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公司風險控制及評估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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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24857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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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擔保公司風險控制及評估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擔保有限公司章程和擔保有限公司擔保業務操作規程特制定如下風險控制制度。第一章 風險評估第一條為防范和化解經營風險,凡公司開展的各類經營業務活動必須經過風險評估。第二條風險評估主體。風險評估主體分兩個層次:一是公司股東會,股東會應當對經營班子提出的擬開展的經營項目的可行性、可靠性進行研究表決,獲得通過后方可開展。二是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會應當對每一項日常經營業務活動進行評審,經集體研究決策后方可辦理。“評審委2、員會”由總經理、副總經理、風險控制部經理及法務專員、業務發展部經理、財務部經理和若干顧問組成,集體研究決策對企業的擔保授信和重大業務開展。第三條風險評估對象。風險評估對象是指經營項目可能面臨的風險,以及防范措施是否合理得當。風險的具體類型包括:行業風險、法律風險、政策風險、價格風險、利率風險、匯率風險、經營風險及道德風險等第二章 風險評估程序第四條 關于經營項目的評估1、公司經營班子起草擬開展的經營項目的可行性報告。報告應當闡明經營產品的名稱、服務對象、業務流程、可能的風險、風險防范措施和效益預測等內容;2、公司股東會對可行性報告進行討論表決,經營班子只能根據股東會表決通過方案實施各項經營活動3、;3、評審委員會在已經獲得股東會通過的框架內,對業務人員遞交的每一筆業務進行評審;第五條 關于對外擔保的評估1、項目受理。申請人向本公司遞交擔保申請書,并經初審同意受理。2、核保,核保時企業應如實提供以下資料和情況:(1)、營業執照正本及副本(年檢)、行業許可證、企業代碼證、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注冊資本驗資報告、貸款卡及貸款卡回執單、財務報表、納稅申報表、信用等級證書等;(2)、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及主要股東身份證明及簡歷等;(3)、反映企業供、產、銷全貌的財務憑證等;(4)、企業資產、負債情況、償債能力、營運能力和盈利能力等。3、調查報告。業務人員將核保情況寫成書面調查報告,報“評審委員會4、”決策。4、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會原則上每周二、四下午各召開一次,重要項目可以一事一議。評審會應當做好會議記錄,對表決結果應當經評審員簽字確認。第三章 風險控制第六條 依法合規。所有經營活動必須依法合規操作。所開展的經營項目必須具有相應的法律、政策依據,或者沒有明確的違法違規行為。第七條項目論證。公司擬開展的經營項目必須先由經營班子擬訂“項目可行性報告”,報公司股東會論證通過后方可實施通過方式按公司章程規定執行。第八條 一票否決。評審會集體研究對企業的擔保授信和業務決策,對某一項目表決時,必須獲得“無反對票、棄權票不超過2票”結果方能通過。即評審會任何一位成員均有一票否決權。第九條 復議。項目5、因為風險防范措施不力等原因,首次評審會議未獲通過,可以在完善措施后提請復議。一個項目復議最多兩次。第十條 合同審批。所有業務項目在獲得評審委員會通過的前提下,均通過“業務審批表”的形式審批,“業務審批表”包括:業務內容、業務經理意見、風控部意見、財務部意見、總經理意見四個部分。第十一條 三查制度1、保前調查。必須由業務經理和客戶經理雙人對借款人情況進行調查,并且形成調查報告,真實客觀地反映借款人經營管理狀況,對被擔保項目的可行性情況作出初步判斷;2、保時審查。評審時應當對調查報告的可靠性作出評估,并審查其合法性、完整性;3、保后檢查。擔保業務發生后一個月內必須對其生產經營狀況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6、一次貸后檢查,以后可以不定期檢查。保后檢查情況應書面歸檔。如借款人生產經營或組織體制或資金運用情況發生異常變化,本公司有權提示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或者作出其它必要的處理。第十二條 單戶控制1、股東單位擔保在其投入股本金的1倍以內免反擔保,要求超額擔保時必須提供有效反擔保,但最大金額必須受到“單戶擔保余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所有者權益30%”的限制。2、所有客戶單戶授信最大金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所有者權益的15%。(如果客戶能提供強反擔保的視具體情況另行確定)第十三條 擔保期限。根據銀行貸款期限確定。第十四條 反擔保。擔保必須落實好可靠、安全、有效的反擔保措施。第十五條 被擔保人有下列情況的,應予拒保:1、7、違法生產、經營、銷售或投資,國家明文禁止的產品或項目;2、違反國家產業政策,該行業或該類企業已被限制;3、建設項目未取得投資立項,建筑及設計,土地及施工,環保、消防、公管、航管以及衛生防疫等有關部門批準或許可的;4、在其他金融機構有逾期貸款的;5、利用貸款資金從事股票、期貨等高風行投資的;6、企業財產和法定代表人不投保的;7、或有負債(包括商業承兌和對外擔保)巨大的(加上實有負債,資產負債率超過100%的);8、惡意拖欠其他商業債務的。第十六條 擔保展期。須經借款雙方與公司共同協商同意后方可辦理,并按規定展期收取擔保費用。第四章 風險釋放和解除第十七條 貸款到期前一周應通知借款人,敦促其按期歸8、還貸款本息。第十八條 借款人在合同履行期內發生以下行為應作違約,本公司有權根據有關規定追究其違約責任:1、不按期歸還貸款本息;2、提供虛假資料或隱瞞實情;3、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4、拒絕或阻撓本公司保后檢查;5、惡意逃避貸款或轉移有效資產,給貸款造成風險。第十九條 在合同履行期內,經過保后檢查,發現借款企業有以上第十五、十八條所列情況或者有以下情況的:1、企業經營狀況突變,面臨巨額折價損失、匯兌損失或者投資損失的;2、有重大偷稅漏稅和騙稅行為的;3、有走私販私行為的;4、面臨重大法律糾紛的;5、公司董事會高管人員產生重大分歧,難于調和的;6、公司董事長(法定代表人)或者實際控制人有嗜賭9、成性的;本公司應當根據其情況性質大小,逐步采取以下措施:1、書面告戒。要求當事人整改,糾正錯誤;2、通報債權人。將當事人可能面臨的風險通報銀行等債權人,以提示其關注;3、提前收回債權。書面要求銀行或其它債權人提前收回債權;4、申請司法保護。書面要求銀行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保護,對其資產進行訴訟保全;5、依法起訴。因此而發生代償后,通過訴訟執行其財產。第五章 風險責任第二十條 責任比例。根據決策流程,主辦客戶經理、協辦客戶經理、分管領導、風控部、評審委員會、總經理的責任比例為5:1:1:1:1:1。但是,如果業務經理隱瞞事實、弄虛作假,調查不實、跟蹤不緊,虛報資產、價值高估等導致客戶騙取本公司信譽的,分管業務領導與風控審查不嚴,形成風險的,客戶經理、分管業務領導、風控部責任比例為6:2:2。某筆業務一旦出現風險,應當立即查明原因,并且劃定責任。第二十一條 出險賠償。任何一筆業務出現風險,責任人應當按照該筆業務處理完畢后的實際損失的5%20%酌情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