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置業公司勞動合同簽訂及終止解除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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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26058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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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產置業公司勞動合同簽訂及終止解除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1.0目的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定勞動關系,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規范勞動合同簽訂的流程,特制定本制度。2.0范圍公司所有勞動合同的簽訂及管理。3.0術語4.0職責4.1員工閱讀合同后,在無異議、完全自愿遵守勞動合同條款制度的情況下,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并遵守各項制度,履行應盡的職責義務。4.2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是員工勞動合同簽訂及歸檔管理的主管部門。5.0內容 5.1勞動合同簽訂公司與新招聘錄取的員工簽訂合同,確定試用關系、試2、用期限以及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公司員工在接到通知5日內到人力資源部簽訂勞動合同。公司所有員工簽訂合同的期限一般為三年。5.2勞動合同的其他制度5.2.1公司正式員工如不愿意按要求基本年限簽訂勞動合同,可與公司協議勞動合同期限,但須報公司總經理批準。5.2.2所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如公司有需要還須簽訂補充勞動協議,承諾保守公司商業機密及其他事項。5.2.3勞動合同中雙方未明確的事項,按照公司相關制度辦理,無公司相關制度的,按照國家相關制度辦理。5.2.4員工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時,必須解除與原單位的勞動合同,否則,因員工刻意隱瞞,造成公司需承擔連帶責任的,一切法律及經濟責任由員工自行承擔。5.2.5勞3、動合同一式二份,經員工本人簽字和公司蓋章后有效,員工本人留存一份。5.3勞動合同的續簽5.3.1員工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由人力資源部通知員工本人及用人部門,用人部門根據員工合同期內工作表現,確定是否繼續聘用該員工,并將結果及時通知人力資源部。5.3.2人力資源部根據雙方繼續簽訂勞動合同意愿,通知員工簽訂勞動合同。5.3.3員工在接到通知5日內到人力資源部辦理續簽勞動合同手續,逾期不辦,視為不愿續簽。5.4勞動合同的終止與解除5.4.1員工勞動合同期滿而原工作部門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終止。5.4.2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5.4.3人力資源部提前30天通知合同終止,員工辦4、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5.4.4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或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員工,公司有權隨時解除所訂勞動合同。5.4.5當員工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仍不能從事工作;或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員工不能勝任;或公司經營發生重大變化,確需裁減人員時,公司需提前1個月通知員工解除勞動合同。5.4.6員工在試用期內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非試用期內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一個月提出申請(同時提出辭職申請時間),經公司部門負責人同意,遞交人力資源部報經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的申請需經董事長批準之后,由人力資源部通知員工簽訂解除勞動關系證明。5.4.7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在未得到批準和辦完解除勞動合同手續前應堅持本崗位工作,不得在外應聘、兼職和就業,否則公司將追究當事人及接受單位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