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服務公司代理報檢相關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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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23174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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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務服務公司代理報檢相關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為了加強公司的內部管理,規范公司報檢員的報檢行為,完善代理報檢工作,提供良好的代理報檢服務,本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商品檢驗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衛生檢疫法及其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從實際出發,制定了以下管理制度。一、代理報檢業務管理制度第一條本公司向國家質檢總局申請登記注冊代理出入境檢驗檢疫報檢登記證書,經國家質檢總局準予注冊登記后才能從事代理報檢業務。第二條本公司在取得代理出入境檢驗檢疫報檢登記證2、書后從事代理報檢業務時,應當遵守國家法規,不得以任何欺詐、行賭、騙取檢驗檢疫證單或者向委托方騙取檢驗檢疫費等行為。第三條本公司如果獲得代理報檢資格,必須獨立經營,不得以任何形式供他人用本公司的名義辦理報檢業務。第四條獲得代理報檢單位注冊后,公司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等重大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在變更之日起15日內書面形式報廣東檢驗檢疫局或者東莞檢驗檢疫局。第五條在接受委托辦理報檢等相關事宜時,必須嚴格遵守出入境檢驗檢疫法律、法規和出入境檢驗檢疫報檢規定做到如實申報、及時申報。第六條本公司在進行代理報檢時候,采用遠程發送電子報檢方式,公司應該積極配合元件商進行程序升級。第七條本公司對所保3、檢貨物的品名、規格、價值、數量、重量以及其他應報的各項內容和提交的有關文件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第八條在從事每一批道理報檢業務時,必須提交委托人的報檢委托書。報檢委托書應該符合檢驗檢疫機構的要求,并在檢驗檢疫機構備案后,方可使用。報檢委托書應載明委托人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簽字),機構性質及經營范圍;道理報檢單位的名稱、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代理事項,以及雙方責任、權利和代理期限等內容,并加蓋雙方的公章。第九條公司應當按相關規定規范報檢行為,保證報檢員在辦理報檢業務過程中嚴格遵守檢驗檢疫法律法規,并對報檢員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第十條必須在檢驗檢疫機構規定的期限、地4、點辦理報檢手續,辦理報檢時應按照規定填寫報檢申請單,并提供檢驗檢疫機構要求的必要證單;以及本公司應加蓋代理報檢的合法印章。第十一條對實施代理報檢中所知悉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第十二條委托人按檢驗檢疫機構的要求提供完整、準確、有效的報檢單證后,本公司在代理報檢時應當按照檢驗檢疫機構的要求如實申報,并按檢驗檢疫機構負責落實檢驗檢疫場地、時間等有關事宜。第十三條公司的財務人員或報檢員按規定交納檢驗檢疫費,在向委托人收取相關費用時應如實列明檢驗檢疫機構收取的費用;一方面向委托人出示檢驗檢疫機構出具的收費票據,不得借檢驗檢疫機構名義向委托人收取任何額外費用;另一方面,還應當將向檢驗檢疫機構的繳費情況以5、書面形式如是通知委托人,并將有關資料存檔,隨時接受檢驗檢疫機構的抽查、核實。第十四條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向委托人誠實收取代理報檢中介服務費。第十五條本公司必須在每年3月31日前向所在地直屬檢驗檢疫局申請年度審核,并提交上一年度的年審報告書。第十六條公司應該積極配合檢驗檢疫機構對其所代理報檢的有關事宜的調查和處理。第十七條公司如實建立、健全代理報檢業務檔案,真實完整地記錄承辦的代理報檢業務,并自覺接受檢驗檢疫機構的日常監督和年度審核。第十八條本公司以電子方式向檢驗檢疫機構進行申報時,不能利用電子報檢企業端元件進行遠程電子予錄入。第十九條嚴格遵守出入境檢驗檢疫代理報檢管理規定第二十七、第二十八條的規定6、,確保本公司不與檢驗檢疫工作人員有任何利益關系,絕不聘用離開檢驗檢疫機構工作崗位3年內的人員。第二十條依法代理,守法經營。對委托人委托本公司代理的報檢業務,必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各項規定,既要對委托人負責,又要對檢驗檢疫機構負責,當委托人要求違法代理或不實代理時,堅決不予受理。若發現違法行為,應向檢驗檢疫機構舉報,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堅決打擊違法活動。二、報檢員管理制度第一條為了加強對本公司出入境檢驗檢疫報檢員的管理,規范報檢員的報檢行為,為公司樹立良好的形象,根據國家質檢總局出入境檢驗檢疫管理規定和本公司章程,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條公司保證擬聘的報檢員全部符合檢驗檢疫規定的條件,報檢員統一錄7、用后,必須和本公司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并予以購買社會保險。第三條為了維護本公司的聲譽和利益,本公司參考檢驗檢疫機構對報檢員實行的記分制度建立本公司對報檢員的誠信管理體系,并將報檢員評定等級和工資待遇掛鉤。第四條報檢員在辦理報檢業務時,應當本著守法誠信的精神,認真學習并嚴格遵守檢驗檢疫有關法律的規定,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第五條公司定期對報檢員進行在職培訓和召開業務會議,以加強對報檢員的道德教育,確保各報檢員按時參加檢驗檢疫機構舉辦的各種培訓活動,掌握檢驗檢疫的最新規定,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并對表現良好的報檢員給予表揚獎勵,對表現差勁的報檢員提出批評或作出相應的處罰。第六條對于新招聘報檢員。應該在8、報檢員上崗前,提供勞動合同、社會保險購買證明向東莞檢驗檢疫局辦理報檢員備案手續,領取出入境檢驗檢疫報檢員證。第七條報檢員應及時向本企業的領導傳達并解釋出入境檢驗檢疫有關法律、法規、通告及管理辦法,以保證本公司更好地配合落實檢驗檢疫機構的政策。第八條報檢員不得兼職任何其它職業,不得以個人的名義私自向企業招攬業務,所以報檢業務都必須以公司的名義辦理。第九條報檢員不得無故拖延報檢委托方的報檢業務,因報檢員無故拖延時間造成的損失由報檢員負責。第十條如遇客戶投訴的,報檢員必須將此客戶意見及時向上級反映,并登記備錄,在一個工作日內向客戶作出書面或口頭的正確處理方式,并在下一個工作日內向客戶進行電話回訪,以9、確認客戶的反饋情況。第十一條報檢員在辦理報檢業務時應當嚴格按照規定提供真實的數據和完整、有效的單證、準確、清晰地填制報檢單,報檢員對自己發送的報檢數據的準確性、真實性負責。第十二條報檢員有義務交納或者督促公司人員及時交納檢驗檢疫費用。第十三條報檢員不得虛開發票、虛報檢驗檢疫費,能涂改、偽造或變造檢驗檢疫證(單),一經發現,立即辭退。第十四條報檢員應當協助本公司完整保存各種報檢單證、票據、函電等資料。第十五條報檢員平時妥善保管報檢員證,在報檢過程應慎重使用自身報檢證,不得將本人報檢證或復印件轉借、涂改。第十六條報檢員對進境檢疫物報檢必須做到;按需為理檢疫審批,配合檢疫進程,提供隔離場所,了解檢疫10、結果,適時做好除害處理,對不合格貨物按檢疫要求配合檢驗檢疫機構做好退運、銷毀等處理。第十七條報檢員對出境檢疫物報檢必須做到:配合檢驗檢疫機構,掌握輸入國家(地區)必要的檢疫規定等有關情況,進行必要的自檢,提供有關產地檢驗資料,幫助檢驗檢疫機構掌握產地疫情,了解檢疫結果,領取證書。第十八條報檢員對于入境不合格貨物,及時向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通報情況,以便整理材料、證據對外索賠。對于出境貨物要搜集對方貨物的反映(尤其是有異議的貨物),以便總結經驗或及時采取對策,解決糾紛。第十九條報檢員遺失出入境檢驗檢疫報檢員證的,應當在7日內向發證檢驗檢疫機構提交情況說明,并登報作廢,以便檢驗檢疫機構能按規定盡快補11、發出入境檢驗檢疫報檢員證。未補發出入境檢驗檢疫報檢員證前報檢員不得辦理報檢業務.第二十條報檢員完成公司業務所需的各種單證票據由公司提供,報檢員在報檢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公司報檢作業制度,單證管理制度和印章管理制度.第二十一條報檢員在代理報檢過程中態度必須認真友善,嚴禁粗暴地對待客戶和馬虎工作,嚴格遵守公司上下班考勤制度,不缺崗、漏崗、逃崗、并陪同委托人在檢驗檢疫機構規定時間、地點協作檢驗貨物,報檢完畢后及時地將有關單證及資料交回公司。第二十二條報檢員在辦理報檢業務時,嚴禁利用檢驗檢疫機構或本公司名義進行買賣和騙取檢驗檢疫單證,一經發現,情節輕微的公司可作警告處理,情節嚴重的公司可作出辭退處理,直12、至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第二十三條報檢員不得和檢驗檢疫機構的工作人員串通,騙取檢驗檢疫證單或者從中牟利,以上行為,一經發現立即辭退,并交由檢驗檢疫機構處理。第二十四條報檢員因故調任其他單位,必須提前一個月向本公司提出申請,經公司同意后方可離職。離職前,必須協同本公司到東莞檢驗檢疫局辦理報檢員的變更或注銷手續以及本職工作的交接等。第二十五條誠信務實,實行崗位責任制,明確分工,誰跟單,誰負責,劃清職責、明確責任,并與公司簽定誠信承諾書。三、財務管理制度第一條為健全我公司的財務管理,倡導全體員工勤儉持家的原則,促進公司良好運營并創造最佳效益,充分體現“責、權、利”三者的關系,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第二13、條本公司財務應按照公司章程設立具有獨立核算能力的會計機構。第三條財務部設置類賬、明細分類賬、日記賬、會計人員依據財經法律、法規、規章系統地、完整地、真實地、清晰地建賬和記賬。第四條賬務部應明確地分清核算各種業務的收入,成本、費用,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按規定如實地進行納稅,同時能預測、計劃控制、分析各部門的成本、節約費用、降低消耗,提高經濟效益。第五條公司的原始憑證由賬務部完整地、真實地保存10年以上。第六條本公司的賬務每年由市指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實行審計。第七條公司所繳交的社保費按國家規定應由個人負擔部分的由個人自行承擔,在每月的工資中扣除。第八條賬務部門負責檢驗檢疫費用的按時交納。第九條為加14、強財務監督,確保收入正常,財務部按有關主管部門要求編制月報表和年報表,并交由公司領導參閱,并在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表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公司召開董事會之前,應由財務部會計對公司的財務收支狀況匯總,在會議上向各董事報告。對公司的收支表格,應注意保密,不得外泄。如有違反,應追究當事人責任。第十條保證原始憑證真實、合法、準確。會計人員對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不予退回并要求更正、補發。第十一條保證財產物資的完整。會計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不得自行處理,應及時向公司領導匯報情況。第十二條嚴格遵守國家統一的財政制度、財務制度、會計人員對違反國家統一的15、財政制度、財務制度規定的收支,不予辦理;會計人員認為屬違反國家統一的財務制度、財務制度規定的收支而本公司領導人堅決要辦理的,會計人員可以執行,但應同時向上級主管單位領導人提出書面報告,請求處理,并報審計機關。第十三條保證財務收費行為的準確、完整、規范,每月定期組織財務管理人員對收費員的收費行為、收費單據進行稽查監督,對稽查中發現收費員違規違反行為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四、業務檔案管理制度第一條業務檔案是指檢驗檢疫代理報檢工作的檔案,包括報檢資料檔案和委托人檔案。第二條對于委托我公司代辦理報檢業務的單位,公司必須將其公司名稱、地址、檢驗檢疫注冊代碼、聯系人、主要產品和出口國家等情況建立檔案備查。第16、三條報檢資料檔案是指公司在辦理報檢業務的時候提交的資料。收到委托單位遞交的報檢資料,應該將主要單證復印存檔。第四條所有檔案都應該編號保管。委托單位的檔案編號規則為:2位年份+該單位的檢驗檢疫注冊號碼+流水號碼;報檢資料的檔案編號規則為:2位年份+報檢單號碼+流水號碼。第五條所有的檔案均應該設專柜專人保管,委托單位的檔案和報檢資料檔案應該分開保存。第六條所有檔案,未經公司經理同意,不得外借。確實需要外借的,須由公司經理簽名同意。第七條檔案管理員應該設立專本對檔案的外借和歸還的時間、人員地點做好記錄。第八條委托單位的檔案應該長期保存;報檢資料的檔案印版保存4年以上,特殊情況的根據檢驗檢疫機構的規定17、執行。五、單證管理制度第一條公司所有單證均由公司統一印刷,專人負責、專人保管、專人填寫、專人核對,及后分類存檔備查。第二條嚴禁借用公司有關單證私下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一經公司查實,馬上開除,涉及貪污的并追究有關法律責任。第三條委托書由公司按國家質檢總局要求統一印刷,載明委托人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簽字)、機構性質及經營范圍、經辦人姓名(簽字)、代理報檢單位名稱、地址、代理事項、以及雙方責任、權利和代理期限、法定代表人姓名(簽章)、經辦人姓名(簽字)等內容,并加蓋雙方公章。第四條委托書第一聯為報檢專用聯,第二聯為公司存查聯,報檢員登記領用委托書必須認真如實填寫,按順序號使用,己使用的18、委托書保留第二聯,所有委托書必須全聯全頁保留,委托書上文字填寫不得涂改,否則一律作廢。第五條報檢員按照檢驗檢疫機構的收費情況和按有關規定應向委托人收取代理報檢費用標準填寫業務通知單并交給公司賬務人員。第六條公司賬務人員根據業務通知單以書面形式通知委托人前來交納有費用,款項收妥后如實開出收款票據,做好會計資料保管工作。第七條業務人員和賬務人員每天下班必須一起核對當天所做業務,若有差錯,應立即查找原因,及時改正,并將相關單證整理分類存檔備查。第八條本公司在工作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的早上8:00-12:00,下午13:30-17:30為委托人免費提供代理報檢業務收費情況服務咨詢,國家法定的節日假日除外19、。六、印章管理制度第一條印章的種類公司印章包括:公司公章、合同專用章、代理報檢專用章、賬務專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第二條印章的使用使用公章須經公司正、副總經理審核批準。以公司名義上報下發的各種文件、資料、報表、公函等,可用公章;公章還使用于有關部門和其他必須加蓋公司公章的介紹信及各種證明文件。合同專用章使用于委托方委托本公司代辦報檢委托書雙方簽署文本時,上報正、副總經理審核簽字授權,印章保管員方能在相應文件上加蓋合同印章。代理報檢專用章是指“出入境檢驗檢疫代理報檢業務印章”,必須按照檢驗檢疫機構規定的規格刻制。代理報檢專用章由各業務部門在辦理代理報檢業務時使用的業務章,須經該業務公司經理的同意20、,并將有關資料交辦公室備案。賬務專用章由公司會計保管使用,主要用于公司賬務報表和收款發票、支票和現金管理,會計在上報總經理審核同意后使用。使用法人私章須經法人本人同意。第三條印章的保管印章必須專人專柜保管,印章保管員必須本著認真負責的態度,嚴格按照公司規定使用有關印章。印章管理員不得隨意交給他人代管。印章每日用畢要存放保險柜內,保證安全。印章要經常清洗,保持字體清晰。對非法使用印者,應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嚴肅處理。第四條印章的刻制和銷毀公司的印章,均須公司總經理批準,由辦公室負責發和更換。需要銷毀的印章,必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同意后方可銷毀;銷毀前應保留印模,銷毀時應由兩名有關人員具體負責,并在銷毀21、印章的文件上簽字。印章的刻制、銷毀和更換均須向有關檢驗檢疫局備案。七、保密制度第一條公司對委托報檢方提交的報檢資料有保密義務。任何人不得隨意將報檢委托方提供的資料外借,或者通過其他的途徑泄漏委托方的商業秘密。第二條全體員工應自覺、努力做好公司、部門商業秘密的保密工作;公司發出的文件資料,員工應妥善保管,如無需要不得復印或攜帶外出。第三條用過、己經失效的文件、信函、草稿等不得隨手廢棄,要進行碎紙處理,防止失密。第四條對公司的業務客戶的資料應做好登記,防止漏失,并保留客戶相關資料,防止失密。第五條對公司的賬務收支、業務統計等資料只作內部使用,不得外泄。八、市場竟爭在國家法津法規規定和國家質檢總局、直屬局、檢驗檢疫機構及其他有關主管報檢員應在各自負責相關報檢工作范圍內積極開展工作,努力完成公司報檢任務,聽從公司安排,加強相互合作和配合,提高公司意爭力,嚴格遵守國家法津法規及公司各種規章制度,嚴守報檢員的職業道德和操守。不得從事任何違法報檢活動及有損公司形象、聲譽及利益的活動,按照國家的規定參與市場竟爭,遵守反不正當竟爭法的規定,做到公平竟爭。九、運行和改進第一條本公司代理報檢管理制度由公司最高管理人簽署并貫徹執行。第二條本制度由公司最高管理人員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以確認制度得到貫徹執行,如發現本制度不完善之處,及時進行修改并通知相關人員,以確保管理得到持續和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