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集團公司內部審計工作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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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25962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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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資集團公司內部審計工作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內部審計工作制度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xx集團的內部監督和風險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等國家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xx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二級子公司。第三條 本制度所稱內部審計,是指通過開展獨立、客觀的保證性與咨詢性活動,運用系統化和規范化的方法,對xx集團的風險管理、控制和治理過程進行評價,以增加價值,提高運作效率,幫助公司實現戰略經營目標和管理目標。 第二章2、 內部審計機構設置第四條 集團公司在董事會審計委員會下設日常辦事機構,即董事會辦公室稽核部;接受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和董事會辦公室的雙重領導,獨立于集團公司其他機構和部門,不受其他機構和部門的干擾。第五條 內部審計機構配備相應的專職工作人員,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工作規章制度,有效開展內部審計工作,強化組織內部監督和風險控制。第六條 內部審計人員應具備審計崗位所必備的會計、審計等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內部審計機構的負責人應當具備相應的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第三章 內部審計的范圍第七條 內部審計主要涉及xx集團的內部控制審計,政策、程序及法規的合規性審計,經營審計和組織及人員的績效審計等。具體包括:(一) 內部3、控制合規性審計評價公司為經營方針和目標完成而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在執行過程中的相互聯系及相互制約的程度。包括對公司有關的業務過程、項目工程、合同管理和財務管理過程及相關環節進行審計。(二) 經濟效益審計指投入和產出能否達到預期的效果,通過對現金流量表和損益表中各數據的核實,來確定公司的盈利能力。(三) 財務審計指確認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及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是否公允地反映了被審計單位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及現金流量情況。(四) 經理任職及離職的經濟責任審計指對被審計單位某一方面起決定性作用的管理者在任職之前或以后,對該單位有關資產和凈資產的保值增值狀況承擔的經營責任和其他經濟責任的審計。(五) 4、建設投資審計對工程或投資項目的內部控制,包括招投標管理、建筑承包合同、甲供材料采購、拆遷安置費用、銷售折扣控制等方面的審計。(六) 對突發性風險的專項審計指對臨時發生的,包括不良的財務和業務形式等在內的,以及未實現事先確立的目標進行的專項審計。(七) 配合其他管理部門的工作并完成董事會審計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專項審計工作。第四章 內部審計的具體內容和方式第八條 根據經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批準的年度審計計劃,定期對被審計單位進行審計。對計劃中未列明的其他項目進行不定期審計。(一) 內部控制合規性審計1、 檢查經公司董事會審核批準的組織目標和戰略,以及與之相適應的經營目標和經營戰略;2、 檢查公司的內部管5、理制度,在實際執行中的每個環節是否職責分離和相互牽制;3、 檢查應收款項的信用控制措施,例如是否有擔保、投保信用險,以及審核壞賬的核銷程序;4、 對固定資產(含大額采購)的供應商選擇、價格比較及招投標程序等的審核;5、 被審計公司的重大事項,比如對外投資、擔保,提供借款,捐贈支出等是否按集團公司的現金流管理責任合同程序,并最終經董事會或股東大會討論通過。(二) 經濟效益審計1、 審核各項收入是否按實入賬,有否隱瞞、轉移和漏入;2、 各項成本是否正確結轉;3、 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的計提、沖銷是否合理;4、 是否區分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5、 審核各項費用支出的真實、合理性,特別是運費和傭金的支6、出情況。(三) 財務審計1、 現金、銀行存款、有價證券的收、支、存情況;2、 抽查存貨情況及成本結轉年內計價的一致性,以及盤贏盤虧的核批手續;3、 對應收款項以抽樣方式向有關債務人詢證,并檢查已計入壞賬的真實、合規性;4、 對委托金融機構貸出的款項情況及應收利息進行審核;5、 對固定資產的計量、折舊的計提進行審核,檢查大額固定資產的購置是否報集團公司批準,經所在公司董事會通過,并視需要實地抽查盤點;6、 對開發產品(房產)的核算進行審計;7、 核對銀行借款及利率的真實性;8、 對應付款項進行審核,對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要逐筆清理轉銷;9、 審核利潤分配是否按董事會決議進行。(四) 經理任職及7、離職的經濟責任審計,通過對經理任期始末的各項經營業績指標進行分析來綜合評價1、 反映資產的管理使用及其保值增值情況的指標:利潤增長率、凈資產增長率、資產保值增值率;2、 反映總體經濟實力的指標:營業收入、實現利稅;3、 反映各項經營目標完成情況的指標:進出口完成額、凈收匯額、土地儲備量、項目完成進度、期貨交易額等;4、 反映營運能力的指標:流動資產周轉率、應收賬款周轉率、存貨周轉率;5、 反映投入產出能力的指標:成本費用利潤率;6、 反映經營管理的指標:經濟業務合同中造成合同經濟損失的發案率和損失金額比率、國內外逾期應收款(一年以上)金額比率、或有損失資產比率;7、 上述指標與上年比較、與接任8、年比較,與同行水平比較。(五) 對突發性風險的專項審計審計在日常工作中發現的異常情況,包括不良的財務和業務形式,違背公司政策、計劃、程序和法律要求的行為,財產毀損,浪費和低效,以及未實現事先確立的目標等,經董事會批準后進行的專項審計。(六) 配合其他管理部門的工作并完成董事會審計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專項審計工作指為配合黨委、紀委收到的反映、舉報,或者董事會審計委員會交辦的,臨時決定的某種事項的專題審計。第五章 內審的工作程序第九條 根據風險評估及管理部門的要求,制定年度審計工作計劃,并報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批準實施。第十條 根據年度計劃,明確各項內審目標和內審范圍,編制內審項目工作計劃和內審工作方案。9、第十一條 與被審計部門或公司進行溝通,了解與當次審計實際相關的內控制度執行情況和存在的問題。第十二條 制定項目審計的時間安排表,分派人員工作,并向被審計單位或有關人員下達審計通知書。第十三條 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收集審計證據,保證證據材料的客觀性、充分性和適當性,并形成相應的審計工作底稿。第十四條 整理審計證據,復核審計工作記錄,交換審計意見,決定是否需要實施追加審計程序。第十五條 對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與被審計部門或公司進行溝通,形成審計報告初稿,并征求其意見。第十六條 修改并完成審計報告,向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及相關管理層提交審計報告。第十七條 進行必要的后續審計,檢查審計建議的執行情況。第十八條 對已完畢的審計事項及時建立審計檔案,并進行歸類管理。 第六章 落實內審決定和意見第十九條 對于已經批準的審計決定,被審計公司和有關責任人應按照規定的時限和要求整改執行;第二十條 被審計公司或有關責任人在執行審計決定結束后,應在規定的時間,將有關整改證明材料或執行情況說明書報送內審部門;第二十一條 對阻礙內審工作開展及不執行內審決定的,報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處理。第二十二條 本制度由xx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第二十三條 本制度自xx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通過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