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經濟貿易公司業績考核及獎懲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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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25176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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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外經濟貿易公司業績考核及獎懲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1 目的及適用范圍1.1 為了規范對外經濟貿易有限公司及其下屬各公司的考核制度,對業績和能力進行客觀準確的評判,為獎懲、激勵、晉升、員工的職業發展提供科學的依據,為實現公司年度目標和戰略計劃提供保障,特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適用于對外經濟貿易有限公司及下屬各公司。1.3 本制度由公司部門負責擬定,其解釋權及修改權屬*部門。1.4 本制度從 年 月 日起執行。2 職責2.1 公司行政部負責組織公司及其下屬各公司的業績、能力考核培訓,匯總撰寫相關2、人員考核報告,提出獎懲及員工發展建議。2.2 根據權限規定,各部門和各下屬公司分別完成人員業績和能力考核,并提出獎懲及發展建議。2.3 總經理負責審定考核結果和獎懲、員工發展建議。3 考核的內容、原則及方法3.1 考核包括關鍵業績考評及能力考評兩部分。關鍵業績考評將結合各項業績指標,對工作的完成情況進行評價;能力考評將根據員工在工作、學習、培訓中的表現評價其態度、能力及發展潛力。3.2 考核應體現公平、公開、公正原則。3.3 考核分為:被考人撰寫述職報告;直接上級根據述職報告進行業績和能力評價;行政部或提出獎懲及其它激勵、發展建議;被考人和直接上級進行溝通等步驟。3.4 對關鍵業績的考評每半年3、進行一次。年中各部門對考核結果進行分析,并提出相應的修正或改善方案,并向總經理匯報;年終根據全年業績完成情況,實施獎懲措施,并總結年度工作完成情況,提出下年度目標及改善方案。3.5 能力評估每年開展一次,建議在年末開展。4 年度考評程序4.1 每年月 日,各員工向直接上級遞交當年述職報告。(包括業績與能力兩方面內容)4.2 月 日,行政部收集有關考評信息(如毛利、資金使用情況、應收帳款回收率等)提供給各部門。各部門直接上級根據被考人述職報告、當年業績目標和實際業績情況、工作、培訓表現等,對被考人進行業績和能力考評。4.3 被考人和直接上級就考評結果進行溝通,并就考核結果某共識。4.4 日前,公4、司各部門將考核結果遞交行政部。4.5 日,行政部完成考評報告的撰寫,并提出相應的獎懲、激勵及發展建議,交總經理審核。審核通過后,通知相關部門經理最終結果。4.6 日至 日,被考人和考核人就獎懲與發展建議進行溝通,并某共識。若需要修改,由考核人向行政部提出申請,經批準后通知被考人。4.7 日,行政部將考核結果、獎懲、激勵及發展建議匯總,交總經理終審。4.8 審核通過后,行政部負責備案。若需修改,由行政負責調整,并與相關人員進行溝通。4.9 行政部將員工發展建議作為制訂下年度人力資源計劃的參考之一。5 年中業績考評5.1 月 日,被考人直接上級根據行政部提供的員工上半年業績完成情況,結合其業績目標5、,對員工業績作出評價。5.2 被考人和直接上級進行溝通,對考核結果某共識。并將考核結果交行政部。5.3 各部門就上半年業績情況進行總結,提出相應的改善或調整方案,交行政部。5.4 行政部匯總考核結果并向總經理匯報。總經理審批后備案。6 關鍵業績指標體系6.1 公司依據關鍵業績指標對員工進行業績考評,并以此作為實施獎懲的主要依據。6.2 關鍵業績指標考評體系是一整套覆蓋各項職能和各個層級的關鍵業績指標管理系統,是從分析和計劃、匯報和指導、考核等三個方面實現管理規范化,提高業務水平。6.3 關鍵業績指標考評反映被考評人工作目標的實現程度,同時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其工作方式以及工作態度。6.4 關鍵業績6、指標包括定量指標與定性指標。定性指標主要反映被考評人的工作態度和工作方式。定量指標主要衡量被考評人工作目標的實現程度。6.5 對定量指標進行評分時應從相關部門索取有關資料;對定性指標進行評分時依靠相關人員的評分得到。6.6 在確定關鍵業績指標時應充分考慮以下三點:6.6.1 與公司價值利潤之間的相關程度6.6.2 該崗位被評價人對指標的可控程度6.6.3 指標的可操作性7 關鍵業績指標的制定7.1 制定人員工作目標的程序:7.1.1 每年年初召開中高層會議,制定當年的經營目標及工作計劃,并據此確定部門經理以上員工的工作目標;7.1.2 根據中高層會議決定,各部門制定本部門具體目標及工作計劃,獲7、得總經理批準后,部門經理與下屬人員共同確定后者的工作目標。7.2 關鍵業績指標的制定權和修改權的設置:7.2.1 總經理確定和修改部門經理以上員工的關鍵業績指標和權重;7.2.2 部門經理與行政部共同確定和修改部門員工的關鍵業績指標及權重。7.3 被考評人的直接上級將關鍵業績指標和權重通知被考評人。8 能力指標體系8.1 公司依據能力指標體系對員工的潛能進行評估,并以此作為崗位設置、晉升、培訓于激勵的主要依據。8.2 能力指標考評通過考察被考評人在工作及培訓學習等方面的表現,衡量其態度及未來發展的潛力。8.3 能力指標主要是定性指標,包括組織能力、團隊精神、職業道德和發展潛力四方面內容。指標項8、具有較高的共性,但還應考察專業能力以反映職業成長潛力。8.4 不同的崗位對各項能力的要求有所不同。應根據崗位要求,有針對性地對員工的發展潛力提出綜合性評價。9 能力指標的制定9.1 召開公司中高層會議,對各項能力指標的具體評分要求提出建議。由總經理最終審定。9.2 各業務主管根據業務要求,提出專業能力考評標準,報總經理審定。9.3 召開公司全體會議,公布能力考評指標及評分標準。9.4 部門經理有權對能力指標的調整提出建議,并報總經理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召開中高層會議,討論指標的調整與優化。10 人員考核表的編制與發放10.1 行政部匯總各崗位關鍵業績指標及能力指標。10.2 行政部負責編制人員9、考核表并存檔。人員考核表包括:被考核的人員姓名、職務、關鍵業績指標、評價標準、指標權重、評價依據的來源、考評時間等內容。人員考核表應具有兩個部分:年度考核情況及期間考核情況。10.3 每年年中及年底考評期間,行政部負責發放人員考核表。并按時回收考核表,做好匯總統計工作。11 獎懲的決定及實施11.1 獎懲決定權的設置:11.1.1 對部門經理及以上的重要崗位獎懲決定由總經理與行政部共同決定;11.1.2 對公司其他人員的獎懲由行政部與部門經理共同決定。11.2 獎懲決定及實施的程序:11.2.1 行政部根據年度人員考評的結果擬定獎懲及員工發展方案,將方案與考評情況、述職報告一同交與擁有相應獎懲決定權的人員或部門;11.2.2 擁有獎懲決定權的人員或部門做出獎懲及員工發展決定,并將該決定及述職報告等資料交與行政部;11.2.3 行政部將獎懲及發展決定通知被考評人的直接上級;11.2.4 被考評人的直接上級將獎懲及未來發展決定通知被考評人,并進行溝通;11.2.5 行政部負責實施獎懲及相關人員的發展決定。12 附則12.1 本項制度要求建立一個有關人員考核的信息庫,包括:人員考核表、人員獎懲決定表、述職報告。人員考核信息庫中的資料由行政部負責長期保存。12.2 下屬公司若設有的行政部參照本制度制定人員績效考評制度。13 相關文件業績考核流程、能力考核流程、員工發展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