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服務集團合同簽訂審查批準變更解除規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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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24012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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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后勤服務集團合同簽訂審查批準、變更解除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 后勤服務集團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合同管理,規范管理程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集團的實際情況,制訂xx后勤服務集團合同管理制度(以下簡稱制度)。第二條 各有關部門必須互相配合,共同努力,切實執行本制度,搞好集團以“重合同、守信譽”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凡違反規定操作而造成集團損失的,必須追究當事人責任。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一切由集團各單位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協議等。第二章 合同的簽訂第四條2、 簽訂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 第五條 集團實行總經理負責制,集團總經理在學校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下可以或委托他人簽訂有關合同。集團內法人單位對外簽訂合同,須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簽訂;非法人單位簽訂合同須集團總經理批準,由各單位行政正職或其委托人簽訂。簽約人必須對集團和本單位負責,對本職工作負責,在授權范圍內行使簽約權。 第六條 簽約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依法正確履行審查義務,認真了解對方當事人的情況,包括:對方單位是否具有法人資格、是否有經營權、是否有履約能力及其資信情況,對方簽約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及其相應代理權限等。做到既要考慮本方的權益,又要考慮對方的3、條件和實際能力,確保所簽合同有效、有利。 第七條 簽訂合同,如涉及集團內部其它單位的,應事先在內部進行協商,統籌兼顧,然后簽約。第八條 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緊急情況經集團總經理臨時授權時達成的口頭協議,事后應補辦書面形式的合同文本。第九條 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定必須明確,合同內容必須規范、準確、詳實。 第十條 簽訂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協議、合同由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章合同的審查批準第十一條 合同在正式簽訂前,必須按相關規定及審批權限上報,經集團發展部審核,集團總經理審批后,方能正式簽訂。 第十二條 合同審批權限如下:1、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1)在單位經營4、范圍內為從事正常經營活動所簽訂的一般合同由本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行政正職審批,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2)重要、大額合同應上報集團,由集團發展部審核,經集團總經理審批。重要合同是指合資、合作經營合同;承包經營合同;對外投資、融資借款合同;重大設備租賃合同(半年以上);固定資產購買或投資合同;無形資產轉讓合同;技術引進合同;以及其他對企業經營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合同等;大額合同是指涉及金額達到或超過10萬以上的合同; 格式化合同文本;其它有必要審批的合同。2、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1)除按規定上報集團審核批準的合同之外,各單位的一般性業務往來合同由本單位的行政正職審批,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2)5、下列合同由集團總經理審批:合資、合作經營合同;承包經營合同;對外投資、融資借款合同;重大設備租賃合同(半年以上);固定資產投資合同;無形資產轉讓合同;技術引進合同;以及其他對企業經營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合同等;重要的、大額的且內容較復雜的合同; 格式化合同文本;其它有必要審批的合同。3、標的數額巨大,或對學校的教學、科研、生活等方面會造成影響的合同應經集團審核后,上報學校主管機關審批。第十三條 勞動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相關法規、政策和集團的有關規定執行,原則上應經集團發展部審核。第十四條 集團發展部負責組織有關法律專家,對合同進行審核,提出參考意見。審核的權限包括:集團總經理委托審6、查的合同,各單位要求提供法律幫助的合同;內容復雜、較難掌握的合同。審核的要點包括:合同的合法性、嚴密性、可行性。第十五條 根據法律規定或實際需要,合同還應當呈報學校法規室批準或報有關機構鑒證,或請公證處公證。第十六條 合同的審批程序如下:1、申報。各單位對外簽訂合同時,應事先填寫“xx后勤服務集團合同簽約申報表”(一式二份),隨同合同初稿及有關資料、附件等,一并上報集團發展部審核,并由集團總經理審查批準。(凡先經集團總經理口頭同意簽約的,簽約后須補辦手續)。 2、審核。對送審的合同,集團發展部應認真審閱,必要時可進行調查研究,或通知申報單位補報材料。最后作出:可行、不可行或需進一步談判(應提出7、談判的具體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審核意見。 3、批準。發展部審核后,集團總經理在“xx后勤服務集團合同簽約申報表”上批寫意見后,該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連同其他材料發還申報單位,由承辦人按審批的意見辦理。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十七條 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與合同有關的單位、人員都必須本著“重合同、守信譽”的原則,嚴格執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實際履行和全面履行。第十八條 各簽約單位應加強對有關合同履行的動態監督,對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各個環節包括簽約、交貨、驗收到結算及時跟蹤、管理。各單位的行政正職及簽約人應隨時了解、掌握本單位合同的履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否則,造成合同不能履行8、不能完全履行的,應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第十九條 合同履行完畢的標準,應以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為準。沒有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的,一般應以物資交清,工程竣工并驗收合格、價款結清、無遺留交涉手續為準。第五章合同的變更、解除第二十條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碰到確有不可克服的困難(如遇不可抗力影響)而需要變更、解除合同時,應在法律規定或合理期限內,從維護集團合法權益出發,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商。第二十一條 變更、解除合同的手續,應按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行。經鑒證的合同,在達成變更、解除協議后,應報原機構備案。經公證的合同,在達成變更、解除協議后,必須報公證機構重新公證,才具有法律效力。第二十二條 變更、解除合同9、,一律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第二十三條 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在未達成或未批準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應履行。第二十四條 因變更、解除合同而使當事人的利益遭受損失的,除法律允許免負責任的以外,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并在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書中明確規定。第六章合同糾紛的處理第二十五條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與對方當事人發生糾紛的,由簽約單位負責處理。簽約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底。涉及集團內部幾個單位的,應在內部協調好,做好配合工作,統一意見,可成立一個由各單位代表組成的糾紛處理小組,由主簽約單位為主負責處理合同糾紛。第二十六條 需要法律幫助的合同糾10、紛,可提請集團發展部協助解決,有關單位必須主動提供所有相關的證據材料并協助配合。 第二十七條 提請處理合同糾紛的程序是: 1、承辦人填寫“合同糾紛處理申報表”(一式二份),根據合同審批權限報批。 2、對各單位上報的有關合同糾紛,發展部可依據情況,提出意見,由集團總經理作出批示意見:負責處理糾紛的單位、人員,處理意見等。 3、對經協商仍無法解決或認為有必要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的合同糾紛,經集團總經理同意,可上報主管校長或校法規室,然后提交仲裁部門或人民法院依法處理。第二十八條 對于合同糾紛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簽訂書面協議,由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第二十九條 對雙方已經簽署的11、解決合同糾紛的協議書,有關主管機關或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書,在正式生效后,各單位應由專人負責該文書執行的跟蹤或履行。 第三十條 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或判決書的,承辦人應及時向主管負責人匯報。經協商無效者,由集團發展部配合各單位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第三十一條 合同糾紛處理或執行完畢的,應及時通知有關單位,并將有關資料匯總、歸檔。第七章合同的管理第三十二條 集團對合同實行二級管理、專業歸口制度、總經理委托制度、合同專用章制度及基礎管理制度。第三十三條 集團合同的二級管理具體是:一級:集團由總經理總負責,凡分管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具體負責分管領域,歸口管理部門12、為發展部。 二級:集團下屬單位由本單位行政正職負責,歸口管理部門為各單位辦公室或相關部門。第三十四條 各單位負責人及其委托人具體負責各自授權范圍的合同簽訂、履行、監督工作。第三十五條 集團發展部在合同管理方面的主要職責是:1、負責管理集團的各類合同;2、負責檢查各類合同的合法性、嚴密性和可行性,實行法律監督;對集團審批或簽訂的合同負責審核,對集團各單位簽訂的合同負責監督,提供法律幫助;3、負責對委托人和有關人員進行法律培訓、考試、提高其法律素質;4、負責考評集團各單位的合同管理工作,總結交流經驗教訓,提高合同管理水平;5、配合辦理合同的報批、見證、鑒證和公證等事項;6、配合處理合同糾紛;7、參13、與有關合同的談判、簽約、履行等工作。第三十六條 集團各單位合同管理的主要職責是:1、負責管理本單位簽訂的合同;2、負責審查本單位簽訂的合同的合法性、嚴密性和可行性;對須報請集團或有關機關審批、簽證或公證的合同,辦理申報手續,提出初步意見;3、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合同管理的實施細則,采取切實措施,搞好合同管理工作;4、負責處理本單位合同糾紛。第三十七條 集團實行總經理委托制度,集團總經理可以委托有關人員代為簽訂合同。委托人的主要職責是:1、在授權范圍內負責談判、簽訂合同,既不能違章越權,也不能消極推諉;2、對所簽訂合同的合法性、嚴密性和可行性負責;3、對須報請上級部門審批的合同,辦理申報手續14、,提出本人意見并對本人意見負責;4、對所簽合同的全面履行具體負責,履行中發現問題應立即上報,并積極想辦法解決,對發生的合同糾紛負責處理好或協助有關部門處理好;5、負責保管好或委派專人保管好本人所簽合同的一切資料;合同履行完畢后應立即將資料歸檔。第三十八條 實行合同專用章制度。合同專用章由集團綜合管理部統一刻制、編號和頒發。合同專用章應妥善保管。集團及下屬單位對外簽訂合同所加蓋的印章,除本單位的公章外,一律使用合同專用章,其他印章一律不準代替使用。否則,由此所引起的責任由有關責任人承擔,造成嚴重損失或糾紛的應對相關人員予以處罰。第三十九條 集團各單位都必須認真落實合同基礎管理工作。具體如下:1、15、指定專門的部門和人員負責合同的基礎管理工作。對于合同管理人員應定期培訓,并不定期檢查其工作情況。2、建立合同檔案。嚴格按照xx后勤服務集團合同檔案管理辦法(試行)管理合同檔案。3、建立合同管理臺帳。各單位應根據合同的不同種類,建立合同的分類臺帳和總臺帳。臺帳的主要內容包括:序號、合同號、經手人、簽約日期、合同標的、標的額、對方單位、履行過程、交接情況、驗收及備注等。臺帳應逐日填寫,做到準確、及時、完整。第八章附則第四十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由集團發展部負責解釋。附:xx后勤服務集團合同簽約申報表序號: 合同名稱編號來文單位收文日期頁數簽約單位甲方辦理時限密級乙方存檔單位經辦人合同要點簽約時間履行期限交易內容標的額度付款方式簽約單位負責人意見發展部意見集團領導意見處理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