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車公司資金車隊定期檢查規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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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25637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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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車公司資金、車隊定期檢查規章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校車公司規章制度【篇一:校車管理制度】校車管理制度校車定期檢查制度為防止校車在運行中發生故障,延長使用壽命,保持良好運行狀態,制定檢查保養制度。一、校車的安全技術狀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專用校車安全技術條件(gb24407-2012),校車門窗玻璃、座椅必須配備齊全,并配備逃生錘、滅火器、急救箱等。二、駕駛員在每天出車前,收車后進行保養,作業內容有:(1)打掃、清洗汽車內外衛生,始終保持車輛清潔衛生。(2)檢查車輛安全性能、安全設備和胎壓情況,對車輛各部2、件連接緊固進行檢查、調整,及時消除安全隱患。(3)檢查、添加燃料、潤滑油。發現校車有故障時必須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校車服務提供者,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凡故障車未經檢修,一律不準上路接送學生。三、常規保養:車輛每行駛3000-5000公里進行一次一級保養,以清洗、檢查、潤滑、緊固為主,內容是:(1)更換機油、機油濾芯,清洗空氣、汽油濾清器。(2)檢查燃油、水箱,不足時及時添加。(3)檢查轉向緊固情況、離合器自由行程、制動器磨擦片間隙和各部件連接部位的緊固情況。(4)檢查燈光、分電器觸點的工作情況,以及蓄電池工作狀態。(5)放出貯氣筒的積水。四、除正常的檢查、保養外,校車每學期開學前3、必須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五、駕駛員對自己所開車輛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六、對車輛檢修保養情況要記錄備案。行車安全責任追究制度為進一步加強校車安全管理,督促各類人員認真履行安全職責,有效落實校車安全管理有關規定,杜絕校車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校車安全責任追究制度。一、校車服務提供者(或承租者)要按照教育局校車管理辦法有關職責要求,負責車輛的保險繳納(交強險、承運人責任險、第三者責任險)、定期檢查、保養;負責對駕駛員、隨車照管人員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因車輛安全性能、違章駕駛和照管人員不負責等造成的安全事故,駕駛員4、隨車照管人員負相關責任。二、校車駕駛員不聽規勸,違章駕駛,除接受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外,學校或者校車服務提供者要予以批評、扣發工資、解聘等處理。三、隨車照管人員要忠于職守,對于因責任心不強造成安全事故的,除接受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外,學校或者校車服務提供者根據程度輕重給予批評、扣發工資、解聘等處理。四、學校與校車服務提供者、家長要分別簽訂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學生乘車安全責任書,明確相關責任。校車管理報告和舉報制度為使校車規范有序運行,確保學生乘車安全,根據本校學生乘車和校車配備運行情況制定校車報告和舉報制度。一、車輛存在安全隱患時要及時報告校車服務提供者和學校,及時修理排除安全隱患。二、校車在接送學5、生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及時報告校車服務提供者、學校和教育局安全辦公室。三、教師和家長必須向乘車學生講明當校車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并告知家長或教師,由家長或教師向學校校車安全負責人舉報:(1)校車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的。(2)校車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超員、超載的。(3)校車駕駛員存在作風問題或身體、心理健康現象的。(4)校車駕駛員酒后駕駛車行為的。(5)校車駕駛員出現超速、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的。(6)校車駕駛員存在態度惡劣、打罵學生行為的。(7)校車駕駛員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疾病或過度疲勞駕車的。惡劣天氣預6、警制度為在惡劣天氣情況下,確保學生的乘車和上下學安全,特制定惡劣天氣預警制度。一、校車司機出行前要充分了解天氣情況,注意媒體、交通報道信息和交警提示。在遇到交通分流、管制時嚴格按照交通管理部門要求和指示進行。二、路面結冰需緩行,上坡時盡量不要停車,行車速度要放緩。三、行車中保持低速平穩。由于制動距離會隨著車速的提高而加大,控制車速和與前車保持較大的安全距離是冰雪路面行車的關鍵。四、保持橫向的安全距離。冰雪路面行車進出主路、通過十字路口、右轉彎、雙方會車,以及遇有行人和自行車時,要充分顧及他人,禮貌讓行,始終保持較大的橫向安全距離。遇行人因路滑摔倒,要停車讓行,不要搶道行駛。五、行車中禁忌急打方7、向。轉向時,要先減速,適當加大轉彎半徑并慢打方向盤。為避免側滑,要雙手握緊方向盤,操作要勻順緩和。六、及時添加汽車防凍液、制動液,定期更換輪胎位置。七、檢查輪胎氣壓,保持合適胎壓。冬季路面摩擦系數低,胎壓過高易打滑;冬季嚴寒,輪胎脆,胎壓過低可加速輪胎老化。八、遇霧天、大雪等能見度低于50米、路面積雪較深、積冰較厚或遇強臺風、特大暴雨、沙塵、冰雹等不能保證安全行車時,停止接送學生。九、遇霧天能見度低于100米,中雪、大雨等天氣,對安全行車有較大影響時,要根據實際情況,由校車司機與學校溝通確定是否接送學生。隨車照管人員職責一、在校車內醒目位置張貼乘車學生信息登記表(包含學校、年級、班級、學生姓名8、家長姓名及聯系方式、班主任姓名及聯系方式等內容),每天認真填寫校車日志。二、每天上學、放學時提前到達候車地點,組織學生在指定位置集合、站隊、候車。三、組織學生有序上車、下車,核對每位學生的座位號,全程跟車,并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嚴禁陌生人隨意上校車。四、清點乘車學生人數,對照乘車學生信息登記表,核實有無錯乘車學生,及時與司機做好溝通;若學生未按時乘車,應主動打電話詢問學生家長或班主任,問明情況后及時做好記錄。五、管理好學生,認真查看學生有無攜帶管制刀具、危險化學品、尖利物品、易碎玻璃制品等危及安全的物品,禁止學生損壞校車設施,嚴禁學生在校車上隨意走動、打鬧、把頭或手伸出窗外等不安全行為及9、亂丟垃圾、隨地吐痰、說臟話等不文明行為。對違反規定的學生作好記錄,并及時報告學校校車管理人員,納入班級考核。六、到達站點前,提醒到站學生做好下車準備;到達站點后,認真核對學生,把該站點學生安全送下車交給學生家長或者其委托人。七、遇有恐怖分子襲擊,要及時報警并按照緊急情況應急預案處置。若遇危害學生安全的情況,要挺身而出,全力保護學生安全。校車服務提供者及校車駕駛員職責【篇二:校車資金管理制度】集團公司校車資金管理制度(試行)第一條為加強對校車資金的管理,根據集團公司內部財務控制制度、財務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校車資金使用須嚴格按照本制度中的相關規定執行。第二條校車資金的具體收支由校車10、管理單位負責。第三條校車資金的收取應采用月票充值方式,暫未采用月票方式的,須有專人專賬管理,每月最后一天前須將次月乘車款全部收齊。第四條校車收入資金每月最后一天,基層單位全額上解集團公司計劃財務處,任何單位不得坐支攤用。第五條基層單位收取的校車補貼,須及時向集團公司匯報,補貼資金全額及時上繳集團公司計劃財務處。第六條校車周轉資金由集團公司根據各基層單位校車資金上解情況,于次月14日以周轉金形式撥付各基層單位。第七條各基層單位要把校車資金使用,作為本單位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要結合校車運行特點,結合本制度,制定本單位校車資金使用制度,建立健全校車結算制度和臺賬制度,確保資金收支賬賬相符、賬實相符。11、第八條各單位財務負責人必須加強對校車資金的管理,定期進行檢查,一旦發現問題,應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或集團公司計劃財務處匯報并妥善處理。第九條任何單位對校車資金的管理,不得游離于公司制度之外。對于發生的各種違規事項,集團公司將按照相關規定,嚴懲不待。第十條本制度自發布xx執行。第十一條本制度由集團公司計劃財務處負責解釋。二0一五年六月十日【篇三:校車服務有限公司車隊內部管理細則】*校車服務有限公司*車隊內部管理細則(討論稿)一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車隊內部管理,規范營運行為,強化優質服務,確保校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和公司的財產安全,推進校車事業的健康發展,特制定本細則。第二條*車隊服從12、*鎮政府和松滋市永安校車服務有限公司雙重領導,隸屬于*校車管理辦公室管理。為*鎮所有中小學、幼兒園提供校車服務,接送中小學生和幼兒的上下學(園)。第三條*車隊的所有投資者帶資入股成為松滋市永安校車服務有限公司的股東。所帶資金由公司發放股份確認通知書后成為股東持有的股份參與利潤分紅。第四條*車隊實行公司化管理,全鎮聯營,所有駕駛員、照管員屬于公司員工。對所有員工實行按月定額工資制。第五條*車隊的所有駕駛員、照管員必須服從車隊的統一管理,遵守本細則的所有條款。二行車安全管理第六條校車駕駛員應當依照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取得校車駕駛員資格。第七條校車駕駛員必須經常學習交通法規,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13、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第八條校車駕駛員在駕駛校車時,必須統一著裝,佩帶胸牌,必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車證及相關證件。第九條校車駕駛員必須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規范,嚴禁超員超速,嚴禁酒后駕車或醉酒駕車,嚴禁開斗氣車、英雄車,嚴禁違規載客,如發現或被舉報一次罰款1000元(在工資中扣除)。第十條校車行駛路線應當盡量避開急彎、陡坡、臨崖、臨水的危險路段,按照經審核確定的線路行駛。第十一條校車運載學生時應當按照公安部門規定的位置放置校車標識標牌,開啟校車標志燈。校車在道路上停車上下學生時,應當在校車停靠站點右側停靠,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打開停車指示標志,必須讓所有上下車學生上下完畢后14、,關好車門方可再次啟動。第十二條校車運載學生時,不得進加油站加油。不得在校車發動機引擎熄滅前離開駕駛座位。三乘車安全管理第十三條校車必須配有固定的隨車照管員。隨車照管員必須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具有一定的隨車照管的法律常識,懂得一定的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常識。第十四條隨車照管員要有愛心、有耐心,關心學生、服務學生,對接送學生的家長態度要和藹、熱情,要留有所有乘車學生家長的聯系電話。第十五條隨車照管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一)每天放學時照管員必須到校內與教師接頭將學生帶到校車門前,學生上下車時在車下引導、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對5歲以下的幼兒必須親手扶著上下車。(二)清點學生人數,幫助、指導學生15、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帶,確認學生全部上下車后,示意駕駛員關閉車門啟動校車,如有學生遲到應迅速與家長取得聯系并適時等候。家長未到接送地點等候、接回學生的,應電話告知家長,或者委托其他家長,也可將學生帶回學校。絕不可以讓學生獨自回家。如個別家長確實不能保證每天接送學生的應由家長指定監護人,并與家長簽定協議。(三)制止學生在校車行駛過程中離開座位嬉戲打鬧等危險行為,發現學生有異常行為或突發不適應現象時,應立即通知駕駛員停車進行應急處置并與家長取得聯系。(四)發現駕駛員飲酒、醉酒或身體嚴重不適時,或有超員等明顯妨礙行車安全情形時,應制止校車開行,及時與車隊長聯系。(五)照管員堅持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車輛,16、以保持車內外的整潔。(六)照管員必須每天填寫校車運行日志,與學校、家長辦理好交接手續,填寫與學校的交接表。照管員若不服從管理,對家長、學生態度生硬,造成工作失誤,遭到家長投訴舉報,造成不良影響的,第一次口頭警告,扣發當月工資200元;第二次書面通報,限期改正,扣發當月工資500元;第三次予以除名,扣發當月全部工資,任何人不得例外。四駕駛員守則及職責第十六條駕駛員必須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和職業道德,嚴格按照機動車道路通行規則和駕駛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第十七條駕駛員守則(一)努力學習專業技術,熟悉掌握車輛的技術性能,精通本職業務,遵守交通法規。(二)具備崇高的職業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質,高度的17、事業心、責任感,愛崗敬業。(三)遵紀守法,服從領導,團結同事,愛護車輛,愛護公共財物。(四)校內行車速度不能超過每小時5公里,不準在校內按喇叭,接送學生途中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50公里。(五)不準駕駛按規定審驗不合格的車輛,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時不準駕車。車門沒有關好前不準行車,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不準駕駛車輛時吸煙、飲食、閑談、接打電話。(六)駕駛員必須服從車隊長的安排,準時出車接送學生,不得無故誤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七)駕駛員未經車隊長批準不得把車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否則一切后果自負。(八)未出車時,駕駛員應在指定地點休息,自由活動時必須保持通訊暢通,隨時等候出車18、。駕駛員出車接送學生遇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時,應立即報告車隊長并說明原因。下班后,應將車停放在指定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駕駛員因違規違紀違法受到的經濟處罰或刑事責任一律由本人承擔。第十八條駕駛員必須嚴格履行職責,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脫其職責。駕駛員職責如下:(一)駕駛員應愛惜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發現駕駛的車輛有故障時應及時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車隊長,隊長報告公司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未經報批不允許私自將車輛送修理廠維修,否則一切費用由當事人本人承擔。(二)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查。出車回來時,要檢查19、存油量,發現油量不足,應立即報告車隊長及時加油。(三)負責隨車物資、工具的保管和使用,換車時應做好交接手續和車況檢查,交接不清的由雙方共同賠償,凡丟失損壞的由駕駛員賠償。(四)除早、晚接送學生外,駕駛員必須持有車隊長簽署的派車單方可將校車駛出指定的停車點,否則一切后果自負。(五)駕駛員接送學生時因故違反交通規則而被交警處理,必須及時呈交案發報告,由車隊長報告公司按情況評估,相關費用酌情分擔。(六)駕駛員在運送學生途中如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應與照管員一道第一時間急救傷患人員,盡快做好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及時向交警及相關部門報案,并立即報告車隊長,與校車公司聯絡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后向校車公司報告。(七)駕駛員應按規定或約定的時間準時到達接送停車點,若提前到達,應確定應上車學生已上齊,否則需等候至預定時間方可開車離開停車點。(八)駕駛員應提醒或督促照管員按時按規完成職責范圍內的一切工作。照管員不聽從駕駛員安排的可向車隊提出撤換要求。五財務管理第十九條由車隊長指定或民主推選一人擔任車隊的財務會計。財務會計應盡職盡責做好車隊的財務管理。具體職責是:(一)制定車隊的財務管理制度,討論通過后負責執行。(二)按時收齊學生乘車費,做到學生人數、票據、乘車費對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