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醫院互聯網診療服務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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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24895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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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人民醫院互聯網診療服務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總則第一條為加強醫院網絡管理,明確崗位職責,規范操作流程,維護網絡正常運行,確保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本醫院實際,特制訂本制度。第二條計算機信息系統是指由計算機及其相關的和配套的設備、設施(含網絡)構成的,按照一定的應用目標和規則對信息進行采集、加工、存儲、傳輸、檢索等處理的人機系統。第三條醫院辦公室下設信息科,專門負責本醫院范圍內的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及網絡管理工作。第一章在線診療常規管理第2、四條在線分診管理制度為提升醫患雙方在線診療有效性,利用分診體系對患者提交的病例進行歸類,提供在線科室分診,實現患者與醫生的精確匹配。一、在線醫患雙方匹配制度(一)專業匹配:根據醫生的擅長方向和患者的疾病類型做匹配。(二)難易匹配:根據醫生的權威程度和病例的嚴重程度做匹配。二、在線層級診療制度遵循層級診療原則進行分診,常見多發疾病優先匹配*區醫共體醫生;疑難危重癥匹配權威市級專家,保證醫患匹配精準性。三、在線病例整理制度(一)分診專員需幫助患者進行病例整理,規范醫學用語,確保醫生查閱病例的流暢性。(二)對于病例不完整的咨詢申請,分診專員需引導患者補充病情/完善檢查資料。四、在線評分評級制度(一)3、系統評分:系統根據病程時長、既往就診醫院、是否異地就診等對咨詢進行客觀評分。(二)專業評分:分診員根據病情嚴重性、合并癥、并發癥及器官功能受累情況進行專業評分。五、在線醫患信息管理制度(一)禁止患者提交非疾病咨詢,如非法信息、隱私、臟話、反共言論等,屏蔽非醫療信息。(二)患者病情描述中涉及個人隱私信息,如姓名、手機號等需要屏蔽,最大限度地保證患者個人信息的安全性。(三)醫患雙方投訴,需按照投訴處理流程及時響應,有效解決,保障用戶權益。第五條在線預約轉診管理制度幫助患者匹配專業醫生,做到院前分診,提高醫生診療效率。一、患者必須提供個人真實信息進行轉診申請(姓名、年齡、出生日期、身份證號)。二、病4、情優先制,患者病情符合醫生要求,才可通過轉診審核。三、已確定轉診患者若要取消轉診,須在規定時限內提出并獲得同意,爽約患者,取消下次預約轉診的權利。四、定期電話回訪患者就醫情況。第六條在線診療管理制度通過在線方式了解患者情況,讓醫生提供必要的診療或合理性建議。一、患者需向醫生提供完整的病史和相關檢查資料。二、醫生給予患者的診療意見必須真實、有效,不能夸大診療效果或進行廣告宣傳。三、醫生應當及時應答患者問題,及時有效解答患者問題。四、醫生開具的電子處方藥品名稱、藥量和服用次數要規范書寫,確保患者能夠理解。五、患者享有對電子處方內容的詢問權利。六、醫生電子處方中的藥品需保證患者能夠線上或線下成功取藥5、。第七條在線協調檢驗檢查管理制度該制度適用于異地患者在線求醫時,由于檢驗檢查資料不足,不足以支持醫生做出診療方案或建議,醫生要求患者補充檢驗檢查資料,患者可以就近在當地二級及以上醫院完成相應檢查,提供檢驗檢查結果給醫生,以便獲得更加有價值的診療。一、醫生需要根據患者情況,明確需要做的檢驗檢查。在線告知患者的同時告知分診中心。二、分診中心需根據醫囑,依據就近原則,為患者協調當地做檢查的二級及以上醫院或符合要求的機構,按時完成檢查。三、患者完成相關檢查后,上傳至互聯網醫院平臺,分診中心負責核對報告是否符合醫生要求。如符合,通知醫生繼續診療過程。如不符合,需告知患者補充資料,至符合醫生要求。第二章網6、絡管理第八條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等違法犯罪活動,不得制作、瀏覽、復制、傳播反動及色情信息,不得在網絡上發布反動、非法和虛假的消息,不得在網絡上漫罵攻擊他人,不得在網上泄露他人隱私。嚴禁通過網絡進行任何黑客活動和性質類似的破壞活動,嚴格控制和防范計算機病毒的侵入。第九條各工作計算機未進行安全配置、未裝防火墻或殺毒軟件的,不得入網(需入網的電腦需打報告)。各計算機終端用戶應定期對計算機系統、殺毒軟件等進行升級和更新,并定期進行病毒清查,不要下載和使用未經測試和來歷不明的軟件、不要打開來歷不明的電子郵件、以及不要隨意使用帶毒U盤等介7、質。第十條禁止未授權用戶接入醫院計算機網絡及訪問網絡中的資源,禁止未授權用戶使用BT、迅雷等占用大量帶寬的下載工具。第十一條任何員工不得制造或者故意輸入、傳播計算機病毒和其他有害數據,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復制、截收、篡改計算機信息系統中的數據。第十二條醫院員工禁止利用掃描、監聽、偽裝等工具對網絡和服務器進行惡意攻擊,禁止非法侵入他人網絡和服務器系統,禁止利用計算機和網絡干擾他人正常工作的行為。第十三條計算機各終端用戶應保管好自己的用戶帳號和密碼。嚴禁隨意向他人泄露、借用自己的帳號和密碼;嚴禁不以真實身份登錄系統。計算機使用者更應定期更改密碼、使用復雜密碼。第十四條 IP地址為計算機網絡的重要資源,8、計算機各終端用戶應在信息中心的規劃下使用這些資源,不得擅自更改。另外,某些系統服務對網絡產生影響,計算機各終端用戶應在信息中心的指導下使用,禁止隨意開啟計算機中的系統服務,保證計算機網絡暢通運行。醫院各部門科室原則上只能使用一臺電腦上外網,根據部門內部需要,由部門負責人統一調配。若有業務需求需要增加時,由業務部門上報辦公室審批,并報信息中心處理。第三章設備管理第十五條凡登記在案的IT設備,由信息部門統一管理第十六條 IT設備安全管理實行“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公用設備責任落實到部門)。凡部門(病區)或合作單位自行購買的設備,原則上由部門(病區)或合作單位自行負責,但若有需要,信息中心可協助處理9、。第十七條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產品;嚴禁擅自外接電源開關和插座;嚴禁擅自移動和裝拆各類設備及其他輔助設備。第十八條設備出現故障無法維修或維修成本過高,且符合報廢條件的,由用戶提出申請,并填寫電腦報廢申請表,由相應部門領導簽字后報信息中心。經信息中心對設備使用年限、維修情況等進行鑒定,將報廢設備交有關部門處理,如報廢設備能出售,將收回的資金交醫院財務入賬。同時,由信息中心對報廢設備登記備案、存檔。第四章數據管理第十九條計算機終端用戶計算機內的資料涉及醫院秘密的,應該為計算機設定開機密碼或將文件加密;凡涉及醫院機密的數據或文件,非工作需要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移,更不得透露給他人。第二十條計算機終端用戶務必10、將有價值的數據存放在除系統盤(操作系統所在的硬盤分區,一般是C盤)外的盤上。計算機信息系統發生故障,應及時與信息中心聯系并采取保護數據安全的措施。第二十一條終端用戶未做好備份前不得刪除任何硬盤數據。對重要的數據應準備雙份,存放在不同的地點;對采用USB設備或光盤保存的數據,要定期進行檢查,定期進行復制,防止由于USB設備損壞,而使數據丟失;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塵工作。第五章操作管理第二十二條凡涉及業務的專業軟件、IT設備由部門使用人員自行負責,信息中心協助管理。嚴禁利用計算機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嚴禁除維修人員以外的外部人員操作各類設備;嚴禁非信息中心人員隨意更改設備配置。第二十三條信息中心11、將有針對性地對員工的計算機應用技能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訓;由信息中心收集計算機信息系統常見故障及排除方法并整理成冊,供醫院員工學習參考。第二十四條計算機終端用戶在工作中遇到計算機信息系統問題,首先要學會自行處理或參照手冊處理;若遇到手冊中沒有此問題,或培訓未曾講過的問題,再與信息中心或軟件開發單位、硬件供應商聯系,盡快解決問題。第六章網站管理第二十五條醫院網站由信息中心提供技術支持和后臺管理,由醫院相關部門提供經審核后的書面和電子版網站建設資料。第七章計算機使用管理第二十六條醫院的計算機與網絡由網絡管理員管理維護、其它部門和個不得私自更改計算機的各項設置。第二十七條各部門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可隨12、意刪除硬盤上的系統軟件。第二十八條嚴禁在上班時間使用計算機與網絡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玩游戲、看電影、看小說等。第二十九條各部門與工作相關的文件必需統一保存在D盤以使用者為姓名的目錄中,個人文件必需保存在E盤以使用者為姓名的目錄中;不得將任何文件存放在C盤系統目錄中及操作系統桌面與“我的文檔”中。未按規定而造成的文件丟失等原因,后果自負。第三十條計算機使用者應經常整理計算機文件,以保持計算機文件的完整。第三十一條計算機上不得存放有破壞醫院計算機與網絡正常運行的軟件。如:黑客程序、帶病毒的文件、電影文件、及不健康的文件。第三十二條禁止私自拆卸計算機及外設,更不能私自更換計算機硬件。第三十三條由13、于工作疏忽,造成設備丟失,以設備的當前折算價格,責成使用人與科室負責人等相關人員按比例分攤。第三十四條未經網絡管理員許可,任何人不得因私借走醫院信息設備,不得破壞計算機網絡設備。第三十五條未經計算機使用人許可,禁止外單位人員使用本醫院計算機。一旦發生故障,由計算機使用人負責。第三十六條禁止設置計算機開機BOIS密碼,發現有設置者,辦公室有權在不通知使用者的情況下給予清除。第三十七條在工作用機上請勿下載、安裝、試用不明軟件,禁止登錄非法網站,以免造成系統故障。如需使用和安裝外來文件或下載互聯網上的文件,請聯系網絡管理員申請審核。第三十八條外出、午休、下班等不使用電腦時請及時按照正常關機方法關機,14、不得強行關閉電源。并檢查外配設備是否關閉(顯示器、打印機等)。以減少電磁輻射、節約用電、延長電腦使用壽命、保護自己及他人的身體健康。第八章處罰措施第三十九條有以下情況之一者,視情節嚴重程度處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制造或者故意輸入、傳播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數據的;(二)非法復制、截收、篡改計算機信息系統中的數據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的;(三)對網絡和服務器進行惡意攻擊,侵入他人網絡和服務器系統,利用計算機和網絡干擾他人正常工作;(四)訪問未經授權的文件、系統或更改設備設置;(五)擅自與他人更換使用計算機或相關設備;(六)擅自調整部門內部計算機的安排且未備案;(七)工作時間外使用醫院計算機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務;(八)相同故障出現三次以上(包括三次)仍無法自行處理的;(九)因工作需要長時間(五個小時以上)離開辦公位置或下班后無故未將計算機關閉;第四十條計算機終端用戶因主觀操作不當對設備造成破壞兩次以上或蓄意對設備造成破壞的,視情節嚴重,按所破壞設備市場價值的20%80%賠償。第九章附則第四十一條計算機終端用戶應積極配合信息中心共同做好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管理工作第四十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全醫院范圍,由醫務科、辦公室負責解釋、修訂。第四十三條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凡原制度與本制度不相符的,照本制度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