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貿公司風險分級管控管理制度20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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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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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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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貿公司風險分級管控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 錄1 范圍42 規范性引用文件53 總體要求、目標與原則63.1 總體要求63.2目標63.3原則64 職責分工74.1 主要負責人職責74.2 分管負責人職責74.3 安全管理人員職責74.4各車間職責75 術語和定義85.1 風險點85.2 危險源85.3 風險95.4 危險源辨識95.5 風險評價95.6 風險分級95.7 風險分級管控95.8 風險信息96 風險分級管控概述107 風險點識別與分級107.1 風險點識別(單元劃分)107.2 風2、險點的確定107.3 風險點分級標準118 危險源識別與分級118.1 危險源識別118.2 危險源評價方法148.3 危險源風險分級149 風險管控149.1 風險管控措施159.2 風險管控措施確定169.3 風險分級管控1610 變更管理1711 持續改進1712 公告警示1813 記錄管理181 范圍本管理制度規定了本公司落實風險分級管控工作各項要求的指導性方法和實施建議,旨在通過風險分級管控體系的建立和運行,實現“關口前移、風險導向、源頭治理、精準管理、科學預防、持續改進”的安全管理理念和要求,切實落實本公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持續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遏制各類安全生產事故。 2 規范3、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GB/T 28001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規范GB/T 28002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實施指南GB/T 23694- 風險管理 術語GB/T 24353- 風險管理 原則與實施指南GB/T 27921- 風險管理 風險評估技術GB/T 13861- 生產過程危險和有害因素分類與代碼GB/T 20000.4- 標準化工作指南 第4部分:標準中涉及安全的內容工貿行業較大危險因素辨識與防范指導手冊(版 安監總管四31號)工貿行業4、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見(安監總管四68號)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完善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的通知(政辦字【】36號)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深化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快整治嚴執法集中行動推進企業安全風險管控工作的通知(安發【】16號)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加快推進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兩個體系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安辦發【】10號家用紡織行業企業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實施指南DB37/T 3184-工貿企業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細則體系DB37/T29743 總體要求、目標與原則3.1 總體要求結合本公司特點,建立精準、動態、高效、嚴格的風險分級管控體系,全面排查、辨5、識、評估安全風險,落實風險管控責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重大安全風險,對企業風險實施標準化管控。通過體系建設形成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提升安全生產水平,有效防范各類事故,確保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3.2目標危險源辨識要全覆蓋、全方位、全過程,全面落實風險管控主體責任,確保風險受控,從根本上防范事故發生,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3.3原則堅持以人為本,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和紅線意識,以更大的努力、更有效的舉措、更完善的制度,進一步落實企車間體責任,夯實安全管理基礎管理,強化應急救援能力,堵塞各類安全漏洞。4 職責分工4.1 主要負責人職責主要負責人成立體系建設推動領導委員會和各專業工作組,組織制定體系6、建設工作方案,定期部署對體系建設工作情況進行調度、督導和考核。4.2 分管負責人職責分管負責人是危險源識別、風險評價及風險管控過程的主要負責人,負責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措施確定工作的監督管理。4.3 安全管理人員職責負責起草體系建設工作方案和有關體系文件,協調和調度各專業工作組分工開展情況。負責本管理制度的組織實施、指導和監督檢查。負責組織對全公司風險結果評審。負責對二級以上(含二級)風險及其控制措施的匯總、協調、監督評估。負責將體系建設工作納入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確保實現“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的風險管控。4.4各車間職責負責本車間區域內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控制措施的確定7、及更新,確保風險識別全面,定位準確,評價得當、控制措施有效。負責將體系建設工作納入本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確保實現“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的風險管控。多個車間協作共同開展活動時,由活動牽頭或組織車間負責危險源辨識和風險管控工作。5 術語和定義5.1 風險點風險點是指伴隨風險的部位、設施、場所和區域,以及在特定部位、設施、場所和區域實施的伴隨風險的作業過程,或以上兩者的組合。識別風險點是風險管控的基礎。對風險點內的不同危險源或危險有害因素(與風險點相關聯的人、物、環境及管理等因素)進行識別、評價,并根據評價結果、風險判定標準認定風險等級,采取不同控制措施是風險分級管控的核心。5.2 8、危險源危險源:可能導致人身傷害和(或)健康損害和(或)財產損失的根源、狀態或行為,或它們的組合。注1:根源:是指具有能量或產生、釋放能量的物理實體或有害物質。如運轉著的機械(動能)、人在高處作業(勢能)、易燃液體、爆炸品(化學能)、噪聲源(聲能)、粉塵源、致病微生物(有害物質)等等。行為:是指決策人員、管理人員以及從業人員不當的決策行為、管理行為以及作業行為。如指揮失誤、操作錯誤、監護失誤、未佩帶勞動保護用品等。狀態:是指不良的物的狀態和環境的狀態等。如強度不夠、無防護、帶電部件裸露、高溫環境等。5.3 風險發生危險事件或有暴露的可能性,與隨之引發的人身傷害和(或)健康損害和(或)財產損失的組9、合。5.4 危險源辨識危險源辨識是識別危險源的存在并確定其特性的過程。(引自GB/T28001-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求)5.5 風險評價對危險源導致的風險進行評估、對現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加以考慮以及對風險是否可接受予以確定的過程(引自GB/T28001-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求。注:風險評價的對象可針對危險源,即生產經營活動中所涉及的設施、設備、裝置、區域、安全管理等實際狀況進行評價,也可針對危險源內的不同危險源(與危險源相關聯的人、物、環境及管理等因素)的風險進行評價。5.6 風險分級風險分級是指通過采用科學、合理方法對危險源所伴隨的風險進行定量或定性評價,根據評價結果劃分等級,進而實10、現分級管理。5.7 風險分級管控風險分級管控是指按照風險不同級別、所需管控資源、管控能力、管控措施復雜及難易程度等因素而確定不同管控層級的風險管控方式。5.8 風險信息風險信息是指包括危險源名稱、類型、所在位置、當前狀況以及伴隨風險大小等級、所需管控措施、責任單位、責任人等一系列信息的綜合。6 風險分級管控概述風險分級管控的建立和實施活動通常包括:作業活動的劃分、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分級和風險控制措施策劃,具體見圖1。作業活動劃分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分級控制措施的確定危險源管控責任劃分危險源分級管控圖1 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策劃的基本步驟7 風險點識別與分級7.1 風險點識別(單元劃11、分)風險點的劃分應當遵循大小適中、便于分類、功能獨立、易于管理、范圍清晰的原則。每個風險點可按部門、班組、崗位所管轄的區域,以區域內活動、過程及所包含的設施設備為內容對識別單元再進行細分,形成相對獨立的“模塊”單元。識別單元的劃分原則,所劃分出的每種作業活動既不能太復雜,如包含多達幾十個作業步驟或作業內容;也不能太簡單,如僅由一、兩個作業步驟或作業內容構成。7.2 風險點的確定風險點可明確到特定的部位、設施、場所和區域,以及在特定部位、設施、場所和區域實施的伴隨風險的作業過程,作為危險源辨識的基本單元,即確定的“風險點”。7.3 風險點分級標準風險點所包含的危險源最高級別即為該風險點的級別。具12、體分級標準如下:對排查出來的風險點進行分級,先確定風險類別(泄漏、火災、爆炸、中毒、坍塌、墜落等危險因素和高溫、粉塵、有毒物質等有害因素),然后按照危險程度及可能造成后果的嚴重性,將風險分為1、2、3、4級(1級最危險,依次降低),以后果為基礎風險點分級標準見表1。等級分級標準一級風險指該風險點一旦發生事故,可能導致較大以上事故,即指能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二級風險指該風險點一旦發生發生事故,可能導致一般事故,即指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三級風險指該風險點一旦發生發生事故,可能導致輕13、傷事故(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輕微經濟損失。四級風險指該風險點一旦發一事故,可能導致不損失工作日傷害。表1 風險點分級標準風險點是危險源進行辨識的基本單元,同時也是編制“一企一冊”的基本信息。8 危險源識別與分級8.1 危險源識別8.1.1 危險源識別范圍識別時以區域或者步驟等劃分,但應確保風險點識別覆蓋公司所有場所、設備設施、產品、作業活動、服務過程中,可能造成人員傷害、職業病、財產損失或作業環境破壞的潛在不安全因素。8.1.2 危險源識別方法在進行危險源辨識時,可以采用但不僅限于以下方法進行風險點識別:(1)詢問交談;(2)現場觀察;(3)查閱有關記錄;(4)獲取外部信息;(5)工作任14、務分析/作業危害分析法(JHA);(6)安全檢查表(SCL);(7)危險與可操作性研究;(8)故障樹分析;(9)事件樹分析;(10)重大危險源。示例:作業危害分析法(JHA):把一項作業活動分解成幾個步驟,識別整個作業活動及每一步驟中的危險源并將其匯總。 8.1.3 危險源辨識應考慮的因素辨識的危險源應覆蓋國家安監總局下發的開展工貿企業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動計劃的通知(安監總管四31號)中輕工行業較大危險因素辨識與防范指導手冊中提及的較大危險因素,確保不遺漏。辨識時應充分考慮以下活動、設施、過程:(1)常規和非常規活動;(2)所有進入作業場所的人員(包括承包方人員和訪問者)的15、活動;(3)人的行為、能力及其他人為因素;(4)來自工作場所外部對工作場所內組織控制下的人員造成不利于職業健康安全的危險源;(5)來自工作場所周邊、由組織控制下的與工作有關的活動產生的危險源;(6)工作場所的基礎設施、設備和材料,無論由本組織或其它單位提供;(7)組織、組織的活動或材料的變化或已納入計劃的變化;(8)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變更,包括臨時的變化及其對運行、過程和活動的影響;(9)任何與風險評價和必要控制方法的實施有關的適用的法定義務;(10)工作場所、過程、裝置、機械/設備、運行程序和工作組織的設計,包括其與人的能力相適應。辨識時應考慮三種時態:過去、現在、將來。辨識時應考慮三種16、狀態:正常、異常、緊急。8.1.4 危險源分類依據GBT13861生產過程危險和危害因素分類與代碼,將危險因素分為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環境因素、管理因素四種。具體分類見附件3。8.1.5 可能導致的傷害及后果按照GB64411986企業職工傷亡分類企業危險源導致后果分為以下類別:(1)物體打擊;(2)車輛傷害;(3)機械傷害;(4)起重傷害;(5)觸電;(6)淹溺;(7)灼燙;(8)火災;(9)高處墜落;(10)鍋爐爆炸;(11)容器爆炸;(12)其他爆炸;(13)中毒和窒息;(14)其他傷害。8.2 危險源評價方法常見的風險評價方法主要有重點危險源辨識法、MES評價法、風險矩陣評價法(LS)17、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LEC)、經驗判斷法等,公司采用了重大危險源辨識法、作業條件危險性分析法和經驗判斷法相結合。具體方法參見附件4。8.3 危險源風險分級按照政辦發36號要求,為便于下一步更好的開展工作,風險分為四級。風險評價方法中已經將風險評價結果全部定義為四級風險。9 風險管控9.1 風險管控措施在制定控制措施時,應依次按照工程控制措施、安全管理措施、個體防護措施及應急措施四個邏輯順序對每個風險點制定精準的風險控制措施,控制措施分類如下:工程控制措施包括:(1)消除或減弱危害消除是通過對裝置、設備設施、工藝等的設計來消除危險源,如采用機械提升裝置以清除手舉或提重物這一危險行為等;替代是18、能過用低危害物質替代或系統能量,如較低的動力、電流、電壓、溫度等;(2)封閉對產生或導致危害的設施或場所進行密閉;(3)隔離通過隔離帶、柵欄、警戒繩等把人與危險區域隔開,采用隔聲罩以降低噪聲等;(4)移開或改變方向如危險及有毒氣體的排放口。管理控制措施包括:(1)制定實施作業程序、安全許可、安全操作規程等;(2)減少暴露時間(如異常溫度或有害環境);(3)監測監控(尤其是使用高毒物料的使用);(4)警報和警示信號;(5)安全互助體系;(6)培訓;(7)風險轉移(共擔)。個體防護措施包括:(1)個體防護用品包括:防護服、耳塞、聽力防護罩、防護眼鏡、防護手套、絕緣鞋、呼吸器等;(2)當工程控制措施19、不能消除或減弱危險有害因素時,均應采取防護措施;(3)當處置異常或緊急情況時,應考慮佩戴防護用品;(4)當發生變更,但風險控制措施還沒有及時到位時,應考慮佩戴防護用品。應急控制措施包括:(1)緊急情況分析、應急方案、現場處置方案的制定、應急物資的準備;(2)通過應急演練、培訓等措施,確認和提高相關人員的應急能力,以防止和減少安全不良后果。9.2 風險管控措施確定三四級風險控制措施由基層員工、班組長制定后,所在部門針對控制措施是否適宜進行評審,并根據評審結果進行完善,部門批準,作為一個時期內完善風險控制措施的基礎信息。二級風險控制措施由安全管理部門組織風險所在部門、技術部門及危險崗位員工代表制定20、控制措施,一級風險控制措施由安全管理部門組織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制定管控措施,一、二級管控措施確定后報安全領導小組批準,作為一個時期內完善風險控制措施的基礎信息。9.3 風險分級管控根據風險評價的分級結果,按照風險級別、所需的資源及崗位職責的劃分、需具備的管控能力、管控措施的復雜性及難易程度等因素,確定不同的管控層級。風險分級管控基本原則是:風險越大,管控級別越高;上級負責管控的風險,下級必須負責管控。如:一級風險可由公司直接管控,二級可由部門管控,三級由班組管控,四級由崗位員工自主管控。 根據風險分級情況,可結合隱患分級排查的操作要求,進行風險管控的責任分配。參見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實施指南。10 21、變更管理當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企業應組織相關人員及時進行危險源識別和風險評價分級,必要時,修改管控措施:(1)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更新時;(2)產生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新項目、新區域;(3)當發生重大事故隱患或事故時;(4)相關方要求發生變動;(5)日常隱患排查情況;(6)有工程土建、維修項目時;(7)本企業發生事故、事件后,必要時,應重新進行危險源識別、評價、風險管控措施的策劃。11 持續改進企業應定期對風險分級管控體系進行評審。建議企業基于下述各方面的影響來考慮風險分級管控體系評審時間、安排和頻次: 法律法規的變化; 新危險源的相應需求; 企業自身所產生的變更需求; 外部因素; 檢查、事22、故事件、緊急情況或應急程序測試結果的反饋影響; 控制技術的進步。當表明現有的風險管控措施依然有效時,則無必要實施新的風險評價。反之,必須及時更新。12 公告警示企業需要將主要危險源、風險等級、典型管控措施和應急措施予以公布,讓每一名員工都了解各自崗位或系統對應的危險源的基本情況及防范、應急對策。在安全風險崗位設置告知卡,職業危害崗位設置職業危害告知書,同時將本企業的一、二級危險源的有關信息及應急處理措施告知相鄰企業、單位。13 記錄管理記錄結果應形成文件,至少應保留以下記錄:生產經營單位基本信息;危險源識別記錄;與危險源相關的評價分級記錄;控制危險源所采取措施的描述或引用;建立企業安全風險管控檔案(或電子版檔案),形成“一企一冊”。建議企業結合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中的記錄管理程序,或按照安全生產標準化中的文檔管理制度,對風險分級管控體系產生的記錄、文檔進行管理。確保記錄或文檔的標識、存放、保護、檢索、保存和處置受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