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測中心微生物實驗室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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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26768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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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檢測中心微生物實驗室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微生物實驗室管理制度文件編號: 版 本 號: 修 訂 號:起 草 人審 核 人批 準 人起草日期審核日期批準日期頒發部門分發編號生效日期目 的:規范微生物室管理規范,以保證微生物實驗的順利進行。范 圍:適用于微生物實驗室依 據:GB/T 19489-2008實驗室 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執行部門:化驗室微生物檢驗室職 責:1. 微生物檢驗員負責微生物實驗室的管理。 2. 實驗室主管負責對微生物實驗室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內 容: 本中心微生物實驗室管理制度包括微2、生物實驗室人員管理制度、微生物室出入管理制度、微生物室環境管理制度、微生物室的使用管理制度。微生物實驗室藥品管理制度。1. 微生物實驗室的人員管理1.1 微生物實驗室由微生物檢驗員管理及使用,其他人員須經主管人員批準后方可進入和使用。1.2 微生物實驗室的人員需經過相關的培訓。2. 微生物實驗室出入管理 2.1 人員出入管理:2.1.1 人員進入微生物實驗室潔凈區前,需要洗手消毒;在一級緩沖室換實驗服、戴帽子、換鞋后,進入風淋室,風淋后,進入二級緩沖室準備實驗。2.1.2 實驗操作前須帶上無菌手套和口罩。2.2 物料出入管理:2.2.1 物料進入微生物實驗室以前,脫去外包裝或者用酒精棉球擦拭后3、,放置于傳遞窗中。2.2.2 物料放置于傳遞窗后,開啟紫外0.5小時,同時將微生物實驗室內的凈化系統、紫外燈打開。2.2.3 紫外開啟0.5小時以后,關閉紫外,并將物品轉移于實驗操作臺上。2.2.4 實驗完畢后,微生物實驗室物品經傳遞窗傳出后,經高溫滅菌后廢液、廢物倒入廢液桶處理。3. 微生物實驗室的環境管理3.1 微生物實驗室的清潔管理微生物實驗室的清潔分為一般清潔及徹底清潔,其具體的清潔部位、方式方法、頻率見下表所示:清潔方式清潔部位清潔方法清潔周期一般清潔實驗設備、操作臺面1. 每次使用前用消毒液由上往下、由內而外的擦拭兩遍2. 開啟凈化系統及紫外燈0.5小時每次試驗前徹底清潔頂棚、墻面4、1. 用純化水由上往下、由內而外的擦拭兩遍后,再用消毒液按上述順序擦拭一遍。2. 開啟凈化系統及紫外燈0.5小時每周生物安全柜實驗設備、操作臺面日光燈地面紫外燈用濕布擦拭一次,去除積塵。3.2 微生物實驗室常用消毒劑及其配制消毒液名稱用途配制方法使用期限75%酒精擦拭設備表面量取95濃度的醫用酒精,用純化水稀釋至75濃度(用酒精比重計測量),混勻。七天0.1%新潔爾滅擦拭墻面、地面及臺面用量筒量取5新潔爾滅100ml,用純化水稀釋至2500ml,混勻。一個月84消毒液擦拭墻面、地面及臺面按所用84消毒液瓶身標簽的稀釋方法1:55配制所需量,混勻。一個月4. 微生物實驗室的使用管理4.1 微生物5、實驗室使用之前,應先開啟微生物實驗室自凈系統30分鐘。每次使用前應用消毒液擦拭超凈工作臺及其他一切可能引起污染的死角,然后開紫外燈滅菌30分鐘,同時開啟超凈工作臺。操作完畢后,用消毒液擦拭臺面,做好衛生,開紫外燈30分鐘,并記錄紫外燈照射時間。注:當紫外燈使用1000小時應更換。4.2 微生物實驗室使用時,應同時進行沉降菌監測,將含有營養瓊脂培養基培養皿在各監測點正向放置,打開蓋子,暴露30分鐘,然后蓋上,將營養瓊脂培養基放入3035培養箱培養48小時,觀察結果,每皿菌落數應1個,否則應加強清潔消毒工作,必要時驗證生物安全柜的性能。5. 微生物實驗室藥品及培養基管理制度藥品及培養基是微生物試驗6、的基礎,直接影響微生物試驗結果。適宜的培養基制備方法、貯藏條件和質量控制試驗是提供優質培養基的保證。5.1 藥品及培養基的采購及接收微生物實驗室所用的藥品及培養基必須是符合國家相關資質的公司所出產的。實驗室根據檢驗需要申購所需的培養基并做好相應的接收記錄。5.1培養基的接收微生物檢驗室應指定專人負責培養基的管理,在接收培養基時,應核對培養基的品名、來源、批號、生產日期、有效期、數量,脫水培養基應附有處方和使用說明,并做好接收記錄。 5.2培養基的制備 培養基可按處方配制,也可使用按處方生產的符合規定的脫水培養基。 在制備培養基時,應選擇質量符合要求的脫水培養基或單獨配方組分進行配制。脫水 培養7、基應附有處方和使用說明,配制時應按使用說明上的要求操作以確保培養基的質量符合要求,不得使用結塊或顏色發生改變的脫水培養基。脫水培養基或單獨配方組分應在適當的條件下貯藏,如低溫、干燥和避光,所有的容器應密封,尤其是盛放脫水培養基的容器。商品化的成品培養基除了應附有處方和使用說明外,還應注明有效期、貯藏條件、適用性檢查試驗的質控菌和用途。 為保證培養基質量的穩定可靠,各脫水培養基或各配方組分應準確稱量,并要求有一定的精確度。配制培養基最常用的溶劑是純化水,特殊情況下,可能需要用去離子水和蒸餾水。應記錄各稱量物的重量和水的使用量。 配制培養基所用容器和配套器具應潔凈,可用純化水沖洗玻璃器皿以消除清潔8、劑和外來物質的殘留,對熱敏感的培養基如糖發酵培養基其分裝容器一般應預先進行滅菌,以保證培養基的無菌性。 脫水培養基應完全溶解于水中,再行分裝與滅菌。配制時若需要加熱助溶,應注意不要過度加熱,以避免培養基顏色變深。如需要添加其他組分時,加入后應充分混勻。應按照生產商提供或使用者驗證的參數進行培養基的滅菌。商品化的成品培養基必須附有所用滅菌方法的資料。培養基滅菌一般采用濕熱滅菌技術,特殊培養基可采用薄膜過濾除菌。 培養基若采用不適當的加熱和滅菌條件,有可能引起顏色變化、透明度降低、瓊脂凝固力或pH 的改變。因此,培養基應采用驗證的滅菌程序滅菌,培養基滅菌方法和條件,應通過無菌性試驗和促生長試驗進行9、驗證。此外,對高壓滅菌器的蒸汽循環系統也要加以驗證,以保證在一定裝載方式下的正常熱分布。溫度緩慢上升的高壓滅菌器可能導致培養基的過熱,過度滅菌可能會破壞絕大多數的細菌和真菌培養基促生長的質量。滅菌器中培養基的容積和裝載方式也將影響加熱的速度。因此,應根據滅菌培養基的特性,進行全面的滅菌程序驗證。 應確定每批培養基滅菌后的pH值(冷卻至室溫25 測定)。若培養基處方中未列出pH 值的范圍,除非經驗證表明培養基的pH 值允許的變化范圍很寬,否則,pH值的范圍不能超過規定值士0.2 。 制成平板或分裝于試管的培養基應進行下列檢查:容器和蓋子不得破裂,裝量應相同,盡量避免形成氣泡,固體培養基表面不得產10、生裂縫或漣漪,在冷藏溫度下不得形成結晶,不得污染微生物等。應檢查和記錄批數量、有效期及培養基的無菌檢查。5.3 培養基的貯藏自配的培養基應標記名稱、批號、配制日期等信息,并在已驗證的條件下貯藏。商品化的成品培養基標簽上應標有名稱、批號、生產日期、失效期及培養基的有關特性,生產商和使用者應根據培養基使用說明書上的要求進行貯藏,所采用的貯藏和運輸條件應使成品培養基最低限度的失去水分并提供機械保護。 培養基滅菌后若貯藏在高壓滅菌器中,質量可能會受影響,一般不提倡這種存放法。瓊脂培養基不得在O 或O 以下存放,因為冷凍可能破壞凝膠特性。培養基應避光保存,若要長期保存,應置于密閉容器中以防止水分流失。瓊11、脂平板最好現配現用,如置冰箱保存,一般不超過1周,且應密閉包裝,若延長保存期限,保存期需經驗證確定。 固體培養基滅菌后的再融化只允許1 次,以避免因過度受熱造成培養基質量下降或微生物污染。培養基的再融化一般采用水浴或流通蒸汽加熱。若使用微波爐,應避免培養基過度受熱及水分的蒸發,更要注意安全。融化的培養基應置于45 50 的水浴中,不得超過8 小時。傾注培養基時, 應擦干培養基容器外表面的水分,避免容器外壁的水滴進人培養基中造成污染。使用過的培養基(包括失效的培養基)應按照國家污染廢物處理相關規定進行。5.4 質量控制試驗 實驗室應對試驗用培養基建立質量控制程序,以確保所用培養基質量符合相關檢測12、的需要。 實驗室配制或商品化的成品培養基的質量依賴于其制備過程,采用不適宜方法制備的培養基將影響微生物的生長或復蘇,從而影響試驗結果的可靠性。 所有配制好的培養基均應進行質量控制試驗。實驗室配制的培養基的常規監控項目是pH 、適用性檢查試驗,定期的穩定性檢查以確定有效期。培養基在有效期內應依據適用性檢查試驗確定培養基質量是否符合要求。有效期的長短將取決于在一定存放條件下(包括容器特性及密封性)的培養基其組成成分的穩定性。 除藥典附錄另有規定外,在實驗室中,若采用已驗證的配制和滅菌程序制備培養基且過程受控,那么同一批脫水培養基的適用性檢查試驗可只進行1 次。如果培養基的制備過程未經驗證,那么每一批培養基均要進行適用性檢查試驗,試驗的菌種可根據培養基的用途從相關附錄中進行選擇,也可增加從生產環境及產品中常見的污染菌株。 培養基的質屋控制試驗若不符合規定,應尋找不合格的原因,以防止問題重復出現。任何不符合要求的培養基均不能使用。 用于環境監控的培養基須特別防護,最好要雙層包裝和終端滅菌,如果不能采用終端滅菌的培養基,那么在使用前應進行100 的預培養以防止外來的污染物帶到環境中及避免出現假陽性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