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車輛及駕駛員管理制度附行駛記錄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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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22235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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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車輛及駕駛員管理制度附行駛記錄表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嚴格車輛管理,合理使用車輛,最大限度地發揮車輛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本制度所指車輛指公司各種車輛。第三條 管理機構及分工1、安全運營部是交通安全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全公司交通安全的管理、檢查及交通事故處理、考核。2、綜合部負責駕駛員及兼職駕駛員的工種變更及登記備案管理。3、各部門、單位負責各自范圍內的交通安全管理第二章 行政用車管理第四條 公司的各類用車統一由綜合部管理。各部門用車均應按要求填寫用車申請單,經綜合2、部車輛主管人員簽名同意后方可出車。第五條 部門用車超過半天以上(包括半天),應提前一天申請。第六條 若多個部門同時申請用車,綜合部有權根據用車的“輕、重、緩、急”進行統籌安排,任何人不得因無公車使用而延誤工作。對無法安排的用車,綜合部會在用車申請單上注明。第七條 駕駛員出車完畢后應將用車申請單交回綜合部。第三章 車輛管理第八條 車輛的相關證件、保險及稽核等事務統一由綜合部管理。第九條 車輛原則上應由專任駕駛員駕駛,需由他人駕駛時,應善盡駕駛人責任。專任駕駛員應每周實施定期檢查及保養,以維持機件壽命,確保行車安全。第十條 每部車輛應設置車輛行駛記錄表,在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表與車輛行駛記錄表前一3、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在使用車輛后,應記載行使里程、時間、地點、用途等。第十一條 綜合部每月對其抽查一次。車輛行駛記錄表上所載里程數應與車輛里程表相符,不符的數應由駕駛員負責繳納差數里程的汽油費。第十二條 駕駛員每月至少將耗油量及行駛旅程記錄簽報綜合部車輛主管人員查核一次,以防浪費,如超過耗油標準時(指不正常)應送請調整修理。第十三條 例假日或上班時間外車輛的使用應呈請綜合部經理核準后始準調派。第十四條 車輛駛回后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并將車門鎖妥。第四章 駕駛員管理第十五條 駕駛員必須經公司批準并在綜合部登記注冊方準駕駛公司車輛。駕駛員停止駕駛車輛滿一年者,恢復駕駛工作必須實習三個月后,方準4、獨立駕駛。無操作證嚴禁操作專用車輛及吊車。第十六條 公司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并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必須按時參加交警部門及公司組織的安全學習。第十七條 駕駛員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第十八條 駕駛員應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第十九條 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車輛的制動、轉向、燈光、卡、喇叭在中途發生故障,必須5、修復后方準行駛。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嚴禁直流供油駕駛車輛。第二十條 駕駛員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能檢修的,應立即報告綜合部經理,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第二十一條 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駕駛員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第二十二條 駕駛員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第二十三條 晚間駕駛員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第二十四條6、 駕駛員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但不限于高速、爬頭、緊跟、爭道、賽車等)。第二十五條 駕駛員因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違章造成后果由當事人負責。第二十六條 接送員工上下班的駕駛員,要準時出車,不得誤點。第二十七條 上班時間內駕駛員未被派出車的,應隨時在駕駛員室等候出車。有要事確需離開駕駛員室時,要告知綜合部車輛主管人員去向和所需時間,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出車外出回來,應立即向綜合部車輛主管人員報告。第二十八條 駕駛員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車輛主管人員,并說明原因。第二十九條 駕駛員未經批準,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7、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車輛學開車。第三十條 兼職駕駛員1、兼職的原則:公司在冊車輛,需配備兼職駕駛員的單位,按審批程序辦理,以確保工作生產連續。兼職駕駛員分為有固定車輛和無固定車輛兩類。無固定車輛兼職駕駛員的配備,主要針對24小時生產備勤、搶維修等一線生產用車 。有專職駕駛員的車輛,根據工作需要,兼職駕駛員不超一名;無專職駕駛員的車輛,兼職駕駛員不超兩名。公司批準的兼職駕駛員,工作崗位不變,崗位工資標準不變。因工作需要,出現人員變動情況,應一周內報公司綜合部。2、兼職駕駛員資格審批:具有正式駕駛員資格證,駕齡在一年以上。審報單位負責組織兼職駕駛員的駕8、駛技能考核,合格后方能審報。審報單位以書面形式報公司申請,寫明申報兼職駕駛員的理由、兼駕車輛,同時將兼職駕駛員資格材料一并報公司安全運營部。經公司批準,勞資部登記備案后,方準駕駛公司車輛。3、兼職駕駛員必須遵守專職駕駛員管理規定。第五章 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第三十一條 電動自行車由公司根據各部門的工作需要統一安排購置,由綜合部統一調配到各部門使用。第三十二條 電動自行車的使用實行專人使用、專人保管、專人負責的原則,使用者不得擅自將電動自行車交與他人駕駛。第三十三條 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和安全駕駛操作規程,服從部門經理的工作調配。第三十四條 駕駛員須愛護保管自己的電動自行車,定期進行9、保養,如人為原因造成車輛丟失或損壞,視情節由本人賠償部分或全部經濟損失。第三十五條 電動自行車的各項費用統一由使用部門負責預算報支。大的修理項目,由綜合部統一安排并限指定廠家進行修理。第三十六條 未經部門經理同意私自出車發生事故后,其經濟損失全部由當事人承擔(不含保險費),并視情節,予以嚴肅處理。第六章 車輛租賃管理第三十七條 租用車輛應是底盤高,能滿足生產接送人、運輸器材、越野性能好的客貨車輛。原則上不準租用小轎車,如遇特殊情況須經總經理批準。嚴禁租用三輪車運送職工。第三十八條 租用車輛實行申報備案制度。各部門、單位在車輛租用前,必須將所租用車輛的數量、型號及相關有效證件(行駛證、保險、營運10、證、駕駛員證、車主身份證)復印件報送綜合部,由綜合部負責審核備案,并呈報總經理審批。第三十九條 綜合部在接到申報單位報送資料后,三天之內必須將審查意見反饋給申報單位。否則申報單位視為批復,開展工作。第四十條 租用車輛實行合同管理,應與車主簽訂安全經濟責任合同。公司只負責車輛租用金、油料費。駕駛員人身安全、營運安全、車輛安全設施、維修保養等一切責任均由車主負責。第四十一條 租用車輛駕駛員由申報單位負責管理。駕駛員應遵守公司勞動紀律和生產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交通法規,嚴禁酒后開車,在每天上道路行駛前要自覺檢查車輛安全技術性能、安全設施,確保生產運輸安全。否則造成的交通違規罰款和事故損失均由車主負11、責。第四十二條 租用車輛耗油納入公司耗油定額管理。對耗油超標的車輛,綜合部責成申報單位改換車輛。第四十三條 對未經批準擅自超規定車型、數量租用車輛,不予認定,費用不予報銷,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和后果自負。同時要追究負責人的責任。第七章 交通事故第四十四條 事故類別1、輕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輕傷1至2人者,或者財產損失機動車事故不足1000元,非機動車事故不足2000元的事故。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傷1至2人,或者輕傷3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3萬元的事故。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事故。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2、3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事故。第四十五條 交通事故報告及處理1、發生交通肇事后,事故單位要立即報告安全運營部,事故報告3日內報送安全運營部。2、依據交警部門對事故處理認定的責任和經濟損失,根據公司考核規定給予處罰。3、對嚴重違反交通法規造成事故的責任者,及連續發生交通肇事的責任者,酌情給予停止駕駛、罰款、行政處分。對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處理。第八章 附則第四十六條 本辦法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并由公司總經理簽發。第四十七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第四十八條 本辦法由綜合部負責解釋。附表一:用車申請表Q / -GL-XZ-006-01申請部門申 請 人隨車人數用車時間用車部門經理簽 字前往地點事 由(以下由綜合部填寫)擬派車輛駕 駛 員綜合部經理簽 字車回時間備 注附表二:車輛行駛記錄表Q / -GL-XZ-006-02日期事由起止地點時間里程(表數)使用部門核準駕駛員起時訖時起(KM)訖(KM)行駛(K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