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人民醫院留觀出入院轉科轉院制度與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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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21540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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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縣人民醫院留觀、出入院轉科轉院制度與流程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一)留觀制度與流程1.凡暫不具備住院條件或不能立即住院,但根據病情必須輸液或觀察的病人,可在急診科留觀室進行觀察治療,留院觀察時間一般不超過24小時(住院部科室無床不超過2天)。2.門診各診室的病人在急診科留觀或輸液治療時,由門診首診醫師全面負責病人的所有事宜,若病情有變化,應隨叫隨到。對病人的病情、診斷、疑似診斷、檢查、注意事項的內容,應向急診科醫生進行床頭交接,并建立留觀病歷,留觀結束將留觀病歷移交病案室另行保管。3.急診科醫生要嚴密觀察2、留觀病人病情,隨時記錄病情變化及處理經過,留觀輸液病人病情變化時,急診科醫生應積極處理,并聯系首診醫師或請相關科室會診,符合入院標準要及時收入住院,有護士送到病區并進行交接制度。 4、如符合住院條件但病區無床而留觀者,急診科醫生應請專科主治以上醫師會診,待相關科室出現空床時應優先收入住院。5. 急診科護士應隨時主動巡視病人,按時護理并及時記錄,及時向醫生反映病情變化等。5.急診科醫生、護士要按時、詳細、認真地進行留觀病人交接班工作,并寫出書面記錄,并記錄患者的診斷、治療、去向等。6、留院觀察指征:1)暫不能確診,病情又不允許返回者; 2)診斷明確短期內可治愈或診斷明確反復發作的疾病短期內可控制3、者; 3)符合住院條件但病區無床者;4)其他需要留觀者。(二)入院制度與流程1.病人住院持門診、急診(含120)醫師簽署的入院卡、本人身份證、醫療保險證、醫療保險卡到入院處辦理住院手續。對急危重癥住院病人走“三先一后”綠色通道,即先檢查、先診斷、先搶救治療、后補辦繳費入院手續。禁止科室推諉或無故拒收患者。2.患者入院前如生命體征平穩者,門、急診醫師應進行相關病史詢問、體檢及完成必要的輔助檢查,做出初步診斷,盡量做到患者收治科室與專業準確。3. 住院部醫師如懷疑入院患者疾病非本科專業,在完善相關檢查,請有關科室會診后,轉相關科室住院治療,生命體征不穩者,醫護人員必須護送。4、患者有多種疾病,入院4、時,以病情表現最重或可能危及生命的病種為收治專業科室,其他次要疾病可請相關科室會診指導診療。5.對拒絕或不配合入院診治的患者,醫師應進行病情及可能發生不良后果告知,并在門診病歷、入院卡或門診日志上注明患者“拒絕入院”并請患者本人或陪同人員簽名。6.危重病人入院前,門診、急診(120)醫師應先電話與有關科室主任或值班醫師溝通,做好接診準備,并由醫護人員用平車或輪椅推送至住院部,與病區醫護人員進行床旁病情交接;對行走不便的病人應主動攙扶、護送至病房并交接。7.入院處辦理入院手續時,對再次入院患者應明確上次住院費用是否結算完畢。新入院者應對患者姓名、性別、年齡、住址、身份證號、醫療保障類別準確記錄。5、8.病區護士對入院病人應熱情接待,安置好住院病床,測量體溫、脈搏、血壓,詳細介紹住院規則和病區環境,并于5分鐘內(急危重癥立即)通知醫師進行檢診處理。醫護人員同時將有關資料輸入計算機醫院管理系統。9.入院標準:(1)符合本專業收治范圍、標準;(2)需要進一步明確、完善診療;(3)其他情況。(三)出院制度與流程1.病人出院須經主治醫師或科主任同意,并交代注意事項。2.病人出院需于出院前1日預約出院,如特殊情況需當日出院者,應請科主任簽名后方可執行。3.出院前,辦公室護士按規定注銷一切治療、護理醫囑,核算住院各項處置治療項目,認真核查收費項目,避免漏收或多收。4.病情不宜出院,而病人要求出院者,醫6、師應加以勸阻,如說服無效應報告科主任,并由病人本人或家屬在病歷上簽署“自動出院”并簽名。應出院而不愿出院者,要耐心做工作,必要時通知其所在單位或社區(村委)共同做工作。5.病人用過的物品要及時換洗消毒。病人出院前應做好健康教育、征詢病人意見。6.出院標準:(1)到達臨床治愈者;(2)臨床癥狀消失或改善、病情穩定者;(3)其他情況。(四)轉科制度與流程1.住院患者所患疾病,涉及其他科室專業診療時,應邀請有關科室會診以決定是否轉科診療,被邀科室醫師會診同意轉科,銜接好轉科事項后辦理轉科手續,并送至轉科病區。2. 被邀會診科室醫師,會診后應對患者診斷、是否同意轉科提出明確意見,如患者主要疾病確屬本科7、專業范圍,應同意轉入患者。不得以會診醫師本人無管轄空床為由拒收,科室其他醫師應無條件接受患者,如有問題由科主任協調處理。3.患者轉出前,經管醫師應向患者或家屬告知轉科原因、目的和必要性,并與轉入科室聯系床位及確定轉出時間,完成患者在本科住院階段所有診療工作與記錄,填寫轉出記錄,開具轉科醫囑。4. 危重患者轉出病區時,由本科醫護人員陪送到轉入科室病區,并向轉入科室病區值班醫護人員交接,保證治療的延續性。5. 轉入科室病區醫護人員應及時診查患者、下達醫囑并書寫轉入記錄。6.因住院部科室滿床,患者(或親屬)不同意轉其他醫院而病情需要立即住院時,可暫收住急診科,科室出現空床時應優先轉入。(五)轉院制度與流程1.患者轉院由經管醫師提出,經科內討論或科主任批準,并協助與轉入醫院聯系,征得同意后辦理轉院。急性傳染病、麻風病患者,需按照上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求轉入指定醫療機構。2. 病情較重患者轉院時應安排醫護人員陪護,如患者病情危重不具備轉院條件或途中可能出現死亡,需向患者親屬告知暫不宜轉院原因并留院處置,待病情穩定或危險過后,再行轉院。 3.轉院前醫護人員應完善各種病歷資料,為轉院患者辦理出院手續,同時出具病歷摘要。 4.轉院標準:(1)因患者病情復雜、特殊,因本院設備條件、技術力量有限,不能滿足患者診治需求的;(2)本院雖有技術、設備條件診療,但患者或其他家屬要求轉上級醫院進行治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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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2023-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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