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傳人:職z****i
編號:1125806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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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控股公司計劃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 錄第一章總則1第二章計劃的分類1第三章管理機構1第四章計劃的形式2第五章計劃的編制3第六章計劃的考核4第七章計劃的修訂4第八章附則4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規范和加強控股的計劃管理,充分有效地利用集團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實現集團的戰略發展目標,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本制度對控股計劃的分類、管理機構、形式、內容、編制程序、考核以及修訂等作了規定。第二章 計劃的分類第三條 控股的計劃按層級分為集團層計劃、一級部門計劃和二級部門計劃,其中一級部門是指發展中心、管理中心2、財務中心三個職能中心和下屬子集團,集團的二級部門是指三個職能中心下設的十幾個部門第四條 控股的計劃按時間分為年度計劃和季度計劃兩種:1) 年度計劃是指導一個財政年度內工作的計劃,分為集團年度經營計劃和部門年度工作計劃。集團年度經營計劃由經營管理部制定。2) 季度計劃是對一個季度內各一級部門工作的硬性規定,一級部門的季度工作計劃由經營管理部審核平衡后匯總形成集團季度綜合計劃。第五條 控股的計劃按等級劃分為A、B、C三類,具體分類如下:3) A類計劃:涉及企業重大利益、核心業務的計劃任務;4) B類計劃:涉及企業重要利益、重要業務的計劃任務;5) C類計劃:涉及企業一般利益、輔助性業務的計劃任務3、。第三章 管理機構第六條 計劃的管理機構及崗位包括董事會、總裁、職能中心總監、子集團總經理、經營管理部、人力資源部。第七條 董事會是集團層面計劃管理的最高決策機構,其主要職責包括:1) 審批有關計劃管理的政策、制度、規定,確定編制方針和程序;2) 審批集團年度經營計劃和目標;3) 審批集團經營計劃的修訂;4) 對集團與計劃管理相關的其他重大事項進行決定。第八條 控股總裁主要是集團層面計劃管理的評審機構,同時也是集團層面部分計劃管理的決策機構,其職責包括:1) 傳達由董事會確定的集團總體經營管理方針、總體目標;2) 審核集團層面有關計劃管理的政策、制度、規定、編制方針和程序3) 審核集團下屬部門4、年度工作計劃4) 審批集團和下屬各職能中心、子集團季度工作和經營計劃;5) 對集團計劃進行修訂的提案權。第九條 各中心總監、子集團總經理是各職能中心、子集團計劃管理的評審機構,其職責包括:1) 傳達由董事會確定的各職能中心、子集團總體經營管理方針、總體目標;2) 審核涉及到本職能中心、子集團有關計劃管理的相關政策、制度、規定、編制方針和程序3) 審核部門年度和季度工作、經營計劃4) 對涉及到本職能中心、子集團的計劃進行修訂的提案權。第十條 經營管理部是控股集團各種計劃的日常管理部門,其職責包括:1) 起草、修訂、下發經營計劃編制的指標類別、格式;2) 負責對各職能中心、子集團的年度(季度)計劃5、的內容、等級、格式進行審核、修改和平衡;3) 負責匯總各個部門季度工作計劃形成集團季度綜合計劃;4) 負責編制集團年度經營計劃;5) 負責編制集團年度、季度計劃執行情況分析報告。第十一條 人力資源部是計劃的日常監督和考核部門,其職責包括:1) 收集與計劃相關的績效管理信息、負責對績效考核結果的匯總;2) 督導各職能中心、子集團工作計劃的執行。第四章 計劃的形式第十二條 控股年度經營計劃以及一級部門年度工作計劃以Word文檔的形式進行編制。第十三條 季度工作計劃以PowerPoint文檔的形式進行編制。 第五章 計劃的編制第十四條 計劃的編制應以實現控股戰略目標為中心,以提高經濟效益和優化平衡總6、指標為重點。第十五條 年度計劃制定從上一年度的11月1日開始,在12月31日前完成編制,其中集團年度經營計劃由經營管理部負責編制,一級部門年度工作計劃由各一級部門負責編制,年度計劃制定流程如下:1) 經營管理部負責根據企業發展戰略制定集團年度經營目標草案;2) 董事會修改和審批集團年度經營目標草案;3) 總裁簽字執行集團年度經營目標方案;4) 經營管理部下發集團年度經營目標以及計劃編制要求到各一級部門并通知一級部門制定其年度工作計劃;5) 各職能中心制定其年度工作計劃;6) 各子集團部門制定其年度工作計劃;7) 經營管理部對各一級部門年度工作計劃進行綜合分析和平衡、匯總后制定集團年度經營計劃;7、8) 董事會審批集團和各一級部門年度工作計劃;9) 總裁簽字批準執行集團和各一級部門年度經營計劃;10) 經營管理部將經總裁簽字批準的集團、各部門年度經營計劃下發各一級部門;11) 各職能中心、子集團分別執行各自部門的年度經營計劃。第十六條 集團季度工作計劃自每季度綜合計劃會議召開(每季度第一周星期一)前,在綜合計劃會議召開前1天完成編制,季度計劃制定流程如下:1) 經營管理部下發季度計劃以及計劃編制要求到各一級部門并通知其制定季度工作計劃;2) 控股各子集團根據企業年度經營計劃制定季度經營計劃;3) 經營管理部負責組織和協調各子集團,對銷售計劃和生產計劃進行平衡;4) 一級部門提交季度工作計8、劃到各個中心總監處進行審核,并由經營管理部匯總形成季度集團綜合計劃;5) 總裁審批季度集團綜合計劃;6) 經營管理部將總裁確認的綜合計劃下達各部門實施。第十七條 控股專項計劃和追加計劃根據需要隨時進行編制,由集團經營管理部負責組織和下達實施。第六章 計劃的考核第十八條 計劃的完成情況是控股績效考核的重點,具體內容見績效管理制度。第七章 計劃的修訂第十九條 原計劃的編制基礎發生變化或其他影響集團經營活動的重大事件發生時,需重新安排原定的工作計劃,具體可分為:1) 與企業相關的宏觀政策發生重要變化;2) 外部市場環境發生重大變化;3) 企業內部資源發生重大變化;4) 企業組織機構進行變革;5) 其他不可抗力發生導致集團計劃必須進行調整的情況。6) 計劃調整流程依照計劃的編制流程同樣進行。第八章 附則第二十條 本制度由集團經營管理部負責解釋。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