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公司工傷管理制度及各部門崗位職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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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22788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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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造公司工傷管理制度及各部門崗位職責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 總則1.1目的為了使公司的工傷管理規范化、明確工傷報告及費用報銷程序,為了預防工傷事故的發生、減少員工和公司損失,特制定本制度。1.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的工傷事故預防、事中控制、事后糾正及各項處理工作。1.3工傷管理原則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工傷管理原則。1.4工傷管理職責1.4.1總經理職責a) 全面領導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并提供資源支持,審批有關安全制度、報告、報表等;b) 審批工傷事故報銷費用及其他有關工傷事故項目。2、1.4.2管控中心副總職責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建設并監督實施,協助總經理領導公司工傷管理工作,監督和指導各部門的工傷管理工作。1.4.3企管部職責a) 負責對工傷事故報告進行審查并對較大工傷事故組織調查;b) 負責審核工傷者的醫療費用、考勤及工傷者休假期間的工資發放比例;c) 負責審核或審批工傷者的休假時間;d) 負責對工傷事故中的責任者提請處理或監督責任部門的處理;e) 負責公司級安全檢查、隱患排查,監督、檢查相關部門的安全整改和預防。1.4.4綜合辦職責a) 監督、指導工傷事故發生部門按規定辦理與工傷保險相關的事項;b) 按公司規定辦理職工社保或意外險;c) 收集工傷認定資料、及時辦理3、工傷認定,辦理費用報銷手續;d) 編制、完善工傷保險管理的相關程序、制度。1.4.5各部門職責a) 負責對本部門員工進行崗前培訓、安全教育,負責轉崗員工的安全培訓;b) 負責對員工進行作業指導、安全生產監督、安全生產工藝改進;c) 加強事故隱患排查和糾正,預防事故發生;d) 調查、分析部門內工傷事故原因,落實責任,制定并實施糾正和預防措施,改進安全管理工作,控制工傷事故發生;e) 及時提供工傷事故證明材料、事故報告及工傷報銷相關資料;f) 嚴格按公司規定安排工傷者就醫、休假,并協助相關部門對受傷者進行工傷認定;g) 及時報告本部門工傷事故,不得瞞報虛報,積極配合相關部門的調查和處理。1.4.64、工傷者職責a) 遵守公司制度、安全規定、操作規程等,履行自我安全檢查職責;b) 發生工傷事故,第一時間通知所在部門負責人,并如實向部門負責人報告診療狀況;c) 根據公司規定及時提供相關資料,積極配合相關部門的調查和處理;d) 服從公司的就醫安排和休假安排;e) 配合公司相關部門辦理報銷手續。第二章 工傷事故處理2.1工傷事故緊急處理程序(適用于發生在公司內的工傷事故)發生工傷事故,員工應進行自救或就近人員及時對受傷者進行救助,并馬上通知直接主管和部門負責人。主管或部門負責人應在事故現場拍下受傷者面容與受傷部位照片(面容與受傷部位在一張照片上面)和事故現場照片,事后將照片及時交予綜合辦。工傷者所5、屬部門負責人應視員工受傷狀況安排進行包扎、送醫院或呼叫急救部門,并及時通知綜合辦和企管部負責人。部門負責人應視員工受傷部位和傷害程度安排合適的就醫醫院(膠州市人民醫院、中心醫院、康明眼科),并按照綜合辦的安排辦理掛號、住院手續(適用未入保險的員工)。在公司內包扎、處理即可不影響基本的工作和生活的,受傷員工可自行處理或要求同事協助處理。 受傷員工或其所屬部門負責人應保管好病例及所有診療發票原件(只有“門診病例”的需開具“診斷證明書”并加蓋醫院印章;提供“住院病例”復印件的,需加蓋醫院紅色的“病例復印專用章”或“病案專用章”),回公司后及時交予綜合辦。2.2工傷事故報告2.2.1工傷事故發生部門應6、在事故發生后的二個工作日內填寫“工傷報告單”,經分管副總填寫意見后交企管部審查,企管部不能決定的報送總經理批準。2.2.2工傷事故發生部門應填寫“安全事故報告”,經分管副總審查后,報送公司企管部。一般事故不超過二個工作日,重大事故不超過一個工作日。2.2.3事故報告填寫時要內容仔細、字跡清楚,時間、地點、原因、部位、情節、損失等內容要真實,責任明確,不得弄虛作假或隱瞞不報。同時應加強防范措施的落實。2.3工傷者休假時間安排2.3.1休假時間是指公司批準工傷者住院治療或休養的時間,遇節假日、星期天算入休假時間。2.3.2工傷事故發生部門負責人應根據員工受傷狀況或醫院意見擬定員工休假時間(原則上能7、從事一般性力所能及的工作又不會加重受傷者病情的,不能安排休假),經企管部審核總經理或分管副總批準。部門負責人將準予休假時間告知工傷者,要求其按時上班。2.3.3工傷者應在規定的休假時間到期后,按時上班,若未按時上班又未請假或請假未獲準,則以曠工處理;工傷者休假時間到期仍不能適應本職工作,應提供醫院證明或回公司當面匯報,部門負責人應視受傷者身體狀況考慮安排其從事力所能及的工作,若確需延長工傷者休假時間,應由企管部長簽批并將延長休假時間填寫在“工傷報告單”中,未獲批的休假時間無效。2.4工傷事故調查、處理2.4.1發生工傷事故后,事故發生部門要按“四不放過”(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8、受到嚴肅處理不放過、廣大員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的原則,調查分析、找出原因、查明責任、落實改進的措施。2.4.2重大工傷事故由企管部負責組織調查,找出事故原因、查明責任并進行處理。責任部門應作出糾正和預防措施并執行。2.5工傷事故責任認定和處罰2.5.1責任認定a) 企管部、公司領導或國家有關部門安排的安全工作或下達的安全整改通知,相關部門不執行或未按期完成而導致工傷事故的,由該部門負責人負責;b) 相關部門不組織實施公司有關規定、操作規程、作業指導等,造成工傷事故的,由該部門負責人負主要負責;c) 各部門向企管部或有關領導反映或建議有關安全工作事項而得不到重視和支持,9、或不研究解決而造成工傷事故的,由企管部負責人或相關責任人負主要責任;d) 未對新員工或轉崗員工進行崗前操作培訓和安全培訓,造成工傷事故的,則員工所屬部門的負責人負主要責任;e) 轉正后員工或經培訓合格上崗的試用期員工(包括轉崗員工),若違章發生事故,由操作者本人負責;f) 試用期員工在師傅指導下操作發生工傷事故的,由師傅負主要責任;g) 員工在試用期內或轉崗培訓期內,不聽師傅指導擅自操作造成工傷事故的,由操作者本人負責;h) 因采購不合格的原材料、設備、勞動保護用品等造成工傷事故的,由責任部門負責;i) 其他原因造成工傷事故的,由企管部會同相關部門進行責任認定。2.5.2工傷事故的發生主要由以10、下個人原因造成的,公司將依據工傷事故對公司的損失和影響情況進行相應的處罰。處罰包括:警告、降職、降薪、經濟處罰、開除,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a) 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或冒險作業,造成工傷事故的;b) 違反操作規程、工作流程或作業指導,造成工傷事故的;c) 不服從管理,違反勞動紀律,擅離職守或擅自開動機器設備,擅自更改、拆除、毀壞安全防護設備、設施,造成工傷事故的;d) 不按規定配備、穿戴、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和用具,造成工傷事故的;e) 其他個人原因造成工傷事故的。2.5.3工傷事故的發生主要由公司原因造成的,則主要責任由公司承擔,并根據實際原因追究工傷事故發生部門負責人的相關責任,進行相應處罰。處罰11、包括:警告、降職、降薪、績效考核扣分、經濟處罰等。a) 機械設備、電氣設備、安全裝置等未及時檢修、保養或超負荷運行,造成工傷事故的;b) 對安全隱患未進行自查自糾或整改不及時,造成工傷事故的;c) 未按規定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考核或違規生產,而造成工傷事故的;d) 其他管理原因造成工傷事故的。第三章 工傷認定及材料3.1工傷認定 工傷認定手續由綜合辦按有關規定辦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認定為工傷,責任由受傷者自負:a) 因公負傷后,拒絕接受醫院檢查治療的;b) 由于本人違法、犯罪行為或故意行為(如自殺、自殘、斗毆、吸毒、酗酒、酒后上崗、酒后開車、蓄意違章等)或無證駕駛機動車輛等的;c) 12、不聽從公司領導安排和指揮、工作中馬虎大意(如未正確使用工具、刀具等)、忽視生產安全(未關閉設備離崗,工作時間串崗、睡崗、打鬧,未進行常規勞動防護,未進行安全自查,亂接亂掛電線等)、工作時間內干私活、違反操作規程(如未對設備進行保養、檢查,未正確使用勞保用品等)等人為因素而造成傷害的;d) 工作時間內請假或私自外出造成事故的;e) 公司提供工作餐的休息時間外出造成事故的;f) 其它不能認定為工傷的情形。3.2工傷認定及費用報銷所需材料必需材料(工傷者或其所屬部門提供)a) 事故人身份證原件,綜合辦指定銀行的銀行卡、參加社保的提供社保卡; b) 病歷原件、住院費用發票及用藥明細單;l c) 門診費13、用發票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書”等各種附件;d) 證人證言及證人身份證原件; e) 受傷部位照片、事故現場照片。3.3工傷認定材料提交時間工傷者應在自受傷之日起的二十天內向綜合辦提交本制度2.2所要求的材料。其中,費用發票和銀行卡可在診療結束后交財務部,由財務部交綜合辦辦理工傷保險報銷手續。第四章 工傷費用管理4.1工傷者的工資管理4.1.1工傷者在獲準休假期間(包括住院),遇節假日、星期天、公司或部門安排的休息日無工資,工資核算天數以剩余有效天數為準。經公司認定為工傷的員工住院期間,可享受有薪工傷假,假期工資按原基本工資核算。受傷者不能認定為工傷的,其住院或休養期間無工資,并須向部門負責人申14、請假期。經公司認定為工傷并需要休養的,休假天數(含住院天數)不得超出公司批準的天數(以工傷報告單批準天數為準),若工傷者提前結束休假,按實際休假天數核算。未經企管部長審簽而自主“休假”的天數作為缺勤處理(請假或曠工)。經公司認定為工傷并需要休養的,公司初次批準的天數內發放全額基本工資(按4.1.1規定的有效天數核算);獲準繼續休假,時間3天(含3天)以內的發放基本工資的50;超過3天的,發放基本工資的30。4.1.6雖經公司認定為工傷,但受傷者在工傷事故中負有一定責任,則獲準的休假時間內的工資按如下比例發放(按4.1.1規定的有效天數核算):a) 休假(或住院治療)3天(含3天)內發放基本工資15、不超過50;b) 休假(或住院治療)3天至7天(含7天)的,發放基本工資不超過30;c) 休假(或住院治療)超過7天的,發放基本工資不超過20。4.2工傷費用管理4.2.1經公司認定為工傷的受傷者在治療期間,醫院安排的診療項目(如拍片、CT、磁共振、針灸等)必須匯報部門負責人決定,未經負責人批準或自行決定的診療項目、超出工傷保險報銷范圍的藥物使用等,公司不予報銷。4.2.2員工因搶救公司財產和維護公司利益受傷的,可報銷全部醫療費及相關費用。4.2.3經公司認定為工傷且受傷者無過錯的,其經企管部審查批準的醫療費可全額報銷。4.2.4不能認定為工傷的,醫療費及相關費用由受傷者自負。4.2.5雖認定16、為工傷,但受傷者在工傷事故中有過錯,則只報銷“工傷保險報銷”的部分,其余工傷保險未報銷的費用由受傷者自負。經公司認定為工傷,但因其個人原因未參險或拒不參險,則所有相關費用由工傷者自負。4.2.7工傷者未及時向公司報告受傷情況或隱瞞受傷情節而造成公司損失的,所有損失由該工傷者自負。因公負傷后或治療期間,未事前向部門負責人匯報而私自選擇醫院診療的,醫療費及相關費用由受傷者自負。4.2.9工傷者未及時提供有關認證材料、弄虛作假或不積極配合公司辦理相關手續而造成公司或個人損失的,所有損失由該工傷者承擔。4.3醫療費用報銷程序工傷者休假結束后的二個工作日內,將“工傷報告單”及診療費用發票、綜合辦指定銀行17、的銀行卡和密碼(工傷保險報銷費用歸公司所有)、填寫的“支出稟議書”,經所屬部門負責人、分管副總審核后,交企管部審查。企管部負責人根據本制度4.2有關規定進行確認(可另附說明),然后交財務部。財務部根據企管部確認的工傷費用報銷比例進行核算。財務部未接到工傷者的銀行卡(需確認其密碼的準確性)、報銷費用未經企管部審簽的,均不得結算。4.4工傷者的福利4.4.1工傷者休假期間無績效工資。4.4.2工傷者一周內休假超過三天的,當周無績效工資。4.4.3工傷者當月休假超過13天的,當月無績效工資,勞保福利減半。4.4.4工傷者對工傷事故負有主要責任并休假超過6天的,當月無績效工資,休假天數跨月的,第二月無18、績效工資。4.4.5工傷者屬享受職務補貼(如班長享受的帶班費)的管理人員的,其休假期間無補貼,即按實際在崗天數核算。第五章 工傷事故預防5.1工傷事故預防措施工傷事故預防要從“人、機、料、法、環”各要素著手,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堅持設備、設施日常維護保養和現場管理, 完善并實施安全管理制度、規程、作業指導,改進安全生產工藝,加強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5.2加強安全教育和培訓a) 相關部門應對新入職員工和轉崗員工實行公司、部門、班組的三級安全教育和培訓;b) 相關部門應對從事焊接、駕駛、電氣等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專業培訓或委托外部培訓;c) 各部門應堅持經常性安全教育、培訓。5.3強化安全檢查和19、整改各部門要做到安全檢查常態化,并結合專業性檢查(如防暑防凍、消防、電氣、制度等檢查)、節假日檢查、季節性檢查、抽查、巡查等形式進行。員工應進行自我安全檢查,各部門監督并進行指導。自我安全檢查要點包括:a) 檢查工作區域的安全性:注意周圍環境衛生、工作通道順暢、工作臺穩固、地面和工作臺面平整無雜物;b) 檢查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注意堆放或儲存方式,裝卸地方大小,材料有無斷裂、毛刺、毒性、污染或特殊要求等;c) 檢查運輸、起吊、搬運手段或方式是否可靠;d) 檢查設備操作手柄(開關)是否正常、有效,檢查線路、電氣件是否異常;e) 檢查工具的安全性:注意有無損壞,是否符合使用要求、有何特殊使用要求或操20、作方法等;f) 檢查其他防護的安全性:通風、防暑保溫情況,防護用品是否齊備和正確使用,衣服、鞋帽及頭發是否合適等。5.4檢查后的隱患整改a) 員工自我安全檢查時發現安全隱患,應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進行改善或向直接主管反映,直接主管在職責范圍內進行處理,較大問題應逐級上報;b) 企管部在例行安全檢查時發現安全隱患,應向責任部門下達“安全整改通知書”,責任部門負責人簽收后按期實施整改;c) 對在各種形式的安全檢查中發現的較小安全隱患,應立即整改。對需要一定時間和資源才能整改的安全隱患應由責任部門制訂整改方案,做到“四定”即:定項目、定時間、定責任人、定實施監督復核人;d) 在隱患整改中要做到“三不推21、”,即班組能整改的不推給部門、部門能整改的不推給公司、今天能整改的不推到明天;e) 各部門對暫時不具備整改條件的重大安全隱患,必須及時報告企管部處理,并采取有效的應急防范措施,嚴防事故發生。由企管部組織相關部門制定整改方案,納入整改計劃,對無法保證安全生產的隱患要立即停產。 第六章 相關規定6.1 在工傷事故處理和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公司酌情給予獎勵:a) 搶救公司財產、維護公司利益的或因此而受傷的;b) 及時報告或消除重大工傷事故隱患,避免重大工傷事故發生的;c) 對工傷管理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d) 對在工傷事故管理工作中的不法或違規行為進行制止、舉報的; e) 有22、其他特殊貢獻的。6.2 在工傷事故處理和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公司酌情進行處罰或處理:a) 不按照公司規定報告、處理工傷事故的;b) 在工傷事故匯報、調查處理、費用報銷等工作中營私舞弊、弄虛作假的;c) 工傷事故發生后,不及時采取有效措施,致使人員傷亡或經濟損失擴大的;d) 事故發生后,未按公司規定進行取證、未保護現場或違規操作而造成公司損失的;e) 未進行工傷事故整改或未制定、未實施預防措施的;f) 未執行本制度相關要求或違反本制度相關規定的;g) 其他影響工傷事故管理工作或造成不良影響的。第七章 附則7.1本制度的解釋權和修改權歸企管部。7.2本制度未盡事宜,經相關部門討論后另行決定。7.3本制度經總經理核準后,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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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202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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