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電廠經營生產爐內檢修升降平臺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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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21768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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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發電廠經營生產爐內檢修升降平臺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發電廠爐內升降平臺管理規定 第一條 爐內升降平臺安全管理人員、檢驗人員和施工單位人員應按照國家有關特種設備安全規定取得起重機械相應作業資格,方可從事相關工作,對相關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 第二條 依據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起重機械定期檢驗規則、設備廠家設計文件、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等規定和要求,建立爐內升降平臺安全管理制度、安裝工藝標準、驗收技術標準、操作使用規程等制度標準,對爐內升降平臺的采購、入廠、安裝、2、驗收、使用、維護、保管等管理工作進行規范。 第三條 生產技術科應組織施工單位制定爐內升降平臺安裝、拆卸方案,包括組裝圖、安裝作業指導書、質量驗收標準等,明確組織措施、技術措施和安全措施,編制專項施工方案,經發電廠安質負責人審核,發電廠總工程師批準后,方可實施安裝、拆卸工作。第四條 安裝、拆卸、維護爐內升降平臺的施工單位和人員必須必須滿足特種設備作業要求。 第五條 委托有關單位施工時,應按發電廠安全管理有關要求落實各項安全責任。 第六條 檢修部應當在爐內升降平臺安裝前將擬進行的工作書面告知發電廠安質科部門,告知后即可施工。 第七條 施工單位安裝時應嚴格按照專項施工方案和發電廠編制的安裝工藝標準進3、行施工,并在升降平臺工作區域明顯位置裝設“平臺允許載荷”及“必須系安全帶”、“必須戴安全帽”等必要的安全警示標志。 第八條 爐內升降平臺安裝前,應重點按照附件2的內容進行檢查。第九條 爐內升降平臺在安裝施工結束后,安裝施工單位及時提供以下施工技術資料,存入安全技術檔案:(一)施工告知證明。(二)施工過程記錄、重大技術問題處理文件。(三)施工質量證明。(四)自檢報告。第十條 特種設備起重機械維保單位負責生產現場爐外升降平臺電氣和機械設備(包括卷揚機、鋼絲繩、操作手柄及配套電纜、安全保護裝置等)的檢查、試驗及維護,負責升降平臺高、底限位的標定及試驗;高位限位變動后,應重新進行限位標定試驗。 第十一4、條 檢修部管理人員應對爐內升降平臺安裝和拆卸過程進行安全質量監督,監督施工單位落實專項施工方案和安裝工藝標準要求,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第十二條 調度室應組織好升降平臺安裝后的驗收工作(見附件1、2、3): (一)爐內升降平臺驗收為P點,實行廠內三級驗收;未經驗收不得使用。 (二)搭設單位應依照發電廠編制的驗收技術標準進行自檢,出具自檢合格報告后申請使用班組和部門驗收。 (三)使用班組和部門應依照驗收技術標準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申請廠級驗收。(四)檢修部參與爐內升降平臺的驗收。(五)發電廠安質科、生技部門專業人員和發電廠分管領導依照驗收技術標準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六) 施工單位必須在升5、降平臺工作區域明顯位置設置“驗收合格證”(見附件2)和操作使用規程。 (七)若爐內升降平臺結構發生變化,必須按上述要求重新組織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三條 爐內升降平臺在使用時,應遵守如下規定:(一)爐內升降平臺應由專人操作,操作人員必須具有特種設備操作資格證,持證上崗,并熟悉設備性能和起重操作要領。爐內升降平臺操作應有統一操作指揮信號。(二)爐內升降平臺工作現場照明應充足,電壓不大于24V。行燈變壓器禁止放在爐膛內部。需加強照明時,應安裝220V臨時固定照明,電源線必須絕緣良好并安裝漏電保護器,燈具必須安放在人員觸碰不到的高處,并固定牢固。平臺升降過程中,如突然照明停電,馬上停止平臺使用6、,待恢復照明后,方可繼續工作。禁止帶電移動110V、220V的臨時照明燈。(三)所有進入爐內升降平臺的人員必須首先系好安全帶,方可從事有關檢修、檢查作業,應有獨立于爐內升降平臺的保護裝置之外的防墜二次保護。(四)作業前,工作人員必須戴安全帽,使用的工器具應用工具袋,工具及物料用繩索傳遞,禁止拋擲。(五)作業時,施工單位必須設專人在外監護,監護人和卷揚機操作室必須設專用聯絡通訊工具(如使用對講機,應一套使用,一套備用),以便隨時根據爐內升降平臺上作業需要傳遞信息,監護人不準同時擔任其他工作。卷揚機操作人員必須聽從爐內指揮人員的指揮,操作人員應有良好的視力和聽力,操作過程中精力應集中。(六)卷揚機7、操作人員對任何人發出的緊急停車信號,都應立即執行。 (七)爐內作業人員應隨時注意并監視爐內升降平臺運行是否正常、鋼絲繩的受力情況、斷繩保護器是否良好等。禁止電焊機導線和其他電源線與鋼絲繩相接觸。升降時,平臺四角必須有專人監視,作業人員嚴禁在平臺上走動、蹦跳或打鬧,防止爐內升降平臺局部承重或受阻傾斜。(八)爐內升降平臺上升或下降過程中,如發現平臺偏斜、晃動等不正常現象,必須立即停止,待查明原因并做出相應處理后,方可繼續操作。(九)爐內升降平臺應緩慢上升或下降,一般應每次升降5米左右應停止升降,進行檢查,檢查無誤后再行升降,不得一次大幅度升降到指定位置。(十)爐內升降平臺使用時嚴禁超過額定載荷和集8、中載荷規定。人員應四周分散布置,如幾處使用集中載荷時,其總重量不得超過額定載荷。發現超過額定載荷時應立即停止作業并進行卸載。(十一)卷揚機與平臺相連的鋼絲繩應隨時檢查,發現問題立即停止使用,及時妥善處理。(十二)爐內升降平臺每次使用前,施工單位必須重點進行如下檢查試驗:1)對各部件、緊固件、滑輪及支吊架進行檢查,重點檢查鋼繩是否出槽、有無斷股等,發現問題立即處理。2)對爐內升降平臺進行一次空載全行程試驗等。3)對爐膛內外進行通訊試驗。(十三)嚴禁上下交叉作業,防止高空墜物傷人,或砸壞平臺。(十四)爐內升降平臺每次使用結束后,工作負責人應清點撤出人員無誤,并切斷爐內升降平臺總電源,將控制器、對講9、機等收回,方可離開現場。(十五)鍋爐檢修隊應建立爐內升降平臺運行記錄,監護人每天詳細記錄如下情況:1)每天使用前檢查試驗及發現問題處理情況。2)使用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3)人員進出情況。4)未處理問題詳細記錄和建議等。(十六)每日完工后,應將爐內升降平臺停在下限位置并停電方可收工,禁止收工時將升降平臺停在爐內半空或不停電。 (十七)平臺構件、零部件、鋼絲繩、安全裝置缺失時,不得繼續使用。(十八)爐內升降平臺設備、零部件出現損壞、嚴重變形等情形時應禁止使用。 第十四條 拆卸工作必須按照設備制造廠家技術文件和企業拆卸方案所規定的條件及程序進行,遵守有關安全措施。第十五條 拆卸作業應有詳細的10、拆卸施工記錄,記錄平臺構件、零部件、鋼絲繩及安全裝置完好或損壞情況,拆卸施工記錄存入設備檔案。第十六條 檢修部設置專用場所保管爐內升降平臺所屬設備、零部件,建立設備臺帳,明確保管人員。各設備、零部件應定置存放,標志齊全,帳、卡、物相符,禁止亂堆、亂放。 第十七條 需要補充完善爐內升降平臺零部件時應選擇原廠產品,禁止使用非原廠替代產品,確保滿足使用要求。 第十八條 檢修部建立特種設備臺帳,建立特種設備維護保養制度和規程,進行定期維護保養、試驗和檢驗,保障設備的可靠性。 第十九條 需要變更爐內升降平臺結構和性能時,應委托原生產廠家進行重新設計、改造,并落實上述各項管理要求。 第二十條 一次驗收不合11、格考核責任部門2000元;對違反本規定的,每項次考核200元。 本規定由安質科負責解釋,批準之日起執行。附件:1、發電廠爐內升降平臺驗收流程 2、發電廠爐內升降平臺驗收單 3、發電廠爐內升降平臺試驗項目驗收單附件1:發電廠爐內升降平臺驗收流程1、搭設爐膛腳手架組裝平臺,組裝鍋爐升降平臺,組織檢查、試驗各保護裝置的可靠性,自檢合格(搭設單位)3、調度室、生技科、安質科驗收(調度室、生技部、安質科)2、鍋爐檢修隊進行整體驗收(檢修部) 申請班組、部門驗收 申請廠級驗收 不合格返回整改 合格 4、升降平臺結構發生變化時,返回程序1 5、驗收合格,允許使用附件2:發電廠爐內升降平臺驗收單驗收項目: #12、爐內升降平臺 搭設單位(部門):驗收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至 年 月 日 時 分 驗收具體內容是否符合要求1、檢查主梁、副梁和跳板(鋪板)是否有變形、損傷、彎曲、裂紋等現象;升降平臺上的跳板(鋪板)應用固定卡環固定,不許出現翹頭板2、檢查支壁裝置伸縮是否正常3、檢查各部連接件和緊固件變形、損傷等,螺栓、螺母、貓爪等是否有損壞4、檢查各鋼絲繩有無磨損、斷股、銹蝕等現象,鋼絲繩直徑是否符合設計要求5、檢查爐頂各部支吊架、滑輪有無損壞,滑輪轉動是否靈活6、檢查主導向滑輪固定是否牢固,確認無任何缺陷后方可使用7、檢查卷揚機空負荷試運行有無故障,檢查電磁保險、高度限位裝置是否正確,卷揚機上的抱閘、限13、位器應完好無故障,限位器動作準確可靠8、檢查爐內操作手柄及操作手柄電纜線應完好,操作電纜線無破損、接頭9、搭設爐內活動平臺用的臨時工作平臺必須牢固,能承受爐內活動平臺的重量10、爐內升降平臺的爐頂放繩應放到指定的鋼絲繩爐頂穿孔中且與爐內升降平臺的吊點在同一條垂線上,保證升降平臺運行的平穩性和安全性,保證鋼絲繩與頂棚管及大包內承壓部件無碰磨11、爐內升降平臺與鍋爐四周設限位導向滑輪;固定滑輪的結構件強度應大于該滑輪工作時的承載能力,結構件無開焊、變形等現象,輪與軸之間的潤滑油充足12、爐內升降平臺設護欄,其高度應不低于1100mm,設踢腳板,高度不低于100mm,設有防止護欄向上拔出的鎖緊裝置;14、四周的圍欄必須牢固可靠,立桿中間穿兩道9mm鋼絲繩,其繩頭拉緊后用Y10鋼絲繩扎頭扎牢,圍欄臨空側、下部設安全網13、卷揚機應安裝牢固,強度能滿足設計要求,轉動部件無摩擦刮卡、抱閘部件無松動及操作電氣部分無異常,檢查各轉動件潤滑情況良好;鋼絲繩在卷筒上纏繞正常,在卷筒上的圈數,除壓板固定鋼絲繩的圈數外,至少要留5圈14、卷揚機電氣設備外殼要接地;電動機及機械傳動部分必須裝保護罩;固定在卷揚機卷筒上的鋼絲繩繩頭應固定牢固,壓板螺栓不得松動,鋼絲繩頭加裝防脫落U型卡環15、爐內升降平臺的緊固件應牢固可靠;升降平臺的傳動和控制系統部件完好,升降平臺的斷繩保護器應動作可靠16、爐內升降平臺的控制機構上15、下限位功能正常,上、下限位均有兩個觸點(正面及側面各一個),限位是否標定17、爐內升降平臺提升鋼絲繩吊繩與吊點連接采用U型線夾頭(繩索卡),卡口應面向主繩,其安全系數應符合要求18、各框架連接和步道板設置必須牢固,起吊鋼絲繩與平臺應連接牢固、可靠,每處卡環數量不得少于3個19、 下列檢查試驗項目是否完成:(1)爐外電氣系統調試(2)爐外傳動部分調試(3)檢修平臺安裝后空載調試(4)斷繩保護器試驗(5)額定載荷試驗(6)靜載荷試驗(7)動載荷試驗(8)限位標定試驗(9)通訊試驗等20、爐膛內照明是否滿足升降平臺使用的要求驗收人員簽字:施工單位驗收情況: 搭設負責人簽字: 施工單位負責人簽字: 驗16、收時間: 年 月 日檢修部驗收情況: 檢修部負責人簽字: 驗收時間: 年 月 日 附件3:發電廠爐內升降平臺試驗項目驗收單序號驗收項目質量標準驗收方法驗收結論驗收人1爐外電氣系統調試在確保所檢查內容無誤后,進行系統調試,對控制柜接通電源,檢查各開關、接觸器是否靈敏可靠,至少五次。啟動卷揚機空運行,檢查制動裝置,行程限位是否可靠,爐內、爐外轉換操作是否可靠,操作警示是否靈敏,急停開關是否靈敏可靠。現場調試2爐外傳動部分調試主吊鋼絲繩按走繩布置要求,一端安裝在卷揚機固定牢靠,一端經第一組滑輪至第二組滑輪,通過爐頂穿繩孔垂直放至檢修平臺安裝位置,與各主吊點牢固連接,檢查主、臥滑輪轉動是否靈活,進出繩17、有無刮卡現象,鋼絲繩在卷筒上排列是否有序,全面檢查各吊點鋼絲繩受力是否均勻,同時檢查保護繩是否牢靠固定,一端經穿繩孔到檢修平臺斷繩保護器。目測現場調試3檢修平臺安裝后空載調試檢修平臺安裝結束,各節點經認真檢查無誤后,同時確認爐外傳動系統也經認真檢查無誤方可進行空載運行調試,空載情況下,檢修平臺應升降自如,控制性能準確,制動裝置可靠,平臺與四周水冷壁無刮卡現象,限位行程準確、動作靈敏可靠,檢修平臺整體平整。目測現場調試4斷繩保護器試驗將檢修平臺降落到臨時工作平臺上,將保護器起吊環放松,試驗至少3次,檢查抓捕器結構是否靈活可靠,要求:起吊環放松時,保護器為制動狀態,保護繩拉不動;起吊環提起時,保護18、器為釋放狀態,保護繩抽動自如。現場調試5額定載荷試驗每側檢修平臺上加載額定載荷量(均勻分布2T),提升100mm,使其懸吊10min,檢查主、副梁撓度是否在規定范圍,應無明顯彎曲變形,各主要連接件應無松動、開裂、提升、下降3次,制動可靠靈敏。現場檢測6靜載荷試驗靜載荷可按平臺最大工作載荷(均勻分布2T),提升100mm,使其懸吊10min,然后將負重增加10%,平臺初次安裝或大修改造后需增加25%負重,再懸吊10min,檢查檢修平臺包括爐外系統不應有裂紋,損壞、變形和各連接節點松動現象,平臺工作面應平整,主、副梁沒有明顯彎曲永久變形情況,否則應修復調整。同時在加載的過程中檢查重量限位器是否靈敏可靠。現場檢測7動載荷試驗檢修平臺加載1.1倍額定載荷(均勻分布2T),按照工作循環要求反復至少3次,結合電機、電器接電持續要求進行升、降、制動、急停、上下限控制的試驗,檢查設備的各結構和機構是否良好,應無損壞、無松動,動作靈敏可靠,各項性能指標達到使用要求。現場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