,用布清洗時,一定要先將布抖干凈,防止鋼絲或其它物體混入藥液或堵塞管路。 六、電控箱內切勿進水,以免損壞電器及發生事故。 七、鍋蓋密封膠圈和壓緊手柄使用長時間后,會出現老化、磨損,要定期檢查,出現異常后,要及時更換。 八、煎藥機必須使用有良好保護地線的三眼插座,保證操作人員的安全。工作結束后,必須拔掉電源插頭。九、防止燙傷:煎藥機具有電熱的發熱部件,操作人員應穿著有袖的衣服,帶手套接觸手輪、手柄、鍋蓋等,以免機身外殼燙傷皮膚;沸騰后藥液有較18、高溫度,要防止濺落燙傷。取放藥袋要用專用鉤子。十、防止觸電:電控箱和機內電氣工作元件切勿濺入液體,以免損壞電器造成觸電事故。 十一、防止管路堵塞:機器使用后必須用足夠的清水清洗的。十二、防止死機:電源開關不要快速頻繁啟停,關機后至少等5秒鐘后再開機,以免電腦控制系統受干擾而死機,甚至造成電路元件損壞。煎藥室清潔消毒規程 一、室內清潔 1、用掃帚掃地用拖把以清潔劑、消毒劑拖地, 用刷子刷去余下污物用水徹底沖凈, 用干拖把拖干地面。 2、排水溝,每周一次或有需要時,用鏟子、刷子、清潔劑及消毒劑進行清潔。 3、墻壁、天花板(包括照明設施)及門窗,每月一次或有需要時,用抹布、刷子及清潔劑進行清潔。 419、工作臺及洗滌盆,每次使用后抹布、清潔劑及消毒劑進行清潔。 5、廢棄物暫存容器 每天完工或有需要時 刷子、清潔劑及消毒劑。 6、煎藥室應當定期消毒。洗滌劑、消毒劑品種應定期更換,符合食品工具、設備用洗滌衛生標準(GB14930.1)和食品工具、設備用洗滌消毒劑衛生標準(GB14930.2)等有關衛生標準和要求,不得對設備和藥物產生腐蝕和污染。 二、 煎藥用器具清潔 1、采用手工方法清洗刮掉沾在器具表面上的大部分藥物殘渣、污垢。 2、用含洗滌劑溶液洗凈器具表面,最后用清水沖去殘留的洗滌劑。 三、 煎藥用器具消毒 (一)物理消毒。包括蒸汽、煮沸、紅外線等熱力消毒方法。 1、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10分鐘以上。 2、紅外線消毒一般控制溫度120保持10分鐘以上。 (二)化學消毒。主要為各種含氯消毒藥物 1、使用濃度應含有效氯250mg/L(又稱250ppm)以上,器具全部浸泡入液體中,作用5分鐘以上。 2、化學消毒后的器具應用凈水沖去表面的消毒劑殘留。 (三)保潔方法 1、消毒后的器具要自然濾干或烘干,不應使用手巾、以避免受到再次污染。 2、消毒后的器具應及時放入器具保潔柜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