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公司債權資金收回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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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24244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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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產公司債權、資金收回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債權管理,避免形成不良債權,減少呆、壞帳損失,特制訂本規定。第二章 管理機構第二條 公司成立債權管理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債權管理規定,決定重大債權的折讓、拍賣、訴訟等處理方式,確定債權責任人和債權責任指標,對債權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意見。第三條 領導小組下設債權管理工作小組(以下簡稱工作小組),負責擬訂債權管理規定,保證債權安全,執行領導小組關于債權折讓、拍賣、訴訟等的決定,擬定債權責任人和責任指標,解2、決債權管理中出現的問題。第四條 債權管理的日常工作由司法清欠辦負責。 第五條 各二級單位負責人為本單位債權管理的第一責任人;項目經理、工地負責人為所負責工程債權管理的直接責任人;各二級單位財務主管為本單位債權管理的業務責任人,負責債權登記、債權結構分析、債權資料收集、整理、債權催收等工作。 第三章 債權管理第六條 公司對應收工程款實行全過程動態管理,不斷掌握債務人的償債能力和生產經營狀況等相關情報,以決定采取相應的催收或債權保全措施。第七條 簽訂的工程合同應嚴謹,從源頭上把好資金安全關,避免債權風險。(一)凡標的大、法律關系復雜的工程合同,在簽訂前應經過公司經營辦公室、法律顧問、公司外聘律師審3、核。(二)合同洽談人員要加強對合同可行性的分析,謹防上當受騙。在洽談前和洽談過程中應全面了解對方的法人資格、履約能力、資金支付能力、企業信譽等情況。在不了解上述有關情況、未作深入可行性分析時,不能簽訂合同。(三)要重視合同的債務擔保。凡是對對方信譽不了解、為避免錯失商機而簽訂的工程合同,或者由我方首先履行的工程合同,必須有效設定合同的擔保條款。在可能的情況下,要用保證或者抵押方法來設定。(四)在簽訂工程合同的爭議解決條款時,應爭取公司所在地法院的管轄權,爭取按以下格式簽訂: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1.請 調解;2.采取第 種方式解決,并約定向 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或向 雙方所在地 4、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八條 合同承攬主體應向公司經營辦公室填報建設單位基本情況信息表(見附件1),公司經營辦公室審查后隨工程合同正本原件報公司財務科。第九條 司法清欠辦依據工程合同和建設單位基本情況信息表建立債務單位信息臺帳,進行動態管理。第十條 認真履行工程合同,正確行使合同權利。負責工程施工的二級單位,代表公司履行工程合同。履行工程合同既包括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同時還包括行使合同規定的權利,如行使要求建設單位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撥付工程款的權利。第十一條 在建工程,如建設單位未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付款,負責施工的單位應向建設單位發出書面催款通知書。建設單位收到催款通知書后在通知書寬限的時間內5、仍不付款、有惡意拖欠跡象的,二級單位應及時報告公司生產辦公室,并向公司請示采取有效的措施。當二級單位的請示被公司批復后,二級單位應嚴格按公司的批復意見執行。當公司批復或指令二級單位停工時,如二級單位仍繼續施工的,對責任人員罰款2000元,對擴大的債權,由責任人負責收回,如形成呆、壞賬的,對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人100%承擔。第十二條 二級單位財務部門應按工程合同建立在建工程債權管理臺帳(見附件2),并于每月10日前將上月臺帳報送司法清欠辦,司法清欠辦匯總后報總會計師。第十三條 二級單位要密切關注建設單位的生產經營、資金、資產等狀況的變化,當出現不良跡象時,應及時報告司法清欠辦并提出應對意見6、;司法清欠辦在作認真分析后,及時提出保護債權安全的意見,并報告總會計師;總會計師認為必要時,報告工作小組,并采取必要的財產(債權)保全措施。報告不及時或采取措施不當,導致公司債權損失的,對責任人員罰款1000元,并按照損失額的30%追究賠償責任。第十四條 二級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工程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包括各種經濟(財務)、技術資料。二級單位應指定工程資料的管理責任人,員工調動或離職時應辦理完整、清晰的工程資料交接手續。工程資料管理混亂或丟失的,對資料管理人員罰款1000元,對二級單位負責人罰款500元。第十五條 二級單位財務人員在收到預結算部門已定案的工程結算書后,應在10天內辦理工程財7、務結算,取得建設單位確認的工程價款結算賬單。第十六條 建設單位故意拖延工程驗收的,二級單位應于工程具備竣工驗收的條件之日起,在10日內向建設單位送達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建設單位故意拖延工程結算的,公司清欠科在工作小組批準后,向建設單位送達關于限期確認工程價款的函、關于限期償付工程欠款的函,保證公司獲得債權優先受償權。第十七條 財務部門在工程財務結算后,每年至少與建設單位對賬一次,并取得雙方確認的對賬書面資料。由于建設單位原因,確實無法辦理對賬資料的,各債權管理責任單位應采取其他措施,保證公司債權的訴訟時效。清欠科對各二級單位保護債權訴訟時效負有指導、協調責任,并負責保護由本科直接管理債權的訴訟時8、效;因未采取必要措施,致使債權超過訴訟時效而造成債權損失的,對責任人員罰款1000元,并按不低于損失額的5%追究責任人的失職責任。第四章 資金收回第十八條 根據資金管理規定并結合以下原則確定資金收回責任人:每個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工地負責人為收回本工程資金的直接責任人;項目經理或工地負責人變更的,最后一任項目經理或工地負責人為收回本工程竣工結算款的直接責任人。第十九條 工程竣工兩年以上且已辦理工程結算的債權由公司統一管理,二級單位將債權移交給公司司法清欠辦;但對二級單位確有清欠優勢的債權,經公司同意后可由二級單位繼續管理,并負責清欠工作。第二十條 工程質量保證金由司法清欠辦負責收回,施工的二級9、單位配合。第二十一條 公司財務部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收回應收工程款的責任人,保證公司的每一項債權都處于責任到人的可控狀態。司法清欠辦負責公司機關賬面應收賬款及各單位移交的應收工程款的收回工作。第二十二條 各二級單位應努力達到應收在建工程款的收回率為100%,公司按關于收取在建工程款的獎罰規定獎勵或處罰有關人員。第二十三條 公司領導小組年初確定的各責任單位及責任人收回應收竣工結算款的責任指標,作為簽訂目標責任書的重要指標之一,年末公司按目標責任書進行考核,按考核結論兌現目標責任獎罰。第二十四條 公司對司法清欠辦、清欠科、專職清欠人員實行業務提成,提成的計算見司法清欠提成辦法。第二十五條 司法清欠辦10、清欠科、專職清欠人員的清欠范圍由工作小組擬訂,領導小組批準,并隨實際情況調整。通過司法程序確定債權和收回應收賬款的,由司法清欠辦負責。第二十六條。向債務人訴訟,由工作小組提出方案,填寫債權訴訟(拍賣)審批表(附件3)報領導小組審批,批準后由司法清欠辦承辦。司法訴訟的原則:訴訟必須確保債權確認,判決必須確保執行到位。第二十七條 可通過拍賣債權收回資金,競買人范圍暫定為公司員工,但負有收回資金工作職責的人員不能成為競買人。債權的拍賣,由工作小組填寫債權訴訟(拍賣)審批表,報送領導小組審核后批進入債權拍賣程序。購買債權的資金,在滿足公司抵押要求的基礎上經公司總裁批準后,可在公司內部銀行辦理貸款。 11、第五章 附 則第二十八條 在資金未全部收回前,各單位、部門應妥善保存向債務人發出的報告、通知、函的存根和建設單位的簽收資料。第二十九條 本規定由公司財務部組織實施并負責解釋。 附件:1.建設單位基本情況信息表2.在建工程債權管理臺賬3.債權訴訟(拍賣)審批表填表單位: 時 間年 月 日建設單位全稱詳細地址營業執照號碼注冊資金法人代表人聯系方式財務負責人聯系方式開戶銀行開戶賬號郵政編碼單位傳真工程名稱合同編號合同造價履約擔保備 注附件1 建設單位基本情況信息表負責人: 填表人:附件2在建工程債權管理臺賬編制單位: 月份: 日期: 年 月 日 單位:元編號債務單位全稱工程合同名稱工程產值回收工程款欠款金額備注本月數累計數本月數累計數本月數累計數合 計附件3債權訴訟(拍賣)審批單債權人名稱債務人基本情況全 稱詳細地址 法定代表人聯系方式所屬行業及狀況經營狀況工程造價付款金額欠款金額訴訟(拍賣)標的訴訟時效狀況管轄權拖欠原因生產辦公室經營辦公室財務部綜合部法人代表或授權代理人備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