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校園網站建設相關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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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24003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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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校校園網站建設相關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學校門戶網站、職能部門及院系二級網站、專題網站(以下統稱學校各類網站)的建設以及上網信息的管理,確保網上信息傳遞和發布的及時性、準確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學校各類網站都應樹立為學生、教職工和教學科研一線服務的宗旨,真實、全面反映學校教學、科研、管理等各項工作狀況,樹立和宣傳學校良好形象。第三條 學校各類網站信息的組織與發布堅持分級審批、誰主管誰負責制。第二章 網站建設規范第四條學校各類網站須經學校批準方可建設,并采用學2、校統一要求的技術規范。第五條 學校各類網站須建在校園網上,在建設網站時,統一接受黨委宣傳部和網絡管理中心監督指導,以保證與校園網主站點的正常鏈接。第六條職能部門、院系原則上不得單獨建立服務器用于網站建設,網站建設所需空間由網絡管理中心負責統一規劃和提供。第七條域名統一由網絡管理中心分配,并提供主頁空間和維護方式。第八條所有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網上建立商業網站或網頁。第九條教師個人、學生班級、學生組織和社團開辦網站或網頁,必須向所屬單位提出申請,由所屬單位報黨委宣傳部及網絡管理中心批準后方可開辦,并鏈接在本單位的網站或網頁上。第十條學校各類網站原則上不能開設論壇(BBS)、留言板,若因工作需要必3、須開設的,可向黨委宣傳部提出申請。院系自設研究機構、班級主頁、同學錄和其他實體,一律整合在二級網站上,校園網導航欄不單獨提供鏈接。第三章 網站管理規范第十一條網站主辦單位必須對所開辦的網站嚴格管理,并對該網站的形式、內容和運行負全責。第十二條網站管理實行領導分管負責制,指定1名負責人對網站規劃、建設、管理、運行負總責。網站管理責任人要切實重視網絡信息安全,把這項工作納入本部門領導的責任范圍和管理目標。第十三條網站信息監控實行專人負責。發現問題要及時與制作人員聯系,提出處理意見,并督促改正;發現重大問題要及時向分管領導報告。第十四條系院、部門處室應及時將網絡工作分管領導、網站信息監管人員、網絡制4、作維護人員情況報黨委宣傳部備案。第十五條網絡工作分管領導、網站信息監管人員、網絡制作維護人員如果由于各種原因暫時不能行使職責的,單位要指派替代人員,做好交接工作,辦理交接手續并將情況及時通報黨委宣傳部備案。第四章 網頁設計規范第十六條網頁基本要素應包括:校名、網站名、網站主辦單位、網站建設時間、網站管理員信箱和電話、學校網站首頁的鏈接。第十七條應在首頁上呈現學校全稱,學校全稱統一使用學校提供的標準字樣,以保證學校名稱的莊嚴、規范。網頁正文字體大小統一、格式規范。第十八條院系主頁應至少包括以下欄目:院系新聞、院系概況、機構設置、培養方案、專業設置等。所建欄目要有具體內容,保證相關鏈接正常打開。第5、十九條部門處室主頁應至少包括以下欄目:信息公告、機構設置、部門簡介、政策法規等。所建欄目要有具體內容,保證相關鏈接正常打開。第二十條使用學校校名、校徽及其它標志、圖案、圖片等作為版權信息或鏈接時必須規范。第二十一條同一網站的網頁風格要協調統一,主頁同下層頁面設計上要有所差異,但每層頁面的色彩、版面風格要盡量保持和諧。第二十二條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語言文字法的規定,網頁名稱、標題、正文均必須使用簡體中文。需要開辦外文網頁或繁體中文網頁的,必須同時設簡體中文網頁,且外文、繁體中文、簡體中文版本內容應一致。網頁中的文章標題字體和大小應統一,數字和標點符號用法必須執行國家標準。第二十三條重要通知不能用彈6、出窗口發布,以免被具有過濾功能的Web瀏覽器或軟件過濾。網頁上不能發布商業廣告。第五章 網頁內容的組織與管理第二十四條 網頁基本信息的要求:(一)學校各類網頁內容的發布要遵守有關法律法規,不得侵犯他人版權、署名權、肖像權、隱私權等合法權益,上網信息必須是非涉密信息。(二)主頁信息內容應及時更新,保證信息的時效性、準確性、實用性和服務性,文字簡潔流暢,文字和圖片內容要清晰、健康。(三)二級網站在引用學校基本情況方面的數據時,必須與學校網站保持一致。第二十五條 學校門戶網站網頁信息的組織與管理:(一)學校門戶網站網頁信息是指學校主頁及公共服務系統,其建設、維護和安全管理由網絡管理中心負責,主頁信息7、由校黨委宣傳部(新聞中心)負責編輯、上傳和維護。 (二)學校門戶網站主頁信息分為校園聞、通知公告和學術動態等。(三)凡需在學校門戶網站主頁上發布的校園新聞和學術動態,由校黨委宣傳部(新聞中心)受理、審核和發布。(四)凡需在學校門戶網站主頁上發布的通知公告,由有關部門提出申請,主管校領導簽字,交由校黨委宣傳部(新聞中心)發布。(五) 學校門戶網站涉及全校層面的其他內容按照以下歸屬和要求組織、審定,審定完成后,經主管校領導審核批準后由網絡管理中心發布。 (1)有關學校概況的內容統一由黨委宣傳部組織和審定; (2)有關機構設置和領導信息由黨委組織部組織和審定; (3)有關人才建設的內容由人事處組織和8、審定; (4)有關教學管理方面的內容由教務處組織和審定; (5)有關繼續教育方面的內容由繼續教育學院組織和審定; (6)有關招生及就業的內容由招生就業處組織和審定; (7)有關學生管理的內容由學生工作部組織和審定; (8)其他需在學校門戶網站上發布的內容由各相關職能部門組織,報黨委宣傳部審定。(六)凡需在學校門戶網站上發布的信息,應按照統一格式報送。所有信息必須一式兩份:一份為電子稿,另一份為文字稿。電子稿應為WORD格式,圖片應為JPEG或GIF格式。文字稿用A4紙打印、由報送單位負責人簽字。第二十六條二級網站網頁信息的組織與管理:(一)二級網站信息的組織與管理的責任主體為網站的主辦單位,主9、辦單位的黨政領導對網頁的信息負有直接責任。(二)二級網站主辦單位須嚴格按照國家及學校的相關規定并結合本部門實際制定相應的信息組織與管理制度。(三)二級網站主辦單位應堅持按照信息組織與管理制度發布、更換和修改網頁信息,并做好相應的登記和備案,并定期向主管領導匯報。(四)二級網站網頁的信息接受校黨委宣傳部和網絡管理中心的監督和檢查,校黨委宣傳部和網絡管理中心有權要求二級網站刪除、修改和撤銷網頁中的不當信息。第六章 網站信息安全管理第二十七條 各類網站必須遵守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由國務院批準公安部發布的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的規定,嚴格審查主10、頁的信息;不得利用校園網制作、復制、查閱和傳播下列信息:(一) 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言論。(二) 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言論。(三) 泄漏國家機密,危害國家安全等違法犯罪活動。(四) 捏造或歪曲事實,故意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五)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六) 宣傳封建迷信、淫穢、色情等信息。(七) 宣傳暴力、兇殺、恐怖等信息。(八) 侵犯知識產權的言論等。第二十八條 各類網站責任部門及時做好信息上網審批和備案工作;第二十九條 每天定時檢查留言內容,發現有害信息必須及時刪除;按照有關規定做好信息上網保密工作。第三十條網頁信息發布負責人必須對上傳信息附件進行有效的查毒、殺毒。第七章處罰第三十一條 黨委宣傳部與網絡管理中心定期對二級網站檢查,如發現問題,責成迅速整改,若整改不力,關閉其網站。第三十二條 因疏于管理而導致網絡安全事故和信息管理事故的,將視情節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第三十三條 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構成刑事犯罪的,交由公安機關依法進行處理。第八章附則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由網絡管理中心和黨委宣傳部(新聞中心)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