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基礎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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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23304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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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基礎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制度門衛管理制度一、外來人員一律憑身份證等證明身份的證件,在門衛處辦理登記手續后由門衛負責聯系安排,謝絕私自進入單位。二、公物出門,必須有單位有效證明,否則門衛不予放行。三、各種機動車輛進出,應自覺接受檢查。四、門衛人員24小時值班,不得擅自離崗。五、門衛人員應在規定區域內加強巡邏,做到勤聽、勤看、勤問、勤查、勤記,嚴防各種事故的發生。六、門衛人員必須提高警惕,堅守崗位,照章辦事,主動查詢可疑的人和事,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報告。 夜間值班巡邏2、制度一、值班人員必須按時到崗,不得擅離崗位,實行定時不定時的巡邏制度,保證單位內部的夜間安全。二、負責檢查好財務室、檔案室、倉庫等要害部位、機關辦公樓門窗關閉及上鎖等情況,在規定的區域內,勤巡邏,勤檢查,切實做好防盜工作。三、負責檢查有無明火、暗火及火種管理情況,做好防火工作。四、值班人員應隨時提高警惕,發現可疑情況,要迅速處理,并立即向領導匯報。五、負責定時開關機關辦公樓走廊照明燈及節日彩燈,日常維護,發現損壞及時報告更換。六、負責定時開關監控視頻,不得使用監控電腦上網、玩游戲等,保證監控電腦正常工作。重點部位安全管理制度一、加強要害部門、部位的安全防范,配備防盜、防火設備。二、單位的財務室3、檔案室、倉庫等,實行專人負責、責任到人。三、重點要害部門的工作人員,應嚴格按照本部門規定的操作規程工作,自覺遵守崗位職責,及時關門關窗。四、加強設備的保養和維修工作,定期檢查設備的安全和財物規定存放的數量。五、嚴禁非工作人員隨意進入重點部門和部位。六、單位政務部對重點部門、部位要常巡查,勤查看、細防范,發現問題立即處理,并及時通報有關職能部門。七、定期全面檢查,遇節假日增加檢查次數,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堵塞漏洞、消除隱患。八、重點要害部門工作人員要做好有關保密工作,不得向無關人員泄露本部門、本部位的情況。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認真學習并堅決貫徹執行消防法,對消防設施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問題4、及時解決,防微杜漸。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認真貫徹落實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各項規章制度。2、辦公大樓等重要場所,一律嚴禁煙火。3、不得私自接用電源線路,如確有需要,經請示單位領導批準后,請專業人員規劃實施。4、單位辦公室組織開展單位日常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和演練。5、保衛人員定期對日常消防檢查、巡查,消除火險隱患。6、定期對技防設施進行檢查和維護,確保其完好有效。7、一旦發生火災,單位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力量撲救火災、保護職工,保護現場,配合消防部門查處火災事故。治安防范教育培訓制度為確保各單位職工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制定本制度。1、單位要及時傳達上級有關安全方面的文件精神,并結合本單位5、實際,做好統一部署。2、單位每周召開的職工會議,要根據內外環境和季節的變化對職工進行安全意識教育,交通、消防、社會治安、食品衛生及傳染病預防教育,自然災害安全、防觸電、防溺水、防煤氣中毒安全教育及生活中各類安全教育為內容的安全教育。3、監督施工現場安全措施的實施,發現違規現象要給予制止和糾正,嚴格執行“兩穿一戴”禁止施工人員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工具和勞動保護用品。4、單位每年要對全體職工進行至少一次的法制教育,提高廣大職工的法制觀念,提高職工依法執業意識,有效杜絕違法犯罪事件的發生。5、單位在節假日和各種大型活動前要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預防工作,并有預防措施和應急措施。治安保衛工作檢查、考核及獎懲制6、度一、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治安保衛工作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和治安防范工作中的漏洞及其它不安全因素。二、認真做好記錄,定期進行分析制度,找出原因,全面落實各項安全保衛措施。三、建立和完善各項考核及獎懲,具有下列事跡之一的行為,由單位給予表彰和獎勵:1、執行安全保衛制度,落實安全防范措施成績顯著的;2、發現并制止違法犯罪行為,事跡突出的;3、避免治安災害事故發生或在搶險救災中事跡突出的;4、協助公安機關查破案件事跡突出的;5、在安全保衛工作中認真負責、忠于職守、成績顯著的。四、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行為,由單位責令限期整改、通報批評,給予主要責任人、直接責任人行政處分;違反治安管理規定,構成犯罪7、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忽視安全保衛工作,致使單位內部治安秩序混亂,經常發生違法犯罪活動的;2、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實,造成治安災害事故的;3、違反安全保衛制度,致使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損失的;4、發現重大隱患不及時報告或能消除的隱患不及時消除的;5、對發生的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隱瞞不報的;6、妨礙保衛人員履行職責或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公務的。發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報告制度一、安全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報告工作落實到人,并制定出工作職責,做到信息暢通,處置及時,使單位在發生安全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后,能得到及時處置,把事故損失控制到最低限度。二、單位內部發生治8、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1、應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2、及時組織,保護好現場,控制和防止犯罪嫌疑人逃匿。3、積極配合公安機關開展對案件的查處工作。4、認真做好搶救、善后工作,防止事態擴大,堵塞漏洞,加強安全防范措施。三、安全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零報告”制度。各單位發生單位安全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后除按要求上報外,每個季度科室為單位上報一次安全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統計表(統計表附后),如未上報此表的,將視為無發生單位安全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各科室應將全年的安全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情況進行統計匯總,于每年12月10日前上報辦公室。四、單位安全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報告的責任追究制度。凡發生漏9、報、瞞報或不報的,將予以通報批評,被省、市領導及上級主管部門追報的,造成負面影響的,直接追究責任者的相應責任。同時經查實后,做如下處理:1、科室的主要負責人在本年內不得評選為先進工作者,所在科室不得評為先進單位;2、酌情扣除年度經濟考核評估的安全分值;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制度為了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預防、控制和消除易燃物品的危害,保障單位職工的身命安全及財產安全,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蝕特性,能對人員、設施、環境造成傷害或損傷的化學品。包括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等。(我們單位倉庫的易燃品為路燈安裝材料和紙箱等)1、儲存、使用人員必須熟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性能,掌握個人防護和安全操作方面的知識,防止造成污染或人身傷害;2、儲存、使用人員在操作過程中,應穿戴好必要的防護用品,并按有關操作規程進行操作;3、根據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種類、特性,在庫房等作業場所設置相應的安全設施、設備,并按照國家標準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維護、保養,保證符合安全運行要求;4、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儲存量和用途如實記錄;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必須儲存在專用倉庫內,儲存方式、方法與儲存數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并由專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