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傳人:職z****i
編號:1121877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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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員工獎懲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員工獎懲制度一、總則1、嚴明紀律,獎勵先進,糾正違章違紀,鼓勵公司員工忠于職守,努力工作,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和工作水平。2、保護公司員工的正當權益,促使每位員工自覺遵守規章制度,充分發揮自己的聰明才智,使優秀的員工在精神上和物質上都得到鼓舞。3、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所有。二、獎懲項目設置獎勵:表揚、記小功、記大功、獎金、獎品和旅游度假等。處罰:警告、一般過失和嚴重過失、降職、降薪、解除勞動合同。三、獎勵1、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獎勵。(1) 在完成工作任務、改進企業2、管理、提高經濟效益上,做出顯著成績的;(2) 1個月內受到客戶和上級表揚5次以上的;(3) 工作勤奮認真、自覺奉獻,績效顯著; (4) 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收效明顯的;(5) 增收節支,控制成本成效顯著;(6) 積極擴大營銷,開拓市場,獲明顯經濟效益;(7) 積極宣傳企業形象、特色,擴大社會影響,獲得明顯社會效益;(8) 維護規章制度,敢于和不良傾向做斗爭;(9) 技術和業務考核及行業競賽中獲得優秀成績;(10) 品德高尚,拾金不昧;(11) 伸張正義,見義勇為;(12) 發現事故苗頭及隱患,采取積極措施,避免事故發生;(13) 有其他明顯成績者。2、 獎勵程序和辦法提請本公司予以獎勵的員3、工,經逐級審批后,酌情給予表揚或獎勵。四、處罰警告、一般過失主要為保障公司的各項任務能夠及時的落實完成,督促員工提高工作效率及解決問題的能力,主要針對員工因非主觀原因未能按時完成本職工作及上級交辦的任務進行處罰。嚴重過失主要是針對員工違紀行為、主觀原因未按時完成工作等方面進行處罰。(一)警告1、 工作日上班時間前忘記打卡者,需本人寫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監控錄像或第三方證明,否則按遲到處理;2、 季度內第一次出現上述任一種情況;3、 未保持儀表的整潔;4、 當班時未穿著整齊服裝;5、 在非吸煙區吸煙者;6、 影響公司的環境衛生者(如:有隨地吐痰、丟煙頭、煙灰、紙屑或雜物等影響衛生的行為);7、 遲到4、早退者;8、 一年內曠工一日以內者; 9、 違反標準工作程序或擅自變更工作方法,但尚未造成影響和損失者;10、 在工作區域內,發出不必要的聲響或肆意喧嘩;11、 非當值或非本人工作時間內(如:休假期間、下班后)在工作區內逗留、上網或游蕩;12、 就餐時,在公司范圍內進餐;13、 使用公司電話辦理私人事務;14、 工作時,收聽錄音機、收音機或看書、報或雜志等;15、 不禮貌地與客人對話;16、 忘記或不適當佩帶胸卡;17、 上下班不簽到、簽退或打卡;18、 工作效率或服務態度欠佳;19、 上班時間打瞌睡的;20、 因自身原因被客戶投訴的;21、 穿拖鞋上班的;22、 上班時濃妝艷抹、做奇異發型5、佩戴過多飾物的;23、 與上述行為相類似的其他行為。(二)一般過失1、 季度內第二次出現警告情況;2、 事后請假者(有急診病假條或直系親屬生病當日不按事后請假處理);3、 3日以上的年休假未提前5天書面審核批準的;4、 未會前向組會方最高領導請假,且未按會議規定時間準時參加會議的;5、 由于個人能力、經驗、技術水平、職業敏感性等客觀原因,未按時完成本職工作或領導交辦的任務,工作質量差,情節輕微的,或有其他可減輕處罰力度的情況;6、 浪費公司財、物,造成公司損失超過200元以上的;7、 撿拾公司或他人財物匿而不報據為己有者;8、 初次拒絕聽從主管人員指揮、監督的;9、 管理人員未認真履行職務或6、對違規行為不加制止,但屬初犯者;10、 未經批準,擅自(或指使他人)挪動、拆裝公司設備,但屬初犯者;11、 未經公司允許擅自向傳播媒介或外界透露公司有關情況,但尚未給公司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失的; 12、 不遵守工作(操作)程序或擅自變更工作方法,而造成不良影響的;13、 攜帶危險品進入公司或知情不報,給公司造成危險隱患者;14、 未經允許在公司內散發傳單、文件、請愿書或張貼標語者;15、 在公共場合有詆毀公司言論,但情節輕微;16、 非業務要求,工作時間內喝酒或因工作時間外飲酒影響工作者;17、 一年內連續或累計曠工二日以內者;18、 擅離工作崗位或到其他部門閑蕩;19、 未經公司同意,擅自為他7、人提供服務; 20、 上班時睡覺;21、 對客戶粗暴無禮;22、 吵鬧、粗言穢語或擾亂公司秩序;23、 唆使他人或代替他人簽到、簽退或打卡;24、 在公司禁煙區或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周圍吸煙;25、 擅自標貼或涂改公司所貼之文件;26、 上班時帶有醉態或服用麻醉藥或服用類似東西;27、 虛假言論他人,影響員工的聲譽;28、 工作不努力或故意拖延工作;29、 因工作需要進入客戶房間,而在離開時不關門;30、 破壞公司已發給員工在任職期間使用之物品或財產;31、 在當值時間內嬉戲、玩耍。例如:玩電子游戲機、撲克牌等游戲類活動;32、 當班時不佩戴工牌或不按規定佩戴,儀容儀表不符合規定標準;33、 不尊8、重客戶風俗習慣,議論、指點的,譏笑有生理缺陷客戶的,嬉戲客戶小孩的,用手指或筆桿指客戶的;34、 對客戶提出的問題或事情無法處理或解答時,毫無反應的;35、 對破壞、損毀公共設施設備的行為不予制止的;36、 接待沒有提前預約的媒體或不謹慎回答的;37、 累計二次警告過失者;38、 與上述行為相類似的其他行為。(三)重大過失,該類過失屬于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公司有權隨時與其解除勞動合同:1、 累計出現三次警告或出現二次一般過失行為的;2、 對待客戶態度惡劣的;3、 發現公司財務受損、丟失,不管、不問或緩報情況的;4、 未經允許私自進入公司領導或財務、檔案、人事等房間的;5、 違反勞動9、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消極怠工;未完成本職工作或上級交辦的各項工作;6、 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分配、調動、指揮或者無理取鬧、聚眾鬧事,打架斗毆,影響工作秩序的;7、 因工作失職或技術不佳造成客戶重大投訴的;8、 代人刷卡或托人刷卡等虛報考勤的;9、 采取不正當手段索取病假證明查證屬實的;10、 一年內連續或累計曠工三日以上(含三日);11、 在公司內擅自向客戶販賣推銷、索取或要求客戶代辦私事的;12、 將客戶饋贈的物品或客戶、同事遺忘的物品收藏不報的;13、 利用職權,違反政策法規,違反財務紀律,使公司遭受損失的;14、 有貪污、盜竊,行賄受賄、敲詐及其他違法亂紀行為的;15、 違反公司或本部門規10、章制度或正常操作程序,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16、 由于工作失職或工作效率低等原因,給公司帶來重大損失,影響到公司的正常運行對公司聲譽帶來損害,情節嚴重的;17、 攜帶刀、棍、棒或其他行兇之器械進入公司,或攜帶上述器械危害人身或財、物安全的;18、 攜帶槍械、武器、毒品、爆炸品、易燃品等一切禁品和危險品;19、 未經批準,擅自(或指使他人)挪用、損壞公司設備的,造成損失者;20、 本人或教唆他人罷工、怠工者;21、 發表煽動性演說或聚眾要挾,妨害工作或社會秩序的;22、 張貼、散發煽動性文字或圖片,破壞勞資關系或影響工作秩序或觸犯法律者;23、 侵占、損壞或未經授權,使用公司或客戶的財產、11、設備、器材、原料者;24、 本人或教唆他人利用職權圖謀私利者;25、 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的;26、 遺失公司或經營上的文件、器具、機具、物品的;27、 泄漏技術、經營或公司其他秘密的;28、 在員工貯物箱、辦公桌內存放屬于公司之財、物;29、 未經允許擅自向傳播媒介或外界透露有關公司情況,或在公共場合有詆毀公司言論,致使公司蒙受名譽、經濟損失或情節嚴重者;30、 經批評教育后仍堅決抵制或拒不執行公司或上級主管安排的正當工作者; 31、 偽造材料或弄虛作假提供假資料或報告;32、 有欺騙行為,致使公司誤信或蒙受損失;33、 在本公司勞動合同期限內在其他單位兼職或為其他單位提供任何服務者;312、4、 違反工作(操作)規程或因工作失誤造成損失者;35、 對客戶、其他員工或其家屬實施暴行或有侮辱行為者;36、 在公司或工作地點毆打他人或互相毆打者或挑撥打架事件者;37、 有偷盜行為或私拿不屬于自己的財、物者;38、 在公司或工作地點內賭博或圍觀賭博者;39、 飲酒后在工作場所滋事者;40、 在公司同事內有性騷擾行為者;41、 被勞動教養、被追究刑事責任者;42、 未經批準拿取公司物品做私人用途;43、 個人填寫虛假基本情況及上報虛假資料的;44、 故意或過失破壞、損耗公司或其他員工之財物;45、 向客戶或員工索取好處費、賞錢或其他報酬的;46、 做不道德或猥褻交易或動作;47、 未經批準13、,私自裝配公司鑰匙;48、 調戲、恐嚇、威脅、危害或欺侮他人;49、 未經批準,在公司內公開售賣物品;50、 未經許可擅自駕駛公司或客戶之車輛或開動任何機械裝置;51、 未經客戶或其他人同意,使用客戶或其他人物品或私自開啟他人辦公桌;52、 員工行為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53、 在易燃物附近吸煙而引發事故或造成損失;54、 泄露公司資料或未經批準復印公司重要文件;55、 呈交虛假之醫生或醫院證明;56、 利用職權之便,行騙、恐嚇客戶或同事;57、 工作不服從上級的分配、調動和指揮的;拒絕執行上級決定或執行上級決定無故拖延的;拒絕工作或遇緊急情況不服從上級指派的工作;58、 一年之內因自身原因被客14、戶投訴累計3次的;59、 以病休或其他假期為借口在外另謀職業或從事經濟性報酬職業的;60、 對工作隱瞞、虛報、捏造事實,偽造文件、證明、帳目、單據及虛報費用的;61、 發生問題,互作偽證、不接受調查的;62、 為難客戶的,變相侵占客戶利益的,向客戶“吃、拿、卡、要”的,與客戶吃請收受客戶禮物的,向客戶索要財物的;63、 請假人未按時辦理銷假手續的;64、 其它和上述條款性質類似的,按此類條款處理。1、違紀處罰原則(1)員工違反公司制度,依本規定進行處理。(2)如部門失察或隱瞞員工的過失不報,一經發現視其情節給予部門負責人過失處罰。 2、處罰程序和辦法(1)記警告、一般過失的人員,由當事人所在部15、門或人力行政部填寫過失單,部門經理、人力行政部經理、副總經理分別簽署意見后,人力行政部記錄存檔,作為每月考核的依據。(2)重大過失的,應由本人所在部門書面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報人力行政部,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執行處罰。(3)當月發生1次警告的,扣減當月工資的15%;當月發生1次一般過失的,扣減當月工資的30%;發生重大過失,扣發當事人1-3個月工資,并可給予降職、降薪處理,同時,公司有權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五、獎懲執行和申訴1、最終由人力行政部執行,其中經濟獎勵和處罰結果交于財務部,由財務部在本月工資中予以執行。2、在獎懲過程中,員工如認為受到不公平對待對獎懲結果感到不滿意可向人力行政部進行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