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電公司工作票填寫使用管理制度20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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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23515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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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發電公司工作票填寫使用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總 則第一條 為加強檢修工作票的標準化、規范化管理,確保安全生產,在執行國家行業標準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的基礎上,特制定本制度(以下簡稱制度)。第二條 本制度規定了(熱力)機械工作票、電氣工作票、熱控工作票、動火工作票的內容、填寫、使用和管理等要求。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直屬、全資、控股發電企業。第二章職 責第四條 企業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貫徹落實集團公司發電企業工作票管理制度。第五條 各企業安監部門對本企業工作票的執行情況進2、行監督和考核。第六條 工作票簽發人職責(一)工作必要性。(二)工作是否安全。(三)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四)所派工作負責人和工作班人員是否適當和足夠,精神狀態是否良好。(五)經常到現場檢查工作是否安全地進行。第七條 工作負責人(監護人)職責(一)正確安全地組織工作。(二)結合實際進行安全思想教育。(三)監督、監護工作人員遵守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四)檢查工作票中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和值班人員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現場實際條件。(五)工作前對工作人員交代安全措施、危險點分析及注意事項。工作中及時制止工作人員的任何違章行為。(六)工作班人員變動是否合適。第八條 工作許可人職責(一)3、負責接收工作票、審查工作票中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是否符合現場條件。(二)工作現場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三)負責檢查停電設備有無突然來電的危險;對工作負責人正確說明哪些設備帶有壓力、高溫和有爆炸危險。(四)對工作票中所列內容發生疑問,必須向工作票簽發人詢問清楚,必要時應要求做詳細補充。第三章內 容第九條 工作票包括:(熱力)機械工作票、電氣第一種工作票、電氣第二種工作票、電氣線路第一種工作票、電氣線路第二種工作票、熱控工作票、一級動火工作票、二級動火工作票、繼電保護安全措施票、熱控保護安全措施票。第十條 工作票的執行范圍:(一)在生產現場進行檢修、改造、試驗和安裝等工作時,必須嚴格執行4、工作票制度。(二)在電氣設備上工作時應填寫電氣第一種工作票或電氣第二種工作票(工作票格式見附件1)1.填用電氣第一種工作票的工作為:a.高壓設備上工作需要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者。b.高壓室內的二次接線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將高壓設備停電或做安全措施者。c、低壓廠用母線上的工作,需將母線停電或做安全措施者。2.填用電氣第二種工作票的工作為:a.帶電作業和在帶電設備外殼上的工作。b.控制盤和低壓配電盤、配電箱、電源干線上的工作。c.二次接線回路上的工作,無需將高壓設備停電者。d.轉動中的發電機、同期調相機的勵磁回路或高壓電動機轉子電阻回路上的工作。e.非當值值班人員用絕緣棒和電壓互感器定相或用鉗5、形電流表測量高壓回路的電流。(三)在電力線路上工作時應填寫電氣線路第一種工作票或電氣線路第二種工作票(工作票格式見附件1)1.填用電氣線路第一種工作票的工作為:a.在停電線路(或在雙回線路中的一回停電線路)上的工作。b.在全部或部分停電的配電變壓器臺架上或配電變壓器室內的工作。2.填用電氣線路第二種工作票的工作為:a. 帶電作業。b. 帶電線路桿塔上的工作。c. 在運行中的配電變壓器臺架上或配電變壓器室內的工作。(四)在重點防火部位或場所以及禁止明火區,如需動火工作時應填寫一級動火工作票或二級動火工作票(工作票格式見附件2)。a. 一級動火區(指火災危險性很大,發生火災時后果很嚴重的部位或場所6、)填用一級動火工作票。b. 二級動火區(是指一級動火區以外的所有防火重點部位或場所以及禁止明火區)填用二級動火工作票。(五)在熱控回路上工作時應填寫熱控工作票 (工作票格式見附件4)。(六)復雜和危險性較大的工作,應制訂組織、安全、技術措施(“三措”),經審核、批準后嚴格執行。第四章填 寫第十一條 工作票簽發人、工作許可人、工作負責人必須符合電業安全工作規程所要求具備的條件,并按規定考試合格,領導批準,書面公布。工作票簽發人、工作許可人、工作負責人應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規定認真履行職責、落實安全責任和現場安全措施,確保檢修工作過程中的人身和設備安全。第十二條 工作票要用藍/黑色圓珠筆或鋼筆填寫,7、一式兩份(使用復寫紙,黑(字)票在上,紅(字)票在下)。紅票必須經常保存在工作地點,由工作負責人保管;黑票由現場運行值班人員保管,按值移交。使用微機管理的工作票,應打印一份經常保存在工作地點,由工作負責人保管。第十三條 手寫工作票關鍵字不得涂改,字體端正,非關鍵字最多可改二處,但必須有工作票簽發人蓋章;微機打印工作票不得涂改;填寫完的工作票在最后一項安全措施項目后空白行左側處蓋“以下空白”章(工作票專用標準章式樣見附件6)。第十四條 工作票一般由工作票簽發人填寫,工作票簽發人不得兼任工作負責人。工作票簽發時工作票簽發人應將工作票全部內容向工作負責人交待清楚。工作票也可由工作負責人填寫,填寫后交8、工作票簽發人審核,工作票簽發人對工作票的全部內容確認無誤后簽發。第十五條 如果幾個工作班按規定填用一張總的工作票,則總的工作負責人應由部門指定的專人擔任。第十六條 進行危險點分析預控工作。對人員、設備、環境、管理中可能引發事故的危險因素進行分析控制。第十七條 工作票的填寫說明(一) (熱力)機械工作票的填寫1.標題欄“_(熱力)機械工作票”,_處填寫本企業名稱(此處可在印制工作票時直接把企業名稱印好); “_部門_班組”,_處分別填寫所在部門和班組名稱;“_”處為工作票統一編號。2.工作負責人、參加工作人數、附頁等,填寫清楚,不能漏項(有附頁,在附頁欄處填寫張數,如無附頁填寫“無”,附頁包括工9、作票附頁、動火票、“三措”等)。3.工作內容一欄,必須將工作的具體內容,地點填寫清楚,且只能填寫一項工作內容(在一項主工作內容之后可用括號填寫分項工作內容)。4.“必須采取的安全措施”一欄,每條措施均應有序號,若措施較多可使用附頁,若安全措施比較少出現空白行,要緊頂第一空白行蓋“以下空白”章。由檢修人員執行的安全措施應注明“檢修人員自理”。5.“措施執行情況”一欄,填寫與措施對應的編號,當工作許可人執行完一項后,劃一個鉤()。6.“運行值班人員補充的安全措施”一欄,由運行人員填寫。若無補充,在該欄目第一空白行蓋“以下空白”章,若有補充,應逐條填寫并注明序號;若安全措施比較少出現空白行,要緊頂第10、一空白行蓋“以下空白”章。7.“工作負責人變更”一欄,因工作需要變更工作負責人時,應由工作票簽發人將變動情況記錄在工作票上,并進行簽名、填寫變更時間,被變更的工作負責人向新的工作負責人交待清楚工作內容、安全措施和工作人員情況后方可離開,新的工作負責人在開始工作前,須經工作許可人同意。8.“工作票延期”一欄,當工作任務不能按期完成,應辦理延期手續,延期手續只能辦理一次,如需再延期,應重新簽發工作票,原工作票注銷。9.檢修設備試運,對需要經過試運檢驗施工質量后方能交工的工作,或工作中需要啟動檢修設備時,工作票必須押回工作許可人處,方可進行設備試運。在此過程中,嚴格執行安規有關項目,試運結束后,工作11、許可人和工作負責人簽字,并注明恢復工作時間。(二) 電氣第一種工作票的填寫(電氣第二種票參照執行):1.標題欄“_電氣第一種工作票”_處填寫本企業名稱(此處可在印制工作票時直接把企業名稱印好);“工作部門_” “班組_” _處填寫所在部門、班組,“_” 處為工作票統一編號。2.“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一欄必須將工作的具體內容、地點填寫清楚,且只能填寫一項工作內容(在一項主要工作內容之后可用括號填寫分項工作內容)。3.“安全措施”(由工作票簽發人填寫)一欄,每條措施均應有序號,寫清停電設備的名稱、編號以及拉開的開關、刀閘和保險,接地線裝設地點、應設遮欄地點、應掛標示牌名稱。若措施少出現空白行,要緊12、頂第一空白行蓋“以下空白”章,中間不能留空白行。4.“安全措施”工作許可人填寫一欄,工作許可人每完成一項安全措施后,填寫清楚已做該項安全措施,已裝設接地線標明地點、編號,當所有安全措施完成后,會同工作負責人到現場再次檢查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備,以手觸試,證明檢修設備確無電壓,向工作負責人指明帶電設備的位置和注意事項,并在工作票上注明帶電設備部位和注意事項,工作許可人和工作負責人在工作票上分別簽名。若工作許可人認為安全措施不全需要補充,可在補充安全措施欄目進行補充。5.“工作負責人變動”一欄,因工作關系需要變更工作負責人時,應由工作票簽發人將變動情況記錄在工作票上,填寫變動時間,并在工作票簽發人13、處簽名,被變更的工作負責人要向新的工作負責人交待清楚工作內容、安全措施和工作人員情況后方可離去。6.“工作票延期”一欄,工作在預定時間尚未完成,工作票簽發人同意延期后,由工作負責人向工作許可人和值長申請辦理延期手續,填寫延期時間并簽名。7.“備注”一欄,填寫需要向工作負責人交待的事項或其它問題。(三) 熱控工作票的填寫1.“:_”一欄,填寫工作票序號(工作票的序號編寫位數可企業自行制定);“部門(分場)_班組_”一欄填寫所在部門和班組;“附頁:_張”一欄,填寫附頁的張數或無(包括安全措施附頁和熱控、繼電保護安全措施票)。2.“工作負責人:_工作人員:_共_人”一欄,填寫該項工作的工作負責人,主14、要工作人員的姓名和參加該項工作的總人數。3.“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_”一欄,填寫工作的詳細內容和具體地點,且只能填寫一項工作內容。4.“計劃工作時間:_”一欄:填寫該項工作計劃的開始和結束時間。5.“必須解除的熱控裝置”一欄的填寫:必須有序號且按順序填寫被解除的保護或自動裝置,當解除的保護危及到發電機組的安全穩定運行時,須填寫“熱控、繼電保護安全措施票”。6.工作票中“安全措施”一欄的填寫:在填寫過程中每條措施均應有序號,且應按安全操作順序填寫,若措施較多可使用附頁,若安全措施比較少,出現空行,要緊頂第一空白行蓋“以下空白”章,安全措施應包括以下幾方面內容:a) 要求運行人員所做的安全措施,“15、措施執行人”和“措施檢查人”一欄,均由運行人員簽名。b) 要求熱控人員所做的安全措施,“措施執行人”一欄由熱控人員簽名,“措施檢查人”一欄由工作負責人簽名。7.“運行人員補充措施”一欄,由運行人員填寫,若無補充,則在該欄目最開頭填寫“無補充”;若有補充的安全措施,應逐條填寫并注明序號;補充措施較多時原工作票收回作廢,重新填寫新工作票。“措施執行人”和“措施檢查人”一欄,填寫與上一條中的要求相同。8.“批準工作結束時間”一欄,由值長根據設備的運行狀況和檢修工作的具體內容,填寫批準工作結束時間。9.“上述安全措施已全部執行”一欄,當所有的安全措施全部執行后,由工作許可人填寫允許開工時間后,工作許可16、人、工作負責人共同簽名。10.“工作負責人變更”一欄,因工作需要變更工作負責人時,應由工作票簽發人將變動情況記錄在工作票上,并進行簽名、填寫變更時間,被變更的工作負責人向新的工作負責人交待清楚工作內容、安全措施和工作人員情況后方可離開,新的工作負責人在開始工作前,須經工作許可人同意并簽名。11.“工作票延期”一欄,工作在預定時間尚未完成,經工作票簽發人同意延期后,由工作負責人向值長申請延期,值長同意后,填寫延期結束時間并簽名。12.“工作終結”一欄,當所有的檢修工作終結后,填寫具體的工作終結時間,工作負責人應全面檢查熱控措施已恢復,組織清掃施工現場,工作負責人與工作許可人共同辦理工作票終結手續17、并簽名。13.“備注”一欄的填寫:與工作有關但票面中未涉及到的內容;需要交待的事項。(四) 繼電保護安全措施票的填寫(熱控保護(信號)安全措施票填用參照執行)1. 繼電保護安全措施票使用要求對于一些重要設備,特別是復雜保護裝置或有聯跳回路的保護裝置,在進行檢修、維護、試驗工作前,應隨工作票辦理繼電保護安全措施票(繼電保護安全措施票樣式見附件5)。2.繼電保護安全措施票的填寫說明“編號”一欄的填寫:按部門自行規定的統一編號填寫,并作為班組內部檔案資料。“對應的工作票號”一欄的填寫:應填寫相對應的工作票編號。“被試設備及保護名稱”一欄的填寫:填寫具體設備及保護名稱。“工作負責人”一欄的填寫:該項工18、作的負責人姓名。“簽發人”一欄的填寫:該工作票的簽發人姓名。“工作內容”一欄的填寫:具體工作任務。“工作時間”一欄的填寫:由工作單位根據工作的需要填寫具體需要工作的時間,以年月日時分的格式填寫。“安全措施內容”一欄的填寫:由工作負責人,按照安全、準確、可靠的原則填寫具體安全措施內容,包括應打開及恢復壓板、直流線、交流線、信號線、聯鎖線和聯鎖開關等,按工作順序填寫安全措施。“執行”一欄的填寫:安全措施內容的具體執行過程,已執行,在“執行”欄打“”。“恢復” 一欄的填寫:安全措施內容的具體恢復過程,已恢復在恢復欄打“”。“填票人” 一欄填寫:繼電保護安全措施票內容填寫者簽名,一般為工作負責人。“操19、作人”一欄填寫: 安全措施執行人在保護裝置恢復后簽名;“監護人”一欄填寫:監護人應進行全過程安全措施執行監護并簽名。“審批人”一欄填寫:對繼電保護安全措施票的內容進行審核、批準執行該項工作并簽名。(五)對工作票中“危險因素控制措施”的填寫:對工作票中“危險因素控制措施”的填寫,應針對工作特點、作業方法、應用的工器具、工作環境、設備狀況、氣候條件、工作時間等,結合事故教訓,分析可能引發事故的危險點并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由工作負責人填寫,工作票簽發人審核。填寫“危險因素控制措施”應在危險點分析的基礎上進行,按照“四個方面、三個層次”來開展(四個方面是指:人員、環境、設備、管理;三個層次是指:工作前20、工作過程、工作結束)。重大、復雜作業項目,應制定安全、組織、技術措施方案,并在工作前下發到部門、班組,便于提前組織作業人員學習和進行危險點分析并填寫“危險因素控制措施”。第五章使 用第十八條 工作票采用統一格式,字體為華文中宋五號,標題為黑體三號,表格行距8mm(格式參見附件1-5)。工作票使用微機管理的,應滿足工作票使用要求,采用授權管理,分級控制。第十九條 第一種工作票應由工作負責人在工作前一日送交工作許可人處,臨時消缺工作可以在工作開始以前送交工作許可人處;工作負責人不得委托他人辦理工作票,一個工作負責人只能發給一張工作票。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點,以一個電氣連接部分為限。第二十條 工作21、許可人接收、審查工作票時,發現問題應向工作負責人詢問清楚,如安全措施有錯誤或有重要遺漏,應立即退回,由工作票簽發人重新簽發工作票。措施不完善、不明確時,工作許可人可對工作票安全措施進行必要補充。第二十一條 工作許可人簽收、許可、終結工作票后,應在工作票登記簿(或MIS)上進行登記。已終結的工作票蓋“已終結”字樣印章,作廢的工作票,蓋“作廢”字樣印章。(工作票專用標準章式樣見附件7)。第二十二條 工作票的使用規定(一)一個班組在同一個設備系統上依次進行同類型的設備檢修工作,如全部安全措施不能在工作開始前一次完成,應分別辦理工作票。(二)若一個電氣連接部分或一個配電裝置全部停電,且屬于同一電壓、位22、于同一樓層、同時停送電,則所有不同地點的工作,可以發給一張工作票,但要詳細填明主要工作內容。幾個班組同時進行工作時,可辦理一張工作票,工作票發給一個總的工作負責人,在工作班人員欄內只填明各班負責人及工作總人數,不必填寫全部工作人員名單。(三)在未辦理工作票終結手續前,不準將設備合閘送電,如有緊急需要,需執行安規中有關規定。(四)工作票的編號,原則上便于工作票的統一管理和統計,同時分別設立(熱力)機械、電氣、熱控工作票登記本備查。(五)一個工作負責人同一時間只能承擔一項工作任務。因工作需要,工作負責人需離開該工作現場,進行別的檢修任務時,必須履行工作負責人變更手續。(六)工作票應提前送交工作許可23、人處,由工作許可人對工作票全部內容進行審查,必要時填寫補充安全措施。(七)電氣、熱控設備進行檢修、試驗等工作時,若需解除機組的主保護,在填寫工作票時,應同時辦理熱控、繼電保護安全措施票,并同工作票一并執行。第二十三條 個別特殊工作的工作票規定(一)熱控人員在網控、發電機和變壓器等電氣設備上從事熱控范圍內的工作,不需要電氣主設備停電者應辦理熱控工作票(網控設備的檢修由網控運行許可人許可);如需要電氣設備停電時,在電氣工作人員開票將該設備停電完成后熱控人員再辦理熱控工作票。(二)熱控人員從事照明等系統工作時,由電氣工作負責人辦理電氣工作票,監護熱控人員工作。(三)檢修電氣設備,需關閉(熱力)系統的24、閥門時,除辦理電氣工作票外,需(熱力)機械檢修人員配合的,(熱力)機械人員辦理(熱力)機械工作票,作為電氣人員從事該項工作的安全措施內容之一;如不需(熱力)機械檢修人員配合的,需關閉(熱力)機械系統的閥門時,做為電氣、熱控人員從事該項工作的安全措施內容之一寫入電氣工作票。(四)多經公司所屬班組進行檢修等工作不具備許可條件時,多經公司結合工作票制度,自行制定本部門的管理制度,上報本企業安監部門審核合格后嚴格執行。第六章管 理第二十四條 工作票由安監部門統一發放、回收、監督,并做出合格率評價。第二十五條 已執行的工作票應保存三個月。第二十六條 工作票檢查評價(一)工作票合格率計算辦法:月合格率= 25、100%(二)工作票的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不合格:1.工作任務、內容填寫不明確或遺漏;未填寫設備名稱和編號。2. 不是用藍/黑色園珠筆或鋼筆填寫,字跡潦草或票面模糊不清,工作內容和安全措施有涂改;微機打印工作票有錯、漏字、被涂改。3.安全措施不正確、不具體、不完善;對設備名稱、編號、時間、動詞等關鍵詞有涂改;手寫工作票非關鍵字涂改超過兩處;手寫工作票涂改處簽發人未蓋章;微機打印工作票有涂改。4.公用系統與單元系統(設備)共用一張工作票。5.安全措施比安全規程的要求降低;擴大工作票使用范圍;工作地點與工作票內容不符。6.工作許可手續未完備,檢修人員已開始工作;工作終結時,未按要求檢查設備狀況;工作票26、遺失。7.檢修設備需要送電試轉、水壓試驗等,未將工作票押回。8.簽名人員不具備資格、代簽名、沒有簽名或未簽全名。9.一個工作負責人手中辦有兩張及以上工作票,或一個工作班成員在同一時間參加兩張及以上工作票的工作。10.工作負責人變更,未經原工作票簽發人和工作許可人辦理變更手續。11.檢修工作延期,未在工作票上按規定履行延期手續;提前開工;終結時間超期。12.工作票有重號、缺號或沒有編號;沒有填寫日期或其它不符“安規”要求的。13.未蓋“以下空白”、“已終結”或“作廢”印章;未按要求蓋章、蓋錯章。14、工作票中所填工作班人員與現場工作人員不符。第七章附 則第二十七條 各發電企業根據本制度制定本企業的工作票管理制度。第二十八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解釋權屬集團公司安全生產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