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服務業公司職工勞動管理制度.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職z****i
編號:1122005
2024-09-07
11頁
48.04KB
1、商務服務業公司職工勞動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錄第一章 總則第二章 勞動用工管理制度第三章 工作時間及休假制度第四章 薪酬與考核制度第五章 社會保險制度第六章 培訓發展制度第七章 勞動紀律制度第八章 勞動安全管理制度第九章 商業秘密保護制度第十章 獎懲制度第十一章 附則第一章 總則第1條 為規范用人單位和職工行為,維護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本用人單位實際制定本規章制度。第2條 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全體職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職工。對2、特殊職位的職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3條 職工依法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第4條用人單位負有及時足額支付職工勞動報酬、為職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職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用工自主權利。第二章 勞動用工管理制度第5條用人單位招用人員遵循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擇優錄用的原則。職工聘用基本條件:年滿18周歲(按照未成年保護法規定,適合年滿16周歲以上勞動者工作的崗位可放寬至年滿16周歲)、?以上文化、身體健康、無違法不良記錄。各崗位人員具體招聘條件,詳見用人單位3、崗位說明書(注:用人單位應當根據自己生產經營特點,制定各職位說明書,明確各崗位用人基本條件)。第6條 勞動者應聘,必須如實正確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同時提供居民身份證、職業資格證書、學歷證、就業登記證等相關證件。所提供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采取欺騙行為借用或偽造證件。第7條 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度,自職工錄用之日起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勞動者不愿意簽訂勞動合同的,概不錄用。第8條 勞動合同期限一般為?年,特殊崗位勞動合同期限由企業和勞動者協商確定。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第9條 新招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4、同期限中。試用期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規定執行。第10條 勞動合同必須全面履行。用人單位或職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必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職工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職工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企業可隨時通知職工解除勞動合同)。知悉商業秘密的職工,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對提前通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注:有關商業秘密內容由用人單位根據自身情況依法另行制訂)。第11條 勞動合同期滿,企業提前?天書面征求勞動者意見(注:建議提前30天)。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續簽勞動合同的,應當在通知書中明確告知。第12條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在?日內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在辦5、理完工作交接手續后及時辦理退工手續,并在?日內將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及其它相關資料交還職工。 第13條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執行。第三章 工作時間及休假制度第14條用人單位實行8小時工作制。對特殊崗位的職工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后可實行不定時或綜合計時工作制。第15條 作息時間規定:常日班上班時間:上午 - ,下午 - ; 運轉班上班時間:早班、中班、夜班(注:具體作息時間可根據勝仗單位實際情況進行調整)第16條 嚴格遵守國家工時制度。用人單位根據生產經營需要,經與職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工作時間或安排加班。延長工作時間和安排加班按國家規定執行。第17條 非經用人單位安排,職工6、不得私自加班。職工個人確需加班的,必須填寫加班申請并得到主管批準。未經批準私自加班的不得作為加班統計。第18條 考勤以科室、班組為單位,考勤周期為每月 日至 日。考勤記錄包括出勤、病事假、公假、加班加點時間等。考勤統計表交職工簽字確認。第19條 嚴格執行國家法定休假日有關規定。職工每年享受帶薪年休假天數,依據國務院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執行。第20條 職工休年休假必須提前?天向所在部門或經理提出申請,由所在部門經理(注:具體審批權限由用人單位確定)批準后方可休假。 第21條 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24個月醫療期。醫療期按7、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職工因病或受傷需要治療請病假的,必須由本人出具定點醫療機構出具的有效病情證明及病假單(注:提供病假證明的定點醫療機構由用人單位確定,同時應考慮急診病人病假如何處理),經主管批準后方能休假。第22條 職工因處理個人或家庭事務可申請無薪事假,用人單位可在不影響正常生產經營前提下批準休無薪事假。第23條 職工申請無薪事假,須提前?天向?部門(注:具體提前期及向哪級提出申請由用人單位確定)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休假。職工因處理緊急事務不能履行提前請假手續的,應立即電話告知企業,說明情況及預計到崗時間,獲得口頭批準后方可休假。到崗位后應即時補辦休假手續。(注:何為緊急事務,向用人單8、位哪級主管電話告知,由用人單位確定) 未經批準擅自休假的作曠工處理。第24條 事假審批權限:(注:由用人單位根據管理層級具體設置,如請假1天由哪級批準,請假2天由哪級批準)。第25條 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休假需提前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休假(注:具體審批部門由用人單位確定)。第四章 薪酬與考核制度第26條 基本工資是完成法定工作時間工作任務或勞動定額應享有的工資報酬。基本工資不低于本行政區域最低工資標準,各崗位基本工資標準另行制定。第27條 等部門和崗位實行計時工資制; 車間(班組)實行計件工資制。各崗位計時工資標準和計件工資計算單價由企業另行制定,并在勞動合同中予以明9、確。第28條 用人單位制訂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保證90%以上的職工通過努力能夠在法定工作時間內達到和超過定額的指標。勞動定額由用人單位制定,并根據職工技能熟練程度及時調整,定期公布。第29條 安排職工延長工作日加班的,按150%標準支付加點工資;休息日安排職工加班的,在6個月之內安排調休,6個月內不能安排調休的,按200%支付加班工資;法定節假日安排職工加班的,按300%支付加班工資。第30條 加班工資以職工基本工資為計發基數(注:也可與職工協商按最低工資標準為基數,建議以職工基本工資為基數)。實行計件工資的,其加班工資100%部分與計件掛鉤,另50%-200%部分(加點50%、休息日加班1010、0%、法定節假日加班200%)與工時掛鉤。第31條 用人單位每月 號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或委托銀行代發工資。用人單位向職工提供本人工資清單,職工領取工資時應在工資清單上簽名。第32條 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特點可實行月度工資全額結算按月預付制,并經職工簽字確認。預付工資標準不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結余工資部分在年底12月30日前全額支付(注:具體時間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協商確定)。職工生活確有困難的,可向用人單位申請借款,用人單位在工資余額結算時予以抵扣。第33條 職工休病假、婚喪假、產假等假期,工資按基本工資發放。(注:病假期間工資也可直接按最低工資標準的60%-80%發放,建議以基本工資為妥,11、具體由企業自主確定)。工資按最低工資標準60%-80%發放的,其個人應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承擔。第34條 職工因個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損失標準由用人單位定),用人單位可以要求職工賠償或依規章制度對職工實施經濟處罰。經濟處罰和賠償可以同時執行,但每月扣除的總額不超過職工工資的20%,扣除后余額工資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第35條 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用人單位可以代扣或減發職工工資而不屬于克扣工資:1、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 2、依照規章制度扣除賠償的損失費、違規違紀被扣除的部分工資;3、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其它工資或費用。第36條 用人單位每年根據物價12、指數、經濟效益和政府發布的工資指導線,在對職工進行績效考核的基礎上實施薪資調整和獎金發放,確保職工工資水平不下降,穩中有升。 第37條 用人單位因受金融危機影響經濟效益下降,經采取措施仍不能維持正常生產經營的,可與職工協商臨時降低工資,但降低工資的標準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職工應充分理解和支持,與用人單位共度難關。第五章 社會保險制度第38條用人單位按規定為職工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各項社會保險。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依法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分別承擔。第六章 培訓發展制度第39條 加強職工培訓和教育,根據職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第413、0條用人單位提供專項培訓經費選送職工脫產進行專業技術培訓或由用人單位出資選送職工參加技能人才培訓并獲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涉及有關事項通過勞動合同或簽訂培訓協議另行約定。第41條用人單位根據個人受教育程度或工作技能提升情況,安排合適的工作崗位,做到量才施用。第七章 勞動紀律制度第42條 職工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遵守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愛護用人單位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用人單位組織的培訓,提高道德意識和職業技能。職工違反規章制度將受到相應的處罰或處分。對實施紀律處分時,應聽取工會意見。第43條 職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嚴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企業有權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1、連14、續曠工 天或者全年累計曠工達 天(注:曠工天數由用人單位自主確定);2、嚴重失職,徇私舞弊行為而導致用人單位遭受損失,金額重大或對企業造成其它嚴重后果的;3、違反用人單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且經確定為情節或后果嚴重的行為(標準由用人單位定);4、盜竊企業財物價值超過 元人民幣(注:金額由用人單位確定);5、違反道德標準謀取私利,接受商業賄賂,騙取錢物,提供虛假休假信息騙取假期,或利用職務之便,從用人單位或有關第三方謀取私人利益等行為;6、在工作場所尋釁滋事,打架斗毆,導致他人被動離崗治療或休養 ?小時以上(注:時間由用人單位確定)或干擾他人工作,受到勸阻仍不改正的;7、違反保密制度,未經授權故意15、將保密資料泄漏給予他人或者其他單位;8、受到違紀處分后, 個月內再次發生 次違紀的(注:違紀次數、性質和類型由用人單位確定)9、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用人單位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10、已經與用人單位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同時與用人單位經營同類業務或存在競爭關系的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建立事實勞動關系的; 11、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規定的其他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情形。第44條 職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有權對其進行批評教育,給予書面警告,并視情節輕重處以 元至 元的罰款以示懲誡(注:建議罰款數額不宜過大以5-10元以內,重在教育);1、一次遲16、到或早退 分鐘以上的作曠工論處,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自不到崗的均以曠工論處。曠工1天扣 元; 2、上班遲到、早退,上、下班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每發現一例扣 元;3、工作期間消極怠工,干私活、串崗、吃零食,打鬧嬉戲的,每發現一例扣 元; 4、隨地吐痰、亂丟煙頭雜物,浪費公物或公物私用的,每發現一例扣 元;5、拒不服從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的,每發現一例扣 元;6、進入或逗留廠區,未按規定佩戴廠牌和穿著工作服的,每發現一例扣 元; 7、 (注:第43條、44條所列情形僅供參考,具體由用人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第八章 勞動安全管理制度該部分內容由用人單位自定。第九章 商業秘17、密保護制度該部分內容由用人單位根據具體情況自行確定。注意掌握以下幾點:1、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用人單位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用人單位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依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2、 可能成為商業秘密的技術信息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實驗數據、實驗結果、圖紙、樣品、模型、模具、技術文檔、操作手冊等等。可能成為商業秘密的經營信息包括客戶名單、客戶訂單、營銷計劃、采購資料、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經營目標、經營項目、管理訣竅、貨源情報、內部文件、會議紀要、經濟合同、合作協議等等。318、用人單位可根據自身需要制定相關文件、資料、檔案管理制度,包括職工調職或離職時,有關資料移交規定。4、用人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可與知悉或可能知悉商業秘密的職工另行簽訂保密協議。協議內容包括保密的內容、范圍、權利、義務、期限、保密費和違約責任等事項。5、用人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可與知悉或可能知悉商業秘密的職工另行簽訂競業限制協議,約定職工離開后的一定期限內(最長不超過2年),不得在生產同類且有競爭關系的產品的其他內任職,但需按月向職工支付一定數額的補償費。第十章 獎懲制度該部分內容由用人單位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注意掌握以下幾點:1、為增強職工責任感,調動職工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勞動生產19、率和工作效率,對表現優秀、成績突出的職工應實行獎勵制度。獎勵形式有表揚、晉升、嘉獎等。2、為維護用人單位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嚴肅廠規廠紀,對違規違紀、表現較差的職工實行懲罰制度。懲罰形式有口頭批評教育、書面告誡、降職、賠償經濟損失、解除勞動合同等。3、對職工的違紀處理決定,必須書面送達當事人。職工對用人單位處理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第十一章 附則第45條 本制度是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具體化,本規定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章有抵觸的,以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第46條 本制度與勞動合同有不相符的,以勞動合同為準。(注:一般情況以勞動合同為準,用人單位也可以規章制度為準,但必須在勞動合同中加以注明)第47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或法律規定更新時,通過通告的形式補充或更新。第48條 本制度由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討論后確定,并向全體職工公布。第49條 本制度自 年1 月1 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