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公司及所屬單位內部審計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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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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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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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總公司及所屬單位內部審計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錄1目的12適用范圍13編制依據14釋義15集團內部審計管理體系25.1 內部審計制度25.2 內部審計機構25.3 內部審計人員25.4 內部審計職責分工35.5 內部審計機構權限56內部審計業務管理56.1 內部控制審計56.2 建設項目審計66.3 經濟責任審計76.4 信息技術審計76.5 涉外資產審計86.6 并購和清算審計87內部審計工作管理97.1 審計計劃管理97.2 審計項目管理107.3 審計成果管理107.4 審計檔案管理1182、附則111 目的明確XX公司(以下簡稱“XX公司”)內部審計的機構設置和職責權限,規范內部審計的業務管理,保證內部審計的工作質量。2 適用范圍總公司及所屬單位。3 編制依據3.1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2006,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3.2 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2003,審計署。3.3 中央企業內部審計管理暫行辦法,2004,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務院國資委”)。3.4 內部審計基本準則,2003,中國內部審計協會。3.5 政府部門頒布的其他相關法律法規。4 釋義4.1 總公司指總公司機關,包括總公司管理層和總公司機關各業務管理部門。4.2 所屬單位指3、XX公司的全資或控股子公司(包括上市子公司、其他有實際控制權的公司)、分公司、事業部、項目組。4.3 集團指總公司和各所屬單位。4.4 內部審計指一種獨立、客觀的監督和評價活動,它通過系統、規范地審查和評價本單位及所屬單位的經營活動及內部控制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幫助企業強化內部控制、改善風險管理、完善治理結構,促進企業實現經營和發展目標,為企業增加價值。4.5 被審計對象指接受審計的公司、部門、項目組等各類組織或接受審計的責任人。5 集團內部審計管理體系5.1內部審計制度a) 總公司依據本件第3章所列示的文件建立了集團內部審計制度。所屬單位應依據總公司相關制度,建立、完善本單位的內部審計4、制度。b) 非控股子公司,應依據本制度,在投資協議和公司章程中規定內部審計權利。未約定或約定不明的,應通過董事會、監事會等機構規定內部審計事宜。5.2 內部審計機構a) 總公司總經理領導集團內部審計管理工作;b) 總公司黨組紀檢組組長協助總經理分管集團內部審計管理工作;c) 總公司設立內部審計部門,行使集團各項內部審計管理職能;d) 各所屬單位依據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和完備內部控制機制的要求,在董事會下設立獨立的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成員應由熟悉企業財務、會計和審計等方面專業知識并具備相應業務能力的董事組成,其中主任委員應由外部董事擔任;e) 各所屬單位依據總公司要求、本單位生產經營特點、管理需要5、,設立本單位的內部審計管理機構,行使本單位的內部審計管理職能。不設內部審計機構的,應配備專職內部審計人員,內部審計人員不得從事與審計監督職責相沖突的工作;f) 應從組織上保證內部審計的相對獨立性,內部審計機構及內部審計人員不應負責內部審計監督和評價范圍內的管理工作。5.3 內部審計人員a) 內部審計從業人員應具備相關專業知識、職業水平、道德素養,熟悉相關法律法規、總公司及本單位的制度、以及本單位業務;b) 內部審計機構應依據工作需要,具體規定不同崗位內部審計人員的學歷、資格、能力、經歷等方面的任職條件;c) 內部審計人員辦理審計事項,應做到獨立、客觀、公正、保密,嚴格遵守內部審計職業規范,忠于6、職守;d) 內部審計機構應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對內部審計人員的專業后續教育。5.4 內部審計職責分工5.4.1總公司審計部門a) 接受總公司總經理領導,向黨組紀檢組組長匯報日常工作;b) 制、修訂總公司內部審計制度;c) 指導、監督和檢查總公司所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d) 審計總公司機關部門業務工作及經費預算執行情況;e) 例行審計總公司所屬單位的內控制度、財務預決算、財務收支、經營成果及其相關的經濟活動;f) 對總公司所屬單位的企業負責人實施任期經濟責任審計;g) 對總公司決策或參與投資的重大投資項目實施審計;h) 對總公司參與設立的非控股公司實施股東審計;i) 對總公司機關及所屬單位發生的重大7、經營、管理、財務等異常情況實施專項審計;j) 依據工作需要調配所屬單位內審人員參與總公司或所屬單位內部審計項目;k) 依據工作需要將審計管轄范圍內的審計項目授權所屬單位內部審計機構實施,審計結果須報總公司審計部門審核,以總公司審計部門的名義出具審計報告;l) 發現被審計單位財務資料不實或經營行為存在違規情況,要求其限期自行糾正并提出處理建議;m) 負責總公司外聘的會計師事務所的相關管理工作;n) 編制總公司年度審計工作計劃,協調集團年度審計項目;o) 與審計職責相關的其他事項。5.4.2所屬單位審計委員會a) 向董事會匯報工作;b) 審議企業年度內部審計工作計劃; c) 監督企業內部審計質量與8、財務信息披露; d) 監督企業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的任免,提出相關意見; e) 監督企業社會中介審計等機構的聘用、更換和報酬支付; f) 審查企業內部控制程序的有效性,并接受相關方面的投訴; g) 其他董事會賦予的工作職責。 5.4.3所屬單位內審機構a) 接受董事會或總經理領導,向審計委員會或分管領導匯報日常工作;b) 接受總公司審計部門的業務管理;c)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總公司規章制度,制、修訂本單位內部審計規章制度;d) 審計機關部門業務工作及經費預算執行情況;e) 審計下屬單位的內控制度、財務預算、財務收支、經營成果及其相關的經濟活動;f) 對下屬單位的企業負責人實施任期經濟責任審計9、;g) 對本單位決策或參與投資的重大投資項目實施審計;h) 對本單位參與設立的非控股公司實施股東審計;i) 對本單位發生的重大經營、管理、財務等異常情況實施專項審計;j) 實施總公司審計部門授權委托的審計項目,將審計報告報總公司審計部門;k) 發現被審計單位財務資料有嚴重不實或經營行為存在違法違紀情況,要求其限期自行糾正并提出處理建議;l) 負責外聘會計師事務所的相關管理工作;m) 編制年度審計工作計劃,協調本單位范圍內年度審計項目;n) 與審計職責相關的其他事項。5.4.4被審計對象a) 及時提供審計所需的經營管理資料和會計信息資料,被審計對象負責人對其真實性、完整性負責;c) 指定審計聯絡10、人員,保證審計順利實施;d) 整改審計提出的問題,以書面報告形式反饋審計部門。5.5 內部審計機構權限a) 參加企業相關經營和財務管理決策會議,參與協助企業業務部門研究制定和修改相關制度并督促落實; b) 檢查被審計單位會計賬簿、報表、憑證和現場勘察相關資產,有權查閱相關生產經營活動等方面的文件、會議記錄、計算機軟件等相關資料; c) 調查與審計事項相關的部門和個人,取得相關證明材料; d) 對正在進行的嚴重違法違規和嚴重損失浪費行為,經企業主要負責人或相關權力機構授權可作出臨時制止決定,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e) 對可能被轉移、隱匿、篡改、毀棄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以及與經濟活動相關的11、資料,經企業主要負責人或相關權力機構授權可暫予以封存; f) 企業主要負責人或權力機構在管理權限范圍內,應授予內部審計機構必要的處理權或者處罰權;g) 內部審計機構在履行職責過程中,不得影響被審計單位合法業務活動和生產經營活動;h) 內部審計人員依照國家和總公司相關規定履行職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打擊報復。6 內部審計業務管理6.1內部控制審計 內部控制審計的定義指對組織內部為實現經營目標、保護資產安全完整、保證遵循國家法律法規、提高組織運營的效率及效果而采取的各種政策和程序的檢查、評價。6.1.2 內部控制審計的內容內部控制審計主要包括:內部控制建設的健全性和合理性;內部控制執行的有效性。612、.1.3 內部控制審計的范圍內部控制審計范圍包括企業內部控制所有環節。內部控制審計期間應與前次審計期間相銜接。6.1.4 內部控制審計的權限總公司審計部門負責對總公司機關及所屬單位實施內部控制審計。所屬單位依據總公司審計范圍和審計項目的安排,對本單位及下屬單位實施內部控制審計。6.1.5 內部控制審計的頻率集團內各單位接受內部控制審計等內部審計的時間間隔原則上不超過2年。6.2建設項目審計 建設項目審計的定義指對建設項目實施全過程采取的獨立客觀的檢查和評價,審查和評價建設項目費用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及內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建設項目審計的內容建設項目審計主要包括過程審計、工程結算審計和13、竣工決算審計。6.2.3 建設項目審計的范圍建設項目審計范圍包括項目建設過程中涉及的所有事項。建設項目審計期間應包括項目立項以及項目決算在內的整個項目周期。6.2.4 建設項目審計的權限a) 總公司審計部門負責審計的建設項目包括:總公司決策或參與投資的重大建設項目;b) 所屬單位審計部門負責審計的建設項目包括:本單位決策和投資的建設項目;c) 總公司審計部門可依據內部審計力量的安排,授權所屬單位實施本單位或其他單位的建設項目審計。6.2.5 建設項目審計的時間a) 建設項目原則上應實施過程審計。竣工決算審計前未實施的,應補充過程審計;b) 建設項目應實施工程結算審計(造價審計)。內部審計機構應14、依據建設項目進展情況,及時安排實施造價審計。未經審計,建設單位不得辦理與確定最終造價相關的結算手續,不得辦理超過工程合同金額90的付款手續,即工程結算預留款(含質保金)不低于工程結算總額的10;c) 建設項目應實施決算審計。未實施的,不得辦理竣工決算驗收手續。6.3經濟責任審計 經濟責任審計的定義指依據國家和總公司相關規定,對企業負責人任職期間所在企業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重大經營決策相關經濟活動,以及執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總公司內部管理規定情況的檢查和評價。 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主要包括企業負責人任職期間企業經營成果、財務收支、資產質量、經營活動和重大經15、營決策、執行國家法律法規、經營績效、內部控制狀況等。6.3.3 經濟責任審計的范圍經濟責任審計范圍應包括被審單位的主要資產和主要企業。經濟責任審計期間以企業負責人的實際任期為準;任期內實施過內部控制審計的,在利用已有成果的基礎上,可調整審計期間。6.3.4 經濟責任審計的權限總公司審計部門負責總公司人力資源部門委托的經濟責任審計,所屬單位審計部門負責所在單位人力資源部門委托的經濟責任審計。6.3.5 經濟責任審計的時間經濟責任審計在接受人力資源部門的委托后實施。6.4信息技術審計 信息技術審計的定義指由專業審計人員對信息技術管理、控制及信息系統運行實施的檢查與評價。 信息技術審計的內容信息技術16、審計的內容主要包括:信息技術規劃與組織的管理與控制、系統獲取與實施的管理與控制、系統安全的管理與控制、日常運行與服務支持、關鍵業務系統的應用控制、監控與評估等。 信息技術審計的范圍信息技術審計范圍包括企業信息化建設與管理的所有環節。信息技術審計期間應與前次審計期間相銜接。 信息技術審計的權限總公司審計部門負責對總公司機關及所屬單位實施信息技術審計。所屬單位依據總公司審計范圍和審計項目的安排,對本單位及下屬單位實施信息技術審計。 信息技術審計的時間信息技術審計的時間間隔原則上不超過2年。6.5涉外資產審計6.5.1 涉外資產審計的定義指內部審計機構依據國家和總公司相關規定,系統、規范地審查和評價17、涉外資產的經營活動及內部控制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幫助強化內部控制、改善風險管理、完善治理結構,促進經營目標的實現,增加價值的內部審計活動。6.5.2 涉外資產審計的內容涉外資產審計的主要內容包括資產、法律、風險、治理、內部控制、會計信息、預算、經濟責任、重大投資項目等情況。6.5.3 涉外資產審計的范圍涉外資產審計范圍包括涉外資產管理、控制涉及的所有環節。涉外資產審計期間應與前次審計期間相銜接。6.5.4 涉外資產審計的權限總公司審計部門負責組織實施總公司及各所屬單位涉外資產審計項目。所屬單位組織實施權限內涉外資產審計項目。6.5.5 涉外資產審計的頻率涉外資產審計的頻率不少于每3年1次18、,存續期少于3年的,存續期內不少于1次。6.6并購和清算審計并購與清算審計的定義指內部審計人員對并購或者清算事項的審計,以及對并購或者清算過程的檢查與評價活動。 并購與清算審計的內容并購審計主要包括組織并購審計、參與盡職調查和審核中介機構提交的專項審計報告等三種情形。清算審計主要包括組織清算審計和評價社會中介工作等兩種情形。 并購與清算審計的范圍內部審計機構依據委托或授權實施并購審計。集團內所有清算事項均應實施清算審計。 并購與清算審計的權限總公司審計部門負責組織實施總公司及各所屬二級公司的并購與清算審計。所屬單位組織實施下級單位的并購與清算審計。三級及三級以下單位未經授權不能開展并購與清算審19、計。 并購與清算審計的時間并購與清算審計均應在決策前實施,決策后,納入內部控制審計。并購審計應在接受委托或者取得授權后開展。清算審計應在簽訂資產轉讓協議之前實施。未經清算審計,各級所屬單位不得簽署資產轉讓協議。7 內部審計工作管理7.1審計計劃管理7.1.1 審計計劃的范圍審計機構應依據前次審計計劃的完成情況、組織機構的變動情況、審計項目的增減情況、外部審計配合情況和管理的需求,確定年度審計的總體范圍。7.1.2 審計計劃風險評估審計機構應評估年度審計總體范圍內各審計項目的風險水平,作為確定審計范圍的依據。7.1.3 審計計劃的程序審計機構應依據風險評估結果,確定審計范圍,編制審計計劃??偣?0、審計部門負責發布總公司審計計劃,所屬單位依據總公司審計計劃和審計計劃協調情況,發布本單位審計計劃。7.1.4 審計計劃預算內部審計機構應依據年度審計計劃編制人力資源計劃和經費預算。7.2審計項目管理7.2.1 審計工作組織.1 審計依照組織形式劃分為:內部審計機構實施的獨立審計,各股東方委派人員實施的聯合審計,社會中介機構實施的委托審計,所屬單位實施的授權審計。.2 審計項目啟動時應成立審計組,指定審計組長,并配備合格的審計人員。委托審計的,應委派內部審計人員參與。7.2.2 中介機構與人員選聘總公司審計部門統一制定中介審計機構選聘標準。各級審計機構負責其所需中介機構和中介人員的選聘。7.2.21、3 審計項目風險評估審計組應了解被審單位基本情況,評估被審計項目各業務環節的風險,依據風險評估結果確定審計實施的范圍、重點和人員需求。7.2.4 審計程序.1 審計程序主要包括:項目啟動、成立審計組、發布審計通知、審前調查、審計項目風險評估、編制審計方案、召開首次會、現場審計、召開末次會、編制審計報告、審計報告征求意見及反饋、出具審計報告、審計結果跟蹤等。.2 內部審計機構應制定具體的審計程序管理辦法,規定審計步驟、標準、內容、方法、成果等各方面要求,規范審計工作,提高審計工作質量。7.3審計成果管理 審計整改跟蹤管理建立審計整改跟蹤管理制度,反饋審計建議的采納情況,落實審計問題整改效果。 審計項目評選管理建立優秀審計項目評選管理制度,規范審計行為,提高審計質量。 審計成果使用和統計管理建立審計成果使用和統計管理制度,統一審計成果的分類標準,為審計管理提供完整、連續的基礎資料。7.4審計檔案管理7.4.1審計檔案包括記錄和反映審計過程和審計成果的書面和電子介質資料。7.4.2審計檔案應完整的反映審計成果。7.4.3 審計檔案應定期歸檔。兩年以內的審計項目檔案由內部審計機構保管,兩年以上的審計項目檔案應移交。7.4.4 審計檔案移交時應核對完整性。其中電子介質審計檔案,內部審計機構應復制留存,并指定專人保管。8 附則本制度由總公司審計監察部組織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