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點屠宰場動物標識回收檢疫工作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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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23781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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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點屠宰場動物標識回收檢疫工作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定點屠宰場檢疫人員責任追究制度一、定點屠宰場檢疫人員違反動物防疫法、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及其他違紀行為,追究相應責任。二、利用職權吃、拿、卡、要,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的,一經查實,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取消檢疫執法資格。三、不按程序實施檢疫,不實施瘦肉精同步抽檢的,吊銷檢疫員證件,調離動物檢疫執法崗位。四、服務態度差,屢教不改,群眾反映強烈、多次舉報的,要下崗培訓,待合格上崗安排適當工作。培訓不合格的,調離動物檢疫執法崗位。五、自覺2、接受群眾監督,區動物衛生監督所隨時進行各種形式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重大問題嚴肅處理。六、受理群眾舉報后,由區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組成調查小組,對舉報問題進行核實,并將結果上報區局、市所。凡出現被媒體曝光,對本系統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一律不得參加年終評獎。七、定點屠宰場檢疫人員發生違法、違紀問題,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定點屠宰場動物標識回收管理制度一、動物標識為農業部統一規定和監制使用動物耳標。二、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派駐檢疫人員負責動物耳標的識讀、回收登記,并建立動物耳標識讀、回收處理檔案。三、檢疫人員對進場動物進行耳標信息識讀,應該加施而沒有加施耳標的動物不得入場,屠宰檢3、疫時進行耳標回收。四、每天屬實后的動物標識卸下,造冊登記后統一放到村識回收桶內,并進行徹底消毒。五、回收的動物耳標由所屬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統一組織銷毀,并作好銷毀記錄,記錄應保存二年以上。六、回收的耳標不得重復使用。定點屠宰場檢疫證、章、標志管理制度一、定點屠宰場檢疫證章為農業部統一規定和監制使用的動物檢疫證、章、標志。包括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動物(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動物產品檢疫標簽、檢疫合格驗訖滾印、檢疫原子印章。二、證章實行逐級組織、發放、專人負責、專人保管,專庫存放、專冊登記。建立領用、發放登記臺賬、存根和損壞印章使用回收處理督查核對檔案。三、檢疫證明存根和回收的檢疫證明保存不少于一4、年,檢疫原子印章、檢驗合格驗迄滾印、動物產品檢疫標簽等其他相關資料按照有關規定保存。四、驗訖印章要保持清潔,保證正常使用,發現印章有損壞的,及時向當地動物衛生監督部門申請更換。銷毀不合格證、章、標志、檔案,必須經當地動物衛生監督部門負責人批準,涉及財物管理的須按財政部門有關規定處理。五、動物檢疫證出具人必須是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具有執法資格證件的人員,出證時要嚴格按照農業部動物防疫證照填寫及應用規范的要求填寫和使用,并對檢疫結果負責。六、任何人不得偽造、涂改、買賣、租用、轉借證章標志,違者按照動物防疫法規定處理,檢疫人員執法犯法,堅決清理出檢疫隊伍,情節嚴重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定點屠宰場檢疫工作5、管理制度一、縣級以上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負責轄區定點屠宰場檢疫監督工作并派駐檢疫人員具體實施檢疫。二、定點屠宰場檢疫工作實行當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法人負責制,駐場檢疫期間由班組負責人負責檢疫監督工作。三、建立崗位責任制,實行責任目標管理,職責明確、責任到人、政務公開。四、駐場檢疫班組負責人負責填寫定點屠宰場檢疫工作日志,并負責監督對河南省定點屠宰場檢疫登記表的填寫。五、駐場檢疫人員要接受班組負責人的領導。六、在發生認為需要上報的情況時,駐場檢疫班組負責人要及時向所屬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負責人進行匯報。七、嚴格依法辦事。按照農業部動物防疫法、畜禽屠宰衛生檢疫規范、生豬屠宰檢疫規范等相關法律法規行使動物檢疫6、監督職責。八、嚴格執行疫情報告制度,不謊報、瞞報、緩報疫情。九、違反工作紀律,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給予嚴肅處理。定點屠宰場動物疫情報告制度一、嚴格遵守動物防疫法、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動物疫情報告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發現動物疫情,按規定、程序上報。二、定點屠宰場動物疫情報告實行法人負責制,當地動物防疫監督機構負責人為動物疫情報告第一責任人。三、駐場動物檢疫人員發現動物疫情,駐場檢疫班組負責人要及時向當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負責人進行匯報。四、發現疑似重大動物疫情,當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要及時與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溝通,按規定、程序上報。五、不得瞞報、謊報、遲報、漏報動物疫情,不得阻礙他人報告動物疫情。7、六、嚴格遵守動物疫情發布規定,未經允許,任何人不得擅自發布動物疫情。七、駐場檢疫人員發現有添加瘦肉精等違禁藥品的情況時要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進行匯報協助處理。八、違反本制度,造成動物疫情擴散蔓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定點屠宰場檢疫人員工作制度一、嚴格執行動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規、廉潔奉公,不徇私情。二、嚴格按規定程序查證驗物、實施檢疫、出具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加施檢疫標志,并對檢疫結果負責。三、檢出染疫、病害動物及其產品,按規定監督貨主進行無害化處理。四、認真做好各項檢疫記錄,嚴格執行動物疫情報告制度,發現疫情及時上報,并采取相應控制措施,防止疫情擴散,嚴禁謊報、瞞報、緩報疫情。五、維護和保管好檢疫用具設施,妥善保管動物檢疫證明、檢疫標志,確保屠宰檢疫工作正常開展。六、規范執法行為,嚴禁只收費不檢疫、檢疫不出證、亂收費、亂罰款、越權執法、買賣檢疫證等行為。七、遵守工作紀律。嚴禁濫用職權、徇私舞弊、勒索受賄、吃拿卡要、打擊報復,嚴禁聚眾賭博、打架斗毆,嚴禁酒后上崗。 八、嚴格執行瘦肉精等違禁藥品抽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