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機械化管理統計報表填報表示要求制度35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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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22820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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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農業機械化管理統計報表填報表示、要求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總說明、統計目的。根據我省當前農業結構調整、農村經濟和農機化發展的新形勢、新特點,及時搜集和整理準確、詳 盡的農機化統計資料,為各級政府和農機化管理等部門制定 政策及進行宏觀決策提供依據。統計范圍。該套報表統計范圍包括全省所轄區域內的國有、集體和個體全部農林牧漁業生產單位。包括農(牧、 漁)場、農墾等。不包括農(牧、漁)場工業、森工和遠洋捕澇 單位。三、報表填報。本制度中的“農機服務效益情況”(魯 農機年綜12表)和“農機作業服務項目效益核算”由市級 農機管理部門填報;其它表中有關農村集體和農戶的農業機 械統2、計資料,由鄉(鎮)統計站(員)組織農機管理(統計)人員調 查統計,經統計站審核蓋章后,上報縣級農機管理部門;有 關全民所有的農業機械化統計資料,由省、地(市)、縣農機 管理部門直接調查統計(含各系統農、牧、漁場經業務主管部 門審核匯總后提交的統計資料)。從縣級農機管理部門開始將 上述農業機械化統計資料匯總后送同級統計部門會審,經雙 方同意蓋章后,分別上報各自上級主管部門。農機化經營效 益情況表和農機化投入情況表中農機戶及個體零散農機經 營者的資料可依據抽樣調查方法推算得到。本制度農機化管季1表、農機化管月1表由農機監理部門逐級匯總上報,同時送同級統計部門、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各市農機監理站(處、3、所)按要求匯總本轄區統計資料后,上報省農機監理站。四、國有農(牧、漁)場(含農墾)的有關農業機械化管理統計資料,一律由各業務主管部門匯總后,按本制度要求送 同級農業機械化管理部門匯總上報。五、本制度包括計劃單列市農機管理部門的統計資料。六、要認真做好年報分析。上報的農業機械化管理年報,要附有詳細文字說明和統計分析報告。同時,要采取全 面統計和靈活多樣的調查方法相結合,強化抽樣調查、重點 調查,力求統計數據準確,統計分析符合實際。報表表示指標解釋一. 魯農機年綜1表農機化系統機構及人員情況 ()統計范圍轄區內經各級政府授權,具有農機化行政管理職能的機構(以下簡稱農機化管理部門)及其歸口管理的安全4、監理、 試驗鑒定、修配管理、技術推廣、科研、教育培訓等機構, 不論是否屬于國家正式行政事業編制,也不論其資金經費來 源渠道如何,均在本表統計范圍之內。村級雖不屬政府機構, 但它是農村社會的基層單位,為了解基層農機管理機構情 況,本表對村農機管理服務組織情況和僅有一名管理員的村 并統計。(二)指標解釋K農機化管理機構:指經各級政府授權,對轄區內農機化事業負有政策制訂、檢查監督、規劃計劃、組織建設、 宏觀調控、信息收集匯總與傳遞等管理職能的機構。農機化 管理機構分省、地(市)、縣、鄉(鎮)、村等行政層次,有一個 統計一個。鄉(鎮)級是指鄉(鎮)農機管理站(包括農機管理服 務站)和鄉(鎮)農業綜合管5、理服務機構。其中,具有行政管 理職能的鄉(鎮)站僅統計從事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員。村級參 照鄉(鎮)級統計。2、農機安全監理機構:指經授權負責農機安全監理執法工作的機構。3、農機修配管理及職業技能鑒定機構:指農機維修和 配件銷售管理機構、農機特有工種職業鑒定機構。4、農機化技術推廣機構:指對農機化技術、農機具進 行示范推廣的專門機構。縣級農機化技術推廣站同時又稱農 機研究所的,均統計為縣級農機技術推廣機構。對同時從事 農機試驗鑒定、科研、推廣工作,一個機構掛幾塊牌子的單 位,應分別統計,人員按其主要業務也進行分別統計。5、農機化科研機構:指對農機化軟科學和農業機械進 行研究、開發的機構。6、農機化6、培訓機構:指經有關部門批準,有固定師資、 校址和教學設施,負責培養、培訓農機化管理、技術人員的 機構,包括具備上述條件的農機化培訓班。7、農機化中等專業學校:指經有關部門批準,招收初、 高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歷者,實施中等專業教育,可以發 放學歷證書,培養中等農機化專業人才的學校,包括經有關 部門批準舉辦的農機化職工(成人)中專學校。8、年末人數:指年末實有人數。為避免重復或遺漏,應遵循誰發工資誰統計”的原則,據此,雖在外單位兼職, 但仍在原單位領取工資(即未脫鉤)的人員,應繼續統計為原 單位人員;停薪留職人員暫不統計;離退休人員不再統計。9、科技人員:指已取得各種專業技術職稱任職資格,并擔負7、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和大中專(包括同等學歷)畢業生 已擔負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不包括雖具有專業技術職務任 職資格或規定學歷,但并未擔負專業技術工作或技術管理工 作的人員。已取得農民技術員技術職稱資格證書的人員和從 事農機化教育培訓工作的教師及教學管理人員也統計在科 技人員中,不包括已經調離教學和教學管理崗位的人員。二. 魯農機年綜2表 農機化服務組織及人員情況 (一)統計范圍轄區內農機化管理部門所屬及其歸口管理的從事農機化作業服務、農機修理、農機經營及其他生產經營服務的單 位和組織,不論其所有制類別和組織形式如何,均應在本表 統計,包括從事農機作業、修理和供銷等農機化服務的個體 戶,也包括表一所8、列農機化系統機構興辦并管理的各種經濟 實體,但表一中所列的機構和人數在本表中不得重復統計。具有多種經營服務項目的單位,如其專業分工明確,應將其 農機化作業服務、農機修理、農機經營及其他生產經營服務 項目各作為一個生產經營服務組織統計在本表有關欄目之 內,不可混合統計。各生產經營服務項目的從業人員,也應 分別統計。如分工不明確,應以其主營業務進行統計,不得 重復統計。(二)指標解釋仁 農機化作業服務組織:指利用各種農業機械從事農 田作業、農業工程施工、農副產品加工及運輸等服務的單位 和組織,包括縣以上(含縣)農機化作業服務組織、鄉(鎮)農機 化作業服務組織、村農機化作業服務組織、農機戶和其他農 9、機化作業服務組織,也包括歸口管理的排灌站、植保站、航 空站等。其中的股份制,也包括股份合作制,下同。農機化 作業服務組織還包括農機服務隊(公司X農機合作組織、 農機協會、農機戶等形式。農機服務隊指基層農機管理部門主辦的農機專業化服務實體,以國有和集體為主。農機作業服務合作社指農民、農機大戶、農機使用者或各類農機服務組織為了維護和實現共同利益,按照自愿、互 惠、互利的原則建立起來的一種農機作業新型合作經濟組 織。發展模式主要由基層農機管理部門或村集體或農機大戶 牽頭,吸收農機大戶、農機使用者的資金、農機或其他資產 入股組建成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農機作業服務合作組織。農機協會:指由農機合作服務組織10、農機大戶、農機使 用者和支持農機化事業發展的社會各界人士自愿組織起來 的一種自我服務性組織(中介組織),包括縣、鄉、村三級。2、農機戶:指擁有或承包(租賃)2千瓦以上(含2千瓦) 的農用動力機械,自用或為他人作業的農戶。兩戶或多戶聯 合購置、經營農業機械的,只作為一戶統計。農機作業戶兼 營農機修理、農機經營的應分別統計,但人員不能重復計算。 其中農機化作業服務專業戶指農戶用農業機械為農業生產 提供作業服務,其服務時間(一般定為300天)在60%以上; 服務收入占全家收入的60%以上。農機化服務專業戶必須同 時具備以上兩個條件。3、農機修理廠及修理點:指轄區內從事農機修理的修理廠、修理車間、修11、理門市部和主要從事農機修理的個體戶。其中一級、二級、三級和專業修理點是指經農機化管理部門 審核定級的農機修理廠(點)。已開展農機修理業務但尚未審 定的修理廠(點)也應統計在內。農機修理人員指實際從事農 機修理工作的人員,其中持證上崗人數指職業技能鑒定合 格,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從事相應等級農機修理的人數。4、農機經營機構:指主要從事農業機械、零配件和農機油料供銷業務的企業及供應網(站)點。其中有獨立法人資 格的經營組織為企業,只有營業執照,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的為供應點。5、其他企業組織:指由各級農機化系統機構和服務組織(不包括個體戶)興辦的經濟實體(在農機化作業服務組織、 農機修理廠及修理點、農12、機經營機構中均未統計過的經濟實 體)。例如飲食服務、房地產、期貨交易以及非農機產品、商 品的生產經營等實體。6、鄉村農機人員:指縣以下(不含縣)從事農機化管理、 生產和經營服務的人員。個體中的農機人員,指該戶中主要 從事農機服務工作的人員,同時,表列單位外的鄉村零散農 機人員也應該統計在內。拖拉機駕駛員:指持有正式拖拉機駕駛執照的拖拉機 駕駛員。農用運輸車司機:指持有正式農用運輸車駕駛執照的 駕駛員。同時持有拖拉機和農用運輸車駕駛執照的人員,以 其主要駕駛車種統計,不可重復統計。農機修理人員:指縣以下農機化服務組織中從事農機 修理工作的人員,包括修理廠(點)中的農機修理人員、其他 農機化生產經13、營服務組織中主要從事農機修理的人員以及 零散農機修理人員。7、農機供油站(點)貯油能力:指農機供油站(點)符合 貯油技術標準的油罐的容量。三、魯農機年綜3表農機總值、農業動力機械年末 擁有量(一)統計范圍轄區內從事農、林、牧、漁業生產的單位和農戶及為其 提供農機作業服務的組織實際擁有的農業機械。包括借出、 租出、封存、在修和待修的機械。不包括已經報廢的,以及 專門用于農場工業、森林工業、遠洋捕澇、非農業運輸、科 研教育、鄉鎮企業的機械和借入、租入等不具有所有權的機 械。一機多用的機械,只能按其主要用途統計一次,不得重 復統計。(二)指標解釋1、農業機械總值:指以貨幣表現的農業機械擁有總量。 原14、值是指購買和安裝農業機械(設備)時所實際支付的金額, 以及以后進行各項改造時所增加的價值的合計。具體按以下 規定計算:(1)購入的機械,按照實際支付的買價、包裝費、 運雜費和安裝成本等確定原值;(2)自行制造的機械,按照制 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費用確定原值;(3)其他單位投資轉 入的機械,按評估確認或合同、協議約定的價格確定原值; (4)對原機構進行改造,按原有機械賬面原價,加改造工程中 所發生的凈支出;(5)接受饋贈的機械,按照同類機械的市場 價格,或根據所提供的有關原始憑證計價,接受設備時發生 的有關費用應計入原值。凈值是原值扣除累計折舊后的余 額。2、農業機械總動力:指全部農業機械動力15、的額定功率 之和。農業機械是指用于種植業、養殖業、農產品加工、農 用運輸和農田基本建設等活動的機械及設備。(1) 農副產品加工機械動力:指主要為農副產品加工作業 機械提供的動力。(2) 排灌機械動力:指專門為農用排灌機械提供的動力。(3) 林業機械動力:指專門為造林、營林機械提供的動力, 但不包括森工部門機械動力。(4) 牧業機械動力:指專門為畜牧業機械提供的動力。(5)漁業機械動力:指專門為漁業生產機械提供的動力。農機總動力按使用能源不同分為以下四部分: 柴油發動機動力:指全部柴油發動機額定功率之和;汽油發動機動力:指全部汽油發動機額定功率之和; 電動機動力:指全部電動機(含潛水電泵的電動機16、)額定 功率之和;其他機械動力:指采用柴油、汽油、電力之外的其他能源,如水力、風力、煤炭、太陽能等動力機械功率之和。3、農用拖拉機:大型拖拉機:指發動機額定功率在36.78千瓦(50馬 力)以上(含36.78千瓦)的拖拉機。(2)中型拖拉機 指發動機額定功率在14.7千瓦(20馬力) 以上(含14.7千瓦)小于36.78千瓦(50馬力)的拖拉機。(3)小型拖拉機:指發動機額定功率在2.2千瓦(含2.2千 瓦)以上,小于14.7千瓦的拖拉機,包括輪式與手扶式。4. 農用運輸車輛:指在拖拉機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其性能和結構介于汽車和拖拉機之間,動力為柴油機的農用運 輸機械。包括四輪和三輪兩種。5、農17、用汽車:包括汽油發動機和柴油發動機汽車兩種, 又稱農用載重汽車。6.自走式聯合收獲機:指自身所帶發動機額定功率,能一次完成作物收獲的切割(摘穗)、脫粒、分離、清選等其中多項工序的機械。聯合收獲機按用途又分為稻麥聯合收割機、玉米聯合收獲機和花生收獲機。稻麥聯合收割機包括小麥聯合收割機、 水稻聯合收割機、稻麥兩用聯合收割機。7、自走式機動收割機:指自帶動力,一次僅能完成收割作業的機械。機動水稻插秧機:指自帶動力驅動作業的水稻插秧機械。9、自走式青貯收獲機:指自帶由動力專門用于作物秸 稈收獲粉碎,并制作青貯飼料的機械。10. 自走式牧草收獲機:指自帶動力、能完成收割牧草 作業的機械。11.機動噴霧(18、粉)機:指自帶動力能完成噴霧(粉)作業的機械。12.農用飛機:指在農業生產中用于播種、植保噴藥等 作業的飛機。13.田管理機:指主要用于溫室、果園等地塊作業的小型田園耕作機械。14. 推土機:指自帶動力并配有推土鏟,專門用于推土作業的機械。凡統計為推土機的,不能再重復統計為拖拉機。15. 挖掘機:指自帶動力并配有挖掘鏟,專門用于挖掘土石方的機械。16. 裝載機:指自帶動力并配有鏟斗,專門用于裝載土石方的機械。17. 漁用機動船:指用內燃機做動力的漁船,分為生產漁船和輔助漁船(例如:補船、拖船、冷藏船、生產指揮船以 及水產作業時用的運輸船)兩種。不包括商業部門的收購運輸 船和國營海洋捕撈公司的船19、只。其他柴油動力機械:指表列柴油發動機動力機械以外,其他以柴油作主燃油的動力機械(包括農用機動運輸船、 油罐車)。19.其他汽油動力機械:指表列汽油發動機動力機械以外,其他以汽油作主燃油的動力機械。20.其他動力機械:指柴油動力機械、汽油動力機械、電動機以外的動力機械,如蒸汽機、水輪機等。四. 魯農機年綜4表 農用拖拉機田間作業配套機械年末擁有量()統計范圍:與魯農機年綜3表相同。(二)指標解釋:仁 拖拉機田間作業配套機械:指由拖拉機牽引或懸掛的田間移動作業機具,例如:機引犁、機引耙、機引播種機、 旋耕機等農具。與大中型拖拉機配套使用的機械稱大中型拖 拉機田間作業配套機械;與小型拖拉機配套使用20、的機械稱小型拖拉機田間作業配套機械。但是,舊式農具與半機械化農 具改為拖拉機懸掛或牽引的,不能統計為拖拉機配套機械。2. 精少量播種機:指由拖拉機懸掛牽引并按規定要求進行精量或半精量播種的播種機。3、小麥覆膜播種機:是指能夠同時完成地膜覆蓋與小麥播種的機械。4. 懸掛式聯合收獲機:指由拖拉機懸掛并提供動力,一次能完成作物收獲的切割(摘穗)、脫粒、分離、清選等其 中多項工序的機械。它自身不帶動力,以此區別于自走式聯 合收獲機。5、青貯收獲機:專門用于青飼料或作物秸稈收獲、粉碎,并制作青貯飼料的機械。6、牧草收獲機.牧草打捆機:指專門用于牧草收割、打捆的機械。五. 魯農機年綜5表 場間作業機械.林21、業機械、牧業機械.設施農業設備年末擁有量(一)統計范圍與魯農機年綜3表相同 (二)指標解釋1. 脫粒機:指由動力機械驅動專門進行農作物脫粒的作業機械。2、谷物烘干機:指專門用于干燥糧食或種子的機械。3、種子包衣機:指利用種衣劑包裹種子外表的機械。4、種子清選機:指根據種子的物理特性進行種子清選 的機械。5、花生摘果機:是指將花生果蔓分離清選的機械。6、花生脫殼機:是指將花生果殼與果仁進行剝離清選的機械。7、飼料加工機:指由動力機械驅動,專門用于飼料粉碎作業的機械,包括飼料青貯、釧草、揉搓、飼料顆粒等加工 機械。8、機動剪毛機.機動擠奶器:分別指由動力機械驅動進行剪毛和擠奶作業的機械。9、溫室:22、以采光覆蓋材料作為全部或部分圍護結構材料,通 過固定的棚架設施,對室內作物生長所需的溫度、濕度和光 照等進行控制的農業生產設施,它可供冬季或其他不適宜露地植 物生長的季節栽培植物。包括塑料連棟溫室、玻璃連棟溫室、 塑料拱棚、日光溫室等。玻璃連棟型:以玻璃為透明覆蓋材料的,兩棟以上的溫 室。塑料連棟型:以塑料薄膜為覆蓋材料的的,兩棟以上的溫 室。日光溫室:指三面以不透光的墻體為圍護材料,前坡面為塑料薄膜等透光材料覆蓋,以太陽光為能源,不加溫的溫室。塑料拱棚:指采用竹木或金屬結構框架的拱圓形結構的溫室,一般冬季不用。10. 電動卷簾機:指以電力為動力對溫室保溫簾進行卷放的機械。11. 二氧化碳施肥23、器:是指利用化學反應或燃燒煤炭、油、液化氣等方法產生二氧化碳,提高溫室內二氧化碳濃度 的設備。六、魯農機年綜6表排灌機械、農產品加工機械年末擁有量(一)統計范圍與魯農機年綜3表相同。(二)指標解釋K水泵:指離心泵、軸流泵、深井泵、潛水電泵、混流泵、水輪泵、水錘泵等。與噴灌機械配套的水泵不統計在內。2、節水灌溉機械:包括噴灌及微噴、滴灌等微灌機械。計量單位為套,一臺水泵不論配多少噴頭,均作為一套統計。利用天然水流或水利工程落差的壓力進行自流噴灌的自壓 噴灌系統,也應統計在內。3、噴灌:是將灌溉水通過由噴灌設備組成的噴灌系統,形成具有一定壓力的水,由噴頭噴射到空中,形成水滴狀態, 灑落在土壤表面,24、為作物生長提供必要的水分。主要用于大 田灌溉。4、微灌:是利用微灌設備組裝成微灌系統,將有壓水輸送分配到田間,通過灌水器以微小的流量濕潤作物根部附近的土壤的一種局部灌溉技術。微噴:是微灌的一種形式,利用直接安裝在末級管道上 的微噴頭將壓力水以水滴狀濕潤土壤。滴灌:是微灌的一種形式,是利用安裝在末級管道上的 滴頭或滴灌帶將壓力水以水滴狀濕潤土壤。5、農產品加工機械:指由動力機械驅動,以種植業的 主、副產品為原料進行加工的作業機械。6、糧食加工機械:指利用水稻、小麥、玉米、豆類和薯類等糧食為原料進行加工的機械。7、棉花加工機械:指對棉花采摘后進行清選、軋花、清花(籽)、脫絨、彈花等加工的機械。8、25、油料加工機械:指以花生、油菜籽、芝麻等為原料進行油料加工的機械。9、果蔬茶加工機械:指以水果、蔬菜和茶葉等為原料進行加工的機械。七、魯農機年綜7表 農用拖拉機分機型擁有量統計范圍、指標解釋與魯農機年綜3表相同。八. 魯農機年綜8表 農機化作業情況()統計范圍:轄區內一切具有表列農機化作業項目的農業生產單位和 農戶,不論其隸屬關系和所有制形式如何,均應統計。不包 括人畜力及半機械化農具的作業量。(二)指標解釋:1.機耕地面積:指本年度內曾經利用拖拉機或其他動力機械(如機耕船)耕翻或旋耕、深松過的實有耕地面積(自然 面積)。其面積不能重復統計,如在一公頃耕地上,當年不論 耕翻幾次仍做一公頃統計。226、機耕作業面積:指本年度內拖拉機或其他動力機械作業面積,即在一公頃耕地上,耕一遍算一公頃,耕二遍算 二公頃,按實際作業公頃數計算。深耕面積:指機耕機松25厘米以上(包括25厘米)的 作業面積。小麥機耕面積:反映本年度內在小麥種植中機耕的面積。管理面積:指使用田園管理機進行除草、施肥等作業的面積。4、機播面積:指用農用動力機械驅動播種機、移栽機、 水稻插秧機等在本年度內播種、栽插各種作物的實際作業面積。機插水稻面積:指使用水稻播秧機進行插秧的稻田面積。也包括用專用水稻直播機或其他播種機直接播種水稻的面 積。5. 免耕覆蓋播種面積:指不進行土壤耕翻,直接對農作 物秸稈粉碎鋪撒在地表,并同時進行播種27、作業的面積。(包括 玉米貼茬面積)保護性耕作面積:指全年在地表有秸稈覆蓋或留茬情況下,進行免(少)耕播種的面積。6. 精少量播種面積:指年內按照精量、半精量播種對播種量的要求,使用機械化精少量播種機械進行播種的面積。7、機收面積:指當年使用聯合收獲機和收割(割曬)機等 機械實際收獲各種農作物、牧草的面積。不論什么農作物, 機械收獲一公頃就統計為一公頃。跨區機收面積:指聯合 收獲機在外縣收獲小麥、水稻或玉米面積,縣以下鄉鎮之間 不作統計。聯合收獲面積:指用聯合收獲機收獲各種農作物的面積。機電灌溉面積:指在當年使用機灌和電灌的耕地面積(自然面積)和林業面積。機電灌溉作業面積:當年機電灌溉的作業面積28、,即在一公頃耕地上灌溉幾遍按幾公頃統計,依次類推。9、節水灌溉面積:指在農作物播種及田間管理環節利用管道噴、滴、滲灌及用拖拉機節水箱和噴、滴、灌設備進行節水灌溉的面積(播種面積)。不包括防滲渠道的灌溉面 積。10. 機械植保面積:指當年利用機動植保機械防治農作 物病蟲害、林業病蟲害的面積(播種面積)。在一公頃農作物 上不論噴藥幾次,均按一公頃統計。但年內一公頃耕地上種 植兩茬作物,且都進行了機械植保,則按二公頃統計,種植 多茬作物的類推。機械植保作業面積:當年機械植保的作業面積,即在一 公頃農作物上噴藥幾次,按幾公頃統計。11. 機械鋪膜面積:指當年使用機動鋪膜機為農作物鋪 膜的面積(作業面積29、)。一年之內在一公頃耕地上種植兩茬農 作物,并且鋪蓋兩次塑料薄膜,則統計為機械鋪膜二公頃。42、機械脫粒量:指當年使用聯合收獲機、脫粒機、動力打稻機以及農用拖拉機或其他動力機械碾壓(打場)等脫粒糧食的數量。13. 機械烘干糧食數:指利用有熱源裝置的設備和谷物烘干機進行糧食干燥處理的糧食數量(不包括糧食收購部 門的烘干數量)。14. 機修梯田面積:指利用推土機在荒山坡地上,沿水平線逐層所筑寬度和隔坡距離適宜的梯田。統計時修筑一公 頃算一公頃。15. 化肥機械深施面積:指年內使用化肥深施機械,按照規定要求的深度,對農作物深施化肥的作業面積,包括播 種施肥機、犁施肥機和追肥機的作業面積,不包括人畜力30、半 機械化作業面積。16. 二氧化碳施肥面積:設施大棚中利用二氧化碳施肥 機進行施肥作業的面積。17.機械打捆牧草面積:指當年使用牧草打捆機打捆牧草的面積。機械化秸稈還田面積:指年內使用秸稈粉碎還田機或其他秸稈切碎機械將農作物秸稈粉碎后直接還田的作業 面積,包括小麥、玉米聯合收獲后直接還田的面積。19.機械化青貯秸稈數量:指把農作物秸稈通過機械粉碎后氨化調質貯存的數量,以機械化青貯秸稈青貯前的重量 計算。20.機械化秸稈.飼料加工量:指用機械對農作物秸稈及牧草進行切碎、揉碎或粉碎用作飼料的重量。21. 農用飛機作業面積:指利用農用飛機進行播種、植保、人工降雨等作業的面積。22、機械挖坑、開溝:31、指使用農業機械進行挖坑、開溝等植樹造林作業的面積。23、機械化農田水利土方工程:指用推土機、挖掘機、裝載機、拖拉機等機械進行農田水利建設的土石方數量。24.農機運輸作業量:指當年使用農用汽車、農用運輸 車、農用機動運輸船和農用拖拉機進行田間運輸、水路運輸、 公路運輸的總噸公里數。包括為本單位和農戶自身服務的運 輸工作量。其中:農業運輸作業量指使用農機從事農業運輸 的作業量。25、機械化喂養出欄量:指機械化喂養豬、雞、鴨、兔 等禽蓄的出欄數量。26. 機械化增氧:指水產養殖使用增氧機進行增氧的面積。27、機動漁船捕撈:指使用機動漁船進行捕撈(包括養 殖捕撈和近海捕撈)水產品的數量。2&機械加工農32、副產品數:指當年使用各種農副產品加工機械以及飼料粉碎機加工農副產品的實際重量。不論加工何種農副產品,均按加工前原料重量計算。29、當年實際消耗農用柴油:指所有農機化作業服務過 程中實際消耗的農用柴油數量。九. 魯農機年綜9表 農機化管理情況 (一)統計范圍轄區內農機化管理部門及其所屬歸口管理的從事安全監理、試驗鑒定、農機修理、以及教育培訓等單位和組織的管 理情況。(二)指標解釋:仁 農機監理掛牌數量.農機監理發證數量:指各級農 機監理部門累計掛牌和發證的個數。2、農機事故:指農用拖拉機、柴油機、電動機、聯合 收獲機、脫粒機和其他農業機械,在作業和轉移時發生的各 種事故。包括輕傷事故、重傷事故、33、一般傷亡事故、重大傷 亡事故、特大傷亡事故和特別重大傷亡事故。(1 )特大傷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2 )重大傷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3 ) 一般傷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4)直接經濟損失:指農機事故現場造成的機具、物 資、人員傷亡及死傷牲畜的損失費。(5 )違章操作:指無證駕駛、未換證、灑后駕駛、違法載人、超速超載、無牌行駛、未年檢、操作失誤以及違反 其他交通管理法規的操作。(6 )機件失靈:指農業機械的機件磨損、斷裂、調整不當和安全防護裝置不全等原因引起的事故。3、農機試驗與檢驗批次數:由省級填報4. 農機職業技能鑒定培訓人數:由市級開始填報 5、農34、機修理:指農機修理廠和修理點年內修理農用拖拉機、農用運輸車、電動機、內燃機及其他農機具的數量, 包括機械加工修理和換件修理。一次性修理產值在100元以 下不作統計。一臺機械修理一次統計為一臺,修理二次統計 為二臺。6、農機化培訓人員合計:指農機化教育培訓機構按照 有關規定要求進行培訓,當年結業的農機人員總數,包括新 訓農機人員、復訓農機人員以及委托大中專院校代培的農機 技術人員,但是不包括大中專(含農機中專、農機成人中專) 按國家統一的招生計劃招生的畢業生。其中培訓農機管理人員指各級農機部門中的國家干部,包括行政管理和專業技術干部;培訓農機技術人員指農機化技術推廣和應用的一般工 作人員和農機修35、理人員等;培訓農機監理人員包括培訓農機 監理執法人員和管理人員;培訓農機操作人員包括培訓拖拉 機等農業機械駕駛或操作人員。7、轉移勞動力培訓人數:指農機化教育培訓機構當年培訓汽車駕駛員、保安等社會技術人員的人數。十、魯農機年綜40表農機化投入情況 (一)統計范圍 轄區內中央、地方(省、市、縣、鄉)各級財政,行政事業性經費投入,單位自有資金投入,鄉村集體和農民投資以及 利用銀行貸款和引進外資等用于農機化事業發展的各項資 金。包括人員、機構等行政辦公費用。(二)指標解釋1. 一般行政事業支出:指主要是用于人員、機構等行政辦公費用(包括人員工資)。2. 基本建設支出:指各級計劃部門下達的用于農機基本36、建設項目的資金。3、農業機械購置:指除基本建設、科研推廣培訓等項目之外單獨購置農業機械的費用支出。4.科研推廣培訓:指各項資金中用于農機化機具研制、技術推廣、示范演示及人員培訓等費用。5、財政投入:指各級財政下達農機化管理部門用于事業發展的農機事業費、行政經費、專項資金投入、預算外資金 投入等,包括人員、機構等行政辦公費用。6. 單位和集休投入:指農機企業事業單位自有資金投入及鄉鎮集體農機化服務組織等單位的投入。7、農民個人投入:指農民個人用于機械購置、配套設施建設及培訓等投入。.其他投入:指財政投入、鄉鎮集體投入、農民個人投入之外的捐贈、援助等其他投入。對于銀行貸款投入以“誰 貸款為誰投入”37、的原則進行統計。十一、魯農機年綜11表 農機化經營效益情況(一)統計范圍轄區內農機化管理部門所屬及其歸口管理的各級農機化 生產經營服務單位及農機戶經營農機的全部效益。包括表一 和表二所列的所有機構和組織開展的經營服務的全部經營 效益。其中農機戶只計算其經營農機化服務的經營效益。(二)本表效益資料的可通過以下方法得到:K國有和集體生產經營服務單位的效益從本單位的財務年終報表取得;2、個體戶的效益采用抽樣調查的方法取得。在個體總戶 中隨機抽取5-10%戶數作為樣本進行總體推算,并用工商、 稅務部門和農機化信息點掌握的資料加以驗證。(三)指標解釋:4、總收入:指各類農機化生產經營服務單位(含興辦實 38、體)當年的全部生產經營服務收入和個體戶經營農機化服務 的收入。但不包括屬于借貸、暫存性質和國家或集體投入的2、農機化作業收入:指利用各種農業機械從事作業服務所取得的全部收入。其中運輸收入是指利用拖拉機、農用運 輸車等農業機械從事運輸作業所取得的收入。3、農機修理收入:指農機修理廠及農機修理點從事農業 機械修理的收入,包括農機站(隊)的農機修理收入。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經營業務以外的各項經營收入, 如多種經營收入等。農機戶不統計其他收入。5、成本與費用:指當年開展生產經營服務活動實際支出并應由當年負擔的費用,包括生產費、管理費和其他費用6. 服務成本與費用:指當年開展生產經營服務活動實際支岀并39、應由當年負擔的生產費用(即生產成本),應包括工資 及工資附加費、燃料及輔助材料、固定資產折舊、大修理基 金等生產費用。個體戶的生產費用,也應參照計算。7. 管理與財務費用:指當年開展生產經營服務活動而發生的各項管理費用(含車間經費)和財務費用。如辦公費、行 政差旅費、行政人員工資及工資附加費、水電費、取暖費、非生產性資產的折舊與大修理基金等間接的生產費用。營業稅金及附加:指當年開展生產經營服務活動繳納的營業稅及各項附加費。9、其他費用:指農機化生產經營服務單位發生的非正常 生產經營服務范圍內的支出,如支付勞動保險費、非常損失、 各項罰款等。10, 利潤總額:指農機化生產經營服務單位和個體戶當 40、年開展生產經營服務活動的總收入減去費用總支出后的差額。若差額是負數,即表示農機經營虧損。反之即為盈利。11. 所得稅:指當年根據稅法規定向國家交納的所得稅。12.上交提:指集體所有制的農機化生產經營服務單位和個體戶根據有關規定向集體上交的提留和承包基金。13.單位或個體戶所得指農機經營服務單位和個體戶的實際所得。十二、魯農機年綜42表 農機化服務經濟效益情況()統計范圍:轄區內農、林、牧、漁等各業農機服務項目的全部經濟 效益情況(包括有機戶的效益和用機戶的節本增效情況)6仁產值:指農業機械從事農林牧漁等各業的服務活動的價值,它反映一定時期內農機服務的總成果。2、中間消耗:指農業機械從事農林牧漁41、等各業的服務 活動中的物質消耗(包括油耗、修理費等b3、增加值:指農業機械從事農林牧漁等各業的服務活 動增加的價值。計算增加值可采用生產法和分配法(收入法)兩種。 生產法:增加值二總產值中間消耗; 分配法:增加值二固定資產折舊+勞動者報酬+生產稅凈額+營業盈余。4、節本增效:指農業機械從事服務作業為農民節水、節肥、節約人工、減少損失以及增產增收等按市場價計算得到的經濟效益情況。五、填表要求1 指標數字應書寫工整,字跡清楚。2當數字為0或缺某項數字時,應用符號”表示,當因數字小, 可略而不計時,應用符號“”表示,故報表欄均不應出現空白。3 計量單位按照報表制度的規定填寫,不得自行另設不同的計量 42、單位。當計量單位為臺、千瓦、公頃、噸、元時,一律不留小數;當 計量為千公頃、萬噸、萬噸公里、萬元時,一律保留二位小數。特別注意,魯農機年綜2表附注內容農機站儲油能力計量單位為萬噸,基層表為噸;魯農機年綜6表的農業機械原值、凈值的計量 單位為萬元,基層表為元;魯農機年綜8表的單位為千公頃.萬噸.萬噸公里,基層表為公頃、噸,噸公里,魯農機年綜10表,農機收 入計量單位為萬元,基層表為元。4各表的附注內容,一定要填報。5 下屬行政轄區要按統計順序排列。6.整套報表要編寫頁次,年報封面的內容要填全,公章私章要蓋 全。7 采用法定計量單位,各功能機械的千瓦數應根據1馬力二0.735499千瓦換算。動力機械的千瓦數由鄉(鎮)校核,不留小數。縣、市(地)匯總時允許存在因鄉(鎮)四舍五入千瓦的機型與千瓦數之間的 誤差。但這種誤差需不影響平衡關系。需要換算公頃的,按1公頃二15市畝換算。馬力千瓦馬力千瓦10073.556547.818058.846044.137555.165036.787051.48中型14.7-3 6.78小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