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電企業起重機械機具管理制度目標要求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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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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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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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發電企業起重機械機具管理制度(目標、要求等)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XX發電有限公司起重機械、機具管理制度1 范圍1.1 本標準規定了XXXX發電有限公司起重機械、機具的管理、定期檢查、檢驗和使用規則。1.2 本標準適用于XXXX發電有限公司起重機械、機具的管理工作。1.3本標準中的起重機械系包括:(汽機房)橋式起重機、燃料抓斗、汽車起重機、電動葫蘆、卷揚機、手動葫蘆、千斤頂、單梁起重機等起重設備和工具。2 引用標準2.1 起重機械安全規程GB 6067-852.2 特種設備安全檢察條例 國務院令第372、3號2.3 起重機械安全監察規定 勞安字(1991)8號2.4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安生1994227號(熱力和機械部分)3 職責3.1職能起重機械、機具的歸口管理工作由公司設備部、檢修部負責;安全監察部負責監督管理;設備管理部特種設備專責和檢修部負責起重機械、機具日常管理工作; 設備部、檢修部應盡職盡責做好起重機械、機具監督管理工作,以保證安全生產需要。3.2權限設備部、檢修部有權對全公司起重機械、機具進行管理;安全監察部有權對公司各部門起重機械、機具管理、使用進行監督、檢查,考核。4管理內容與要求4.1管理目標明確起重機械的管理分工,做到職責分明,有人管理,有人監督。規范各類起重機械的采購、3、制造、安裝、檢修、維護、使用和改造,提高全公司起重機械、機具的安全可靠水平,杜絕起重傷害和設備損壞事故。4.2管理要求 凡是有起重機械的部門,應按照本管理制度,并結合本部門實際制定起重機械管理規定,制定具體措施,明確相關人員的責任和工作范圍,加強檢查監督與考核,確保本管理制度得到認真貫徹落實。 職責分工.1 公司監督管理責任人.1.1 公司安全監察部設立特種設備監督管理責任人.1.2 認真貫徹落實國家、行業和公司的起重機械管理規定,嚴格起重機械的監督,配合設備管理部或設備所屬部門,搞好起重機械的檢修和維護工作,加強對相關部門落實本規定的檢查、監督、指導和考核,使全公司起重機械符合國家特種作業工4、作制度的要求,以保證生產需要。.1.3定期對各部門落實本制度情況進行檢查,察看設備缺陷記錄,掌握起重機械缺陷及處理情況,對于不認真執行起重機械定期檢查、維護制度等情況,有權責令其限期整改,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考核。.1.4配合設備部、檢修部建立全公司起重機械清冊,監督設備所屬部門建立健全起重機械檔案資料。.1.5參與全公司起重機械檢修管理,有權對被委托的起重機械檢修部門進行資質審查,對檢修過程進行監督,參與起重機械大修后的驗收工作。.2 公司技術管理專責人.2.1 設備管理部特種設備專責為公司起重機械技術管理專責人,負責起重機械檢修(大修)和維護的管理。.2.2 負責對所管轄部門起重機械技術管理,5、經常查看設備缺陷記錄,掌握起重機械缺陷及處理情況,檢查督促相關部門及時按制度消缺。.2.3 對各部門上報的起重機械檢修(大修)項目進行確認,并根據生產實際情況聯系有檢修資格的公司進行檢修,在外委公司進本公司工作前,應聯系安全監察部對其資質進行審查,符合要求后,與其簽訂檢修合同。.2.4嚴格按照規定及時聯系地方監督檢驗部門對起重機械進行定期和大修后檢驗,負責索取檢驗報告、將檢驗合格證明或整改通知單發放到相關部門,并監督問題的整改工作。.2.5 負責組織起重機械檢修(大修)后的驗收工作,編制驗收方案,明確試驗方法,通知相關的安全監察部、設備所屬部門和檢修公司,驗收工作結束及時編寫驗收報告,大修原始6、資料整理后按規定存檔,驗收報告副本送交設備所屬部門存檔。.2.6 負責全公司起重機械安全技術監督檢驗報告和試驗報告等起重機械檔案管理;.3 部門管理專責人.3.1 檢修部設定起重機械管理專責人,負責本部門起重機械的管理工作,并檢查、監督和指導本部門起重作業人員認真落實本制度。.3.2 在公司相關部門的指導下,按照國家、行業和公司部有關起重機械規章制度要求,認真做好本部門起重機械的管理工作,對相關規章制度貫徹落實結果負責。.3.3 對起重機械所屬管理班組執行本規定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督促相關班組認真執行設備定檢制度,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并按相關規定進行考核。.3.4 經常檢查起重機械的使用狀7、況,對于起重機械存在的問題,有權提出整改意見,問題嚴重達到停止使用條件的,有權停止使用,并及時向本部門領導和公司部起重機械管理人員匯報。負責對起重機械缺陷進行統計,對于本公司無法消除的設備缺陷,要以書面形式分別送交設備管理部特種設備管理專責,由公司決定檢修事宜。.3.5 負責本部門起重機械的檔案管理,按照有關規定建立起重機械清冊,及時填寫設備檢修、試驗情況記錄,并做好資料上報和存檔工作,保證起重設備檔案記錄完整真實。.3.6 參與起重機械大修后的試驗和驗收工作。.4 班組起重機械管理專責人職責.4.1 班組起重機械管理專責人:起重設備管理班組班長。在公司安全監察部、設備管理部起重機械管理人員和8、部門起重機械專責的指導下,認真做好管轄范圍內的起重機械的使用、維護、定期檢查等工作,落實好本標準。.4.2 嚴格遵守起重機械駕駛員(起重工)安全作業規定,認真履行職責,不發生違章、違規現象。.4.3 負責所屬起重機械使用、定期檢查、維護和保養,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本班組無法處理時,及時匯報部門,認真做好定期檢查、維護和保養記錄。.4.4 對于外委大修的起重機械,進行全過程跟蹤,掌握起重機械的大修情況,督促檢修人員按照制度進行大修,監督大修人員的安全工作情況,保證起重機械大修工作高制度、安全順利完成。.4.5 認真參加公司、部門組織的起重作業知識培訓和考試,努力鉆研業務知識,達到持證上崗要求。.49、.6 認真做好起重機械大修后的檢查驗收工作,嚴格按照起重機械安全工作制度,認真檢查、試驗,不發生失誤和失職給企業造成損失。 起重機械檔案管理.1 設備部應建立的起重機械檔案資料: .1.1全公司起重機械清冊;.1.2 存在的問題及評價。.2 檢修部應建立的起重機械檔案資料:.2.1 所管轄范圍的起重機械沒備清冊; .2.2新設備安裝記錄、設備修理記錄及大修后驗收資料:.2.3對班組執行制度的檢查情況記錄。.3 班組應建立的起重機械管理資料:.3.1相關班組應建立相關的汽機行車、燃料抓斗起重機等起重機械檔案資料:.3.2設備技術文件:設備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10、料;.3.3設備修理(大修)記錄和驗收資料;.3.4設備及人身事故記錄。.4 起重機械清冊內容:.4.1 設備使用、維護、保養、定期檢查和試驗記錄:.4.2 缺陷統計、消除情況記錄。. 5 新安裝的起重機械,所屬部門專責人應在安裝工作結束后5日內,將起重機械技術資料及安裝驗收資料送交設備部、安監部,安全監察部和設備所屬部門保留復印件,原件由設備管理部送交公司檔案室保存。.6 設備的使用、維護、保養、定期檢查和試驗記錄要及時填寫,記錄準確真實,不得弄虛作假。 消缺管理.1 按照有關規定影響起重作業安全的缺陷,在未消除前,該設備禁止使用。.2 對于本公司無法消除的起重機械缺陷如涉及傳動機構、電氣安11、全控制回路等檢修部門應以書面形式報送設備管理部,由公司統聯系生產公司家集中修理,修理費用按公司設備管理規定執行。.3 起重機械外委檢修的規定.3.1 設備管理部負責選擇起重機械檢修(大修)的單位,原則是應選擇具有特種設備檢修資質的單位,且信譽好,技術力量強,管理規范,原先合作過的單位可優先考慮。.3.2 外委人員到公司后,聯系部門應首先通知安全監察部,由安全監察部負責對公司家資質進行審查。.3.3 安全監察部審查資質符合要求后,由設備管理部負責簽訂檢修委托合同,合同中至少應有如下條款:檢修項目、質量保證、保修時限、責任考核、驗收制度和檢修過程技術資料移交等。.3.4 起重機械檢修過程的監督管理12、由設備管理部及設備所屬班組負責,設備所屬班組應選派業務素質好,責任心強的人員做監督工作,設備管理部專工及班組對修前設備狀況;修理過程中所發現的問題和處理方法;修后的驗收情況做以詳細記錄,驗收工作結束后,整理成文字材料報部門和設備管理部。.3.5 檢修中所發現的問題必須更換零件才能解決時,設備所屬班組必須聯系設備管理部相關專工到場認定后方可更換,否則不列入結算。.3.6 起重機械檢修(大修)后,應由設備管理部聯系地方監督部門進行檢驗,設備管理部技術管理專責人按4.2.2.2.5條組織驗收。.3.7 負責付款的部門或部門,在付款時,必須依據驗收報告和聽取設備管理部、安全監察部和設備所屬部門的意見,13、并按規定預留質量保證金,否則不準付款。 定期檢查、檢驗.1 起重機械所屬班組必須落實設備專責人,在設備上應有明顯標志,必須按照本規定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按要求記入該設備檔案中,禁止設備“帶病”運行。.2 定期檢查包括:每年檢查項目、每月檢查項目和每日(使用前)檢查項目。.3 每年在11月底前,設備部必須組織一次對使用的起重機械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檢查項目包括:.3.1起重機械檢查中的運行試驗可以采用空載試驗的方法,也可結合工作中吊運相當于額定起重量的重物進行載荷試驗,但是進行載荷試驗前,必須按照規定進行相關項目的檢查、試驗合格,方可按額定速度進行起升、運行(汽車起重機還應進行回轉和14、變幅)等機構性能檢查、試驗,一般載荷試驗每4年進行一次;.3.2檢查金屬結構的變形、裂紋、腐蝕及焊縫、鉚釘、螺栓等連接情況是否正常。軸承、齒輪等內部結構結合大修檢查:.3.3停用1年以上的起重機械,使用前也應做全面檢查;.3.4所有起重機械檢查中還應包括4.2.5.2條中的相關項目;.3.5電氣設備有可靠的接地(零);卷揚機、電動葫蘆每半年由檢修部電氣專業測定一次絕緣,絕緣電阻0.5M,認真記錄絕緣測試數據,并以書面形式將測試情況通報設備所屬部門和安全監察部。.4 每月在25日前完成月度檢查工作,檢查項目如下:.4.1起重機械檢查項目(手動葫蘆和千斤頂除外):.4.1.1起重機械工作性能正常;15、.4.1.2安全裝置、防護裝置、制動器和離合器有無異常情況:.4.1.3吊鉤、抓斗等吊具有無損傷;.4.1.4鋼絲繩、滑輪組、吊鏈等無損傷:.4.1.5配電線路、配電盤、開關、控制器等無異常情況:.4.1.6汽車起重機的液壓系統是否漏泄,工作是否正常;.4.1.7卷揚機固定牢固,鋼絲繩與其它物體無明顯摩擦痕跡;.4.1.8汽機橋式起重機、燃料抓斗、汽車起重機等,應在明顯部位(如吊車橋等處)清楚標有生產公司家、額定起重量、吊車名稱等內容的標牌;.4.1.9停用1個月以上的起重機械,在使用前也應做上述檢查。.4.2手動葫蘆檢查項目:.4.2.1有統一、清晰的編號,額定負荷標志清楚:.4.2.2傳動16、機構在吊鉤上升或下降時無異音,無卡澀現象,吊鉤在下降時制動正常:.4.2.3吊鉤無裂紋或變形,原有的防脫鉤卡子完整;.4.2.4環鏈無裂紋、無明顯變形、節距無伸長或直徑磨損。.4.3千斤頂檢查項目:.4.3.1編號清晰,負荷標志明顯;.4.3.2螺紋、齒條及承力部件:無明顯磨損或裂紋等缺陷;.4.3.3頂桿上升或收回自如,制動良好:.4.3.4千斤頂底座平整、堅固和完整。.5 使用前應檢查下列項目:.5.1起重機械檢查項目(手動葫蘆和千斤頂除外):.5.1.1各類極限位置限制器、制動器、離合器、控制器等可靠;.5.1.2軌道平整、暢通,阻擋器可靠;.5.1.3鋼絲繩無斷股、磨損情況在允許范圍內17、,連接(固定)牢固;.5.1.4警鈴、防護閉鎖好用;4.2.5.5.1.5汽車起重機液壓系統工作正常,無泄漏,報警裝置好用。.5.1.6卷揚機與支撐面應平整,固定牢固,卷筒與導向滑輪中心線對正,離合器、制動器、棘輪棘爪等可靠,無異常。.5.2手動葫蘆檢查項目:.5.2.1額定負荷標志清楚,外觀完整無破損和變形:.5.2.2試驗吊鉤上升和下降時,傳動機構正常無異音,無卡澀現象:.5.2.3吊鉤無裂紋、無明顯變形和損傷,有防脫鉤卡子的應完好;.5.2.4環鏈無裂紋、無明顯變形、節距無伸長或直徑磨損;.5.2.5核對是否符合起吊物體所需起重量的要求。.5.3千斤頂檢查項目:.5.3.1千斤頂底座平整18、堅固和完整;.5.3.2頂桿上升或收回時傳動正常;.5.3.3編號額定負荷標志清楚;.5.3.4核對是否符合起重物體所需起重量的要求。.6 用于機組大修或技改工程的起重機械,在使用前,必須按照年度檢驗制度進行全面檢驗。汽機橋式起重機的檢驗工作,由檢修部通知安全監察部起重機械監督管理專責人和設備管理部相關專工一起參加檢驗。.7 起重機械的定期檢驗周期為1年一次,由設備管理部統一聯系地方監督部門進行。.8 對于地方監督部門在檢驗中發現的設備缺陷和問題,設備部以整改通知單形式發至相關部門,整改工作由部門正職主抓,必須按時整改,對于無法整改的問題,相關部門必須說明沒有整改的原因,制定切實可行的補救措19、施,并以書面形式報公司安全監察部、設備管理部,安全監察部、設備管理部將組織由整改部門、設備管理部專工和公司領導參加的專題會議,研究整改工作。對于不按時整改,且不說明理由或理由不充分的,公司將給予考核,并限期整改。.9 手動葫蘆的定期試驗工作由檢修部組織每年進行次,時間為每年的3月份。.9.1 試驗前,各相關部門派人先對需試驗的手動葫蘆進行外觀和傳動性能進行檢查,合格后方可進行拉力試驗,試驗拉力為額定負荷的1.25倍,并保持lOmin,試驗結束后,相關部門的人員再次對拉鏈、吊鉤及傳動性能進行檢查,無異常方為試驗合格。.9.2 試驗人員對試驗合格的手動葫蘆,要按規定在設備的顯著位置,且不易磨損的地20、方貼上合格標簽。.9.3 試驗人員要按照規定做好試驗記錄,記錄中應有試驗設備的所屬部門、設備編號、額定起重量、試驗打印的記錄和試驗人姓名等。.9.4 對于試驗不合格且無修復價值的由安全監察部收回,按報廢處理,防止不合格的手動葫蘆重新流入生產工作造成事故。.10 對于鋼絲繩、千斤頂、U型環等起重設備或工具,由于我公司無法進行試驗,但是,各使用部門必須嚴格按照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熱力機械部分)第十四章起重與搬運和附錄III起重設備的檢查與試驗參考制度進行定期檢查。.11 經過大修、改造后、新安裝的起重機械和設備,由安全監察部聯系地方安全監督部門進行檢驗。設備的編號.1 手動葫蘆、千斤頂應統編號管理,21、除此之外的起重機械不需編號管理,但在設備檔案和沒備清冊中應注明安裝位置。.2 設備上的編號應采用油漆書寫,字跡工整清楚,各部門應專人書寫, 以保證字體的一致性。.3 設備上的編號;必須與設備檔案和設備清冊保持一致,不合格達到報廢條件的設備,在設備檔案和設備清冊中應注明報廢理由、時間、批準部門和批準人姓名,在新設備中不再使用報廢設備的編號,以保證檔案、清冊完整,不出差錯。 使用.1 起重機械司機(電動葫蘆操作人員)的要求.1.1 必須經過地方監督部門培訓,并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才允許從事相關的起重機械作業。.1.2 身體健康,視力、聽力良好,無影響工作的疾病。.1.3 在學習司機崗位的人員,只能22、在司機的監護下操作。.1.4 電動葫蘆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地方監督部門的培訓并考試合格。.1.5 從事發電設備重要部件的大修吊裝工作的司機,必須具有吊裝大件物體的工作經歷,且從事司機工作3年以上。.1.6 起重機械司機必須熟悉的知識有:.1.6.1所操作的起重機械的構造和工作原理及技術性能;.1.6.2起重機械操作的安全注意事項及本管理制度;.1.6.3安全、防護裝置的性能:.1.6.4起重機械保養、維護的基本知識;.1.6.5本起重機械電氣基本知識;.1.6.6指揮信號。.2 起重機械司機(操作人員)的要求.2.1 在合閘前應確認:起重機械上和周圍沒有人:所有的控制器手柄均在零位;電源或機械部分23、沒有禁止操作牌或上鎖等檢修安全措施,方可合閘。.2.2 工作前,必須按照本管理制度的相關部分進行認真檢查和試驗,如:制動器、各部位極限限制器、門閉鎖等安全裝置工作是否正常:操作開關、按鈕和及警鈴是否好用;吊鉤、鋼絲繩是否符合要求等。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對消除不了的缺陷要立即聯系有關人員處理,否則不準工作。.2.3 吊裝工件前,應檢查放置場地是否適合,道路是否暢通;起吊的物件上不允許有任何附加物和不穩固的機件,吊起的物件上不許站人。.2.4 設備啟動前,必須鳴鈴報警,避免吊物從工作人員上面經過,吊物經過工作面時,應以斷續等特定的鈴聲報警,以便工作人員及時避開。.2.5 操作時,嚴格按照指揮信號進24、行操作,沒有看清信號時,應核對后再操作,對緊急停車信號無論是任何人發出,都應立即執行。.2.6 工作中如果突然停電,應將所有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應檢查起重機是否工作正常。.2.7 禁止使吊物長時間懸在空中;吊物懸在空中時,司機禁止離開操作位置。.2.8 司機在對起重機械檢查、維護和保養時,必須拉開總電源,并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標示牌。.2.9 作業中,嚴格遵守起重作業安全規定,不斜拉、斜吊;不吊無法估重的物體或沒有固定牢固的物體;不隨意解除安全保護裝置。.2.10 作業完成后,應將吊物上升到超出機床(或地面物件)上端的高度,大跑、小跑均開至空隙處或規定的地方,并切斷操作電源。25、.2.11 燃料室外抓斗起重機,在停止工作后,應切斷電源,并上好軌道夾采取固定措施。.2.12 遇有六級及以上大風時,室外抓斗起重機禁止作業,并做好防風措施。.3 起重作業安全工作要求.3.1 遇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起重機械司機(操作人員)禁止操作:.3.1.1起重機械的結構或零部件有影響安全作業的缺陷如:制動器、安全裝置或離合器失靈;吊鉤螺母防松裝置損壞;鋼絲繩損傷達到報廢制度等;.3.1.2被吊物體綁扎、吊掛不牢或不平衡有可能滑落;重物棱角處與鋼絲繩之間未加襯墊等;.3.1.3被吊物體上站人或有附著物:.3.1.4工作現場昏暗,無法看清作業現場、被吊物情況和指揮信號時;.3.1.5燃料抓斗及26、汽車起重機作業現場有人從事其它工作時。.3.2 起重機械司機(操作人員)作業時應遵守以下原則:.3.2.1不得利用起重機械極限位置限制器停車;.3.2.2不得在有載荷的情況下調整起升或變幅機構的制動器;.3.2.3起重機工作時不得進行檢查、維修:.3.2.4所吊物體接近或達到額定起重能力時,吊運前應檢杏制動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試吊后,再平穩的吊運;.3.2.5對于沒有下降極限位置限制器的起重機械,當吊鉤在最低位置時,卷筒上的鋼絲繩不得少于5圈;.3.2.6具有高壓電氣設備或線路的場所作業,專人監護,起重設備應在安全距離范圍內作業,防止發生事故:.3.2.7汽車起重機在工作前,應按要求平整場地27、,牢固可靠的打好支腿。使用汽車起重機起吊超過500Kg重量的物件時,應用四個架腳支持在地面上,如在松土地面上工作時,應在架腳下墊置道木。.3.2.8用兩臺起重機吊運同物體時,必須先檢查制動器、安全裝置性能可靠,吊具符合要求,應有防止任一臺起重機超負荷的措施,并由有經驗的人員指揮,各臺起重機起升和搬運要保持同步、平穩:.3.2.9有主、副兩套起升機構的起重機,除該設備設計允許同時使用外,主、副鉤不應同時開動。.3.3 起重工的安全工作要求.3.3.1 重大的起重工作必須由設備管理部組織施工部門制定起重作業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外委的重大起重工作由施工部門制定起重作業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設備管理部應28、組織對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查工作),并在施工前10天下發至施工部門或班組,參與起重工作的人員必須認真學習,并組織考試,合格人員方可參加工作。.3.3.2 起重工作必須明確指揮人員,指揮人員是吊運工作負責人,應熟悉吊裝任務、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和起重機械的性能,采用吊車司機熟知的信號指揮,按吊裝方案組織吊運工作,指揮人員應佩帶明顯標志。.3.3.3 綁扎吊物應牢固,對于吊運不規則的物體時,應先調整好中心,并進行試吊無問題后,方可正式吊運,防止因被吊物體中心不穩而引發事故。.3.3.4 采用鋼絲繩吊運物體時,應先確認被吊物體的重量,根據被吊物體的重量來選擇鋼絲繩,不得把鋼絲繩的安全系數算進29、起吊物體的拉力中。鋼絲繩應符合要求,不得存在斷股、結扣和壓扁等達到報廢要求的問題。采用雙頭插接的鋼絲繩扣時,鋼絲繩的插接長度必須符合制度,應為鋼絲繩直徑的20倍,且最短不得小于300mm。鋼絲繩采用卡扣綁扎或固定物體時,卡扣規格和使用的數量應符合鋼絲繩直徑要求,卡扣數量最少不得低于3個。.3.3.5 使用專用吊裝工具吊運物體前,必須對專業吊裝工具進行認真檢查和調整,沒有問題方可使用,用后應妥善保管,防止丟失、損壞。.3.3.6 因工作需要進入起吊物體下方時,應先設法與吊車司機聯系,并采取支撐措施,嚴禁在不采取任何措施情況下,進去吊運物體下方工作。.3.3.7 多人進行吊運物體綁扎工作時,必須由30、一人進行綁扎工作的指揮,綁扎工作完成后,負責指揮的人員應對綁扎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合格后方可吊運。 培訓工作.1 起重機械操作人員、起重工屬特殊工種,必須持有地方監督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證才能上崗工作,起重機械操作人員起重工的持證上崗培訓工作,每兩年進行一次,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聯系。.2 各部門每年要利用春、秋檢等安全培訓機會,有計劃、系統的對起重機械操作人員進行相關知識培訓,使起重機械作業人員業務素質不斷提高。各部門要在每年的4月末,完成對起重機械操作人員、起重工和各部門因工作需要而增加的專門從事電動葫蘆操作的人員考試工作,考試內容需經過安全監察部審查,安全監察部派人監考,考試成績單上報安全監察部31、存檔。.3 對于不參加公司、部門組織培訓的起重機械作業人員,或考試不及格,補考仍然不及格,除按規定考核外,不得再從事起重機械操作工作。.4 各部門因工作需要,增加電動葫蘆操作人員時,應及時將名單上報安全監察部,并按照要求,組織人員參加由地方監督部門舉辦的起重機械操作人員培訓班,并考試合格,方可從事電動葫蘆的操作工作。.5 學習吊車司機的人員,必須在正式司機監護下操作滿半年,并經地方監督部門培訓,取得操作資格證后,方可從事相關起重機械操作工作。.6 各部門起重機械作業人員操作證滿兩年,應及時聯系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安排復試工作。4.3 管理條件 起重機械、機具使用人員必須經考試合格、持特種操作證上崗的公司員工。4.4 管理方法采取計算機網絡管理;5管理程序5.1起重機械、機具的采購程序:相關部門領導審批提出申購計劃,安全監察部、設備管理部批準,物資部采購,使用部門領取;5.2起重機械、機具的保管、使用、檢查程序:使用、保管班組(部門)領取存放固定位置,建立臺帳(編號)、操作人員檢查正確使用,安全監察部不定期檢查,發現問題提出整改意見,相關部門落實書面反饋至安全監察部,安全監察部復查、考核,安全月報全公司公示。6檢查與考核本標準的執行情況由公司安全監察部負責日常的檢查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