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公司物資及車輛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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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25276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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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產公司物資及車輛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物資的管理,提高物資使用效率,減少損失和浪費,明確管理職責,根據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物資包括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辦公用品及禮品。第三條各部門、人員使用的電腦、傳真機、電話、飲水機、臺燈、辦公桌、椅、柜等辦公用品在使用時要注意愛護和保養,避免損壞。第四條公司配置的計算器等價值在30元以上的辦公用品由員工自行保管,辦公室負責統一登記造冊,使用者在離職時必須交回。第五條由專人保管的辦公用品如有遺失、損壞等,應及時上報辦公2、室,說明情況,弄清責任,原則上由保管人承擔重置價值50的損失。第六條購貨發票要做到單價、數量、金額書寫清楚,如采購數量較多,發票無法開全,可附商品銷貨清單,以便財務復核。第七條要做到手續清楚,帳物相符。第十三條辦公設備用具的使用和管理(一)各使用部門(使用人)對其所使用的辦公設備用具,實行“誰使用,誰保管”的原則,要防止被盜、被挪用或污染與破損,不得擅自移交或委托他人代為保管;(二)因使用或保管不當等原因,造成辦公設備用具破損、丟失的,視情節輕重,使用部門(使用人)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第十四條辦公文具用品的使用和管理(一)盤點要求做到帳、物一致。(二)消耗品可依據上年平均月用量或經驗法則(估計3、消耗時間)設定領用管理基準(如簽字筆每月每人發放一支),并可根據部門或人員的工作情況調整發放時間;(三)辦公用品保管員必須清楚地掌握辦公文具用品庫存情況,經常整理和清點,要求擺放整齊,帳、物一致第十五條印刷文印耗材的使用管理(一)使用部門(使用人)要厲行節約,杜絕浪費,使印刷品能物盡其用,不得將公司印刷品挪為私用或贈送他人使用;(二)復印文件資料以必須、夠用為原則。文印管理員要嚴格控制文印耗材的使用,不得復印與工作無關的資料。第十六條單價在30元(不含)以下的辦公用品,可直接到辦公室領用,需在領用登記本上簽字。第十七條單價在30元(含30元)50元(不含50元)的物品,領用人須填寫申領單,經部4、門負責人及辦公室主任簽字后方可領用。第十八條單價在50元(含50元)500元(不含500元)的物品,申領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后須報行政總監審批后方能領用。第十九條單價在500元(含500元)以上的物品,領用人須填寫物品申領單,逐級審批經總經理同意后方可領用。第二十條領用辦公用品應本著珍惜節約的原則,不得隨意處置、損壞。如有損壞,視實際情況作賠償處理。領用筆、軟盤和刻錄光盤等,如有質量問題,實行以舊換新。第二十一條辦公用品原則上于每月月初第三個工作日發放一次。第二十二條具體管理制度按公司財務管理制度規定執行。第二十三條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與修訂。第二十四條本制度自印發施行。第一條為進一步合理、完5、善和規范公司車輛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品質,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規定所指的車輛為公司領導專用車輛、公務用車。第二條本規定車輛配用包括員工專用車輛以及各部門辦公用車輛。其中員工配用專用車輛適用于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各項目部總經理、副總經理。第三條配用專用車輛標準1、公司總經理配用車輛,車輛凈價在30萬元以內,車輛排量在3.0L以下;2、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各項目部總經理配用車輛,車輛凈價在22萬元以內,車輛排量在2.5L以下;3、各項目部副總經理配用車輛,車輛凈價在12萬元以內,車輛排量在1.8L以下;4、公司各部門及各項目部配用辦公用車輛,車輛凈價在18萬元以內,車輛排6、量在1.6以下,如因工作需要需購置7座及以上車輛,排量可控制在2.5L以下。第四條任何項目部和部門未經集團公司審批,一律不得購置任何類型的車輛,否則,一切費用由購置人自理。第五條公司辦公室為公司車輛管理的責任部門,負責車輛的日常管理工作。車輛的年檢年審、養路費購買、保養維修、保險、事故處理等由公司辦公室指定的車輛管理人員負責統一辦理。第六條公司車輛裝潢由辦公室事先提出申請,經分管經理及總經理審核批準。車輛裝潢經批準后由公司指定的車輛管理人員統一辦理。第七條專車、公務車應指定專人保管。保管責任人報辦公室備案。公司、部門公務車必須服從公司統一調度。第八條公司所有車輛原則上不得外借,不得將車輛交給非7、公司駕駛員或無證人員駕駛。確因工作需要需外借的,應經公司分管經理批準。公司員工因私借用公司公務用車,須逐級報批并經分管經理批準后方可用車,所產生的各類費用自理。第九條車輛使用人行車時,應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凡違章造成交通處罰的費用不予報銷。被公司發現違章的將處以50-500元罰款。第十條公司所有車輛使用人都應愛惜車輛,妥善保管,禁止停放在無人看管的不安全停車點,若因違反規定造成車輛被盜、被損的,一切損失均由使用人承擔。第十一條公司車輛應保持整潔衛生,辦公室應指定專人作不定期檢查,凡發生車輛不潔連續三次不合格的,將處以50-500元罰款;逢公司集體慶典活動,若發現車輛不潔,影8、響公司形象,每發現一次處罰200元;處罰三次(不含三次)以上取消駕駛公司車輛的資格。第十二條專車、公務車可以配備專職駕駛員,由其負責車輛的保養維修。第十三條車輛使用人應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管理條例,行車前應經常檢查方向盤、制動等安全系統,每日例行保養、檢查發動機潤滑油、輪胎氣壓,保持車況良好,確保行車安全。第十四條公司車輛應指定修理廠家進行保養維修。特殊情況需要至非指定廠家保養維修的,須經辦公室審核,分管經理批準后實施。辦公室應對車輛建立保養維修記錄檔案。第十五條公司專車、公務車輛的保養維修實行申報制。第十六條新購置車輛應嚴格按照使用說明書進行保養,磨合期后,每行駛5000公里,須辦理定9、期保養手續。車輛須在指定廠家定期保養。第十七條公司車輛因違反交通規定而被罰款或未經許可將車輛私自借于他人而導致事故發生的,一切損失均由車輛責任人承擔。第十八條公司車輛如在公務途中發生交通事故,車輛使用人應先急救傷員,保護好事故現場,向附近交警部門報案,并立即報告公司辦公室。如屬小事故,可自行處理后向辦公室報告,并書面說明事件經過、處理結果。第十九條公司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的,在扣除保險賠償后,其差額應根據責任認定進行處理。因交通事故造成車輛損壞的,其損失在扣除保險賠償后,應根據責任認定進行處理。負主要責任的,按以下處理: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在2000元以下),按經濟損10、失的80%賠償;2、重大事故(經濟損失在2000-5000元),按經濟損失的60%賠償;3、特大事故(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上),按經濟損失的40%賠償;負次要責任的,按以下處理: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在2000元以下),按經濟損失的30%賠償;2、重大事故(經濟損失在2000-5000元),按經濟損失的20%賠償;3、特大事故(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上),按經濟損失的10%賠償;第二十條專職駕駛員應自覺履行崗位職責,增強服務意識,遵守工作紀律,服從管理,安全、高效地保障日常用車。第二十一條專職駕駛員應保持個人整潔衛生,著裝得體。男性不留長發,不留長指甲。女性不化妝,長發者上班時間頭發作捆扎或11、盤好,不散開披肩。第二十二條在工作時間應禮貌用語,杜絕臟話或粗魯語言。不出車時在辦公室休待命,可看報、看書,交流駕駛經驗及體會,不得串崗。應按時參加駕駛員安全學習。第二十三條應保持每天車容車況的整潔衛生,雨天、下雪天出車,應及時用擦車布擦去車門把手的泥水、臟污。做到臟車不過夜、不入庫。第二十四條專車駕駛員接送領導或賓客應準時,能正確領會領導意圖,不多問、不亂說,增強自律性;原則上不和領導、賓客同桌用餐,如領導、賓客邀請同桌用餐,應快捷就餐完畢,及時到車上或休息場所等候、準備。第二十五條應保持通訊正常,服從領導臨時派車,被派替班工作時也認真負責。公務車執行公務完畢應及時向辦公室報告。第二十六條車12、輛出發前應檢查有關證照是否齊備。應主動幫助乘車人方便上、下車,行車時應隨時保證乘車人的舒適、安全。車輛停放兩周以上重新啟用時,應保持五分鐘溫車時間,并仔細檢查各項車輛功能指標情況。第二十七條本規定由辦公室負責解釋與修訂。第二十八條本規定自印發施行。第一條為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體現公司對員工的關愛,在規范、有序、節儉的前提下,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勞保福利品的管理應遵循“合理、有效、實用”的原則。第三條本制度中的勞保福利品,是指公司在保證生產、經營、發展需要的基礎上,為進一步改善員工的工作條件,提高員工生活待遇而發放的各類物品。第四條辦公室為公司采購、保管和發放勞保福利品的歸口13、管理部門。第五條勞保福利品的種類:(一)勞保類:包括工作服、鞋、帽、手套、毛巾、肥皂、洗衣粉、人丹、十滴水、風油精、萬金油、飲料等物品。(二)福利類:包括逢節假日或有員工結婚、生日、生育、生病、喪事等時,發放的各類物品。第六條辦公室應在每年12月底之前,制定勞保福利品總體發放標準,做好下年度勞保福利品采購發放的計劃工作。勞保福利品的采購發放計劃,須報總經理批準同意后實施。第七條辦公室應指定專人(以下稱采購員)負責勞保福利品的采購工作。采購員在采購前,應對所要采購的物品進行市場詢價,將詢價及對照結果報部門經理審核,并根據價廉物美的原則,確定供貨公司。第八條采購員在實施采購之前,應詳細填寫購物申請單,注明所購物品的種類、供貨項目部、單價、數量及本次采購的總計金額,報部門主任審核,分管經理批準后,報總經理審批同意實施。第九條采購員在采購時,應嚴格按照購物申請單的內容進行采購。采購過程中,嚴禁采購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為個人謀取私利,一經發現,嚴肅處理。第十條辦公室應指定專人(以下稱保管員)負責勞保福利品的驗收、保管和發放工作。第十一條采購員憑購物發票及保管員已簽收的購物申請單,按規定程序進行報銷。第十二條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與修訂。第十三條本制度自印發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