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衛生安保進出登記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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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25186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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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區衛生安保進出登記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門衛管理制度一、門衛守護人員上崗時一律佩戴“紅袖套”。二、嚴禁上崗時間或上崗前飲酒,嚴禁脫崗,擅自離崗或上崗時間參與娛樂活動。三、夜間開展內部巡邏時要配備照明工具和必要的防衛器材。四、嚴格落實外來人員出入登記制度,做到進門登記,出門記錄。 五、大件物品進出小區(院落)實行登記制。六、嚴禁小商販、外來車輛或人員隨意進入小區(院落)。七、上來人員進入小區(院落)臨時停放的車輛,要進行登記,并發放出入證,出小區(院落)時收回出入證并在登記冊上注明出入時間;非小區2、(院落)車主開車出門時,門衛守護人員要盤查核實,發現問題及時報警或通報車主。八、嚴格執行交接制度,交班時要履行手續,并提醒注意工作事項。九、協助公安機關作好出租房屋和流動人口管理工作,主動向社區民警匯報各類治安信息。十、及時發現和制止小區(院落)內發生的違法犯罪行為,對難以制止的違法行為或發生治安、刑事案件,應當立即報警,并采取措施保護現場,配合公安機關的偵查、處置工作。院落衛生管理制度1、社區把居民住宅小區劃分為若干衛生包干區、日常管理工作落實到人。2、住宅區道路要求做到一日二掃,居民生活垃圾實行袋裝化,做到垃圾日產日清。3、杜絕居民區糞便滿溢,污水橫流的現象存在。4、居民住宅區內各種衛生設3、施完好。5、嚴禁在居民住宅區內放關家禽家畜,違者按照有關法規進行勸說,勸說無效的,由社區街道組織調解解決。6、居民住宅區養犬要依法登記,并做好免疫工作。7、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居民住宅區內亂貼、亂畫、亂扔、亂堆。一經發現,嚴肅查處。8、社區要開展經常性的衛生宣傳工作,在居民住宅區內樹立“講衛生光榮,不講衛生可恥”的文明新風,逐步形成居民群眾積極參與社區組織的各項愛國衛生活動的氛圍。小區巡邏執勤制度1、小區巡邏隊對轄區實行定時不定時巡邏。2、巡邏隊員值班巡邏,要認真對社區各部位及消防設施進行巡視,以便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解決。3、認真填好執勤記錄、巡邏記錄。4、上班時間不準睡覺,打瞌睡及干與工作無關4、的事。5、巡邏時發現業主有亂搭、亂占的違規行為,應及時制止,如解釋不聽勸阻,要及時報告上級。6、值班人員必須認真負責,發現隱患及時報告并采取有效措施。7、值班人員要對社區設施進行必要的維護,發現有人損壞設施要堅決制止,并將行為人送警務室處理。8、值班巡邏人員有權對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進入本社區的人員進行驅逐,并采取必要的措施。9、值班巡邏人員應時刻保持調試警惕,自覺培養良好的責任心,提高安全責任感。小區車輛管理制度為維護小區交通秩序,保障車輛,行人安全,特制定本制度:1、小區內車輛行駛停放要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后左右車輛安全,在規定位置停放。2、非機動車輛必須按規定的位置停放,嚴禁在消防5、通道及樓宇內隨意停放。3、凡因不遵守車輛停放規定而造成車輛損傷或遺失,后果自負。4、車輛進入小區,司機必須減速行駛,禁止鳴喇叭,注意來往車輛及行人安全。5、停放好車輛后,必須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警備狀態,車內貴重物品須隨身帶走。6、進入車輛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及各種腐蝕性物品。7、不準在小區內任何場所試車、修車、練車。8、不準碾壓綠化土地,不準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不準損壞路面及公用設施。9、不準在人行道上、車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機動車和臨時車輛只能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機動車輛必須放在自己的停車場。)10、車輛帶貨駛離小區,必須有相應證明,屬貴重、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須由住戶到管理處6、辦理有關物資放行手續,方可放行。來訪人員登記制度1、非小區業主(住戶)不得隨意進入小區,對需要進入小區的來訪人員,崗位值班人員應認真查驗來訪者的身份,并填寫(來訪人員登記表),征得被訪業主(住戶)同意后,準予放行,但來訪者不允許在被訪者住宅以外的區域單獨活動。2、來該人員一天內多次訪問同一位業主(住戶),經查驗身份證件無誤不再登記,只記錄來訪次數和進出小區時間。3、來訪人員需要登記以下內容(1)能夠代表本人身份的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駕駛證、暫住證、社保證、士兵證、軍官證、警察證等法定證件)(2)攜帶物品(如攜帶有危險物品,應請來訪者將物品妥善保管在小區外)(3)來訪事由(敏感行業人員要提醒業7、主,并提示來訪人員勿隨意走動“如業務員、外賣員、快件投遞員等”)(4)來訪時間、被訪者住所、離開時間(5)其它需要添加備注的事項4、裝修施工人員憑物業服務中心發放的臨時出入證進出小區,出入證超過有效期的應予以沒收。5、嚴格執行來訪登記制度,做好登記內容以便需要時查驗。大件物品進出登記制度為更好的保護院落群眾財產安全,加強院落安全管理,院落對大件物品進行實行登記制度。1、為保障院落群眾財產安全,入住群眾須配合院落管理人員做好大件物品進出登記工作。2、大件物品進入院落須到門衛登記,經允許后方可入內。3、院落管理人員應詳細登記大件物品名稱、規格、型號、所有人姓名等資料。4、搬出物品如有登記的,須校核記錄,查驗有效證件后予以辦理搬出手續,如無登記的大件物品應予以記錄。5、非本人搬運物品,須持物品所有人委托書(加蓋私章)和所有人證件,方可登記搬離院落。6、易燃易爆腐蝕、劇毒和具有放射性的物品及違章電器嚴禁進入院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