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貿公司員工規范服務儀容儀表管理獎懲條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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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24254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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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貿公司員工規范服務儀容儀表管理獎懲條例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規范服務獎懲條例一、 服務管理獎勵條例第一條、 每月衛生評比第一的柜組頒發流動紅旗。第二條、 每月各樓層評比出3名優秀員工。評比標準:1、銷售業績較好。 2、無違反公司紀律現象。 3、日常行為能以員工行為準則為標準的。第三條、每月商場綜合評比出優秀柜組一個,制作優秀柜組錦旗,并一次性獎勵50元。第四條、每個月商場綜合評比第一的通報表揚。第五條、對顧客來信表揚的員工獎勵30元。第六條、維護商場信譽和利益,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嘴的員工獎勵50元。評2、比標準:1、銷售業績較好。 2、無違反公司紀律現象。 3、日常行為能以員工行為準則為標準的。第七條、對培訓考核各商場前3名員工給予鼓勵。第八條、拾金不昧者獎勵50元。二、 儀容儀表:1、 儀容儀表:第一條、 上崗職工未按要求著裝或工裝破損者;第二條、 不戴工牌、亂戴工牌、工牌破損、涂改或不符合工牌佩戴規定者;第三條、 男員工留胡須,留長發超過眉毛,染有鮮艷色澤頭發,女員工未化妝上崗、戴雙戒、雙耳環者(耳環直徑不超過1厘米);第四條、 營業員未穿襪子、穿拖鞋、踢踏鞋、戴圍巾及有礙工作的裝飾物者;第五條、 營業人員面部不潔、口腔有異味(喝酒、吃帶味的食物)、雙手不干凈、指甲長度過手指頂部、涂改色指3、油者;第六條、 營業人員上崗期間趴柜、腳踩貨架、靠柜、抱肩、手插兜者;第七條、 冒名頂替、私自上崗者一次罰款50元,處罰柜長50元;2、 柜臺紀律第一條、 班前未做工作,扎堆聊天竄柜者;第二條、 未按迎賓要求站立,不定崗位竄崗者;第三條、 上崗期間扎堆聊天隔柜閑聊天、竄崗、干私活、化妝、蹲柜、未定崗位者、通風報信者罰20元;第四條、 著工裝在營業場吃東西、買東西、吸煙、打電話、會客,在營業場所大門外辦私事、隨意逗留者,罰款20元;第五條、 著工裝在營業場所唱歌跳舞,吹口哨整理頭發,打響指修剪指甲照鏡子罰當事人20元;第六條、 營業場所著工裝走自動扶梯,兩人以上搭肩營業場所者,柜內存放私人物品、4、罰款20元;第七條、 上崗期間看書、報、聽隨身聽及其他、買東西、坐柜罰款20元,對隨意吃、用商品者一次性罰款30元、空崗30分鐘以上罰款50元;第八條、 上崗期間,空柜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下者罰款30元;第九條、 在營業場所與內部員工對罵、吵架、打架斗毆造成不良影響者罰款50100元,下崗學習,寫書面檢查并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給予除名;第十條、 在營業場所追逐打鬧或有影響公司形象舉止者罰款50元;第十一條、 不服從現場管理,威脅管理人員的,下崗學習,對當事人罰款50100元;第十二條、 上崗期間,營業人員帶小孩影響工作者罰款30元;第十三條、 營業人員未能按照進、退場標準執行,未定位列隊者,5、提前進場,提前下班者罰款20元;第十四條、 員工或供應商使用電梯運送商品雜物罰款50元;3、 銷售意識第一條、 營業人員上崗期間未使用文明用語,未能講普通話,未能按服務程序接待顧客罰款10元;第二條、 被顧客投訴、因結帳、交接班、業務不熟練等原因將顧客支走者罰款20元,有意冷淡顧客、刁難顧客、語言生硬、態度惡劣一次性罰款30元;第三條、 因銷售貨品,結賬工作中未能唱收唱付而顧客顧客發生糾紛、爭執、由當事人加賠償,且罰當事人20元;第四條、 凡未能執行商場退換貨制度或質量問題拖延時間讓顧客投訴者罰款當事人50元,上門服務失約一次罰20元,維修商品承諾后,每推遲一天罰20元,按時間以此類推,樓層不6、積極妥善處理者罰款100元;第五條、 各樓層值班人員在處理退換商品時,應出書面處理意見或親自帶領顧客解決問題,處理意見與樓層經理相矛盾時,由主管機構仲裁,如因值班人員不負責的裁定或顧客自行找領導解決,由此發生的服務事故,視其情節,罰當事人50100元;第六條、 公司職工自己或給熟人購貨,要求退還商品須按公司規章制度辦理,不允許在柜內無理取鬧,更不允許威脅,侮辱營業員,造成不良影響將追究當事人責任和所在部門的責任;4、 環境衛生:第一條、 營業柜組不按時上貨,搞衛生,商品堆放雜亂,貨架有灰塵,污漬,清潔用品私人雜物同商品混展,柜內地面雜亂,各項罰當事人20元;第二條、 在營業場所隨意扔紙屑,將垃7、圾隨時推出柜臺,向營業場所潑水吐痰罰款20元;第三條、 柜臺堆貨超高,超寬罰當事人20元柜組長30元;第四條、 在營業場所隨意堆放雜物,廢棄不用的紙箱,紙盒未放到指定地點,罰當事人50元;第五條、 商場內整體呈現臟、亂、差,營業場所亂堆放垃圾,空置柜臺,貨架未及時清理罰款50元;第六條、 將帶水的拖把帶入營業場所罰款20元;5、 POP:第一條、 標價簽隨意亂扔罰款當事人20元;第二條、 標價簽亂涂亂改,標價簽破損,油污亂涂,罰當事人10元;第三條、 標價簽內容填寫不完整上柜子擺放,標價簽空擺或反扣罰責任人10元;第四條、 POP未按公司規定懸掛或過期處罰當事人10元;三、 現場違紀處理流程1、 在營業場所巡查時,發現營業員有違紀現象,由現場管理人員簽發員工處罰單,(一式三份)第一聯由現場管理人員保存,第二聯交與財務室,第三聯交與營業員,營業員必須在規定的事件內將罰款交與財務室(逾期不交,按原罰款金額加倍處罰,超過三天未交的由現場管理人員通報批評,并對營業員處以5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者給予除名,并對樓層負責人處以相應的處罰;2、 如違紀人員有異議,于次日早12:00前到現場管理部門提出書面投訴意見,調查核實后,當日給予檢查次日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