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企業采購管理實施方式程序及監督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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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24064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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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有企業采購管理、實施方式、程序及監督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公司采購管理制度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目的和依據)為規范公司采購行為,加強公司資產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防范風險,促進廉政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第二條(定義)本制度所稱采購,是指使用國有資金以合同方式有償取得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包括購買、租賃、委托、雇用等。本制度所稱的“貨物”是指材料、燃料、設備、產品等。本制度所稱的“工程”2、是指建設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新建、改建、擴建、裝修、拆除、修繕等。本制度所稱的“服務”是指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相關的服務。第三條(適用范圍)公司采購行為的管理,適用本制度。公司與建設工程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以及服務等的采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執行。第四條(管理部門及職責)公司成立采購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統籌管理各單位和部門開展采購工作,組織實施本制度。公司采購領導小組的職責是:(一) 審核通過采購管理規章制度;(二) 審議通過公司年度集中采購計劃和集中采購目錄;(三) 組織開展對采購活動的監督檢查;(四) 審議公司其他采購重大事項。公司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公司綜合部,是采購以及專3、家庫和供應商信息庫歸口管理部門。具體職責包括:(一)擬訂采購管理規章制度,建立健全采購管理規章制度體系;(二)編制公司年度集中采購計劃和集中采購目錄,并組織實施;(三)負責集中采購目錄的對外公開;(四)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對采購活動的風險防控和監督檢查;(五)組織采購人員的專業技能培訓;(六)負責集團公司專家和供應商信息管理工作;(七)負責其他與采購管理活動有關的工作。公司紀檢部門按照職責,負責對采購管理和職能管理實施監督,受理涉嫌失職、瀆職或其他不符合廉潔性要求的舉報、投訴。其他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參與采購管理活動,協同實施本制度。各部門根據本制度的規定,可指定配套實施細則,明確管理責任,細化4、管理規范,嚴格貫徹落實,做好本單位采購工作。第五條(管理原則)采購實施應當遵循公開透明、公平競爭、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公司采購管理鼓勵和支持工作集約化、信息化水平的提高。各部門應當加強對采購活動的管理,努力提高管理水平,不斷提升集中采購和強化競爭性招標采購,加強采購信息化平臺建設和信息公開的力度。第二章采購管理方式第六條(采購管理方式分類)公司采購管理方式分為集中采購和分散采購。納入集中采購計劃和目錄的貨物、工程和服務,實行集中采購。其他類別的貨物、工程和服務,實行分散采購。零星采購是分散采購的一種。分散采購中所購習的貨物單位低于2000元人民幣,且多為一次性購買商品,合同估算價在10萬元人5、民幣以下的,實行零星采購。第七條(采購實施主體)納入公司集中采購目錄的,由公司組織采購。分散采購由各部門組織采購。采購實施可由采購人自行采購,或委托采購代理機構采購。第八條(采購價格管理)各部門應當加強非公開招標方式采購的價格管理,具備條件的項目,采購價格應當經過專項審價確認。貨物采購價格應符合以下要求:(一)特種貨物采購價格應當不高于市場公開價格;(二)普通貨物采購價格就低于市場平均價格;(三)具有時間敏感性的貨物,采購價格應以實施采購時的市場價格為準。第九條(集中采購要求)集中采購應當符合采購價格低于市場平均價格、采購效率更高、采購質量優良和服務良好的要求。第十條(集中采購計劃編制)集中采6、購計劃是采購人年內需采購內容的總體安排。采購人應當在編制年度投資計劃和年度財務預算的同時,編制年度集中采購計劃,并上取上一級采購歸口管理員部門匯總。采購歸口管理部門在各采購人集中采購計劃的基礎上編制年度集中采購計劃草案,報公司行政辦公會審議批準后實施。第十一條(集中采購目錄編制)公司及各部門采購歸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發展需要,集中采購計劃以及市場采購實際情況,確定范圍,編制集中采購目錄,并對外公開。第十二條(分散采購向集中采購過渡)各級采購歸口管理部門應加強對分散采購的管理,有一定規劃效應、采購需求可預測等具備集中采購條件的分散采購應逐步納入集中采購目錄。第十三條(采購信息公開)采購信息應當根據7、信息的種類,及時面向社會或在公司內部公開,接受公司內外監督。第三章采購實施方式第十四條(采購實施方式分類和選用原則)公司采購采用以下方式實施:(一) 公開招標;(二) 邀請招標;(三) 競爭性談判;(四) 競爭性磋商;(五) 詢價和單一來源等。應根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相關文件及經營實際情況確定采購方式,并按相關規定進行采購。在有多種采購實施方式可以選擇且效率和成本差別不大的情況下,應按前款順序優先選用透明度高、競爭性強的實施方式。第十五條(公開招標采購標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貨物或者服務,應當采取公開招標方式采購:1單次采購金額達到200萬元及以上的貨物和服務類采購項目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采8、購。2認為應當公開招標的;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第十六條(邀請招標采購標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貨物或者服務,可以采用邀請招標方式采購:1具有特殊性,只能從有限范圍的供應商處采購的;2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占采購項目總價值的比例過大的。第十六條(競爭性談判采購標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貨物或者服務,可以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采購:1招標后沒有供應商投標或者沒有合格標的或者重新招標未能成立的;2技術復雜或者性質特殊,不能確定詳細規格或者具體要求的;3采用招標所需時間不能滿足用戶緊急需要的;4不能事先計算出價格總額的。第十七條(競爭性磋商采購標準)符合下列情形的項目,可以采用競爭性磋商方式開展采購:19、技術復雜或者性質特殊,不能確定詳細規格或者具體要求的;2因藝術品采購、專利、專有技術或者服務的時間、數量事先不能確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計算出價格總額的;3市場競爭不充分的科研項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第十八條(詢價采購標準)采購的貨物規格、標準統一、現貨貨源充足且價格變化幅度小的采購項目,可以采用詢價方式采購。第十八條(單一來源采購標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貨物或者服務,可以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1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2發生了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處采購的;3必須保證原有采購項目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的要求,需要繼續從原供應商處添購,且添購資金總額不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百分之10、十的。第十九條(進場交易范圍)采購的貨物或者服務事項預算金額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采購應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以下簡稱“交易平臺”)交易;限額以下的采購,可按照公開、公平、公正、高效、廉潔的原則由公司組織實施,并做好相關內控管理。在區外的采購,可在項目所在地公開的交易平臺進行交易。未進入交易平臺的采購應在公司網站上發布采購公告和結果公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采購方式,按相關規定執行。第二十條(禁止規避招標)各部門不得將應當以招標方式采購的貨物、工程或都服務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標采購。因客觀原因未能進入招標投標交易場所進行招標投標活動的建設工程項目,應當按照嚴管嚴控的要求,按以下程序11、進行:(一)與上級行政主管部門主動溝通并保留溝通記錄;(二)提交領導集體決策程序審議;(三)審議通過的建設工程項目,依法自行組織公開招標投標活動。第四章采購程序第二十一條(采購程序)采購程序應當遵循政府采購法等相關規定。第二十二條(采購驗收)采購人應當組織對供應商履約的驗。大型或復雜的采購項目,應當邀請國家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參加驗收工作。驗收方成員應當在驗收書上簽字,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第二十三條(采購合同變更的特別程序)采購合同成立以后,發生以下重大變化的,須經過公司“三重一大”程序審批通過:(一)合同價款變更超過10%的;(二)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和解12、決爭議的方法發生重大變化的;(三)其他采購歸口管理部門認為的合同重大變化。第二十四條(采購文件保存)采購人對政府采購項目每項采購活動的采購文件應當妥善保存,不得偽造、變造、隱匿或者銷毀。采購文件的保存期限為從采購結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采購文件包括采購活動記錄、采購預算、招標文件、投標文件、評標標準、評估報告、定標文件、合同文本、驗收證明、質疑答復、投訴處理決定及其他有關文件、資料。采購活動記錄至少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一)采購項目類別、名稱;(二)采購項目預算、資金構成和合同價格;(三)采購方式,采用公開招標以外的采購方式的,應當載明原因;(四)邀請和選擇供應商的條件及原因;(五)評標標準及13、確定中標人的原因;(六)廢標的原因;(七)采用招標以外采購方式的相應記載。第五章質疑處理第二十五條(采購質疑處理)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采購過程和中標、成交結果使權益受到損害的,應在中標公示結束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實名向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按規定在收到書面質疑7個工作日內作出書面答復,答復的內容不得涉及商業秘密。處理質疑事項期間,采購人暫停簽訂采購合同,暫停時間最長不得超過30日。對質疑處理不服的,應循法律途徑解決。第六章監督管理第二十六條(采購監督管理)(一)公司監事會、紀檢及審計部門應加強對采購等交易的監督,建立健全監督制度,預防和糾正采購等交易中的違14、法違規行為。1公司監事會應關注采購決策程序、制衡建設和目標效益等。及時糾正應公開招標未公開招標、采購項目未按規定決策審批,以及權責不明或者權利約束不合理等違法違規行為。監督企業依法依規組織開展采購等交易活動,促進企業效益提升。2公司紀檢監察部門應完善廉潔從業風險防控體系,建立健全內部責任人追溯機制。細化采購重要環節、關鍵崗位和敏感部門的監管內容和責任,掌握常見違法違規行為的表現,及時完善預防措施。受理舉報,調查處理違規違紀行為,并將有關情況逐級上報。3公司審計部門應重點監督檢查采購項目的真實性、合法合規性和合同執行及效益等情況。組織交易項目績效審計,及時發現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對不認真履行合同15、條款或者通過不正當競爭成交的供應商,向公司紀檢監察部門通報或者將有關情況報告上級國資監管部門和審計部門。(二)對供應商和采購代理機構違反本指導意見有關規定的,應列入失信行為記錄。給企業造成不良影響的,1至3年內不得參加本區企業的采購等交易活動,并予以公告;通報行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給予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第二十七條(責任追究)在采購行為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責令改正。造成經濟損失或者產生惡劣影響的,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及*國有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實施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由有關部門追究企業相關領導及管理人員的責任。(一)未按審批權限辦理有16、關備案、報告、審批等程序的。(二)應進入公開的交易平臺交易而未進入,或者擅自改變交易方式的。(三)將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規避公開招標和公開交易的。(四)違反公開、公正、公平、誠信原則,擅自設立保護性條款的。(五)不按要求公告交易項目或者公示信息的。(六)與供應商串通,造成企業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七)參與采購的相關工作人員收受賄賂、私自接觸供應商候選人,或者泄露應當保密的采購等交易信息的。(八)企業監督人員履職不到位,干預或者影響招標過程和中標結果的。(九)合同實質性內容與招標文件及文件承諾不一致的。(十)采購項目合同簽訂及履行過程中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或者不履行職責,致使企業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十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七章附則第二十八條(本數規定)本制度所稱以上、以下、以內,皆包括本數。第二十九條(相關規章制度制定)公司采購信息公開、專家庫管理和供應商信息庫管理等相關制度,另行制定。第三十條(施行日期)本制度自發布之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