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員工招聘試用及業績管理制度.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職z****i
編號:1126932
2024-09-07
16頁
116.28KB
1、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員工招聘試用及業績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 錄第一章 總則1第二章 招聘與錄用管理1第三章 試用/試崗期員工管理2第四章 考勤及休假規定3第五章 培訓管理6第六章 崗位與薪資異動6第七章 人事獎勵與處罰6第八章 業績考核9第九章 薪酬管理9第十章 員工福利9第十一章 勞動關系管理10第十二章 離職管理11第十三章 人事申訴12第十四章 附則12第十五章 附件13第一章 總則一、 目的為保證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工作順利開展,進一步規范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質量和效率,進而更好的為公司業務的發2、展提供人力支持,特制定本制度。二、 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員工、試用期員工、實習人員的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第二章 招聘與錄用管理一、 招聘原則和標準1、機會均等原則:在公司出現職位空缺時,公司員工享有和外部應聘者一樣的競聘機會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具體程序詳見內部招聘有關條款。2、 雙重考核原則:所有員工的招聘均需經過業務部門和人力行政部的雙重考核,經董事長或授權總經理批準后由人力行政部下發錄用通知。3、 所有成功應聘者均應具備良好的職業操守,無不良記錄,符合相應崗位的最低用人標準,特殊崗位與經驗豐富的應聘者可以適當放寬要求。二、 招聘申請程序1、各部門負責人根據業務發展需求,在每年一月3、底之前提交年度人員需求計劃表,經人力行政部與董事長或授權總經理批準后,報送人力行政部留存備案,作為人員招聘、培養以及調配的依據。2、 若有計劃外人員需求或因在職人員離職產生的補充需求,部門負責人應填寫用人需求申請表,經董事長或者授權總經理批準(若存在授權管理,按授權管理權限審批,下同)后,報送人力行政部備案。三、 招聘組織程序1、內部招聘程序:人力行政部根據部門上報的人員需求表單,發布內部招聘信息。有應聘意向的員工填寫內部競聘申請表,報送人力行政部。人力行政部與競聘員工部門負責人及需求部門負責人就該員工的競聘與接收問題進行溝通并達成統一意見后安排初試與復試。競聘成功的內部員工,由人力行政部填寫4、崗位異動申請表報董事長或者授權總經理批準,人力行政部根據審批結果,下發人事聘用通知,通知員工與調出、調入部門進行工作交接,并由相關責任人填寫員工異動/離職交接表,填寫完畢后報送人力行政部備案。員工到新崗位后第一個核算工資日前,由人力行政部與用人部門重新核定其工資水平,并填寫薪資異動審批表報董事長或者授權總經理批準,根據審批結果制作工資表。2、外部招聘程序:人力行政部根據部門上報的人員需求表單,制定人員招聘計劃,并選擇適當的招聘渠道發布招聘信息,收集人員資料(應聘人員填寫競聘/入職申請表),進行初步的篩選,然后交用人部門確定需面試人選。人力行政部負責通知初選合格人員來公司面試。面試工作由人力行政5、部、用人部門負責人組織開展,并據實填寫初、復試意見。部門經理及以上職位的應聘者或部分關鍵崗位應聘者需提請總經理、董事長進行復試。面試后人力行政部和用人部門對應聘者的情況進行討論,確定擬錄用名單。人力行政部將擬錄用人的競聘/入職申請表報董事長或者授權總經理審批,并根據審批結果向應聘者發出錄用通知,確認具體的報到時間及其他報到事宜,同時將報到時間通知用人部門。人力行政部向該員工發出員工入職通知,確認辦理各項入職手續。第三章 試用/試崗期員工管理一、 試用人員報到1、資料校驗新入職員工報到須帶如下資料以備人力行政部進行校驗、建檔: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寸半身脫帽近照4張;體檢報告;最后服務單位離職證6、明;學歷/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入職手續資料校驗及收集齊全后,人力資源主管向新入職員工發出員工入職通知。員工憑員工入職通知到行政主管處辦理考勤及用餐IC卡、工作服的領用手續,有住宿需求的員工同時提出住宿申請,由行政主管統一安排。3、勞動合同簽訂新入職員工入職當日起一個月內,人力行政部必須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三年(詳見勞動合同管理規定)。二、 試用/試崗期限1、 所有通過外部招聘加入公司的員工須進行試用,試用期限為1-3個月;2、 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行政部經理可以根據試用員工的具體表現共同決定試用期,但最長不超過6個月,最短不少于1個月。3、 通過內部招聘或內部調崗到達新崗位的員工須進7、行新崗位試崗考核;試崗期一般為1至2個月。三、 試用/試崗期工資福利外聘員工試用期工資一般按照不低于相應崗位薪酬定級的80%發放,試用期間員工可以享有電話補貼、健康體檢、員工旅游、住房補貼/公積金、社會保險及其他100元(含)以下的福利;進公司工作不滿三個月者,原則上不發放當年度年終獎金(若發放需經總經理或董事長批準后擬發),供職三-九個月,按實際工作天數計發;九個月及以上者按全年發放。內聘員工工資按核定發放,試崗期享受公司所用福利、補貼與獎金。四、 試用期管理程序1、外聘員工入職一周內由人力行政部安排3小時以上的入職培訓。2、人力行政部協同用人部門負責人為新入職員工制訂試用期培訓計劃及考核方8、案,填寫試用期培訓管理表,經用人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后備案。3、 新員工轉正日前一周,向人力行政部提交試用期工作總結并填寫員工轉正審批表,人力行政部負責組織其部門負責人依據試用期培訓管理表對員工進行轉正面談與考評,一般員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轉正錄用意見,主管以上員工由總經理簽署轉正錄用意見,經理級以上員工以及部分關鍵崗位由董事長簽署轉正錄用意見。4、 沒有批準轉正的,由人力行政部安排延長試用期、調職或辦理辭退手續。第四章 考勤及休假規定一、 作息時間類別上班時間下班時間午休時間備注作息時間08:3017:3012:00-13:00二、 刷卡制度1、公司員工上下班實行刷卡制度,因公出、入公司亦須進行9、刷卡登記;員工每日至少有兩次刷卡記錄。2、 總監級(含)以上管理人員、公司顧問人員可以不進行刷卡,銷售部業務人員、司機及其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員工可以不進行刷卡,其考勤由部門負責人監督執行;對不刷卡人員由部門提交人員名單,經總經理或董事長批準后,報人力行政部備案。3、 員工因故忘記打卡或者因考勤設備故障無法打卡,于當日內填寫忘打卡記錄表,由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后,交人力行政部備案;每人每月允許補填2次(設備故障除外),超過2次除填寫忘打卡記錄表外,按遲到情況處理,按10元/次扣款人民幣并取消當月全勤獎。4、 公司安排員工節假日至公司加班,上下班須刷卡登記,以作為統計加班時間的依據,如無考勤記錄,將10、不計加班。5、 考勤規定遲到、早退:員工在規定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視為遲到;在規定下班時間前5分鐘下班者視為早退。遲到、早退者當月無全勤獎,每遲到、早退一次(包含5-10分鐘)扣款人民幣10元;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扣款人民幣20元。曠工:員工出現如下情況視曠工處理。a.不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擅自不上班者;b.請假期限已滿,未續假或續假未獲批準而逾期不歸者;c.不服從調動和工作分配,未按時到工作崗位報到者;d.超過30分鐘,60分鐘以內未到(或離開)崗位,且無充分理由辦理補假手續者,記曠工半日;超過60分鐘未到(或離開)崗位,且無充分理由辦理補假手續者,記曠工一日;e.請11、假原因不屬實者。曠工處罰:遲到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者為曠工半天,扣半天工資;1小時以上,半天以內者視為曠工一天,扣全天工資;曠工一天,扣三倍日工資。連續曠工三天(含)以上者,屬于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視同自動離職、按員工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情況處理。加班、調休:由公司安排的,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的上班時間,稱為加班。員工加班須填寫加班登記表,由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后交人力行政部記錄考勤。加班時間以半小時為單位進行核計,不滿半小時不計加班。員工加班后以安排調休為主,但不得擅自調休,須事先填寫員工請假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后方可休假,員工請假單交人力行政部記錄考勤。 外出辦事:員工因公外出到下班時間不能12、返回公司或外出辦事要產生誤餐補助的須填寫出差/外出申請表,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后交人力行政部備案,未提交出差/外出申請表的,一律按第四章第六條考勤規定論處。在下班時間內能返回公司的,由部門負責人同意后在部門的外出登記表上注明外出時間跟事由備查,未注明外出時間與事由而不在公司者,一經查實,按曠工論處;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外出由部門負責人負責監督并記錄,因工作原因申請誤餐補助的員工須向人力行政部提交出差/外出申請表。 出差:員工因公到外地辦事,于當天不能返回成都的,須填寫出差/外出申請表,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同意后提交人力行政部備案(另:出差相關規定詳見出差管理制度)。6、 休假規定請休假審批:員工13、請休假必須填寫員工請假單按規定逐級審批(詳見下表:示審核,示批準),并報人力行政部備案。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親自辦理的,應托人或電話告假,事后補辦請休假手續。對象分類假期部門負責人人力行政部分管副總總經理部門負責人以下員工事假不超過2天23天 超過3天病假或休假不超過2天23天 超過3天 婚假5天 產假90天 3天喪假3天 5天 部門負責人不超過2天的請休假超過2天的請休假副總請休假假期類別a事假:員工因私事必須親自處理,可申請事假,事假按應發工資相應時數的100%扣除。原則上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十五天。b病假: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可申請病假,病假三天以內按20元/天扣除,超過三天則按基本工資14、計發病假期間工資。請病假一天以內(含)時,可免附證明,病假連續超過一天以上,或當月內累計超過三天以上時,需提供醫院診斷證明或急診證明作為請假申請附件。原則上全年病假累計不得超過兩個月。c喪假:公司員工在親屬亡故時,按下列不同情形核定喪假,喪假期間不扣除薪資。直系親屬亡故(包括父母、養繼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時,休假五天。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亡故時休假三天。請喪假時,需向人力行政部提交親屬死亡證明復印件,不能在事前提供的事后補交。d 婚假:員工結婚按下述方式核定婚假,婚假期間不扣除薪資。一般婚假為3天,晚婚假為5天。員工申請婚假須在結婚證書登記之日起六個月內申請;婚假須一次性休完,遇15、節假日及公休順延;申請婚假憑結婚證書及復印件。進入公司前領取結婚證的員工在試用期內不可申請婚假。e 產假:女員工在政策內生育,享受產假90天,剖腹產者加15天,晚育增加3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產假期間給予男方看護假3天,剖腹產與晚育者男方看護假為15天。產假期間薪資員工除領取社保核發的產假生活津貼外,公司按基本工資發放,員工憑準生證和醫院證明,辦理休產假手續。f 法定假日:員工法定假日休假須服從公司安排,不需要填寫員工請假單,公司安排休假參照國務院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第五章 培訓管理員工培訓管理另見相關制度規定。第六章 崗位與薪資異動一、崗位異動:崗位異動分為調崗、晉升16、降職、借調。1、公司崗位異動程序:員工個人、部門負責人向人力行政部提出崗位異動申請或建議,須先填寫崗位異動申請表提交人力行政部,人力行政部組織相關部門負責人、總經理或董事長進行溝通并征求異動意見,意見達成一致后人力行政部組織相關部門負責人與員工進行面談。員工與公司的異動意見一經達成,人力行政部持崗位異動申請表逐級進行審批。審批完畢后人力行政部下發人事聘用通知,告知員工填寫員工異動/離職交接表,辦理相應交接手續。二、薪資異動:借調人員一般待遇不變,晉升、降職、調崗按照公司相應薪酬管理制度執行。員工崗位異動前后薪資如有變化,須按下述程序辦理薪資異動手續。人力行政部一個月內組織調入部門負責人共同核17、定員工在新崗位上的工資和福利;調入部門負責人填寫薪資異動申請表,報總經理、董事長批準后交人力行政部備案,人力行政部抄送財務部。第七章 人事獎勵與處罰一、 人事獎勵1、獎勵分為:通報表揚、二等功、一等功和月度、季度、年終評優。特設總經理特別獎,獎勵對公司有特殊貢獻者。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通報表揚:a積極維護公司榮譽,在客戶中樹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b認真勤奮、承辦、執行、或督導工作得力者。c工作勤奮,超額完成工作任務者,被評為優秀員工者。d連續兩年(含)以上年終績效考核優秀者。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二等功一次。a對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被確認采納者。b積極研究改善工作18、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減低成本確有成效者。c檢舉揭發違反規定或損害公司利益事件者。d對可能發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確保公司及財物安全者。e策劃、承辦、執行重要事務成績顯著者。f廉潔奉公,事跡突出,影響較大者。g其它應給予記功事跡者。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一等功一次。a在工作或技術上大膽創新,并為公司帶來顯著經濟效益者。b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對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有顯著功績者。c對公司發展有重大貢獻,應記一等功之事跡者。月度、季度、年終評優:有優秀員工獎、服務貢獻獎、金牌班組長、最佳新人獎、銷售冠軍獎、技術能手稱號等獎勵,按照相應的評優方案執行,公司將給予一定獎勵。二、 人事處罰1、人事處罰分19、為:口頭警告、記過、記大過、除名。2、職工有下列情形者,予以口頭警告,向直接主管提交理由書一次。因過失導致工作發生錯誤但情節輕微者。妨礙工作秩序或違反破壞安全,環境衛生制度者。初次不聽部門負責人合理安排指揮者。經查實在一個月內兩次(含)以上未按規定著裝或配戴工作卡者。不遵守考勤規定,一個月內無故遲到早退累計三次者。同事之間相互謾罵吵架情節尚輕者。一個月內兩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對各級負責人的批示或指令,無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處理不當者。在工作場所妨礙他人工作者。在工作時間內睡覺或擅離工作崗位者。工作時間,非招待客戶或業務關系飲酒者。3、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過。因玩忽職20、守造成公司損失但不大者。對同事惡意攻擊,造成傷害但不大者。檢查值班人員未按規定執行勤務者。捏造事實騙取休假者。季度內累計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五次(含)以上者。一個月內上班期間非工作需要飲酒三次以上者。4、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大過:在工作時間睡覺或擅離職守,導致公司蒙受損失者。攜帶危險或違禁物品進入工作場所者。虛報工作成績或偽造工作記錄者。對同事惡意攻擊,造成較大傷害者。遺失重要公文者(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業秘密者。職務范圍內所保管的公司財物短少、損壞、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損失較小者。違反安全規定,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超21、過六次(含)以上者。未完成工作任務,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者。工作時間,非招待客戶或業務關系飲酒五次以上者。5、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拒不聽從部門負責人指揮監督,與主管發生沖突,造成重大不良影響者。在公司內酗酒滋事造成惡劣影響者。在公司內聚眾賭博。故意毀壞公物,金額較大者。聚眾鬧事妨害正常工作秩序者。違反勞動合同或公司管理規定,情節嚴重者。對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脅行為者。嚴重違反各種安全制度,導致重大人身或設備事故者。連續曠工3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5天以上者。盜竊同事或公司財物者。利用公司名義招搖撞騙,使公司蒙受損失者。利用職權受賄或以不正當手段謀取私利者。年度內累計二次記大過行為者22、。經公檢法部門給予勞教、判刑處理者。其它應給予除名事項者。6、員工獎懲批準生效后,每通報表揚一次,獎勵50元,記二等功獎勵200元,記一等功獎勵500元。記過罰扣100元,記大過罰扣300-1000元,主要責任者或部門主管以上者加倍處罰。三、 人事獎勵與處罰程序1、由部門負責人填報員工獎懲審批表,經人力行政部經理、總經理、董事長等程序批準后生效。2、 員工獎懲審批表生效后,由人力行政部登記在年度績效月報中備查,通報表揚、大功或大過以上者在公司公告欄中張貼告示。3、 人力行政部根據審批結果,簽發獎懲通知單,由員工本人親自簽字確認后攜獎懲通知單,到財務部辦理財務手續。第八章 業績考核員工業績考核根23、據公司相關考核管理規定執行。第九章 薪酬管理員工薪酬管理根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執行。第十章 員工福利一、 公司依法為員工參加社會保險,依法應由員工個人承擔的部分,公司有權直接從員工工資中扣繳。二、 社保保險變更、增加與減少操作程序1、 員工在職期間需要更換保險類型者,須提請書面申請,報人力行政部及總經理批準。2、 新入職員工到崗滿一個月后30日內由人力行政部辦理購買社會保險手續。3、 員工離職當月即停止購買社會保險。4、 人力行政部每月25日填報社保異動表報總經理批準,社保人員憑簽批的社保異動表辦理社保的增加與減少,每月25日以后,月底之前辦理職辭的,社保辦理人員憑簽批完整的員工異動/離職交接表24、辦理當月的社保減少。三、 員工還可以享受如下福利1、 公司為保障員工的健康,每年將進行一次例行體檢,費用由公司承擔。2、 享受全員培訓福利。3、 春節、端午節、中秋節公司視情況發放節日禮物。4、 公司將不定期舉辦各類文體活動,員工可參加活動比賽。5、 公司將按季度發放勞保福利品,標準按照公司規定執行,并根據公司業績增長情況給予調整。6、 公司將不定期組織骨干人員出外或出國考察與培訓。第十一章 勞動關系管理一、 勞動合同管理1、為確立公司與員工的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與義務,公司實施全員勞動合同制管理。2、全員勞動合同制管理以國家頒布的法律法規和地方相關勞動法規為依據。3、勞動合同期限:分為固定25、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4、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公司與員工約定有確定終止期限的勞動合同。5、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公司與員工約定無確定終止期限的勞動合同。6、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公司與員工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該項工作或工程開始的時間,就是勞動合同履行的起始時間;該項工作或工程一旦完成,勞動合同隨即終止。二、 合同簽訂、續訂程序:1、新入職的員工,人力行政部應根據應聘/入職審批表審批結果,在員工入職日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2、 對于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人力行政部應在原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前,填寫勞動合同續簽申請,交總經理或董事長審26、批,根據審批結果填寫勞動合同續簽通知交員工本人,并與員工協商確認是否續簽勞動合同事宜。三、 合同變更和解除程序:公司與員工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勞動合同。1、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支付經濟補償金: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勞27、動合同訂立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一致協議的;公司經營發生困難需要經濟性裁員的。3、 人力行政部根據上述情形,應當提前三十日填寫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審批表,報總經理審批,審批后填寫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通知單,并與員工進行離職面談,通知員工辦理離職手續。第十二章 離職管理一、 員工離職要嚴格執行勞動合同中的變更、解除、終止等有關規定: 試用期員工主動離職,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向公司以書面形式通知人力行政部; 正式員工提出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如未提前通知公司,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國家有關勞動法規承擔違約28、責任。二、 離職程序員工離職應填寫員工離職申請表,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主管副總批準后,由人力行政部送交至總經理批準,辦理相關手續;離職人員必須按員工異動/離職交接表完成工作及相關事宜交接后方可離開崗位,未辦完交接工作擅自離開者,公司有權扣除其工資,如因此對公司造成損失者,公司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第十三章 人事申訴一、 公司員工因對公司對自己或他人的獎懲、晉升、降級、調動等處理過程和結果有以下異議的可以進行人事申述:1、 發現獎懲、職務變動標準沒有被嚴格執行的;2、 發現結果存在嚴重不公的;3、 對有知情權的事情原因經過詢問仍不清楚的;4、 其他違反法律或公司原則和制度的。二、 人事申述程序:129、 對部門負責人的異議可以以向人力行政部遞交書面形式的申訴要求,填寫人事申訴申請,應寫明事由,并盡量詳細列舉可靠依據;2、 人力行政部組織調查認為屬實的在人事申訴申請上簽署意見并附相關調查材料交總經理審閱;3、 總經理指派專人根據調查材料和人事申訴申請與當事人、人力行政部核實,必要時另外組織調查;4、 在尊重事實的基礎上,總經理根據公司制度做出裁決。最終結果以總經理或董事長的裁決為準。三、 對人力行政部的申述可以直接上交給總經理,但必須附有詳細符合事實的證明材料。四、 對申述不屬實的,人力行政部給予申述人必要解釋,以消除誤會澄清事實。五、 對假借申述蓄意制造事端,無事生非、挑撥離間、陷害他人的30、,其行為將不被認定為申述,同時公司將給予當事人嚴厲處罰。六、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對申述人進行打擊報復。若發現對申述人進行打擊報復的,公司將嚴厲懲罰相關人員。七、 有關因業績考核產生的申訴,填寫業績考核申訴表。第十四章 附則一、 本制度由人力行政部每年年底組織修訂。年中如因公司政策和工作使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內容有重大變更時,由總經理、董事長和人力行政部根據具體要求臨時討論修訂本制度。二、 本制度修訂程序為:1、 由人力行政部提出修訂申請,報總經理、董事長批準;2、 修訂申請通過后,人力行政部組織修訂或增刪相關條款,并組織開展會簽工作,將修訂后的制度書面交總經理、董事長審批;3、 總經理、董事長審批通過后由人力行政部公布修訂后的制度,并確定新條款的生效執行時間或期限。三、 其他在上述制度中未明確的人事審批事項使用文件審批單。四、 本制度執行之日起,公司原有制度中有關人事管理和人力資源的條款作廢。執行過程中如有與其他制度相沖突之處,以本制度為準。五、 本制度由人力行政部負責解釋。六、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