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公司內部審計監督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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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25438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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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產公司內部審計監督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房地產有限公司內部審計制度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司內部的審計監督,嚴肅財經法紀,完善內部自我約束機制,維護公司經濟利益,促進公司廉政建設,保證公司經濟健康飛躍發展,根據國際內部審計準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內部審計是對公司及所屬各部門、各分公司(以下統稱所屬單位)內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會計及相關信息的真實、合法,資產的安全、完整,經營活動的合規性以及經營績效等進行的檢查、監督和2、評價,是在公司及所屬單位自我監督的基礎上實施的再監督。內部審計目的是為了建立高效率的內部審計監督機制,保證政策和制度得到有效的貫徹和執行;不斷完善內部控制制度;降低成本消耗;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工作質量;及時堵塞漏洞,防止舞弊;促進公司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實現公司發展目標。第三條 內部審計應遵循“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保證其工作合法、合理、有效,完善公司內部約束機制,加強內部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第四條 本制度是公司內部審計工作的基本管理制度,是公司審計部和內審人員開展工作的基本依據。審計部應根據本制度以及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制度和準則的規定和要求,制定和完善各項業務規范,對公司內部3、審計工作實行規范化管理。第二章 機構和人員第五條 審計部在公司董事會的領導下,開展對公司所屬單位的審計工作,行使內部監督職能。審計部對董事會負責,并向董事會報告工作,在董事會的指導和監督下獨立開展審計工作,對公司財務管理、內控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進行內部審計監督。第六條 審計部應配備專職審計人員從事內部審計工作,且專職工程審計和財務人員應不少于4人。第七條 審計部負責人必須專職,由總經理提名,董事會任免。第八條 審計人員資格要求:1、具有大專以上財務、審計、建筑工程專業學歷,或取得國家認可的會計師任職資格證書、注冊會計師證書、國際注冊內部審計師、工程師、工程造價師,從事財務工作8年以上,從事審4、計工作3年以上。2、內部審計人員必須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職業道德。辦理審計事項,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忠于職守,堅持原則,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廉潔奉公,維護公司的利益,做到依法審計。3、內部審計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受國家法律和公司規章制度保護,公司及所屬單位應當配合審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阻礙審計人員開展工作,更不能打擊、報復、陷害審計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給予行政處分。 4、審計人員對其在執行職權中知悉的公司秘密和商業秘密負保密責任。 5、審計人員辦理審計事項與被審計單位或者審計事項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6、審計人員在5、審計工作中不得接受被審計單位的宴請、禮品,不得索賄受賄,不得利用職權為個人謀取私利,不得隱瞞審計查出的違法違紀問題。第九條 審計部應積極創造條件,為內部審計人員提供各種培訓機會,不斷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的專業水平。內部審計人員應能熟練運用計算機技術,提高工作效率。第十條 內部審計人員與審計事項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第三章 職責和權限第十一條 審計部在開展內部審計工作時,應當履行以下主要職責:1、建立和健全公司內部審計制度,并逐步完善。2、根據董事會的要求,確定審計工作重點,制定年度(月度)審計工作計劃,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審計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內部審計計劃的執行情況以及內部審計工作中發現的問題;6、3、對公司及所屬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實施的有效性進行檢查和評估;4、對公司及所屬單位的會計資料及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及所反映的財務收支及有關的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規性、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審計,包括但不限于財務報告、工程預(決)算報告等;5、對公司及所屬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離任時實施離任審計,對其任職期間的經濟責任考核指標完成情況、經營績效以及相關責任進行評價;6、對公司及所屬單位進行年度審計,評價其經營業績;7、對公司及所屬單位中發現的重大違反財務管理制度或國家財經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專項審計;8、董事會規定的其他職責。第十二條 內部審計應當涵蓋公司經營活動中與財務報告的所有業務環7、節,包括但不限于:銷售及收款、采購及付款、存貨管理、固定資產管理、資金管理等。第十三條 內部審計人員在審計工作中應將獲取審計證據的名稱、來源、內容、時間等信息清晰、完整地記錄在工作底稿中。按照有關規定編制與復核審計工作底稿,并在審計項目完成后,及時對審計工作底稿進行分類整理并歸檔。第十四條 審計部應當建立工作底稿保密制度,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建立相應的檔案管理制度。第十五條 內部審計人員的權限1、資料查閱權根據內部審計工作的需要,有權要求被審計單位報送或提供有關預(決)算報告及其工程立項報告、圖紙、工程量計算式、工程預算書、市場詢價等資料、財務會計資料以及合同、計劃、文件等其他相關資料8、。2、監督檢查權審計人員進行審計時,有權檢查施工日志(甲方)、設計變更及圖紙會審記錄、隱蔽工程記錄(附屬工程)、現場簽證單(工程增加部分和減少部分),追蹤有關記錄:鋼筋用料進場數量和下料單、工程例會記錄、現場核量等資料;工程部內部控制制度的績效及效果,請被者解釋異常審計發現,必要時調查有關當事人。做好現場監督記錄。有權檢查工程結算報告含:工程取費計算表、工程預算表、主要材料差價計算表、直接費(人材機)計算表施工日志(甲方)、設計變更及圖紙會審記錄、隱蔽工程記錄(附屬工程)、現場簽證單(工程增加部分和減少部分),追蹤有關記錄:鋼筋用料進場數量和下料單、工程例會記錄、現場核量等資料,請被者解釋異常9、審計發現,必要時調查有關當事人。有權審查被審計單位的會計憑證、帳簿、報表、合同以及其他有關生產經營活動的資料,有權監盤資金、有價證券、重要票據以及實物資產等;并有權要求有關人員對上述資料作出解釋,對可能被轉移、隱匿、篡改、毀棄的會計資料及相關資料,經總經理批準,有權予以暫時封存。3、調查取證權 審計人員進行審計時,有權查閱、復印,索取與審計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有權就審計事項的有關問題向有關單位和個人進行調查,并取得證明材料。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支持,協助審計人員工作,如實向審計人員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證明材料。若有關單位和個人拒絕配合,甚至阻礙審計進行調查,審計小組有權視情節輕重對有關人員做出處10、理。 4、違紀行為制止權對正在進行的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嚴重損失浪費行為,有權做出臨時制止決定;有權就審計事項提出糾正、處理違法違規行為的意見和提出改進經營管理、健全內部管理的建議。5、處罰權有權對違法違規和造成損失浪費的單位和人員,給予通報批評或者提出追究責任的建議。6、對公司及所屬單位嚴格遵守財經法規、經濟效益顯著、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可以向公司提出表揚和獎勵的建議。7、有權列席公司重要經營、管理工作會議。8、董事會授予的履行審計職責所需的其他權限。第十六條 內部審計人員按照權限履行職責的行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必須予以配合。第四章 工作程序第十七條 內部審計人員開展審計工作應當遵循規定的工作11、程序,并以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內部管理制度、經營方針、計劃、預算以及其他有關標準為依據對審計事項實施檢查、監督和評價。第十八條 根據公司董事會的經營方針,制定年度審計工作計劃、月度審計項目計劃,報董事會審批后實施。第十九條 實施審計項目前,應當做好各項準備工作:1、確定審計對象、審計目標和審計范圍,包括:常規審計(工程預算審計、工程決算審計、工程事中跟蹤,審計資金部和銷售部專項費用審計,財務部工資審計,物資采購審計)、公司財務收支審計、離任審計、部門包干費用審計、專項經費審計、專項審計工作等。2、成立審計工作小組。3、制定審計工作方案(審計工作計劃),報請上級領導批準后執行。4、收集有關工12、程預算決算資料、財務及其他背景資料。5、審計部經理簽發審計通知書。 6、被審單位按審計通知書要求做好接受審計的有關準備工作。第二十條 實施審計項目中應全面了解被審單位情況,收集資料,查閱有關財務、經營資料,采用必要的可行的審計方法,認真做好審計記錄和獲取審計證據,形成審計工作底稿。第二十一條 審計組在完成外勤工作后,應及時編寫審計溝通稿,審計溝通稿應有明確的結論,對經營虧損等突出問題要有原因分析,并取得被審計單位主要負責人的書面說明。第二十二條 在實施上述必要的審計程序后,以經過核實的審計證據為依據,進行分析、綜合評價、形成審計意見。編制審計報告初稿,審計報告初稿正式與被審單位交換意見。經交換13、意見后,審計組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判斷、決定是否需要對審計報告初稿進行修改。第二十三條 經審計復核后出具正式審計報告,并對違反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和公司規定的責任人和單位依法做出審計處理決定,對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審計意見。第二十四條 對被審計單位的處理建議包括勒令停止、限期整改、限期報告等,對責任人的處理建議包括行政處分、責令賠償等。第二十五條 審計部應按規定向公司總經理、相關領導、相關部門抄送審計報告。審計處理決定及審計意見隨同審計報告一起報送總經理,經批準的審計處理決定、審計意見送交被審單位及其他有關部門。審計決定自送達之日起生效。第二十六條 被審單位對審計意見和處理決定如有異議,可在1514、日內向審計部提交申請復審書面報告,1個月內進行裁決,復審期間必須執行原審計處理決定。第二十七條 審計部出具的審計報告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1、審計中發現的問題; 2、問題存在的原因的分析,責任單位和責任人;3、對責任單位、責任人的處理建議;4、管理建議。第二十八條 對重要審計項目進行后續審計,檢查被審單位采納審計意見和執行審計決定的情況。第二十九條 審計項目終結。審計小組總結審計項目完成情況,同時將審計收集的資料分類整理,裝訂在審計報告內并編號立卷,做到案結卷成,歸檔保管。對重要的審計事項應重點備案。第五章 審計實施第三十條 下達審計通知書,與被審者進行最初會談,向其解釋審計范圍。第三十一條 收15、集和調閱相關資料,進行審計測試:1、工程預算審計:工程立項報告、圖紙、工程量計算式、工程預算書、市場詢價等資料。2、工程決算審計和工程事中跟蹤審計:施工日志(甲方)、設計變更及圖紙會審記錄、隱蔽工程記錄(附屬工程)、現場簽證單(工程增加部分和減少部分)、鋼筋用料進場數量和下料單、工程例會記錄、現場核量等資料。3、財務收支審計:審閱帳表合同、審查帳證及往來帳項、盤點實物資產等資料。4、物資采購審計:物資采購計劃、審批詢價、招標、簽約、驗收質量、核算、結帳付款和領用等所有環節資料。第三十二條 追蹤有關記錄,請被者解釋異常審計發現,必要時發函詢證或調查有關當事人。第三十三條 編制審計工作底稿。第三十16、四條 分類歸集審計工作底稿及相關審計資料。第三十五條 以經過核實的審計證據為依據,分析、評價,得出審計結論,形成審計意見,撰寫審計報告。第三十六條 就審計結果與被審者交流。第三十七條 審計部內部復核。第三十八條 審計部經理依據經過復核的審計結論,簽發審計結論和審計決定通知書、督辦審計工作通知書。第三十九條 反饋結果1、審計報告報總經理及相關領導。2、執行審計決定。3、督辦落實審計決定。4、收回審計執行回單,反饋審計決定執行情況。5、對有復議申請的情況進行復議、復審,下達終審意見書。第六章 審計檔案管理第四十條 審計部實施審計過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審計報告等資料必須以審計項目為單位歸檔管理。每個17、審計項目的審計工作結束后,審計部應及時將審計工作底稿分類整理、匯集,連同審計報告等文件、資料裝訂成冊,按規定歸檔進行管理。第四十一條 審計部應建立和完善審計檔案管理制度,對審計檔案的管理權限、保管年限、調閱程序等作出規定。審計報告、工作底稿及相關資料的保存時間不得低于7年。第四十二條 審計部以外的公司、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調閱審計檔案。若因公司業務確實需要調閱的,必須經過總經理的審批。第七章 獎懲第四十三條 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公司管理制度和本管理制度,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根據情節輕重,審計監督委員會向公司提出處罰建議。1、拒絕提供有關文件、憑證、帳簿、報表資料和證明材料的;2、阻18、撓審計人員行使職權,抗拒、破壞監督檢查的;3、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真相的;4、拒不執行審計決定的;5、打擊、報復審計人員和檢舉人員的;6、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第四十四條 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公司管理制度和本管理制度,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審計人員,根據情節輕重,提請審計監督委員會批準后可對其進行相應行政處分、經濟處罰。1、利用職權、謀取私利的;2、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3、玩忽職守、造成審計報告嚴重失實的;4、未能保守公司秘密的。第四十五條 審計人員查出工程違紀違規的獎勵、稅收策劃等獎勵按公司審計獎勵制度予以獎勵。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六條 本制度由公司審計部依照國際內部審計準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及其他的有關法規并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 第四十七條 本制度由公司審計部負責解釋。第四十八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試行。房地產有限公司審計部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