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電廠員工勞動紀律考核與監督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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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25798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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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電廠員工勞動紀律考核與監督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1 范圍 1.1 勞動紀律是員工在生產(工作)當中,必須遵循的行為準則,做好工作的根本保證,也是個人形象最直觀的表現。為規范勞動紀律,依據勞動法、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等,結合本廠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規定了員工勞動紀律的具體管理辦法。 1.3 本制度適用于全廠在崗員工和實習期、見習期人員及脫產學習在校生、來廠實習生。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2、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3 管理機構和職責 3.1 為全面加強勞動紀律的管理,建立全廠勞動紀律責任網絡,明確各級領導管理勞動紀律的責任,實行一級抓一級的做法,即: 3.1.1 廠長是全廠勞動紀律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各分管領導負責抓好各自所分管范圍中層管理人員的勞動紀律。 3.1.2 各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勞動紀律第一責任人,負責抓好所分管的一般管理人員或班組長。 3.1.3 班組長是本班(組)勞動紀律第一責任人,負責抓好本班(組)職工的勞動紀律。 33、.2 為規范勞動紀律的管理,便于對勞動紀律考核,廠部成立勞動紀律考核監督領導小組 組長:廠長 副組長:副廠長 工會主席 成員:各部門、車間負責人 3.3 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3.3.1 負責組織對全廠勞動紀律的監督考核工作。 3.3.2 負責對檢查或抽查當中發現的問題有爭議時,做出處理決定。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掛靠人事勞動部,負責考核的日常工作。 3.4 辦公室主要職責: 3.4.1 負責每月對全廠各部門(班組)或個別部門(班組)進行勞動紀律檢查或抽查。 3.4.2 負責對勞動紀律考核監督小組檢查或抽查中的材料整理,數據統計、匯總。 3.4.3 負責收集員工檢舉違反勞動紀律的意見,并4、調查核實,情況屬實,提交勞動紀律考核監督領導小組。 3.4.4 負責對各部門考勤報表進行審核、匯總。 3.4.5 負責對勞動紀律考核結果的執行,并擬寫通報。 4 管理內容與方法 4.1 各部門(班組)應加強對勞動紀律執行情況的檢查考核,并與經濟責任制掛鉤,對違反者進行一定的經濟處罰。每月4日前,各部門勞動紀律第一責任人應把上月本部門違反勞動紀律人員名單及事由報廠人事勞動部。 4.2 廠領導、中層管理人員應以身作則,帶頭執行勞動紀律,在遵章守紀中起模范表率作用。出門辦事需請假,打招呼,事后及時銷假。 4.3 勞動紀律考核監督小組每月不定時對全廠各部門(班組)或個別部門(班組)進行勞動紀律檢查或抽5、查,并進行通報。 4.4 員工上班期間必須做到: 4.4.1 按廠部要求著裝。不能穿背心、拖鞋,生產區不能穿短褲、穿裙子、高跟鞋,不得拖長辮子、長發。 4.4.2 佩帶崗位證。應統一佩帶在外衣左胸或胸前位置。崗位證不得外借,也不得借他人崗位證使用。 4.4.3 在特殊工作(生產)場所不能佩帶崗位證,經班長、工作負責人允許,工作時間可暫不佩帶崗位證,一經離開生產場所,需及時佩帶崗位證。 4.4.4 遵守廠部規定的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輪班人員必須提前10分鐘交接班。 4.4.5 認真工作,遵守紀律,不干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如:看小說、玩電腦游戲、打牌、下棋(含圍觀者)、睡覺、干私活等。員工上班期6、間不允許離崗或串崗。 4.5 員工上班不準帶小孩子。如遇家中有事,小孩到工作現場,必須帶入安全地帶,在15分鐘之內離開。 4.6 員工酗酒上班或上班期間不服從領導指揮,經教育不改者,或無理取鬧、罵人、部門負責人有權勸當事人退班,并按曠工處理。 4.7 員工上班期間不能利用公用電器牟取私利,如燒開水、蒸飯、煎藥等。 4.8 員工倒班人員不準離開生產區,如遇特殊情況,需經部門領導允許,辦理請假手續,方可離開。 4.9 倒班人員嚴禁私下協商替班。 4.10 員工上班期間考勤表無記錄,視為曠工。 5 監督檢查與考核 5.1 本制度規定的內容與要求由勞動紀律領導小組檢查。 5.2 本制度按廠經濟責任制考核管理標準的有關部分進行考核。 6 附則 6.1 本制度在執行中與上級的有關政策相抵觸時,按上級規定政策執行。 6.2 本制度由人事勞動部負責解釋。 6.3 本標準自從公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