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院內會診管理制度及流程獎罰規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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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22307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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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醫院院內會診管理制度及流程、獎罰規定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一、院內會診的定義院內會診是指本院各醫療、醫技科室(簡稱邀請科室和邀請醫師)在診療過程中,根據患者所患疾病的診斷和治療需要或者患者要求,請本院其他科室醫師(簡稱為會診科室和會診醫師)為患者所開展的執業范圍內的診療指導活動。二、會診范圍1.疑難病例、診斷不明確、科內診治困難者。2.本科首診可疑為他科疾病的患者。3.本科患者合并其他專科情況,需相關專科協助進行綜合診治者。4.急、危、重患者搶救,需要多學科醫師共同完成的情形。三、會診分類1.按會診時限要2、求分為:急會診和普通會診。(1)急會診:患者病情突然變化,疑似合并其他學科疾病;已知患者合并他科疾病,病情有加劇趨勢,需緊急治療;危重癥患者搶救,需要他科協助,要求會診醫師在10分鐘內趕到,協助診治。(2)普通會診:患者病情一般,需在24小時內完成協助診療的醫療活動。2.按會診人員涉及范圍分為:門診會診、科間會診、全院性會診、院際會診、全市大會診。(1)門診會診:見首診負責制中有關內容。(2)科間會診:是指涉及其他學科的診治問題,在本學科無法解決的病例或者患者要求,請本院其它科室醫師會診。(3)全院性會診:是指臨床科室醫師在診療過程中根據患者病情需要或者患者要求,請本院其它3個以上科室醫師為患3、者所開展的執業范圍內的集體診療活動。(4)院際會診:是指臨床科室醫師在診療過程中根據患者病情需要或者患者要求,邀請外院本專業及相關專業專家來院會診。(5)全市大會診:是指臨床科室醫師在診療過程中根據患者病情需要或者患者要求,邀請外院3個以上醫院的專家來院會診。3.按會診方式分為:非指名會診和指名會診。(1)非指名會診:是不指定會診醫師的院內會診活動,會診人員由當日值班二線或住院總醫師完成。(2)指名會診:是指根據病情需要指定某專科醫師進行的會診活動。指名會診前應先電話聯系,確認會診醫師在院、且能參加會診。四、邀請醫師、會診醫師資格的確定1.邀請醫師資格:科間會診申請由患者的主管或值班二線醫師提4、出,并在會診單上簽名;指名會診,由科主任或三線醫師簽名;全院性會診、院際會診、全市大會診由患者所在科室組織討論后提出,科主任簽名報醫務部后組織。2.會診醫師資格:科間會診由受聘于本院的相關專科值班二線醫師或總住院醫師承擔;全院性會診應由具有副主任醫師及以上職稱人員承擔。五、會診前準備工作1.科間會診:一線醫師應首先做好會診前的準備工作,如寫好病情匯報、完善病歷、進行必要的檢查等。二線醫師組織醫療組進行會診前討論,并負責檢查準備工作的落實情況,與患者或家屬溝通,取得理解與配合。2.全院性會診:邀請科室應事先進行科內討論,形成科內意見,尚不能解決診療問題時,由邀請科室提出書面申請,科主任簽字,報醫5、務部批準并組織實施;非正常上班期間,報醫院總值班批準并由總值班組織實施。六、會診流程1.由邀請科室醫師填寫會診申請單,會診申請單要包含患者病史摘要、擬邀請的科室以及會診的目的,經二線醫師以上人員簽字確認,否則視為無效會診申請。2.急診會診申請單要立即送出或立即電話告知會診科室;普通會診申請單開出后需在2小時內送達會診科室。3.各科室需建立科間會診登記本。受邀科室在接到電話或書面會診邀請后,嚴格進行簽收登記,及時安排相應級別的醫師進行會診(急會診在10分鐘內到達,普通會診24小時內完成),應由專人負責落實會診事務。全院性會診時,邀請科室應提前作好準備,會診醫師應按時到達。會診科室之間要加強溝通聯6、系,如有疑問可先電話聯系。4.總住院醫師負責會診提醒工作,以實現會診的及時性;會診醫師前往邀請科室進行普通會診前,可先電話聯系,以確認患者在病區,提高會診效率。5.會診時,邀請醫師本人或指定對等醫師以上資質醫師在場做好陪同工作,簡明扼要地匯報病情,提出會診目的;會診醫師應當詳細了解患者病情,親自診查患者,完成相應的會診工作,會診意見填寫時要條理清晰、觀點明確。6.會診后,經治醫師及時記錄會診情況,向患者或家屬告知會診意見,并執行會診意見,特殊檢查或治療應征得患者知情同意后方可進行。七、會診的義務和責任1.全院受聘的各級醫師都有參加會診的義務。2.會診醫師在會診過程中應當嚴格執行有關的衛生法律、7、法規、規章、診療規范和常規。應注意與患者的談話藝術和溝通技巧,不得出現不利于醫患關系的言行。3.會診醫師進行會診時應親自診查患者,按照規定書寫醫療文書。如發現難以勝任會診工作時,應當及時并如實告知邀請科室,可終止會診,并向本科室主任匯報,請上級醫師完成會診,或建議邀請其它科室進行協助會診。4.邀請醫師應嚴格掌握會診標準,對于本科室完全可以解決的診療問題,盡量減少不必要、重復性、防御性的會診。八、獎罰規定1.醫務部應加強本院醫師會診管理,將醫師會診情況與科室年度考核掛鉤。2.會診醫師為邀請科室解決重大問題,受到患者書面表揚的,邀請科室應及時上報醫務部,醫務部將予以表揚。3.會診醫師在會診活動中,或不按時完成會診工作,或服務態度差,或不認真負責,對疑難問題不向上級醫師請示匯報,引起投訴或醫療糾紛的,按醫院有關規定追究會診醫師的相關責任。4.各科室應加強監督,發現下列情況應及時上報醫務部:(1)未按規定時間完成會診工作;(2)未按規定級別醫師簽署會診單或參加會診;(3)會診申請單或會診記錄單填寫不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