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門衛人員車輛及物資出入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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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21434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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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門衛人員、車輛及物資出入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門衛管理制度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維護企業財物和員工的安全,確保外來人員、車輛、物資的安全有序,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轄區域內的所有人員、車輛、物資的出入管理。第二章 人員出入管理 第三條 公司員工出入管理1、公司所有員工憑工作證出入,忘帶或遺失工作證的員工由門衛核實身份,確認登記后方可放行。2、上班期間嚴禁無故外出,除公司A、B級員工外,因公外出者,憑有效的外出申請單交門衛處方可離開公司,門衛做好登記并予以2、放行。3、因事或因病請假者,憑有效的請休假審批單交門衛處方可離開公司,門衛做好登記并予以放行。4、因公司原因造成的提前下班(如缺料、斷電等特殊原因),憑行政人事部出具的有效放假通知交門衛處,打卡后方可離開公司。5、節假日及上班以外時間,若公司未安排值班或加班,員工不得隨意進入廠區,特殊情況須經部門領導以及行政人事部審批,并做好登記后方可進入公司。6、新入職員工進入工廠,需由門衛聯系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帶入公司并辦理相關入職手續、發放工作證。7、離職員工離開公司,憑離職審批單離開公司,有攜帶個人物品者,應配合門衛做好相應檢查。第四條 基建及維護施工人員出入管理外來施工人員如有出入必要,憑個人3、有效身份證件,在行政人事部辦理外來人員登記手續,領取臨時出入證,并憑證出入,業務結束后到行政人事部辦理出入證注銷手續。第五條 政府部門及參觀人員出入管理如政府機關及外單位參觀人員等人員來訪時,門衛應及時通知相關領導或部門,并在訪客登記表上登記好入廠時間和車牌號碼,離開時登記離廠時間。第六條 應聘人員及其他來訪人員出入管理應聘人員及其他來訪人員到訪時,門衛應詢問事由、有無預約,并要求辦理登記手續,由門衛電話聯系受訪人確認是否接待該外來人員,填寫訪客單并佩戴訪客證進入。離開時將受訪人簽字的訪客單及訪客證交至門衛方可離開,門衛登記離開時間。第三章 車輛出入管理第七條 員工車輛出入管理1、員工車輛上下4、班進出工廠,需到行政人事部辦理車輛通行證,憑證進出。2、工作時間內自駕車輛外出,需填寫外出申請單交門衛,無需派車單據,門衛登記時間。3、車輛進入工廠后,按指定地點停放,門衛需監督管理。自行車、電動車等進入公司大門后,需下車推行。第八條 公務車輛出入管理1、公務車輛由行政人事部發放車輛通行證,憑證進出。2、公務車輛外出,需填寫用車申請單交門衛后方可放行,有攜帶物品外出的,還需填寫物品放行單并配合門衛檢查。公務車輛外出返回時,門衛需登記時間。3、公務車輛接送實習生、出差人員等上班時,在工廠門外停車,車上人員下車步行進入工廠。第九條 政府部門及參觀人員車輛出入管理政府機關及外單位參觀人員車輛進入公司5、,由門衛指揮停放到指定地點,并做好出入登記。第十條 外來訪客車輛管理1、有預約的訪客,在門衛聯絡受訪人員后,做好相應訪客登記,并憑行駛證換取臨時通行證方可駛入公司停放在指定地點。出廠時憑臨時通行證換回行駛證,門衛做好進出時間登記。2、未預約的訪客以及應聘人員,車輛一律停放在大門外停車位上。第十一條 運送貨車輛出入管理1、除運送原料、產品、設備等的運送貨車輛外,其余車輛一律不得進入生產、倉儲區域。2、運送貨車輛進入公司,一律憑行駛證換取臨時通行證并做好登記,由門衛通知收貨部門到大門口引領進入公司。3、需要進入生產、倉儲區域的運送貨車輛,還需按規定安裝阻火器。4、運送貨車輛離開時,由收貨部門送至門6、衛,憑臨時通行證換回行駛證,門衛做好出廠登記。有攜帶物品出廠的,還需提交由發貨部門開具的物品放行單。第四章 物資出入管理第十二條 物資進廠管理1、員工及外來人員攜帶行李、包裹進入工廠時,須自覺接受門衛的檢查與登記,易燃易爆及危險品不得帶入工廠。2、運送貨車輛運送物資進廠,需提供相應送貨單,門衛核查所載物品的名稱、數量、型號等信息后,通知收貨部門引領進入工廠,并做好相應登記。3、廠區間物資調撥入庫進廠,需提供倉儲部提供的發貨單或物資入庫單,門衛核對相關信息。第十三條 物資出廠管理1、員工及外來人員攜帶行李、包裹離開工廠時,須自覺接受門衛的檢查與登記,有拒絕接受檢查的人員,門衛應及時通知相關部門領7、導。2、(三)物品進出管理1、員工及外來人員攜帶行李、包裹進出廠門時,須自覺接受保安的檢查與登記。2、攜帶物料、加工零件、樣板或模具出廠,須有負責人以上審核,在貨物放行條攜帶物件一欄上注明,經核實無誤后方可出廠。3、廠商來廠交貨,應先在保安室登記,由保安通知收貨人員接洽。4、對人員、車輛所攜帶物件有疑問時,應及時詢問相關人員加以確認。(四)嚴禁進廠的外來人員1、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品的人員及車輛;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員;3、推銷產品及收購廢品的人員及車輛;4、非洽談公務人員與車輛,或是洽談公務但拒絕登記檢查者;5、來訪人員報不清受訪部門及受訪人員者;6、來訪人員不能出示有效證件者;(五)嚴8、禁進廠的公司員工1、攜帶違禁物品者;2、上班穿拖鞋、短褲、背心者;3、衣帽不整、形象外表太差者;4、未經主管核準擅自帶客參觀者;5、已經離職者;(六)嚴禁出廠人員、車輛及物品1、人同與車輛出廠時拒絕檢查者;2、貨物出廠無放行條或所裝貨物與放行條不符合者;3、外來人員雖有貨物放行條,但未經負責人簽核者;4、員工出廠,攜帶物品,貨物放行條上無負責人簽核者;5、員工攜帶物品有貨物放行條,但物單不符者;(七)檢查時應注意的事項1、不可觸及人身;2、主要是檢查有無公司產品、物料半成品或工作用具等公司財物為主;3、檢查時要謙和有禮,避免引起被檢查人的誤會與反感,必要時婉言說明,并請諒解;4、嚴禁有公報私仇9、故意刁難等不妥行為;六、突發事件的處理1、遇火災、水災、臺見等自然災害時應勇于救護,情節嚴重應迅速向有關部門和主管匯報。2、遇打劫、偷盜等危害廠區安全的行為,值班保安應迅速與保安隊長及其它保安聯系,并立即打當地派出所電話報警,處理完畢后,應將事情經過詳細記錄在保安日志上,嚴重事件應當保護好現場;3、員工之間發生糾紛或有不軌行為時,保安人員應及時勸阻,并制止事態的進一步發展,本廠員工與外廠員工發生爭吵、斗毆等行為時,應協助調解,并及時報告保安隊長處理;4、員工發生急病或工傷時,應立即通知保安隊長和管理部,以便迅速安排廠車及時送往醫院治療;七、工作交接(一)值班狀況交接1、接時交接班,詳細了解上10、一班次值情況;2、查看保安值班日志,檢查需交接的公文、信件和證件;3、檢查來訪人員情況;4、上級規定或寄存物品的轉交;(二)警具、警械的交接1、交接班時,仔細檢查對講機、警棍和充電器、手電筒的使用狀態;2、接班后,警具、警械應隨身攜帶,不得交于無關人員玩耍;3、接班時警具如有人為損壞(因公損傷除外),應追究當事人責任;4、所有交接物品,應在當面交接時清點,檢查清楚,并詳細記錄于保安值班日志上,以保證遇緊急情況時能投入正常使用,否則,由接班保安負責;八、查勤及巡邏1、隊長對保安崗哨及人員要堅持不定時查崗查夜,及時糾正保安人員的不規范行為;2、查崗查夜的時間由隊長自行安排,晚上不得少于2次;3、在11、查看時發現有違紀行為,應及時記錄,作為考核的依據;4、每日查勤情況應詳細記錄于查勤日報告上,次日交管理部審查;5、查勤內容:保安儀容儀表;當班保安日志;物件簽收事宜,人、車、物出廠稽查;異常事件的處理;保安巡邏的內容。6、保安巡邏內容:員工著并請穿戴及廠證佩帶;上班員工有無睡覺、抽煙、閑聊等違紀現象;員工的上下班打卡;滅火器位置掛放是否移動,壓力是否夠,有無超過有效期;消防栓是否供水,防火標志、疏散方向標志是否正確;消防通道是否暢通,作業現場有無隱患;水電設施是否正常,門窗安全及衛生,有無其它異常情況。七、安全1.值勤期間發現有可疑的人或事,應及時處理并報告辦公室。2.如發現火警、電器漏電、設備故障、建筑物險情等不安全情況,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時通知有關部門主管。3.值勤期間,要做到大門隨開隨關,門衛室隨時要保持有人(特別是遇值班門衛用餐、為完成臨時事項需離開一會等情況的),以保證人員、物資、車輛進出得到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