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用空調公司保密管理措施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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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23953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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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用空調公司保密管理措施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商用空調公司保密制度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權益,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權力和權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第三條 公司各部門及職員都有保守秘密的義務。第四條 公司保密工作,實行既確保保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針。第五條 對保守、保護公司秘密以及改進保密技術、措施等方面成績顯著的部門或職員實行獎勵。第二章 保密范圍和密級確定第六條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條規定的下列秘密事項:(一)公司尚未付2、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二)公司的年度工作總結、財務預算決算報告、繳納稅款、營銷報表和各種綜合統計報表。(三)公司有關銷售業務資料、貨源情報、供應商咨信調查登記資料。(四)公司開發設計資料、技術資料和生產情況。(五)公司與同行對手的競爭策略、計劃。(六)公司各部門人員編制、調整、未公布的計劃,員工福利待遇資料、員工手冊。(七)公司的安全防范狀況及存在問題。(八)公司員工違法違紀的檢舉、投訴,調查材料,發生案件,事故的調查登記資料。(九)公司、法人代表的印章,營業執照,財務印章,合同協議。第七條 公司秘密的密級分為“機密”、“秘密”兩級。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3、泄露會使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受到嚴重的損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利益遭受損害。第八條 公司密級的確定:(一)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和利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為機密級;公司的規劃、銷售報表(包括價格、機型等)、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開發技術與生產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為機密級。(二)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員工工資性收入、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秘密級。第九條 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當依據本制度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標明密級,并確定保密期限,自行解密。第三章 保密措施第十條 加強員工的思想教育,增強保密觀念。(一)公司中層以上領導,要自覺帶頭遵4、守保密制度;部門草擬文件、制作統計報表,主管負責人要把好保密關,提出規定。(二)公司各部門要運用各種形式經常對所屬員工進行保密教育,增強保密觀念。(三)全體員工自覺遵守保密基本準則,做到:不該說的機密,絕對不說,不該看的機密,絕對不看(含超越自己職責、業務范圍的文件、資料與電腦復印軟件)。第十一條 屬于公司秘密的設備或者產品的研制、生產、運輸、使用、保存、維修和銷毀,由公司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執行,并采用相應的保密措施。第十二條 不準在私人交往或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秘密。第十三條 公司員工離職時,應及時將所有有關公司經營活動有關的文件、記錄或材料5、交給部門指定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帶離公司或泄露給任何第三方。第十四條 公司員工發現公司秘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管理部,管理部接到報告,應立即做出處理。第四章 責任與處罰第十五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并扣發工資50元以上500元以下:(一)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的;(二)違反反本制度第十一條、十二條、十三條規定的內容的;(三)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補救措施的;第十六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辭退并酌情賠償經濟損失。(一)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二)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公司秘密的;(三)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第五章 附 則第十七條 本制度規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為之一:(一)公司秘密被不應知悉的;(二)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觸范圍,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三)本制度未盡事宜請參照空調事業部保密協議,(四)本制度字公布之日起試行,不盡之處試行后修改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