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業公司十一項通信聯絡系統相關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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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26704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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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業公司十一項通信聯絡系統相關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 錄一、通信系統事故應急預案1二、通信聯絡系統操作人員崗位職責2三、通信聯絡系統維修工操作規程2四、通信聯絡系統設備、設施管理制度3五、通信系統設備設施技術資料管理制度4六、通信聯絡系統值班制度4七、通信聯絡系統設備定期檢修制度5八、通信聯絡系統運行管理制度6九、通信聯絡系統故障報告制度6十、通信系統報警、求救通信信息上報制度7十一、通訊聯絡系統管理制度7一、通信系統事故應急預案為了進一步提高煤礦事故防范意識,保證礦井安全生產和職工人身安全;以2、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影響程度,提高調度監控中心值班人員處理災害事故的應變能力,特制定本預案。1、成立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總指揮:礦長(礦長未到場時,值班領導負責指揮)2、副總揮:機電副礦長、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副礦長成員:調度主任、安監科長、地面負責人,各采掘機運隊隊長和跟班人員。二、事故應急救援的主要任務對井上、井下發生通信系統故障時,必須在較短時間內恢復并正常投入使用。三、事故應急救援的主要職責。1、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的管理和組織。2、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的技術知識培訓。3、負責事故應急救援人、財物的組織和調配。4、負責物資的管理。四、程序1、調度值班員接到發生故障時,由領導小組、副指揮3、長(機電副礦長),查明其原因,作出正常的判斷,制定解決方案。2、凡被通知的單位和人員都應作好一切恢復系統的人力、物力的準備工作,聽候安排。3、調度員隨時向總指揮匯報處理的進展情況。4、通訊維修工必須服從調度指揮。5、事故處理完畢后,各采掘機運隊積極組織人員恢復正常生產。二、通信聯絡系統操作人員崗位職責1、遵守勞動紀律,服從調度指揮,做好作業前準備,認真做好本質工作,操作人員應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2、嚴格操作規程,實行定期巡視監測管理,確保通話質量和線路的暢通。3、熟悉煤礦安全規程和礦井防爆要求,嚴格停送電管理制度,確保安全生產。4、熟悉本礦生產、調度、管理等各環節通信聯絡系統并能正確使用。54、地面或井下固定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嚴禁有脫崗、串崗、睡覺的行為。否則,給予100元的罰款。6、若遇通信聯絡系統發生故障,操作人員必須立即向分管領導匯報,及時查明原因,采取措施盡快恢復。7、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致使通信系統損壞,除按規定處罰外,按其經濟損失多少經礦委研究按比例進行賠償。8、系統控制中心操作人員每天24小時有人值班,認真填寫設備進行記錄和使用記錄。若遇到異常情況,立即通知礦領導值班人員。9、保持通訊現場整潔,做好文明生產。三、通信聯絡系統維修工操作規程一、井下設備系統應具備良好的接地措施,金屬線入井的設備應具備良好的防雷措施。信號設備應放置在便于人員觀察、調試、檢查及支護良好、5、無滴水、無雜物的進風巷道或硐室中。二、分線盒和過渡電纜及各種電話之間的接頭一定要封閉在接線盒內,以免失爆。三、井下終端的電源、蓄電池不能置于地上,使用專用的托架,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供電電源必須取自供電電源的電源側。四、分線盒和終端電纜連接的接線盒固定在托架上,以避免行人將電纜弄亂、拽斷等。五、通訊聯絡系統主機的蓄電池必須保持一定的電量,電網停電后,系統至少能夠正常工作兩個小時以上。六、電話由專人負責,每天檢查、維護,發現問題立刻解決。七、電話應垂直懸掛,距頂板(頂架)不得大于,距巷道壁不小于。八、每季必須對數字程控調度機按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進行全面檢查,并對地線進行測試。其它設備按使用說6、明書要求定期檢查和隱患排除,使各項指標符合規定。九、通訊聯絡系統設備在井下連續運行個月,須將井下部分全部運到井上進行全面檢修,檢查與裝置關聯的電器設備。需要通訊聯絡系統停止運行時,須經主管領導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十、通訊聯絡系統使用過程中應保持電話清潔,確保電話正常運行,嚴禁非工作人員擅自調校和拆開儀器。十一、對需要經常移動的電話、電纜等由專人負責,按規定移動,嚴禁擅自移動。十二、當瓦斯濃度超過規定而切斷通訊聯絡系統設備的電源后,嚴禁自動復電,只有當瓦斯濃度降到規程規定以下時,方可人工復電。十三、嚴格按數字程控調度機規定的配接表來接裝置關聯的電器設備,不得超出配接表規定的數量。十7、四、各部件的可調整部分,已封膠的不允許拆動,必須做出調整時,要嚴格按部件說明書要求調整。十五、檢修完畢后,做好檢修記錄。四、通信聯絡系統設備、設施管理制度1、設備設施管理人員必須熟悉掌握它的性能、特點,發現故障及時處理并填寫故障登記表。2、系統應進行定期檢查,保證設備狀態良好,工作正常。3、嚴禁外來人員進入系統控制中心,打擾值班人員工作損壞系統設備。4、使用的系統設備、設施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嚴禁無安全標志的設備、設施入井。5、系統設備、設施應做到定期檢查,保證狀態良好。6、設備設施應置于圍巖穩定、支護良好、無淋水、無雜物的位置,以免損壞設備設施。7、井下各地點放炮時,必須制定保護設備8、設施的措施,防止破壞設施、設備,否則,將給予當事人200元的罰款。8、通信、信號和控制等裝置,應優先采用本質安全型,嚴禁通信線路利用大地作回路。9、通信系統設備必須具備良好的防雷和接地保護措施。10、通信系統的設備設施管理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報廢管理制度。五、通信系統設備設施技術資料管理制度1、建立建全通信設備、設施、儀表的技術檔案,并進行分類管理妥善保存。2、對系統采取定期檢查發現的故障以及處理的情況必須進行詳細登記備查。3、對所有收集的技術資料必須真實、可靠,便于指導今后的工作。4、設備、設施維護、保養人員必須查明事故原因,檢修情況都必須進行記錄。5、技術資料管理人員必須是經過專業培訓合格的9、人員方能上崗。6、各類技術資料檔案一律不準銷毀,否則,給予當事人按情節輕重進行經濟上的處罰并開除離礦。7、系統技術檔案資料的查閱,必須履行借閱手續,外單位因工作需要查閱資料,須經礦領導批準后借閱。六、通信聯絡系統值班制度1、每天實行24小時值班,嚴禁擅自離崗,嚴格執行人交人、手交手,你不來我不來的交接班原則。2、值班記錄必須清楚,對通信系統發生故障出現的時間、地點、匯報人及維修人員姓名都要詳細記錄,若因失職要嚴肅追究責任。3、各種記錄要填寫規范、字跡清楚、擺放整齊、保存完好。4、嚴禁外來人員擅自進入通信系統值班室,禁止無關人員和單位使本單位的電話,確需要到值班室辦事,值班人員應做好詳細登記。510、交接班時,交接班人員和接班人員必須共同檢查通信系統的設備設施運行情況進行檢查,對檢查的情況雙方簽字。6、交接班前,交接班人員必須提前打掃室內衛生,保證清潔,物品擺放整齊有序,否則接班人有權拒絕接班。7、交班前應進行通訊試驗,如有故障不通時,值班人員應通知維修人員進行處理,盡早恢復通話。8、嚴禁值班人員使用值班電話談與調度無關的事情。七、通信聯絡系統設備定期檢修制度1、設備設施維護檢修人員每天都要檢查設備及電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將結果報控制中心。2、定期對備用電源進行測試,不能保證設備連續工作2小時應及時更換。3、每3個月對通信設備進行全面檢修,確保井上、井下通信聯絡運行穩定、可靠,并做好11、檢修記錄。4、每月不少于2次維修人員應對井下各通信地點的隔爆電話、通話質量等都要進行檢,發現故障立即修理。5、管理人員必須熟悉設備的功能、特點等,經培訓考試合格方能上崗。6、檢修設備的人員,嚴格執行操作規程,若違反規程致使損壞,由當事人照價賠償。7、設備應做好定期檢查外還需隨時進行巡查,以保證設備狀態良好、工作正常。8、經常清除話機灰塵、油污和潮氣,擦試調整各個觸點,保證接觸良好,送受話器通話效果良好,鈴聲響亮等。八、通信聯絡系統運行管理制度1、系統應定期進行巡視和檢查,發現故障及時處理并填寫故障登記表。2、掌握有關通訊設備的性能、結構、原理和操作方法,建立健全各類臺帳和記錄報表,操作人員和維12、護人員經培訓合格方可持證上機操作。3、系統控制中心應24小時值班,認真填寫設備進行使用和使用記錄,由有關負責人審批簽字。4、若遇到異常情況或報警信息后,值班員應立即通知值班領導,值班領導應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記錄備案。5、系統的歷史數據應妥善保存,備份數據和圖紙、技術資料至少要保存1年以上。6、設備運行管理員每天都要對運行情況作好詳細記錄,若失職影響正常生產秩序按規定給予經濟處罰,并開除離礦。7、嚴禁無關單位和不相關人員使用調度電話,以免影響工作。九、通信聯絡系統故障報告制度1、設備維護管理人員應定期檢查,發現故障及時查明原因立即向調度室報告并及時進行處理,同時填寫故障登記表。2、值班人員接到故13、障報告后,作好詳細記錄并向相關領導進行匯報。3、通訊設備、設施發生故障時所需的材料由機電礦長落實,立即進行修復盡快在短時間內恢復通話。4、隨時掌握系統的可靠性,平均無故障時,應大于800小時,否則,應向礦相關負責人匯報,查明原因進行處理。5、系統應具有良好的防雷和接地措施,出現問題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請求及時整改。6、遇到異常情況或報警信息后,值班人員立即通知值班領導,值班領導應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記錄備案。7、維護人員發現系統異常情況應向有關單位匯報并進行核實。8、設備使用前,應按要求調試,并在地面通電運行不小于24小時,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則應向機電負責人報告進行處理。十、通信系統報警14、求救通信信息上報制度 1、系統控制中心每天必須有24小時輪流值班,一旦接收到系統報警、求救通信信息時,立即向礦值班人員匯報。2、礦值班領導應接到報警求救通信信息后,立即查明原因后,根據具體情況采取相應的措施逐做上報。3、若遇系統報警,求救信息時,凡被通知的單位和人員都應作好一切搶救災害的人力、物力、財力準備工作,聽候安排。4、在搶救過程中、控制中心值班人員隨時掌握處理情況,并及時向礦領導或向上級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聯系。5、若屬系統出現故障時,除按規定向有關部門人員報告外,應及時采取措施,盡快在短時間內恢復投入運行。6、凡出現系統報警、求救通信信息時,值班人員未能及時上報,將對相關責任進行處罰15、。十一、通訊聯絡系統管理制度為了提升礦井安全防護水平,確保通訊聯絡系統的使用可靠,根據我礦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改動通訊線路,特殊情況需要對通訊線路改動,必須向信息進行申請。信息根據生產需要及設備運行情況確定改動方案。二、任何單位不得私自改變或影響移動通訊系統補償電源的正常供電。當拆除或檢修線路而影響移動通訊系統正常供電時,必須提前通知信息中心,不得私自進行,否則對施工負責人處以100元的罰款,并承擔因通訊中斷造成的后果。三、出現通訊中斷、信號故障時,信息中心應立即分析、查找故障原因,確定故障范圍。并立即組織人員解決處理。四、各使用單位不得強安、強要、16、強撤移動通訊設備和纜線等。需新增電話及相關設備時,必須提前向信息提出書面申請。信息設計施工時,必須根據移動通訊系統的布局,科學合理給出安設方案,不得以破壞系統總體性能與結構為代價而擅自施工。五、任何單位不得未經信息中心同意私自改變移動通訊設備位置、一經發現將給予200元的罰款。嚴重者按照事故進行分析。六、使用單位的井下電話機,必須按照使用要求進行使用及維護。不得更改設備參數,達到完好狀態,七、相關單位對管轄范圍或工作場所內的移動通訊纜線設備設施負有監護責任。通訊纜線途經單位的管轄范圍,由該單位負責對通訊纜線的管理,同時要嚴格對通訊纜線的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丟失和損壞井下通訊分線盒、放大17、器、纜線。凡丟失和損壞的,對責任單位給予200元每次的處罰,對責任人給予100元每次的處罰,并由責任單位按價賠償,承擔因通訊中斷造成的后果。屬于故意破壞的,按照影響范圍及性質程度,加倍進行處罰。八、移動通訊設備出現故障時,使用單位應及時到信息中心更換。通訊設備統一由信息中心修理、維修并提供備用設備。非正常原因損壞的,維修費用按照設備、材料賠償價格從使用單位材料費中扣除。九、采煤工作面的移動通訊纜線及相關設備隨工作面的推進要及時回撤盤放整齊,堅決不允許圖省事、怕麻煩而隨意裁斷,否則處以200元以上的罰款。回撤纜線盤放過多的,可以從纜線接頭處斷開并及時升井上交。十、信息中心電話班人員應經常下井檢查、監督通訊相關設備、纜線的使用情況。對不按標準使用的,信息中心有權出具罰款單對責任單位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