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公司制梁場工程計量監督報告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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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25715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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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工公司制梁場工程計量監督、報告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文件修改記錄表注意事項 :1.使用文本文件前首先 查閱修改記錄表及所屬文件修改 通知單,以保持文件的完整理解;2.文本文件持有人在接到修改通知時,立即在表中作出相應記錄。序 號修改通知號修改內容記錄人日 期目 錄1 總則12 計量室職責范圍13 計量檢定(校準)人員崗位職責24 計量工作獎罰制度35 強制檢定計量器具管理制度46 計量監督制度47 事故報告制度48 量值溯源管理制度59 計量器具選購、驗收、安裝、發放、流轉、借還、報廢制度5102、 計量標準使用維護制度611 計量器具使用、維修、保養、標識制度612 計量器具周期檢定制度713 計量檢定環境及設施管理制度714 計量標準文集管理制度715 技術資料保管制度816 原始記錄及證書管理制度817 原始記錄及證書核驗制度918 不合格計量設備及器具管理制度919 計量檢定人員操作培訓、考核制度1020 計量器具檔案管理1021 計量器具分類管理10計量管理制度1 總則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確保梁場計量管理體系量值準確性,更好地提高產品質量,創造最佳經濟效益,使計量工作更好地為產品生產服務并結合梁場實際情況,制定本梁場計量管理3、制度。1.2 計量管理機構是計量室,統一管理和監督全梁場的計量工作,構成計量管理機構及計量管理網絡。配備相應的計量專職人員,同時在總工程師的直接領導下開展計量工作。1.3 我場計量工作接受技術監督計量部門的業務指導、監督和檢查。所持有的計量器具都具有可溯源性。1.4 計量工作必須為生產技術服務,并為推進技術進步、提高產品質量,節約、降低原材料消耗和保障安全生產起重要保證作用。1.5 積極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加強本場的計量監督管理,保證計量單位制的統一和量值的準確可靠。1.6 計量工作的任務是:宣傳貫徹國家的有關計量法規、法令,合理配備和更新計量器具,建立4、健全計量機構;建立計量標準,開展量值傳遞和對量器的周期檢定;研究和解決本企業生產活動全過程的計量測試等技術問題;培養計量管理和計量技術人員。1.7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如與上級或新制定的制度抵觸,應以上級或新的管理制度為準。2 計量室職責范圍2.1 在總工程師直接領導下,統管全場計量工作。2.2 宣傳貫徹國家計量法規、法令,方針和政策,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2.3 制訂計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有關計量管理有關規章制度,經場長批準后貫徹實施。2.4 統管全場計量器具,對計量器具進行分類管理,建帳并實行彩色色標管理,繪制計量器具管理網絡。2.5 同有關部門緊密配合、制定計量器具購置計劃、送檢計劃5、報廢制度,組織從購置器具的驗收開始,到檢定(校準)、入庫、使用、流轉、報廢等一系列的科學管理。2.6 經常檢查計量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和計量器具的使用情況,對不符合規范的有權制止,并于糾正,對拒不執行者,應向場長或總工程師匯報,并提出處理意見或糾正措施。2.7 經常性地學習業務知識,注重本身素質提高,并通過宣傳和教育,提高全場職工的計量意識。2.8 妥善保管計量有關文件、資料及原始記錄。2.9 對本場上報的物資量、動態量檢測數據的審核、認證,監督工作,保證量值的準確、可靠。3 計量檢定(校準)人員崗位職責 3.1 熟練掌握本專業最高計量標準的結構、原理、操作程序;熟練掌握本專業的檢定規程或校準6、規范;加強對新標準的學習理解;3.2 正確使用計量標準器及配套設備,嚴格按檢定規程及校準規范進行周期檢定、校準工作;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規定,正確使用計量器具,使用任何計量器具不得違反操作規程。3.3 按規定認真填寫原始記錄、檢定(核準)證書、計量標準使用記錄、溫濕度記錄等;保證數據的真實有效;編制計量器具的周期檢定計劃,組織送檢工作并做好統計。3.4負責送檢設備的檢查、簽發、發放、保管;根據生產需要經梁場總工批準方可發放計量器具,作好計量器發放登記臺帳。發放計量器具前,應進行檢查,計量器具檢定合格證是否在效期內,超過有效期的計量器具,需要送檢。3.5 必須經常深入梁場檢查監督各部門計量器具的使用7、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計量器具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故障應停止使用,嚴禁計量器具帶故障工作。對歸還的計量器具要進行檢查,如發現問題及時通知梁場總工。3.6 不合格和超過檢定有效期的計量器具,一律不準使用。使用不合格和超過檢定周期的計量器具造成的事故,由使用者負直接責任。3.7 對計量器具應妥善維護,經常保養。特別是工地露天使用的計量器具應采取防潮、防暴曬、防撞、防雨淋保護措施,存放在安全位置,嚴禁與工具、雜物混放。3.8 計量器具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故障的,要立即停止使用,送有關部門檢修。無法修復和無修復價值的計量器具要報廢并統一收回,貼封條注明,單獨存放。并在臺帳中注銷,防止報廢器具流入生產。3.8、9 妥善保管各類技術資料和有關文件;3.10 嚴守試驗室各項管理制度、遵紀守法。3.11 對故意損害計量器具者,要進行教育,嚴肅處理,責令賠償損失。造成重大事故的, 要追究法律責任。4 計量工作獎罰制度 為了推動計量工作的深入開展,制定本制度。對在計量工作中認真負責,能進行合理的小改革,降低物資消耗,節約能源,保證產品質量并取得一定的經濟效益者,給與獎勵;對不能按時完成任務,造成經濟損失,工作不實事求是者,予以處罰。4.1 獎罰范圍: 計量室全體職工。4.2 獎勵經費來源:每季度由獎勵基金中支付1000元,作為計量活動經費。此項費用由計量室申報,場長審批,人事歸檔辦理。4.3 評比方式:每季度9、由計量室(試驗室代管)負責組織一次工作總結。根據各職能部門本季度計量工作總結、計量監督檢查情況及受獎條件、處罰條件進行評比。經計量室(試驗室)審定,報場長批準。4.4 受獎條件 對計量工作認識清楚,能夠自覺遵守法令、法規、制度,大力支持計量工作者。 熱心計量工作,精心保管計量器具,保證計量數據記錄、憑證等準確、清楚、完整者。 實事求是、嚴格把關、努力完成任務、創造出一定經濟效益者。 對工作認真負責,保護計量器具、計量設施,保證量值準確可靠者。4.5 處罰條款 違犯計量法令、制度。不按時完成任務,對計量工作不認真負責,造成不良影響者。 對計量器具保管不善,造成計量器具丟失、銹蝕、損壞。致使數據失10、真造成產品質量事故、設備損壞,人員傷亡者,視其情節,從重處罰。 人為損壞、丟失計量器具設施者,按其價格加倍賠償。4.6 獎罰的作用促進計量法的貫徹執行,不斷地深入并搞好我梁場計量工作。計量獎罰作為本年度評選各種先進集體、個人的優先或否決條件,得獎優先受罰否決。5 強制檢定計量器具管理制度5.1 凡用于貿易結算、安全防護、醫療衛生、環境監測方面,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目錄的強檢計量器具,必須實行定點定期檢定。5.2 計量室統一管理本場強檢計量器具,根據計量部門規定的檢定周期和產品的需求及安排的時間制定周檢計劃。5.3 對使用不合格強制檢定計量器具的部門和個人,如經發現按照中華人11、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追究其法律責任,按本場計量工作獎罰制度處理。5.4 對使用過程中失準、損壞的計量器具,使用部門和個人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向計量室反映情況,計量室負責妥善處理。5.5 專職計量人員必須對所屬強制檢定計量器具的檢定周期,送檢時間心中有數,并隨時監督檢查該計量器具的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6 計量監督制度6.1 計量工作作為提高企業素質,保證產品質量,促進生產和經營管理的技術基礎,應努力做好監督管理工作。6.2 計量負責組織不定期檢查職工對計量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6.3 監督檢查各部門和生產班組計量器具周檢合格率,及計量器具配備情況,掌握計量器具動態。6.412、 檢查計量法貫徹執行和法定計量單位的正確使用情況。6.5 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對計量工作成績突出的個人及部門進行表彰;對違章者查明原因,按計量工作獎罰制度條款處罰。7 事故報告制度7.1 以下情況屬于計量檢定(校準)事故; 檢定(校準)設備因保管不當造成損壞; 不按檢定(校準)規程進行檢定工作; 由于人員環境條件不符合檢定(校準)工作要求,致使檢定(校準)結果出現差錯; 在規定保存期內原始記錄丟失; 檢定(校準)過程中發生儀器設備損壞; 出具錯誤數據給使用單位造成經濟損失;7.2 一旦發生事故,應及時進行調查,弄清事實,由計量負責人主持召開有關人員參加的會議,分析事故原因及性質;對責任事故,應對13、事故責任人給于教育和相應的處理,并總結教訓,杜絕此類事故重復發生;同時迅速采取補救措施,保證檢定(校準)質量,減少不必要的損失;7.3 制定預防措施以防止類似情況再發生。8 量值溯源管理制度8.1 保稅制梁場最高計量標準采用計量檢定的方式進行量值溯源;8.2 本室所存測力標準裝置、活塞式壓力計標準裝置是本場最高計量標準,必須按照國家檢定系統表及國家計量檢定規程規定,按周期檢定;8.3 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則,由專人負責按周期將計量標準器具送婁底市計量測試所檢定;已經建標并受權的項目,由計量室自行檢定;8.4 計量標準器檢定完畢,由計量標準器負責人及時填寫履歷書;8.5 計量標準如果在檢定時出現示值14、異常,應查明原因消除異常后方可使用。9 計量器具選購、驗收、安裝、發放、流轉、借還、報廢制度9.1 各部門需增購計量器具時,先向計量室提出申請,計量室根據情況審定后做出購置計劃,報場長審批,物資部負責購置。9.2 新購置的計量器具經梁場總工及計量負責人開箱驗收合格后,建立檔案資料。如系貴重精密設備,計量負責人要聯系生產廠家進行安裝調試,經校驗或檢定合格后方可使用。一般計量器具由計量負責人按說明書安裝,試運轉確認其性能后,經校驗或檢定合格后方可使用。9.3 新購置的計量器具,需經校驗或檢定合格后方可發放使用,并登記入帳。9.4 凡使用計量器具的部門和個人,必須懂得識讀計量器具準確值,使用方法及保15、養知識。9.5 計量器具在使用過程中若發現問題,應立即報計量室查明原因進行處理。9.6 因工作調動、崗位變動、退休的職工,應將所用的計量器具交回計量器具庫不得私自轉讓。9.7 計量器具需外借時,應請示梁場總工及計量室負責人批準并辦理借還手續。9.8 因產品或生產工藝變更,暫時不用的計量器具,由使用部門或個人上交計量器具庫封存,啟封再用時,須經計量檢定部門檢定合格。10 計量標準使用維護制度10.1 計量標準及其配套設備經檢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內方可使用;10.2 計量標準及其配套設備由專人保管,并由經培訓合格,取得計量檢定員證的檢定員進行操作,其他人員不得擅自動用;10.3 操作前檢查標準器各部位16、情況,確認正常后再開始檢定操作;10.4 操作過程中應謹慎小心,輕拿輕放,避免磕碰和震動;10.5 操作完成后將計量標準器按技術要求,清理干凈,并采用適當的防塵、防銹措施;10.6 計量標準如果要托運,應采取相應的防損、防震措施。11 計量器具使用、維修、保養、標識制度11.1 計量器具、設備使用者應負責對計量器具、設備的保養工作,了解器具、設備性能,熟知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項,正確使用,保證量值準確及功能正常發揮。11.2 經常保持計量器具設備的清潔和部件完整,經常涂抹防護油、潤滑油、防止生銹。11.3 電氣計量器具要經常檢查接地是否良好,絕緣是否下降,對長期停用時,要定期通電防潮防濕,防止霉爛17、腐蝕。11.4 計量器具、設備必須專人負責保管,在生產和使用中,必須按計量器具、設備規定或標準定額功能正確使用。不準任意亂放、亂扔、碰撞。保證計量器具、設備的精密性和正常運行。11.5 計量器具嚴重損壞,應貼停用標識,如無法修理,按報廢程序報廢。11.6 計量器具局部損壞或失準,由計量室安排廠家維修,維修合格后對該設備進行再次檢定或校準。11.7 精度較高計量器具和重要關鍵設備應有專人保管使用。11.8 在用計量器具要按周期送檢,保證計量器具的三率(合格率、完好率、和更檢率)。設備要按二保大修計劃,始終保持設備完好率。11.9 所有計量器具分別貼上“綠”、“黃”、“紅”三色標識,標明其狀態。(18、經檢定合格的計量器具須貼綠色標志;某一功能或某一指標達不到儀器本身要求,但可以限制使用的經校準合格的計量器具須貼黃色標志,并標明其允許使用的范圍;強制檢定計量器具經檢定不合格的,超過檢定/校準周期的,經報停備案的,須粘貼紅色標志。使用單位對已報廢的強制計量檢定器具應進行入庫管理,不得將其置于工作臺上。)11.10 器具、設備發生損傷事故要保護好現場,及時呈報領導,待查明情況后酌情處理。11.11 使用計量器具、設備如輪班作業時,應嚴格執行交接手續,并做好記錄。12 計量器具周期檢定制度12.1 計量室負責計量器具的周期檢定工作,編制周期檢定計劃,報場長審批后認真執行。12.2 對到期需檢定(校19、準)的計量器具,提前兩周通知各部門按期統一送檢。12.3 各部門必須積極配合計量室,計量室有權提出意見,報場長,按有關規定處理。12.4 凡沒有計量檢定(校準)證書或逾期未檢的計量器具禁止使用,否則出現問題,責任自負。12.5 新購的計量器具無論出廠時間長短均須先進行檢定(校準),取得檢定合格證后,方可使用。12.6 如在檢定周期內使用發現精度下降,量值不準等情況,不應繼續使用,應及時送檢,合格后方可使用。12.7 根據要求編報全場計量器具周檢目錄。及時組織檢定(校準)或送檢。按周期檢定(校準)的“檢驗證明”要及時登帳,保存以待備查。12.8 試驗室計量試驗儀器檢定分類,詳見計量試驗儀器檢定分20、類表。12.9 特殊計量器具按產品檢測要求確定周檢目錄。13 計量檢定環境及設施管理制度13.1 計量檢定室是進行檢定工作的場所,必須保持清潔、整齊;13.2 室內禁止隨地吐痰、亂扔臟物,禁止將檢測無關的物品帶入室內;禁止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13.3 定期打掃室內環境衛生,保證室內環境的清潔;13.4 室內溫度保持在1826,相對濕度控制在75%以下;定期清洗空調器過濾網,以便其正常工作;空調出現故障,應及時修理;13.5 進行檢定工作時,應記錄室內溫度及相對濕度。14 計量標準文集管理制度14.1 為保證計量標準文集的統一、規范、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14.2 計量標準文集所包含的內容:計21、量標準考核證書、計量標準考核(復查)申請書、計量標準技術報告、計量標準重復性試驗記錄、計量標準穩定性考核記錄、計量標準更換申請書、計量標準封存(或撤消)申請表、計量標準履歷書、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計量檢定規程或技術規范、計量操作規程、計量標準器及配套設備使用說明書、計量標準器及配套設備的檢定證書或校準證書、檢定或校準人員的資格證明、試驗室的相關管理制度、開展檢定或校準工作的原始記錄及相應的檢定或校準證書副本、可以證明計量標準有相應測量能力的其他技術資料。14.3 計量標準文集由專人管理,對每一套計量標準應單獨建立并列出清單;定期檢查資料的完整性,及時更新,補充有效的版本并清除過期版本;查閱應登22、記;14.4 未經計量室負責人許可,不得將計量標準文集帶離計量室;14.5 如果發生文集、文件丟失,應追究管理者責任。15 技術資料保管制度15.1 原始資料包括: 計量器具臺帳; 在用計量器具檢定、修理、調整歷史記錄、周期檢定合格證; 計量器具的裝箱單、說明書、技術檔案、出廠合格證;大型精密儀器技術鑒定文件等;15.2 文件資料包括: 國家及上級計量部門新頒發的法令、法規等計量文件; 現場發布的各項計量管理規章制度,計量會議記錄、紀要; 計量人員情況表; 年度計量器具統計表;15.3 計量室應負責保存上述文件、資料,原始記錄的收集、整理、歸類,并妥善管理。15.4 計量文件、資料、原始記錄的23、借閱要實施登記制度,并按規定期限歸還。15.5 對可變性資料(臺帳、計量人員情況表、彩色標志等)定期核對、修改、上報。16 原始記錄及證書管理制度16.1 計量標準器及配套設備的檢定證書是證明其是否有效的法定文件,歸入計量標準文集,由專人進行管理;16.2 檢定(校準)原始記錄是進行檢定(校準)工作的原始記錄,必須妥善保存;每年底裝訂成冊統一管理;保存期限一般為5年,到期后建立作廢文件清單,進行銷毀;16.3 計量標準器及配套設備經檢定后,應在履歷書上及時登記,制作副本以便使用;16.4 檢定(校準)原始記錄及證書不得外借;16.5 檢定(校準)原始記錄及證書如果丟失,應追究管理人責任。17 24、原始記錄及證書核驗制度17.1 計量檢定人員必須按照國家計量檢定規程執行檢定工作并做好檢定數據的記錄工作;17.2 原始記錄應使用統一的記錄表格,必須用鋼筆填寫,字跡工整清潔,內容全面,準確。如有更改,應在原始記錄上劃一條由左下方到右上方的斜線,把正確的數據填在上方,并加蓋更改人印章。17.3 檢定(校準)工作必須有兩人參加,一人檢定記錄,另一人復核檢定數據,以防誤讀、誤記。17.4 檢定(校準)工作完成后,復核人員將記錄和計算結果再進行一次檢查,確認無誤后,檢定(校準)人員和復核人員分別在原始記錄表格和證書的相應欄目簽字,并對檢定(校準)數據負相應責任。18 不合格計量設備及器具管理制度1825、.1 計量設備及器具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停止使用,并隔離存放,作出明顯標志。 已經損壞; 過載或誤操作; 顯示不正常; 功能出現可疑; 封緘的完整性已經損壞。18.2 不合格計量器具由計量室統一保管及處理。18.3 計量器具使用者如發現計量器具失準,應及時報告計量人員并停止使用。18.4 如果操作者使用的計量器具不合格,在產品生產過程中仍進行測量,在產品轉到下一道工序時發現上一道工序的計量器具失準。那么下一道工序的生產加工者須將產品返回上一道工序,并進行重新加工、測量。并令其檢測工具停止使用。18.5 計量器具在搬運過程中要輕拿、輕放,對沒有盒的計量器具適當包裝,存儲空間應通風良好,防止潮濕26、。19 計量檢定人員操作培訓、考核制度19.1 根據計量工作發展情況,以及新建標準的要求,制定計量人員培訓制度。19.2 計量人員須努力學習有關知識,不斷提高自己的技術業務水平。19.3 計量檢定人員經有關部門操作培訓、考核,取得計量檢定員證,方能開展檢定工作。19.4 檢定人員需認真執行檢定規程,提供準確可靠的檢測數據。20 計量器具檔案管理20.1 計量室對梁場所有在用計量器具登記造冊,形成帳物對應的設備臺帳。20.2 所有計量器具實行卡片式管理,一卡一物。20.3 計量室對每臺計量設備逐一建檔,檔案內容包括:卷內目錄、儀器設備說明書、產品合格證、檢定證書、維修保養記錄、流轉記錄。20.427、 計量設備與檔案一同流轉,設備在檔案在。21 計量器具分類管理 計量器具分強檢、非強檢兩類。強檢計量器具在本梁場為最高標準試驗、測量設備。非強檢試驗、測量設備為一次驗收或不對產品進行判定的試驗、測量設備。強檢類按檢定周期計劃表執行,非強檢試驗、測量設備按儀器說明書、圖紙及TGX001086-2008由計量室自行按自校檢定周期計劃表比對執行。附表一:計量器具購置審請表審報部門器具名稱型號/規格生產廠家器具編號購置原因:審請人: 年 月 日計量室審核:簽名: 年 月 日主管審核:簽名: 年 月 日附表二:計量器報廢審請表審報部門器具名稱型號/規格生產廠家器具編號報廢原因:申請人: 年 月 日計量室審核:簽名: 年 月 日主管審核:簽名: 年 月 日附表三:xx十一局集團第三工程有限公司xx保稅區制梁場 計量器具送檢通知單送檢部門: 年 月 日序號計量器具名稱檢定周期編號規格/型號生產廠家送檢時間送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