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信用社金庫管理制度庫房庫款獎懲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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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22576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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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農村信用社金庫管理制度(庫房、庫款、獎懲等)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規范金庫建設和金庫管理行為,加強風險內控,確保金庫安全,保證資金和財產安全,根據省農村信用社金庫管理辦法、省農村信用社銀行出納制度以及相關規章制度,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規定中的金庫是指集中存放、保管本外幣現金、有價單證、貴金屬、代保管品、重要物品等的庫房。第三條 金庫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務是:一、認真執行國家金融法規、政策和農村合作銀行有關規章制度,保證出納和證券業務的順利開展。二、保管現金、證券和辦理現金、證券的出庫2、入庫,確保安全完整。三、辦理轄屬營業網點現金、證券尾箱寄存。第二章 基本規定第四條 金庫管理的基本原則。(一)本幣外幣,集中管理。(二)款實存放,有序整齊。(三)錢賬分管,賬實相符。(四)日清日結,按時軋庫。(五)現金調撥,審批授權。(六)序時記賬(先入庫后記賬,先記賬后出庫),逐項登記。(七)雙人管庫,雙人調款,雙人守庫,雙人押運。(八)鑰匙密碼,平行交接。(九)開關庫門,三人同在。(十)管庫人員,持證上崗。(十一)交接手續,責任明確。(十二)定期檢查,確保安全。第五條 金庫設金庫主任。金庫主任一般由分管現金工作的行長兼任。會計負責人根據分管行長的授權,負責管理金庫日常工作。第六條 金庫實3、行雙人管庫制度。按照有關規定嚴格考核,選配兩名忠誠可靠、事業心和責任感強的同志擔任管庫員。管庫員連續在崗滿三年必須進行輪崗。管庫員必須實行強制休假制度。管庫崗必須與其他不相容崗位分離。第七條 管庫員要嚴格遵守工作紀律,認真負責做好管庫工作。第八條 兩名管庫員要有明確的分工。一名管庫員負責出庫現金及證券的初點、入庫的復點,復核“庫存現金登記簿”;一名管庫員負責出庫現金及證券的復點,入庫的初點,辦理現金、證券及尾箱出入庫交接手續,記載“庫存現金登記簿”。第九條 管庫員調動或因故請假,應按規定配置管庫員(或臨時頂崗管庫員),辦理金庫管理交接。交接時,由會計負責人監交,根據“庫存現金登記簿”核點現金和4、證券,核對無誤后,連同金庫鑰匙辦理交接,登記“出納交接登記簿”,監交人及交接人簽章。未經清點現金、證券,辦妥交接手續,原管庫員不得離職,接任管庫員不得上崗。臨時頂崗人員只能固定頂某一管庫員的班,不能先后頂兩名管庫員的班。第十條 管庫員必須堅持“五同”規定,即兩名管庫員要同開庫、同進庫、同在庫、同出庫、同鎖庫。對庫存現金、證券的安全,兩名管庫員負同等重要責任。嚴禁違反“五同”規定,一人進庫存放或提出現金,嚴禁一人在庫內清點票幣或干其他工作。其他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庫內,確因工作需要必須入庫的,要由主管行長簽字批準,并登記“非管庫人員出入庫登記簿”,在管庫員陪同下方可進入庫內。“非管庫人員出入庫登記簿5、”應由守庫員掌管。第十一條 金庫不得直接對外辦理現金收付業務,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通過柜臺,嚴格按收付款程序辦理。所轄支行存、取現金,應按現金業務核算規定和手續辦理。第十二條 金庫存放保管的物品:一、蓋有封包章的整捆主、輔幣現金;二、收款尾箱、付款尾箱、證券尾箱;三、損傷券;四、票樣;五、證券;六、已沒收假幣(券)連同一聯假幣沒收收據;七、調款用的箱(袋),存放現金的貨架、箱(柜),通風防潮用的吸濕器等器具,以及金庫必須的其他物品和設施。第十三條 金庫內嚴禁存放槍支彈藥和各種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存放各種空白憑證以及與庫款無關的其他物品,嚴禁吸煙以及使用火爐、電爐、油爐等。第十四條 金庫保管的現金、6、證券、必須按照會計制度、出納制度規定,設置“庫存現金登記簿”,并真實、準確、完整、及時記載。記載的事項必須經過相互復核。嚴禁白條抵庫。嚴禁挪用庫款。第十五條 每日營業終了,金庫保管的庫存現金必須進行盤庫清點。盤庫清點庫存必須由兩名管庫員按照庫內實有的現金共同進行。盤庫清點完畢要與會計部門對賬碰庫,對賬碰庫時,只準“錢碰賬”,不能“賬碰錢”,即管庫員報數,會計部門核對。第十六條 金庫要保持干凈整潔,庫內保管的整捆現金、證券,應按種類、分類別上架依次擺放,擺放要整齊有序,并掛置標簽,注明種類、券別。標簽注明的內容,要與實物以及登記簿記載完全一致。拆捆的零散現金、證券以及損傷券,必須放入金庫里的柜(7、箱)內保管。第三章 庫房管理第十七條 金庫庫房的結構、設施必須符合規定標準。會計管理部門要建立金庫管理檔案,詳細記載所轄金庫的有關情況。第十八條 金庫維修(包括庫房、門鎖、保險柜維修),應報會計(出納)管理部門批準,維修必須實行空庫作業。維修前,庫存現金、證券要轉移到安全可靠的地方,并由兩名守庫員共同守衛,確保安全。維修人員應經保衛部門審查,經審查合格后方可進入庫房進行維修。維修時,由保衛部門派員監督,并做好維修現場記錄。第十九條 庫房鑰匙的使用與保管一、金庫庫門(包括保險柜,下同)必須裝備兩把不同鑰匙的銀行專用柜門鎖,且至少有一把為組合鎖。機械鎖應配有正、副鑰匙各一套。二、正鑰匙的使用與保管8、。金庫庫門兩把正鑰匙的領用,應由兩名管庫員在“出納重要物品交接保管登記簿”上簽收,并分別妥善掌管、使用。管庫員不得將庫房鑰匙交他人代管、代開、代關,兩名管庫員分管的鑰匙不得互借、互換、互用。開庫工作期間,管庫員應將鑰匙隨身攜帶。每天營業終了,兩把正鑰匙應放進守庫室專用保險柜的小箱內分別保存。專用保險柜的兩把正鑰匙,應由兩名管庫員分別妥善掌管,隨身攜帶,不得隨意放置或委托他人保管。三、副鑰匙的保管。金庫庫門的兩把副鑰匙以及上述“二”專用保險柜的兩把副鑰匙,應由管庫員會同保衛、會計負責人和分管行長,在“金庫、保險柜副鑰匙(密碼)保管登記簿”上登記后,當面共同裝袋密封,加蓋騎縫章,由出納(會計)負責9、人妥善保管。四、副鑰匙的啟用。密封保管的副鑰匙,除正鑰匙丟失、損壞的特殊情況外,平時不得啟封動用。啟封動用時,必須經分管行長批準,由管庫員會同保衛、會計負責人共同啟封。啟封前,應先檢驗封包有無異常,無誤后方可啟封。啟封后,要在“金庫、保險柜副鑰匙(密碼)登記簿”上登記啟封動用原因、時間等情況。五、金庫庫門(或保險柜)轉字密碼暗鎖的密碼使用與保管同正、副鑰匙。掌管密碼的管庫員不得將密碼和開啟方法告訴他人。在密碼記錄副本上,寫好密碼數字和所轉圈數后,按副鑰匙密封、保管規定,將密碼記錄裝袋密封,加蓋印章,由主管行長妥善保管,并登記“金庫、保險柜副鑰匙(密碼)保管登記簿”,登記時只登記件數,不得將密碼10、登記在登記簿上。使用保管密碼的人員如有變動,密碼應隨即更換,不得使用原密碼。六、金庫庫門正、副鑰匙如有丟失、損壞或金庫密碼失密的,要立即報告,經分管行長批準同意后,將整套庫門鑰匙或密碼更換。第二十二條 開、關庫要求一、開、關庫時,必須由兩名管庫員在場共同進行,嚴禁一人持兩把不同庫房鑰匙開、關庫。二、開庫前,要檢查庫門有無異常現象,如無異常,方可關閉報警裝置,接通庫內照明電路,打開庫門。三、關庫后,管庫員要確定庫門已關,開通報警裝置,關閉庫內照明電路后方可離開。四、開密碼鎖時,應禁止任何人旁觀(包括不保管密碼的另一管庫員)。關庫后,應隨即將密碼鎖號碼撥亂。第二十三條 庫房安全防范必須符合公安部門11、要求。第四章 庫款管理第二十四條 金庫現金庫存量,由會計管理部門根據其現金周轉三至五天的正常需要量核定限額。確有需要的可適當放寬。超過庫存限額的,要及時繳存人民銀行發行庫。不足支付時,要及時到人民銀行發行庫提取。第二十五條 向人民銀行發行庫提取現金,應根據用款計劃,由管庫員上報需提取的現金數額,主出納據以填寫“現金支票”,送會計管理部門審核,加蓋預留人民銀行印鑒,交提款人到人民銀行發行庫提取現金。提款時,提款人必須當場查看券別,驗捆卡把,點清總數。提回現金后交管庫員。管庫員要當場查看券別,驗捆卡把,核對總數,無誤后現金入庫,“現金支票”存根聯作傳票附件,憑以登記“現金收入日記簿”。第二十六條 12、庫存現金超過核定的庫存限額時,要及時繳存人民銀行。繳存的現金必須經過整點與挑剔,粘貼封簽。繳存時,由管庫員上報繳存計劃,根據繳存現金數額填制 “現金繳款單”各一式兩聯,經會計管理部門審核批準后交送款人。出庫時,應將繳存的現金按券別驗捆卡把,檢查每捆現金印章是否齊全,封包標簽標明的金額與實際數額是否相符,無誤后一次裝箱(袋),連同兩聯“現金交款單”一并交送款人。送款人憑以到人民銀行辦理繳款。繳款后,送款人應立即將“現金繳款單”回單聯交管庫員,管庫員核對無誤后簽章, “現金繳款單”回單聯作傳票附件,憑以登記“現金付出日記簿”。第二十七條 出庫手續。辦理現金出庫時,應由主出納填寫“現金調撥單”,經會13、計部門審核簽章后,交管庫員辦理現金出庫。審查無誤后,兩名管庫員共同按現金調撥單所需現金券別、金額、驗捆卡把,點清總數后,一次配足現金出庫。第二十八條 入庫手續。辦理現金入庫時,管庫員應根據“現金調撥單”,審查錢捆:一、是否按規定封包,封包標簽是否按規定蓋有帶日期的封包章和封包員、復核員名章;二、封簽現金數與捆內現金把數是否相符;三、每把現金是否蓋有出納員名章。經審查無誤,方可將現金入庫。第二十九條 金庫保管的現金必須堅持每天盤庫結賬。盤庫清點庫存現金時,必須由兩名管庫員按照庫內實有現金共同進行。一名管庫員根據當日現金出、入庫票,結出當日應有庫存現金各券別明細數,加計本庫尾箱封簽金額,結出本日庫14、存合計,另一名管庫員根據當日出納柜臺現金收入、付出日記簿,結出本日庫存金額,兩人結賬數字相符后,據以登記“庫存現金登記簿”,共同按照“庫存現金登記簿”進行盤庫和核查本庫尾箱封簽金額。盤庫與核查無誤后,管庫員在“庫存現金登記簿”上簽章,送會計對賬碰庫。會計核對無誤后簽章確認。盤庫清點和結賬如有誤,應立即查明原因并及時報告會計負責人和主管行長。第三十條 每天營業終了,入庫時,管庫員登記“尾箱出入庫登記簿”,并由解款員和管庫員共同驗箱驗封簽章。管庫員只清點尾箱個數,不清點箱內現金數,尾箱出庫時,要登記“尾箱出入庫登記簿”,并共同驗箱驗封簽章。第五章 查 庫第三十一條 要堅持查庫制度。會計責人應經常不15、定期檢查金庫。主管行長每月要查一次,會計負責人每旬要查一次。會計管理部門每年至少要組織一次金庫全面檢查、一次突擊檢查,以確保金庫安全。第三十二條 查庫時,查庫人要親自動手核點庫存,不得監而不查,敷衍馬虎。第三十三條 分管行長和會計負責人查庫,管庫員必須始終陪同在場。夜間只查崗不查庫。上級會計管理部門查庫,查庫人應出示查庫介紹信和查庫人身份證,并在查庫介紹信上簽字。查庫時,被查行分管行長、會計負責人和管庫員應始終陪同在場,自覺接受檢查,回答提出的問題。對上級部門無查庫介紹信和查庫人身份證的查庫,應予以拒絕。對其他單位或本系統其他部門的查庫,一律不予接待。保衛部門的安全保衛檢查,一般不得進入庫內檢16、查。確需入庫檢查庫內安全設施的,則要按照會計)理部門查庫手續辦理,并由被查行分管行長、保衛負責人、管庫員始終陪同在場。檢查時,只檢查庫內安全設施,不得清點現金、證券等庫存實物。當地公安部門對金庫及守衛的安全保衛檢查,必須出示公安部門的安全檢查介紹信和本人證件,被查行要向檢查單位核實,并由分管主任及保衛人員陪同檢查,但禁止進入庫內檢查。對公安部門的夜間金庫安全檢查,一律不予接待。第三十四條 查庫時,應認真檢查下列內容:一、庫存現金是否建立賬簿,是否堅持每天記載;二、清點庫存現金、證券等實物,賬實是否相符,有無白條抵庫或挪用庫款情況;三、人民幣票樣、證券票樣是否入柜保管,是否做到賬實相符;四、整捆17、庫存現金、證券是否按規定分類整齊擺放,拆捆、拆把的零散現金、證券是否入柜保管,有無發生鼠咬、蟲蛀、霉爛等事故,庫房是否整潔,有無存放私人物品或其他物品現象;五、現金、證券出入庫是否按規定辦理出入庫手續,出入庫票是否有出納(會計)部門專人簽章,是否專夾保管并按月裝訂;六、寄庫保管的尾箱以及殘損券箱是否加雙鎖加封;七、庫房防火、防盜、防水、防潮以及聯防治安等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八、金庫正副鑰匙、密碼的使用以及管理是否符合規定,鎖是否發生損壞,有無擅自更換情況;九、雙人管庫、雙人守庫的執行情況;十、庫房、保險柜和守庫室的安全設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安全條件;十一、查庫是否在“查庫登記簿”上詳細登記,記載18、的問題是否進行了整改。第三十五條 每次查庫結束,查庫人均應將查庫情況和問題在“查庫登記簿”上詳細記載,由查庫人和管庫員共同簽章。對查庫中發現的重大問題,應立即查明原因,分別性質,嚴肅處理,并及時報告上級管轄部門。對庫房安全設施不健全和違反規章制度的問題,要限期整改,并按期驗收。第六章 獎 懲第三十六條 金庫管理工作應定期進行考核。對嚴格執行規章制度,長期安全無差錯事故,庫房管理好的管庫員,應給予表彰和獎勵;對有章不循,違章操作,工作嚴重不負責任,玩忽職守,造成重大差錯事故,使資金受到損失的管庫員,要根據事實和情節,追究經濟、行政和法律責任。第七章 附 則第三十七條 本制度由省農村合作銀行負責修改和解釋。第三十八條 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