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運營部商戶合同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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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24231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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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場運營部商戶、合同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為了保障商場有秩序經營,促進商場及經營業戶共發展,特制定本制度:一、商戶入場管理1、商戶入場需具備相關行業的經營資質和條件,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資信材料,不得有偽造、欺瞞行為。2、商戶須認同商城的經營理念和營銷策略,嚴格遵守商城的各項制度,能夠保持持續熱忱經營。3、商戶簽署入場協議后需繳納履約保證金作為合同權利的保障。4、商鋪、專柜裝修需服從商場的統一規劃,裝修方案須經審批后方可實施。5、實施裝修、改造工程應選用專業的裝修隊伍和符合要求的裝修材料,并做好2、現場安全防護工作,必須有專人負責。6、商戶入場應配置足夠的營業人員和運營設施,營業人員須經商城的考核培訓取得上崗證后方可上崗,并受商場及商戶雙重管轄,費用由商戶承擔。7、商戶應服從商城的統一安排,在規定的期限內,按照商場的要求入場裝修、上貨,統一時間開業經營。8、商戶入場應在許可的經營范圍內組織商品入場,貨源要充足,結構合理,保證質量。二、商品管理1、商品進場需經商場檢驗部門驗收合格后經由指定的貨物通道進場,對不符合規定的商品拒絕入場。2、商戶自行管理商品,建立商品進銷存明細賬,商品缺損由商戶自行承擔。3、商品陳列應做到充實豐滿、分門別類、主次分明、工整清潔。4、商戶應積極調整優化庫存商品結構3、,暢銷商品不準出現脫銷斷檔,滯銷商品應及時調整下架。5、商戶應對庫存商品及自有固定資產進行投保,未投保商品及資產發生意外損失,由商戶自負。6、商場有權對商戶庫存商品及賬簿進行查驗,發現問題有權責令其限期整改。7、商戶經營商品以合同約定的經營范圍為限,不得隨意變更、超越,變更或新增經營品項須遞交書面申請,經商場有關部門核準后方可經營。8、所經營商品必須具備真實、合法、有效的證件,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商場的規定,不得經營仿冒、偽劣、違禁商品以及侵害他人代理權或專利權的商品,不得涂改、偽造商品質量證明等商品信息蒙混入場銷售。9、商戶應保證商品質量,做好售后服務,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及與顧客約定實行商4、品“三包”,即包修理、包退貨、包換貨。10、商戶應積極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及商場對商品的抽檢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11、商戶在商場的指導下自主確定商品價格,要合理公道,符合國家物價政策。12、商品零售價不得明顯高于同城其他商場和市場價格,區域代理商品在其他商場特價銷售或進行其他促銷活動的,在本商場內需同步進行。13、聯營商戶應按約定參加商場會員制活動,會員差價由商場與商戶約定分攤。14、商戶應積極配合商城統一組織的降價促銷活動,不得推諉拒絕,涉及費用的分擔雙方事先協商。商戶自行組織的促銷活動,費用由商戶自理。15、顧客因商品質量或符合其他退貨條件要求退換貨時,應經商場客服部門負責人簽字許可后,由商5、場服務總臺協同辦理退換貨手續,不得私下進行退換貨,嚴禁惡意利用退貨政策調整銷售額。16、退回的問題商品以及超過使用時效或者未達標準等級的商品應及時辦理退場,不得再次以合格品進行銷售,仍具有使用價值需進行折價處理的,應注明“處理品”字樣,并在顧客購買時給予明示。17、聯營商戶因商品存在質量問題或其他原因辦理商品退場時,需填寫商品退場單,注明商品名稱、數量及退場原因等事項,報商場主管部門審批后,經貨物通道由防損部門查驗方可退場,無正當理由禁止商品退場。三、運營管理1、商戶須遵守商城規定的營業時間,除商城統一規定或經商場批準外,商戶不得遲到、早退或停止營業。2、不得占用商場公用場地,覆蓋或占用商場公6、共設施,未經批準不得隨意在公共場所張貼、懸掛廣告、宣傳畫等。3、商戶應妥善保管和維護商場提供的各項設施,如發現故障或不良反應時,應立即通知商場,否則因此所造成的損失由商戶承擔。4、商戶對店內裝潢、設備如需變更、整修維護、增加或移動時,應事先以書面形式取得商場同意后方可實施,其費用概由商戶承擔。實施期間應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完工時由商場檢查認可后方可繼續經營。5、商戶須服從商場因經營結構和布局變動所作的統一規劃和調整;不得私設店面標牌及調整店內格局。6、如因商戶代理人或營業人員的行為造成商場結構、設備及其它財物或商場其它專柜蒙受損失時,應負全部賠償責任。7、合同有效期內,未經商場許可,商戶不得擅自7、將合同的權利義務或店鋪、專柜轉讓轉租于第三者,或與第三者合作經營,以及參與其它有損商場權益的事宜,否則以違約論處,且商場有權終止合同。8、聯營商戶嚴禁擅自收銀、截留銷貨款或將銷售轉移至商場以外進行,一經查實以違約論處,且商場有權單方終止合同。9、不得利用店鋪或專柜進行非法或違規經營,否則商場不承擔由此產生的任何后果,所造成的損失由商戶承擔;并以違約論處,且商場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10、嚴禁商戶間串貨,拆借商品,一經發現以違約處理。11、商戶進行店外促銷公告、產品推廣等宣傳,需報經商場審批后方可實施。不得進行具有欺騙性、誤導性和有損商場及其他經營商戶利益的宣傳。12、商場負責統一制作店外宣傳廣告8、和美工工作,費用由用戶承擔。13、嚴禁以任何方式賄賂商場工作人員,商場工作人員也不得收受商戶任何形式的賄賂。14、嚴格遵守反不正當競爭法,杜絕不正當降價、虛假宣傳、詆毀他人商譽、不正當有獎銷售等任何形式不正當競爭行為。15、嚴格遵守商場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防火、防盜、防災害工作,保障商場及顧客財產安全。16、嚴格遵守商場衛生管理制度,保持責任區域衛生、整潔、清潔。17、誠信公約文明經商 禮貌待客杜絕售假 抵制偽劣價格公道 質量取勝商場經營 誠信為本四、人員管理1、商戶應配備足夠的營業人員,費用自擔,營業人員須事先經甲方面試、考核、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并服從商城統一的行政管理,未經商場同意,不得隨意9、更換營業人員;2、商戶營業人員應穿著商城統一的制服、佩戴識別證,所需費用由商戶承擔。3、商戶營業人員應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規范的服務禮儀,不得與顧客爭吵;不得在商場內拉客、搶客;不得誤導、欺騙顧客;不得詆毀商場內銷售的其他商品;不得以任何不正當的手段損害商場內其他商戶的利益;4、營業人員須自覺遵守商城員工行為準則及商場的其他規定,如有違紀行為,商場有權處罰當事人并要求商戶撤換該人員。對因商戶營業人員的行為影響商場信譽或權益的,商戶負連帶責任。5、辦理營業員進場需繳納保證金,發生違紀、違規行為的罰款直接從保證金中扣除,保證金不足以支付罰款需另行補交;營業員退場,退還保證金余額。五、聯營商品結算制10、度1、聯營商戶經營采取由商場統一收款、統一結算。2、每月按商戶銷售額及合同約定比例計算商場利潤留成從結算款中扣除,商戶銷售額包括:在經營場所內出售各種商品的收入;收取的各種服務費、咨詢費收入及經營所得的其他收入;3、商戶應積極完成合同約定的保底銷售指標,對指標超額部分適用對應級別扣率;當月未完成保底銷售,延期3個月補齊,逾期仍未補齊,則按指標額全額計收商場留存利潤;4、商戶結算需提供適應稅率的增值稅發票,并嚴格遵守國家對增值稅發票的有關規定,不得借用、冒用他人的增值稅發票,或使用假發票。5、商戶結算前需支付相關費用或辦理帳扣手續。6、商場每月520日為上月銷售貨款結算期,經過對賬確認無誤后,商11、場在扣除提成及相關費用后給予結算。7、商戶因商品質量或服務導致的民事訴訟、重大質量糾紛,以及商戶自身有嚴重違紀、違約行為時,商場有權中止其貨款的結算。8、結算采取支票、匯兌的方式,不支付現金。9、以商場POS系統記錄的實際銷售額作為結算依據,訂單不作為結算依據。不得以任何形式偽造銷售數據,騙取銷售獎勵。10、商戶離場,最后一個月的貨款延期三個月結清,如期限內無客戶索賠、投訴等商品問題回饋時,給予結清。六、商戶退場管理1、合同期滿未再續約或因違反合同約定經商場單方終止合同,商戶應于合同期滿或接到終止合同通知后3日內負責將商品撤離現場,將鋪位或專柜及商場提供的設施、設備等以良好、整潔、適租的狀態交12、還商場,如發生損壞應支付相應的賠償。2、鋪位或專柜交還時,商鋪、專柜裝修等不可拆除設施的處置權歸商場所有,商戶不得隨意拆除,若要求恢復原承租狀態的,應予以恢復;3、商戶應于合同終止日立即清償各項費用,未及時清繳者,商場將直接從保證金或最后一個月的貨款中扣除,仍不足以扣除的,商場可對其商品行使留置權,并依法追訴。4、商戶退場需由商管部、工程部及財務部等相關責任部門簽字確認方可退場。5、商戶退場后,對其已出售的商品仍保留售后相關責任。6、商戶退場自離場交接日起90日內,如無客戶索賠、投訴等商品問題回饋,方可退還履約保證金并結清全部貨款,保證金退還不計利息。七、合同管理制度1、合同生效。商場招商部門13、對業戶的資質進行檢查驗證,合格業戶可簽署經營合同,自合同簽署日,相關權利及義務生效。2、合同期滿,商戶如需續約,須在協議期滿30天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并經甲方同意后方可簽訂新的協議,若未于期限內提出續約申請,則協議自行終止。3、商戶要求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三十天提出書面申請,經商場同意后方能撤柜。若未經商場同意而擅自撤柜或停止經營,須自撤柜或停止經營之日起至協議期滿之日,按協議規定的保底利潤分成方法賠償。4、商戶如違反協議的責任條款,除支付相應的經濟賠償外,商場有權單方面強制終止協議;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協議無法履行,合同自行終止;5、合同中有關條款經雙方協議變更或無效,將不影響其它條款的效14、力。6、合同終止,相關違約條款繼續有效至履約日。7、合同的最終解釋權歸商場,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訴請人民法院裁決;8、凡因執行合同有關事宜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商場注冊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八、保證金制度1、保證金:為了確保合同的履行,保證商城售服質量,確保商城長期穩健發展,在商戶簽訂合同時需向商場繳納商品質量保證金、安全保證金、管理保證金、物業保證金,上述項目合計并收。2、保證金退還方式:合同履行期滿商戶撤離商城,雙方辦理完畢交接手續三個月后,如無客戶索賠、投訴等問題,且無任何違約行為及欠繳費用,保證金予以退還,保證金退還時不計利息15、。3、對商戶有違反合同以及商城管理制度的違約行為,商場直接從保證金中扣除相應違約金、罰款及損失賠償金,商戶應在接到通知后3日內補足保證金,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保證金不足以支付違約金、罰款及損失賠償金的,需另行補交。九、違反本規定的處理辦法為保障本規定的執行,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商場采取警告、限期整改、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罰金及終止合同等辦法。1、提供虛假材料或采取其他不正當手段,騙取入場資格,一經發現立即終止簽約,并永久不再招用。2、不服從商場統一進場安排,或未按約定時間開業,經警告無效的,終止合約,并不在退還履約保證金。3、貨源準備不充足,裝飾、裝修不符合要求,經通知限期整改執行不力或拒不執16、行的,終止合約,并不在退還履約保證金。4、商戶有下列行為之一,商場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同時當事人應承擔2000元以上10000以下的違約金:(1)違反本制度二、7條的規定隨意變更、超越經營范圍。(2)違反本制度二、8條的規定經營偽劣、仿冒、違禁及侵害他人代理權、專利權的商品,以及涂改、偽造商品質量證明等商品信息蒙混入場銷售商品。(3)違反本制度三、1條的規定無故連續停止營業超過3天。(4)違反本制度三、7條的規定擅自將本合同的權利義務或店鋪轉讓轉租于第三人,或與第三人合作經營該店鋪。(5)違反本制度三、9條的規定利用商場場地進行非法、違規經營。(6)違反本制度五、4條的規定提供使用虛假增值稅發票17、。(7)因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被消費者投訴,在一個月內累計達3次。(8)商戶行為給商場造成惡劣影響,包括(但不限于)被新聞媒體負面報道,被政府部門或社會組織公告批評或處罰。(9)以任何形式賄賂商場工作人員。5、當事人有下列情況之一,處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1)通過非正常銷售等行為偽造銷售數據,騙取銷售獎勵的。(2)未按時補交保證金的。執行處罰不免除補交保證金的責任。(3)未經工作人員檢驗,私自攜帶商品進場。(4)對商品滯銷、脫銷現象限期整改執行不力的。(5)退回的問題商品以及超過使用時效或者未達標準等級的商品未做及時退場或未注明“處理品”字樣仍按合格品進行銷售的。(6)因質量問題、18、售服問題被消費者投訴未妥善處理的,以及相同性質的質量問題、售服問題雖妥善處理但屢次發生或因商戶故意造成的。(6)商戶之間串貨、拆借商品。(7)不配合國家監管部門及商場進行商品檢驗的(8)未經商場許可隨意聘用、更換營業人員的。(9)商家工作人員不接受商場的管理,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商場規定,且拒不更正的。該處罰不免除對當事人按照員工行為準則的處罰。(10)違規占用商場公用場地,隨意陳列商品,張貼、懸掛廣告、標語的。(11)未取得商場批準私自對店內基礎設施進行改造的。(12)不服從甲方的統一規劃,私自調整店內布局和更換店面標識的。(13)采取不正當競爭行為可能或已經妨害其他商戶經營,經制止未及時停19、止其行為的。(14)未經商場同意,進行店外促銷公告、產品推廣宣傳等具有欺騙性、誤導性,有損商場及其他商戶利益的行為。6、商品售價及服務收費高于其他商場10%(含)以上的,責令調價未執行的,處商品售價5倍且不低于200元的罰款。7、擅自收銀、截留貨款或將交易轉移至商場以外進行,處交易金額10倍且不低于20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者終止合同。8、乙方違約支付違約金,不免除其對相應損失的賠償責任和相關法律責任。9、商戶及其工作人員違反商場安全、衛生方面的相關規定,適用商場安全管理制度、商場衛生管理制度中的相關處理辦法。十、本制度未盡事宜,執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相關規定;違反本規定觸及法律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司法機關處理。十一、本制度解釋權歸商場運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